海洋環境現狀及保護途徑探究
時間:2022-02-21 1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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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快速發現,人們對資源的需求量正不斷增加,使得資源日趨枯竭,為了能夠滿足國家及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巨大資源,豐富的海洋資源得以大力開發,同時海洋資源中富含多種可再生資源,通過自然力量及機械設施的運用,將海洋能量轉化為人們需要的各類資源,例如潮汐能、波浪能、水溫能、鹽度差能等。然而,隨著海洋經濟及資源建設的快速發展,使得人們對海洋資源出現過度開發及浪費嚴重的現象,進而導致海洋環境污染日漸嚴峻,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的破壞,海洋生態系統穩固性減退。因此,加強海洋保護工作已經迫在眉睫。
關鍵詞:海洋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原則;保護措施
隨著全球化生態系統對經濟發展重要性的不斷提升以及海洋環境的不斷惡化,海洋環境的保護工作顯得更為迫切。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已經被大眾所廣泛認知并滲透在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當中,這種環境保護觀念主要體現在對海洋保護理論基礎與實踐的完善,適宜海洋保護相關政策、法規的建立與執行,立法體系的構建與制度的完善等過程,通過對上述基本理念的研究與分析,探究新時期海洋環境保護途徑,為實現經濟與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依據。
一、我國海洋環境的保護現狀
(一)海洋自然環境的現狀。我國地域遼闊、地形復雜,位于處于亞洲東部、太平洋的西岸,領土南北跨越的緯度近五十度,大部分在溫帶,小部分在熱帶,橫跨了溫帶、熱帶、亞熱帶三個氣候帶,四季氣候交替十分明顯,自然環境豐富多樣。此外,我國的沿海島嶼眾多,擁有6500多個沿海島嶼,海域面積約占300平方千米,海岸線長達3200多千米,其中大陸海岸線長達1800多千米,這使得我國具有豐富多樣的海洋生態系統以及得天獨厚的海洋資源。海洋資源主要表現在石油、天然氣、海洋礦產資源以及各類可再生海洋資源等。(二)海洋環境保護制度現狀。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人們環境保護意識越來越高,國家對海洋環境保護工作也越來越重視,各項有關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正在逐步被建立和完善。1982年國家已經明確頒布了海洋環境保護法,以法律的形式形成了制約行為,對海洋保護工作進行了明確規定。2016年,人大委員會在已有的海洋保護法律的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和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三點:(1)將海洋生態補償條例以及生態紅線保護制度設定為海洋保護的基本制度;(2)將海洋主題功能區規劃作用及地位以法律的形式進行明確規定,進而使海洋保護主體功能的實施變得有法可依、有據可參;(3)加大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行為的處罰力度,以法律的形式對人們的行為進行制約。
二、新時期海洋環境保護存在的問題
(一)制度和標準不夠完善。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很多新興事物也在不斷涌現出來,各領域都在逐步創新改變當中。而我國目前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未能做到與時俱進,體系建設革新工作處于相對滯后階段,有關的制度評估、環境監督以及體系管理尚不完善?,F階段我國海洋生態管理方面的建設標準主要體現在環境監測以及海域健康情況的評價領域階段,對于生態整治修復以及修復后的效果評價、海洋生態系統功能建設及其存在的海洋生物多樣化的評價標準卻處于一種空白狀態。此外,海洋生態紅線管理、文明建設區和自然岸線環境保護及修復標準化建設工作需要得到進一步的深化。(二)近岸海洋生態環境問題突出。在經濟利益的趨勢下,很多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向海洋環境排放一些有害物質。如來自于工業生產、城鄉生活以及農業方面的污水、廢水等,這些污染源將對近海岸的水質帶來嚴重的污染,使海洋水質日趨惡化,進而引起赤潮及近海岸漁業水體污染等災害的產生。以外,由于我國自然海岸線和濱海濕地資源相對較少,加之圍填海工程的大面積實施,海洋生態自身凈化功能逐步退化,近岸海洋自然屬性逐漸減弱,近岸漁業資源出現一定衰退現象,很多魚類產卵培植場、誘餌索取場、越冬場及魚兒逆流行駛的通道都受到破壞,進而導致很多品質優良的魚種無法形成漁汛。
三、新時期海洋環境保護的途徑
(一)加強海洋環境保護體系建設。對于海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規定及有關標準需要進一步的修訂及完善,對于無法適應時展要求的標準、政策、法規等及時進行修繕,做到與時俱進。同時,要充分結合現階段我國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開展情況與實際需求對保護管理體系進行完善,從而強化對環境保護重要技術標準、業務處理標準以及管理體系中所缺失的各類標準的研究工作。以此,對海洋環境保護的管理體系加以合理化、科學化的構建與管理,使海洋環境保護制度、準則、相關法規等更加科學化、標準化、現代化。(二)加強海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想要全面推行海洋主體功能區在環境保護中的基礎作用,就要嚴格落實海洋紅線管理制度,加大對涉海事項的審批流程管理力度,加強污染源執法巡查等管理措施的落地執行。結合海洋實際稟賦及承載能力,堅持陸海統籌工作,以海定陸,進而達到海陸聯防共治的目的。此外,要嚴格控制陸地污染物質向海洋排放的不法行為,加強近岸海域污染物總量的控制,以此促進海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污染控制、環境評估、監測評價等工作的有效執行,進而積極響應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有序開展。
四、結語
總而言之,隨著人們對海洋資源的過度開發與利用,對海洋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海洋環境保護工作已刻不容緩。因此,要逐步完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與加強體系建設工作,強化海洋生態自動修復能力,改善海洋水體質量,促進經濟建設與海洋保護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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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滕芝 單位:青島博研海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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