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思想的三元架構及時代價值
時間:2022-12-16 04: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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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韓非子內部控制思想從人性本惡的性惡論哲學基礎出發,融合集成了法家“法”、“術”、“勢”的理論精華,摒棄“德政”、“仁政”轉而倡導“不務德而務法”,并在組織管理控制方面創造性地提出了“法無二適”、“法不阿貴”、在保持制度連續性的基礎上“不法??伞?、“治吏不治民”、因事用人、從基層中逐級選拔人才、循名責實績效考評和保持治理威勢以“禁暴止亂”等一系列具體可行的措施方法。時至今日,其三元內部控制體系范式依舊能夠從法治觀、平等觀、權責統一制度理論、管理層組織任免及考核、組織內部管理權威樹立等角度,為當代管理者提供理論支持和實務借鑒。
關鍵詞:韓非子;法術勢;思想集成;三元內部控制
一、引言
進入新世紀之后,亞洲金融風暴余波未平、殷鑒未遠,美國次貸危機再起波瀾并在全球范圍內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會計領域的理論研究學者和實務專家開始重新關注內部控制問題,希冀通過在組織單位內部有效實施各種制約調節措施與方法,從而達致充分獲取和使用各種資源、防范控制潛在風險、最大程度提升經營效率的目的。國內現代內部控制研究多是基于美國COSO報告、《企業風險管理框架》和《薩班斯-奧克斯法案》(Sarbanes-OxleyAct)而漸次展開,受制于中西方思維、制度和文化等方面的差異,把原生于西方的內部控制理論生搬硬套到中國難免水土不服,于是越來越多的學者轉而將視角投向博大精深的中國古代文化,從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先秦諸子百家思想中去汲取內部控制理論精華。其實,早在我國西周時代內部控制思想即已啟蒙發端,從傳世的《周易》中就可一窺組織管控和風險預測的端倪,后經春秋戰國時期的進一步融合、完善和發展,及至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后已經形成了一整套以法家學說為代表的內部控制理論體系,并一直傳承沿用至今,可謂“綿綿若存、用之不勤”。說起中國傳統文化和先秦諸子哲學思想,西漢以降儒家文化思想的獨有影響控制力和主導地位自不待言。然而,在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過程中,真正圍繞內部控制提出治理方案并付諸實踐的還應首推法家。法家并非望文生義的主張法學,而是一套組織領導的理論架構和方法集合。韓非子作為法家的思想代表和集大成者,著有《韓非子》五十五篇,高度概括總結了法家的刑名法術之學。韓非子之前,法家觀點大致一分為三:一派由慎到領銜,主張治國理政中要重視“勢”(權力和威勢)的運用;第二派由申不害帶頭,強調“術”(權謀與方略)的重要性;第三派以商鞅為代表,更為注重“法”(法律和規制)的制定與執行。韓非子將以上三者融會貫通,既贊許明主嚴明執法如天(“法”的作用),又主張馭人行事神鬼莫測(“術”的作用),還兼顧強調令出如山、賞罰分明以求令行禁止(“勢”的作用),“法術勢”兼而用之、合理把控,自然就形成了完備周全的內部控制系統?,F階段在構建新時代文化自信、聚力民族復興偉業的大背景下,本文重新挖掘探究和審視借鑒中國傳統內部控制思想理論,對于完善提升現代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依然具有承前啟后的理論價值和繼往開來的現實意義。
二、融合“法術勢”的韓非子三元內部控制思想
(一)三元內部控制思想的總體框架。(1)“內圣外王”———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樸素內部控制思想?,F代意義上的內部控制概念最早于20世紀30年代后期由美國學者提出,框定“內部稽查核算與管理控制制度特指出于保障企業資產安全和記賬準確性目的而采取的具體措施方法”,之后美國審計程序委員會幾經修正改良,最后把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控制制度兩大類。國內最被廣泛認可的定義則是(楊雄勝,2011)“遏制非我與損我、促進自我與益我的系統化制度”的提法。無可辯駁的是,內部控制概念的總結、提煉和提出雖然只有八十余年時間,但是內部管控活動卻早在三千多年前就被中國古人踐行。正如馮友蘭先生在《中國哲學簡史》中所言,“中國無論哪一派哲學,都直接或間接關切政治和倫理道德。因此,它主要關心的是社會,而不關心宇宙;關心的是人際關系的日常功能,而不關心地獄或天堂”。從更深層意義來看,中國傳統哲學既是出世的又是入世的,“不離日用常行內,直到先天未畫前”這一詩句便是對中國哲學精神,既追求理想更關照現實,既講求實際又不膚淺庸俗的最好刻畫。中國的圣人并非不食人間煙火的山林隱士,他們內心致力于心靈的修養,而在社會活動中卻也有能力、有辦法成為統領一切的君王,這便是古人理想中“內圣外王”的最高境界。要達到“內圣”與“外王”的融合統一,自然就無法脫離政治和社會管理,故而中國古代哲學思想本身就是諸子百家的政治思想,先賢們重視并致力于形而下的社會管理實務,率先提出并踐行系統化的內部控制思想理論,自然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中國傳統文化中樸素的內部控制思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以“修身養性”引導做人。以儒家為代表的中國古代先賢學習與自身德性修養同步進行、互為促進,他們篤信只有持之以恒地修身養性方能臻于圣人境界,才有能力和資格成為組織的領導者。于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成為了當時公認的理想人格進階流程,也正是這種被社會各階層所普遍認可和接受的理想人格,充當起構建以人為本內部控制體系雛形的基石。與儒家相類似,道家的創始人老聃和代表人物莊子、列子也都在各自的著作中表達傳遞出了“順乎自然”、“不自是、不自伐”和“安時處順”等修養自身德性的方法主張,這些勸人回歸本真、發掘天賦的見解無不閃耀著樸素內部控制思想的光輝。二是以“有禮則安”規范做事。中國古來便有“禮儀之邦”的美譽,主流價值觀推崇“禮尚往來”,主張“人有禮則安、無禮則危”。直到今天,“禮”的觀念和規范依然深刻影響左右著人們的日常生活和人際交往活動。“禮”最早發端自上古祈求神靈護佑的宗教祭祀儀式,繼而內涵與外延不斷擴展逐漸引申為封建宗法制度中的行為規范,形成了等級森嚴的社會階層劃分機制,并成為統治階層維護社會穩定和自身利益的意識形態工具。由此可見,古人依禮而行來規范做事程序,其內部控制架構的核心和制度體系的基礎都在于“禮”上,以至于“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禮”之內涵及應用可謂無所不包,也從側面反映出古代內部控制體系和制度機制的周全完備。三是以“以法為本”管控治國。周朝的禮治隨著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崩塌,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沖擊而趨于禮崩樂壞的境地,新興地主階層羽翼漸豐力主推行法治。繼公元前536年主張“寬猛相濟”的鄭國子產“鑄刑書于鼎”之后,公元前407年魏相李悝也在魏文侯的支持下進行變法,并推出了我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成文法典《法經》,初步形成了“盜、賊、囚、捕、雜、具”六大定罪量刑通例與原則的法律體系,在一改過往法令典制散亂無序,成就法律條文莊嚴系統性的同時,也標志著基于法治和制度機制建設的內部控制框架雛形得以確立。從唯物辯證史觀的視角來看,“法”脫胎于“禮”而又去除了后者倫理化道德化的羈絆桎梏,韓非子倡導以“不務德而務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取代儒家“為政以德”的德治理想,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還是具有一定進步意義,商鞅變法使弱秦變強秦、秦始皇采納運用法家理論構建起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帝國,都證明了“依法治國”的科學性和先進性,也佐證了內部控制體系在國家治理、組織管控方面的實用性和執行力。四是以“禮法相融”實現內部控制。一方面,道家、儒家、法家、墨家等各學派的思想既相互駁斥碰撞,又相互吸收借鑒,相傳孔子曾四次專程登門向老子請教“禮”和“道”,其“仁”的理念則取法自齊國的管仲。法家的韓非子本身師從儒家代表人物荀子,后來在《解老》中又以法家的視角詮釋道家無為,其對黃老哲學的偏好和領悟躍然紙上、一覽無遺;另一方面,秦王朝雖借助法家思想變法圖強、一統江山,但僅傳二世即崩潰消亡,不禁讓人唏噓感嘆法家“嚴而少恩”,功效雖可立竿見影,終非長治久安之道。有鑒于此,從西漢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后歷代統治者都選擇“禮法相融”兼而用之的折衷方案,逐漸形成了儒、道、法、墨等多流派思想融合并用的治國理政方略。至此,在傳統文化氤氳下的中國古代內部控制體系中,“修身”、“循禮”和“法治”三位一體,構建起了穩固的組織治理和內部控制架構。具體如圖1所示:(2)“三元融合”———韓非子的內部控制體系架構。韓非子在繼承早期法家“法”、“術”、“勢”三派思想成就和主要學說的基礎上,進一步將三者融會貫通并創新構建了一整套能夠自我循環的法家理論,也形成了其內部控制體系的基本框架。一是“法”———制定法律以治國。為適應不斷變化的新形勢,法家主張采取新的方法進行國家治理。在韓非子看來,“法”為治國之本,最為適宜的治國方法首推制定法律。“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韓非子•難三》)。法的功用就是明示百姓該做什么和不該做什么。韓非子所言之“法”,并非現代意義上的一般法律,而是類似可以使國家富強、能夠在面上推行的政策措施。他深信“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而且他還倡導“刑不避大臣,賞不遺匹夫”,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此維護法律的絕對權威與至高尊嚴。尤為難能可貴的是,韓非子在運用法治加強中央集權、規制臣下的同時,也向君王提出了“虛靜以待,去好去惡”(《韓非子•二柄》)和“守法責成以立功”(《韓非子•外儲說右下》)等勸誡,體現了他剛直不阿、一斷于法和追求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二是“術”———駕馭臣吏以成事。在法規政策制定頒布后,君王還要監察督促臣民百姓加以執行落實。韓非子認為,圣人治國之要不在于確保人人自發行善,而在于有效遏制大眾作惡,泱泱大國中能夠自覺向善行善的只是少數,只要防范杜絕大多數民眾不作惡天下便可太平。由此得出了“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的結論,確立了致力于建章立制、強調“執法”效果而非泛泛“立德”感化的內部控制指導思想。那么君王采用上述辦法治國理政,既需要具備立法的能力,又要跟蹤督查臣民的行為是否合法,豈非成了一個難以達成的目標任務?法家給出的答案是,君王無需親自操辦,只要擁有駕馭手下群臣官吏的權術手段,物色、篩選和委任適當的人選去代為履行受托責任即可。由是便引出了法家的另一個重要概念“術”,其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正名”,韓非子對此的解釋是“循名而責實”(《韓非子•定法》),也就是說擔任一定職務的官吏具有必須完成分內工作任務的受托責任,君王只需關心考核他們的績效并據此賞罰即可,頗具現代內部審計和績效考核的意味。而對于君王如何知曉何人適合某項工作,韓非子的答案是依靠“術”便可辨別,“功當其事則賞,功不當其事則罰”,只要遵循賞罰分明的原則,無能之輩就不敢占據他們力有不逮的職位,優勝劣汰機制自然得以建立。君王手握賞罰大權,就是韓非子所言的治國“二柄”。它們之所以功效明顯,蓋因人的本性趨利避害使然,這與現性經濟人假說又不謀而合。君王馭人之術對臣吏個體行為的影響如圖2所示:三是“勢”———強化威勢以維穩。齊相管仲最早提出“勢”的概念,他認為居于優勢地位的賢明君王“有必治之勢,則群臣不敢為非”。之后,慎到融合道家學說完善了“勢”的理論,得出“勢位足以屈賢”的論點。韓非子在消化吸收和揚棄借鑒前人觀點的基礎上,提出了“善任勢者國安”(《韓非子•奸劫弒臣》)的論斷,充分肯定了威勢在其三元內部控制系統中的重要地位。他在《八經》篇中把“勢”描述為“勝眾之資”,是統領駕馭眾人的有力武器,并在《顯學》等篇章中闡釋了“勢”的“禁暴”、“止亂”的功能作用,認為“勢”是一種具備普遍強制力和唯一至高無上地位的政治資本和權力資源,從一定意義上等同于君王的統治權和國家的主權。韓非子“法術勢”三元內部控制系統架構如圖3所示:(二)韓非子三元內部控制思想的“法術勢”特征體現。(1)韓非子內部控制體系的“法治”特征。一是法條以書面形式對外披露,尺度統一以體現法律的公開公平公正。韓非子強調法律條文和制度規范應以書面形式設立在官府昭告天下,掌握尺度必須嚴明統一,以便全體民眾知曉、領會和遵守,如此方能最大程度地發揮法律制度的約束力。在統一性方面要力求“法無二適”,避免不應有的歧義曲解。為此,在法律制定上要盡可能嚴謹周全,不給當事人留下爭議辯解的余地,確保治理過程簡明有序、控制效果顯著直接;在公平公正性方面要“法不阿貴、繩不繞曲”,做到大臣和匹夫同樣接受法律的刑過和賞善,廢除“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法外特權和不平等規制,構建嚴明統一、有法必依的良好法制環境,有效防范內部控制失效情況的發生。二是正確處理法律制度連續性與修訂調整的辯證關系。韓非子基于“治大國而數變法,則民苦之”(《韓非子•解老》)的認識,傾向法律制度應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的觀點,他以民眾所從事行業工種頻繁變化會大幅降低生產效率作為類比,例證法律制度的嚴肅性和約束力必然建基在連續性和穩定性之上,一旦朝令夕改很容易讓臣民感到無所適從,法的權威性和可信性也會大打折扣;韓非子在強調法律制度連續性的同時,也反對刻舟求劍式的一成不變和守株待兔式的墨守成規,他始終倡導“不法常可”,主張“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的創新變化和與時俱進,通過貼合實際的法律制度變革,不斷強化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和組織結構的穩定性。三是法律制度的制定施行應注重可行性,做到合乎人情、順應民心。“明主立可為之賞,設可避之罰”(《韓非子•五蠹》),如若民眾無論怎樣努力都無法獲得獎賞,如何謹慎都難以避免刑罰,那么立法賞罰的意義和作用將無從談起,民眾也會因陷入恐慌絕望的境地而奮起抗爭。故而韓非子理想中的“法”應該是像“朝露”般純樸自然,讓民眾心無怨恨、口無怨言,而且在執行過程中不可單憑強權硬性推行,而是要因人情而治天下,達致“得人心則不趣而自勸”(《韓非子•功名》)和“兵強主尊”的最佳效果。四是法治推行須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韓非子把國家強弱的原因歸結于能否正確制定法律并嚴格執行,強調執法過程中必須公正嚴明,力求做到“繩外不引,繩內不推;法外不急,法內不緩”(《韓非子•大體》),不可因執法者主觀意愿而偏離法度;同時,主張法治面前無分貴賤、執法對象一視同仁,讓君王、臣吏和民眾都有法可依、不失其道,既體現出了法治的嚴肅性和內部控制的嚴謹性,也為組織未來利益最大化提供了可靠保障。(2)韓非子內部控制體系的“術治”特征。一是“清凈無為”和“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無為而無不為之術。一是清靜無為、深藏不露的無為之道。韓非子的無為思想源自老聃,其玄之又玄的玄妙之處皆在于不可知和不可見,故而韓非子勸誡君王“去好去惡”、“去舊去智”,不要把自己喜好厭惡表現得太明,以免臣下趨炎附勢、刻意逢迎,發生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的行政亂象;同時,深藏不露、不被人輕易看透識破,在韓非子看來正是君王正確行使賞罰“二柄”的必備前提,提前把賞罰標準泄露往往導致下屬投機取巧,而君王表面清凈無為、讓被督察者捉摸不透,反而能收到“明君無為于上,群臣悚懼于下”(《韓非子•主道》)的上佳治理效果,這種無為而治的內部管控之道,直至今日依然對企業管理層和內部審計部門具有實際借鑒作用。二是內部管控的重點在于“治吏”而非“治民”。君王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有限的,遇事不分輕重件件過問、事必躬親,只會把自己搞得身心俱疲而于事無補。所以,“下君盡己之能,中君盡人之力,上君盡人之智”(《韓非子•八經》),高明的君王善于發揮群臣的智慧能力,鼓舞和激勵大家群策群力共同開創國家良治的大好局面。由于官吏本身具備管理職能且對民眾具有示范帶動作用,故而“治吏不治民”符合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治理程序和邏輯,有利于增強內部控制的實效。二是因事用人、逐級提拔、職責分明和信息透明的組織運轉之術。一是因事用人而不能因人設事。在選人用人方面,韓非子主張“論之以任,試之以事,課之以功”(《韓非子•三難》),因事務的需要而考察選用人才,而不能為了提拔官員而設置職位;在用人標準方面,韓非子對“賢材者”和“功大者”推崇備至,提倡選賢任能、唯才是舉、不拘一格,無論出身高低貴賤,只要是“明法便國利民”者皆可破格任用。二是人才選拔任用注重從基層逐級提拔。形象概括地提出了曾被多次公開引用的“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將必發于卒伍”(《韓非子•顯學》)的著名論斷,強調高層階的文臣武將要優先從具備基層工作經驗的人中選拔的組織原則。三是任職履職貴在專職專任、職責分明。鑒于一人身兼數職、同時擔負多項任務,容易自相干擾、難以勝任,不若專人專務一事、專司一職更為績效突出,故此“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韓非子•難一》),這與經典經濟學的主要創立者亞當•斯密的分工理論和現代內部控制學說的組織職責明晰論斷不謀而合。四是信息溝通和信號傳遞講求真實有效。信息傳遞的實效性是內部控制有效性的關鍵前提和保障,韓非子深刻洞悉人性中對不同觀點厭惡排斥的弱點,勸誡君王要善于傾聽逆耳忠言,并把“眾端參觀”列為君王駕馭群臣七種手段之首,要求摒棄門戶之見廣泛聽取大家意見,取得兼聽則明的良好效果。三是“循名而責實”的內部審計和績效考核之術。一是循名責實抓好督查考核。韓非子所言“名”和“實”大致包含臣吏承諾之“名”與所任職事之“實”、臣吏所任職事之“名”與實際績效之“實”、得失功過之“名”與毀譽賞罰之“實”三層含義。循名責實就是要把上述“名”與“實”兩相比較評估,核查是否存在名不副實的問題。類似以績效作為考核最高標準的審計督查辦法,仍為當代組織內部審計和績效考核所沿用。二是“禁奸于未萌”防范杜絕舞弊事件發生。韓非子主張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認為在舞弊事件的萌芽狀態就應予以根除,并設計了“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韓非子•說疑》)的控制模式,通過思想政治工作提前介入達到防控潛在風險的目的。(3)韓非子內部控制體系的“勢治”特征。在韓非子看來,無論“生而在上位”的自然形成之權勢,亦或后天掌握操控統治權而形成的人為設立之權勢,對于組織最高管理者而言,一旦失去威勢后果不堪設想,故而必須充分認識權勢“勝眾之資”、“禁暴止亂”的巨大作用和極端重要性,強化集權獨尊,善于運用管理威勢推行法和術,反過來又要巧于利用法和術來維持強化權勢,臻于“法勢合一”、“抱法處勢”進而長治久安的理想管控局面。值得一提的是,韓非子在探討“勢”的來源時,提出了“民之所予”的論斷,與當今一切權力來源于人民的主流觀點異曲同工。
三、韓非子三元內部控制思想的應用價值與現代啟示
(一)三元內部控制思想的后世影響。(1)政治制度方面。韓非子融合“法術勢”的內部控制思想和國家治理方案,被秦王嬴政所欣賞和采納,其科學性和先進性在日后秦朝統一中國和建立中央集權國家中得到了驗證;“漢承秦制”,漢朝基本延續傳承了秦朝的中央集權政治體制和法律制度,雖然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后,法家作為一個學派的影響力大為減弱,但法家的思想精華和韓非子的內部控制治國方略從未被真正舍棄,可以講,秦漢以降的歷朝歷代大多采用內法外儒的政治方針,因是之故,譚嗣同先生才發出了“兩千年之政,秦政也”得喟嘆。較之世界其他幾大文明發源地,傳承更迭超過兩千余年的中國政治體系和社會秩序之所以相對穩定,與傳統文化中內部控制思想和措施的滋養維系是分不開的,韓非子三元內部控制思想老而彌堅、歷久彌新,其光輝一直閃耀在中國政治歷史舞臺上從未泯滅。(2)經濟政策方面。韓非子所倡導的“農本商末,獎勵耕戰”的富國強兵方略,符合其所處歷史時期政治、經濟和軍事發展實際,完全是根據組織所處特定環境而確立選擇的目標和戰略,與現今《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的戰略與目標的設計原理基本一致。回眸歷史,漢代的“貴粟”抑商政策、三國時期曹操和諸葛亮均倡導的“獎勵耕戰”、明代張居正力主的“一條鞭法”改革等,無不傳承借鑒了韓非子以農為本的經濟指導思想。(3)企業財務管理方面。不同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千差萬別,但職能作用無外乎算好賬、管好錢、協調處理好關系、核算監控好資產、維護管理好信用、當好決策參謀、協助做好績效考核七個方面。企業財務管理首重制度建設,海爾和阿里巴巴重視制度機制的規范化、系統化和透明化,其中不乏韓非子“法治”思想的影子;騰訊和上汽集團側重績效考核和內部審計的傳統,追根溯源其指導思想和很多具體措施都借鑒了韓非子“術治”的方法;而京東掌門人劉強東和萬科創始人王石對企業控制權的孜孜以求,無不體現了韓非子“勢治”的思想精髓。(二)三元內部控制思想的現代啟示。(1)要高度重視組織制度機制建設,確保各項制度切實可行。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組織健康有序運行離不開規范系統的制度機制,在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新時代現代化經濟體系的今天,理應繼承和發揚韓非子的法治精神,把制度機制建設擺上組織治理和內部控制的首要位置,下大力氣抓緊抓好。在組織制度的具體設計方面,應借鑒“舉事有道,計其入多、其出少者,可為也”(《韓非子•南面》)的原則,注重成本效益控制,在權衡利弊確定預期效益大于成本支出的前提下,制定施行相關內部管控制度;要兼顧制度機制的針對性、時效性和有效性,以體現“繩外不引,繩內不推;法外不急,法內不緩”的建章立制原則;要注重內部控制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確保執行中組織成員的全員參與和踐行;要充分考量“人情世事”的因素,以人為本地引入運用“高薪養廉”等理念,體現韓非子“勢足行法、奉足給事而私無生”(《韓非子•八經》)的立法精神;要適當借鑒采用“嚴刑峻法,重典治亂”的治理思路,對諸如趙薇夫婦利用空殼企業、高倍杠桿套取股市資金以及眾多演藝明星偷稅漏稅等舞弊行為和違法亂象重拳出擊,以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和組織的有序運行。(2)要強化組織管理層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各級領導者的綜合素質。要引導約束組織管理層和領導者時刻保持謹慎務實的工作生活態度,面對組織內外復雜多變的局面,做到“日慎一日”、“去好去惡”、克己奉公、求真務實;要不斷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深刻思考理解韓非子所例舉的魯相公儀休拒絕他人投其所好饋贈的典故,時刻保有管理領導者清正廉潔的本色;要學會合理運用賞罰激勵機制和辦法,借鑒韓非子“賞罰二柄”的理念構想,制定符合組織實際且可操作性較強的獎懲標準,以最大程度地調動組織成員干事創業的積極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強組織向心力和凝聚力,正確理解韓非子“威權民予”的分析論斷,積極爭取組織成員的廣泛認同,團結帶領大家共同推進組織事業健康持續發展;要具備“小處著手、大處著眼”的長遠戰略眼光,敏于識別發現組織內潛在的問題風險,把各種風險隱患和負面問題苗頭遏制清除在萌芽狀態。同時,管理層要清醒認識到,韓非子所推崇的黃老學說里的“絕圣棄智”、“使民不爭”、“無知無欲”等愚民政策,已經不再適合當今的組織環境,應該在堅決予以摒棄的同時,創造條件幫助組織成員提高職業素養和執業能力。(3)要切實抓好組織人事工作,把好選人用人和績效考核關。要明確選人用人標準,結合組織的戰略導向和發展目標選拔實用性人才。要像韓非子主張的那樣“論之以任,試之以事,課之以功”,在實踐中培養和選拔人才,建立源頭培養、跟蹤培養、全程培養的人才素質培育體系,教育引導管理層領導者加強自身修養、筑牢信仰之基,加強業務學習、打牢干事之基,嚴守紀律規矩、夯實廉潔之基。要堅持因事設人和專職專任的原則,避免濫竽充數、人浮于事和“一棲兩雄,其斗諺諺;一家兩貴,事乃無功”(《韓非子•揚權》)等被動局面的出現。要借鑒采用韓非子“循名而責實”的辦法,建立日常考核、分類考核和跟蹤審計相結合的知事識人體系,使選拔任用的領導者組織放心、群眾滿意,通過組織人事工作水平的不斷提高,為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作者:孫童真 單位:鄭州西亞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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