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行業內部審計風險防控

時間:2022-08-13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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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行業內部審計風險防控

一、內部審計概述

內部審計是一種客觀、獨立的保障性工作,其目的是提高企業的運作效率及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有序進行,內部審計采取規范化、程序化的方法來控制風險,幫助企業實現戰略目標。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形式并沒有統一的規定,通常包括以下幾種:第一,企業財務部門下設置內部審計小組,內部審計工作由財務部門統籌實施;第二,紀檢監察部門下設置內部審計機構;第三,企業單獨設置一個內部審計部門,該部門與財務部平行存在;第四,在監事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由審計委員會統一安排、調度;第五,在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其工作結果直接對企業董事負責。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各行各業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并且已經把內部審計工作當成了企業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對企業發展的關系可概括為:第一,內部審計工作在企業風險管理中的作用越來越大;第二,內部審計工作已經成為公司治理的重要推動力量;三是內部審計正在成為企業管理問題的發現者和解決者;第四,內部審計已經成為實現企業增值的推動者。

二、電力行業審計風險的種類及其形成的原因

審計風險是指在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審計的過程中,因為某一種或若干種因素的干擾,最終出具了不實際、不恰當的審計意見而引發的風險。從實際工作角度來看,可將審計風險按其形成原因劃分為兩大類,即內部因素形成的審計風險和外部因素形成的審計風險:

(一)電力行業外部因素形成的審計風險

1.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導致的審計風險

市場經濟要有法律作為保障才能穩定發展,市場經濟內的一切經濟行為都要有法可依。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我國在審計方面的立法不夠完善,與市場經濟的發展速度不匹配,針對電力行業內部審計的法律法規則更少。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導致電力行業內部審計工作過程中輔以了大量的主觀判斷,而這些帶有主觀性質的職業判斷是否合理則取決于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因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力不同,往往就會出現判斷失誤、審計結果失真的情況。

2.審計客體復雜化導致的審計風險

經濟業務的多元化發展使審計客體變得更為復雜化,這給電內部審計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也容易產生內部審計風險。例如:某電力集團公司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審計客體既包括集團公司和外面單位的經濟業務,又包括集團和下屬各單位的相關業務,客體錯綜復雜,一旦取證不足或判斷失誤,便會形成審計風險。

3.被審計單位誠信度導致的審計風險

部分被審計單位存在阻撓、干擾審計工作的情況,其故意提供給審計人員虛假的經濟資料,誠信度較低,加上徇私舞弊的手段越發高明,這使得審計人員不能深入細致的去發現問題的本質,導致審計結論不全面、不真實的情況發生。例如:某電力公司領導私設小金庫,并通過虛擬工程項目、列支虛假費用的手段來套取現金,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如果只看表面資料,不去深入了解客觀情況,則很難發現這一問題,最終形成審計風險。

4.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導致的審計風險

電力行業內部審計工作容易受到保護主義和小集團的干擾,致使審計工作獨立性喪失、審計監督職能不能充分的發揮,發現違紀問題避重就輕或不及時上報,形成嚴重的審計風險。

5.工作安排不合理導致的審計風險

本單位或上級單位領導對審計流程不了解,在某一期間段內安排了過重的審計任務,過大的工作量及過于復雜的情況使得審計人員無法對有關事項進行深入調查,走馬觀花的審計難以保證質量。特別與電力行業領導離任等有關的經濟責任類審計,如果沒有足夠的時間作為保障,很容易因為遺漏重大事項而發生審計風險。

6.審計方法導致的審計風險

審計方法本身有缺陷也是形成審計風險的原因之一?,F代審計強調審計風險和審計成本的均衡性,這就是說客觀上允許了在審計程序、審計方法上存在審計風險。例如:審計時采用的分析性復核法和抽樣審計方法就是為了降低審計成本,然后這必然會導致審計結果出現一定誤差,當然這種審計風險是人們提前已經知曉的。

(二)電力行業內部因素形成的審計風險

1.取證不充分導致的審計風險

一些審計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對被審計事項未能充分取證,審計結論缺少證據支撐而形成審計風險。此類風險產生通常是因為審計人員在引用法律不當、取證不足、過程不清、審計資源利用不充分的情況下,自己妄下審計結論,不加思索的引用被審計單位的自我檢查結果,甚至將被審計單位的自我陳述作為審計證據,造成審計風險。

2.審計工作不按程序進行導致的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不按既定程序開展工作,不遵循審計規范制度會造成判斷失誤,從而引發審計風險。審計方案制定不周全、審計過程組織實施不利會使審計內容出現遺漏,對被審計單位的某些固有風險提前準備不足,或對被審計單位高風險項目的抽查取樣量過小,以及對一些異常事項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也形成的審計檢查型風險。

3.審計人員能力不足導致的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的專業能力、職業素質、業務水平參差不齊,審計經驗多少各不相同,這些審計人員自身的原因會影響審計結果,并形成審計風險。

三、電力行業內部審計風險的規避與防控

(一)外部因素形成審計風險的防控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國家要不斷的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審計人員也要提高自身專業能力和工作水平,特別是在處理一些較為復雜又無法律法條可依的事項時,一定要進行深入的取證和細致的分析,最大程度的規避審計風險。

2.面對復雜的被審計客體要做好充足的準備

面對復雜化、經濟活動多元化的被審計客體,在審計前期就應該通過各種渠道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調查和研究,并對其與外界之間的各種業務聯系有一定的掌握,同時進行必要的分析,只有這樣才能在審計工作開展時做到心中有數,面對復雜的情況而不忙亂。

3.建立承諾責任制

建立承諾責任制來解決被審計單位誠信度差、弄虛作假等問題。承諾責任要求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作出書面承諾,保證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誰違反了承諾約定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以此來規避和防范審計風險。

4.強化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電力行業管理層要給予審計機構足夠的權利和支持,并對審計工作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審計工作在哪一環節出現了問題,哪一個環節的負責人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5.科學安排審計工作

審計工作要進行細致的分類,分清重點、難點,充分利用自身有限的審計資源,科學的安排審計工作。審計工作開展時要抓好審計計劃控制、審計取證控制、審計作業控制、審計報告的控制等工作。

(二)內部因素形成審計風險的防控

1.加強對審計取證的控制

取證是審計工作的核心工作點,審計質量的好壞直接受審計取證數量和質量的影響。在考慮到成本效益原則的基礎上,審計證據的獲取要突出真實性、客觀性及充分性,以達到規避審計風險的目的。

2.審計工作程序化

審計人員主觀上要加強自身建設,端正思想態度,工作嚴格按照審計規范和既定程序來開展,整個審計過程要環環緊扣,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

3.提高審計人員工作能力及職業道德

審計人員要不斷的學習新技能來適應審計工作發展的需要,審計機構可以周期性的組織審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和心理輔導,增加審計人員的工作能力,提升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

作者:劉彥博 單位:呼和浩特供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