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與考核

時間:2022-03-15 08: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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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與考核

摘要:國家審計是國家實現經濟檢查和監督的重要手段,審計工作質量決定了經濟監督水準。因而,加大審計工作質量控制考核是提升國家審計水平,確保國家經濟,實現經濟社會正常發展的關鍵。但是當前本國的審計事體中,存在審計目標模糊、審計過程控制不嚴格、審計信息有缺陷、審計監督不夠完善多種問題。對此,本章以國家審計的重要性出發,根據實際情況對審計工作質量的掌控和考核中存有的問題加以分析,且提出了優化措施。

關鍵詞:國家審計;工作質量;控制和考核;策略

國家審計是國家審計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執行政府預算收支的情況和會計資料實施檢查審核、監督的專門性活動。經過審計可以將經濟活動建構出統一的標準,同時依靠法規來保護國家經濟秩序,確保社會公正;審計工作的有效落實能夠提升對國有財產的監督與管理成效;此項工作的質量優劣決定了工作開展的有效性,但因眾多因素阻礙,我國審計工作質量控制和考核中有大量問題急需解決。

一、國家審計工作質量掌控和考核中存在的問題

(一)考核價值不健全,審計信息沒有應用價值。審計考核是監督審計這一事務的關鍵環節,分析審計報告的總體質量,我們可以看到審計這一工作存在的問題,像報告中對有關部門提出的審計建議,多是對問題的反饋,沒有特別進行深入調查。這便對其信息的使用價值大打折扣,對其權威性有一定影響。(二)審計監督不到位,審計職能不能獲得發揮。當前本國的此項工作中存在“重審計、輕整改”的情況。若是有部門在其經濟工作中產生了問題,審計只注重審計查出問題的過程,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不再進行跟蹤,監督整改職能未能有效發揮。(三)審計過程不夠嚴格。當前國家審計工作質量控制中有審計措施不嚴格的問題。比如工作職員素質以及審計結果不佳而使成本增加,想要結果難以成為現實;審計中各個環節的交流不便,對要緊審計事務沒有全方位的分析,增加了工作風險;審計技術、方法不正確使用,對有關政策的執行和法規認識不夠,擾亂了結果的準確度。(四)審計目標模糊不清,規劃缺乏指導作用。國家審計體系相比一般內部審計更為復雜,牽涉的部門眾多,因而工作質量的保障,需要在對這一系統有一個科學的規劃。但當前此項工作進行中,對審計目標設計比較模糊,缺少嚴格標準;工作落實情況比較盲目;機關職員設定上缺少嚴格的審查機制,擾亂了其本身具備專業性。這類難題都會加大目標落實的難度,降低國家審計工作質量。

二、國家審計工作質量的掌控和考核有關措施

(一)決定審計目的,提升審計規劃科學性。為了推動不同部門間溝通與合作,有必要建立國家審計工作質量系統安排,從而促成審計工作計劃,以將審計目標的執行成果提高。對此,首先,需對其部門整體目標制作審計規劃。根據不同部門特點來定制有針對性的目標,確立審計標準;其次,組建專業審計組,增加在審計人員的選擇和考核力度,審計人員作為這項工作的執行者,其專業素養的高低直接決定了工作質量的好壞,因而,審計職員必須具備精益的專業技能,同時可以依據工作性質、工作量、難易等做出系統的實行方案,從而提升審計目的的執行效用;最后,加大對此項工作的事先調查,利用國家審計系統平臺,完成對不同部門、理清不同項目中混亂的工作思路,以職業素養進行基礎性判斷,以便掌握好工作的輕緩程度,提升對目標的執行效果,以體現出工作的科學性。(二)完善審計標準,建立審計質量管控系統。國家審計工作的落實必須建起系統的標準規范,同時嚴格按照法規加以有序的落實。在建立標準和質量管控體系中:首先,審計職員要提高法律風險意識,部分審計工作者以為此項事務跟社會和企業審計比較,風險指數低些,因而,在審計過程中缺乏嚴格的考核。對此,審計部門在人員培育中,要加大對審計風險的滲透,提升工作者的風險管理能力,繼而讓審計工作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其次,建構嚴格的責任制,針對審計工作中出現的紕漏加以嚴格追責,審計組設置審計組長、一般審計人員等崗位,落實崗位職責,各司其職,互相配合,推行工作的有序開展。再次,健全審計復核機構,借助主審、組長和專職復核機構三方完成工作核實。利用相互間的牽制將形式化的工作打破,推進審計措施的有效落實;最終,增強對審計報告質量的控制,審計人員應該基于宏觀與微觀的經濟發展趨勢,對報告加以全面分析,保證內容詳盡妥當,全面反映審計對象的經濟活動過程和結果。(三)處理好審計考核,加大反饋跟蹤。建構完善國家審計工作質量考核系統,是將工作職業行為規范的有效途徑,也是推進國家審計科學與規范的選擇。審計部門應該依據社會公共服務的調動,來推進自身的公開與透明,讓其信息得以公布在公眾面前,并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審計公告制度的落實,依據審計考核標準,監督工作人員在審計工作的實踐環節。落實這一考核制度,應該按照考核結果對審計資源和計劃加以合理安排,以將工作質量提升,加大跟蹤檢查力度,對頑固的應該下“猛藥”,結合其他部門加大懲罰力度,推動有關部門的整合工作的落實,從而提升工作質量。(四)明確工作監督職責構建審計工作整改制度。國家審計作為政府經濟監督職責落實的重要舉措,對發現問題的整改是發揮工作職能有效方式。若是在國家監督里,審計部門發現工作中存有的問題不能及時做出反饋,勢必會對其權威性有影響。對此,在審計工作質量掌控中,充分發揮監督合力,主動凝聚多方監督力量,創新思路,積極構建新型監督整改工作,初步形成互相配合、多方參與、齊抓共管的聯合監督整改機制,加大各部門間的合作,在監察中,要與黨政單位和財政等部門進行協調,不能單憑整改意見,更應互相監督,以促成不同部門工作的有序落實。

三、結語

國家審計工作的有效落實是維持財政經濟秩序、確保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事務,國家審計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是阻礙其質量滿足經濟發展需要的關鍵,會讓國家財產安全受到一定威脅,只有促成其體系的調整與完善,掌控且完成考核工作,才是提高國家審計水平的有效對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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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冰 單位:泗水縣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