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林經營主要模式及啟示
時間:2022-10-07 10: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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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歐洲矮林資源豐富,20世紀中葉以前一般采用傳統矮林模式進行經營。其后為了應對氣候變化,歐洲國家逐步將矮林轉變為喬林進行經營。歐洲國家矮林經營思路的轉變和采取的經營措施,可為我國矮林經營提供參考和借鑒。介紹了歐洲矮林經營的歷史與現狀,闡述了歐洲矮林經營的主要模式。
關鍵詞:矮林;標準矮林;混喬矮林;喬林;森林經營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具有基礎性、戰略性作用。森林按起源不同,可分為喬林和矮林[1],矮林可細為標準矮林和混喬矮林。喬林是指全部由實生樹組成的森林,標準矮林是指全部由萌生樹組成的森林,混喬矮林是指由萌生樹和部分實生樹組成的森林。喬林經營在國內外都有較為成熟的理論和技術,但矮林如何經營,在國內外的理論研究和生產實踐中都存在較大分歧。我國雖然是人工林大國,面積居全世界第一位,但仍然是以天然林為主的國家。在天然林中,有許多矮林。據第九次全國森林資源連續清查結果[2],我國有櫟類資源1656.26萬hm2,占全國森林總面積的9.21%;櫟類蓄積量14.18億m3,占全國森林總蓄積量的8.32%。這些櫟類[3-4]林分,除了極少量是喬林外,絕大多數是矮林。另外,我國很多地區的杉木[5]、楊樹[6]、桉樹[7]、米老排[8]、水曲柳[9]、相思[10]、馬褂木[11]、刺槐[12]等也存在大量矮林。如何經營好矮林,使其發揮應有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擺在林業工作者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歐洲是森林經營的發源地,針對喬林和矮林都有著較為成熟的經營理論與技術。喬林經營在德國較為成熟,矮林經營在法國、意大利更為常見[13-15]。該研究在介紹歐洲部分國家矮林經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對我國矮林經營的借鑒與啟示。
1歐洲矮林經營的歷史與現狀
歐洲矮林經營歷史悠久,至少可追溯到7世紀的德國。當時德國經營矮林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提供薪炭、飼料和生產木材[16-17]。到19世紀初,由于第一次工業革命對木材的巨大需求,導致德國的森林遭受毀滅性破壞,天然林和天然次生林都被以挪威云杉為主的針葉純林所取代[18-19],矮林幾乎絕跡。現在德國的矮林占森林總面積的比例不超過1%,一般出于歷史教育因素保存下來,主要用于向下一代展示他們的祖先所使用的林業方法、林業類型和對森林的經營模式。奧地利的情況和德國類似,目前只有不到7萬hm2的矮林,約占森林總面積的1.8%[20]。法國的矮林經營模式是在17世紀中葉建立起來的,截至目前仍有682.2萬hm2矮林,約占森林總面積的47.1%[21]。意大利、保加利亞、希臘、塞爾維亞等國家的矮林資源也極為豐富。表1為部分歐洲國家現有矮林的面積和占森林總面積的比例。
2歐洲矮林經營的主要模式
2.1傳統矮林經營模式
20世紀前,歐洲矮林經營主要有2種模式:一是矮樁輪伐模式。林主按照生產、生活需要,每年采伐一定面積的矮林,采伐時伐樁高度較矮,一般不超過15cm,經過若干年,業主將矮林輪伐一遍,然后林主再對首次采伐的矮林進行第2輪采伐。如林主有1000hm2矮林,每年采伐50hm2,輪伐期為20年,這樣林主可保證每年都有比較穩定的收獲。二是高樁采伐模式。林主在采伐矮林時,不是從地面采伐,而是保留2~3m的主干,將其上的主干和村冠砍去利用,使之在砍伐斷面周圍萌發新枝條、形成新樹冠,經過多次砍伐、多次傷口愈合,砍伐斷面逐漸增大成瘤狀,形似人頭,因此國內也叫頭木作業法[27]。這種采伐模式主要是為了在林內放牧,牛、羊等牲畜可以在林內無障礙地吃草,矮林也可在無牲畜破壞的情況下自由生長,互不干擾,同時牲畜的糞便還是矮林的肥料。
2.2傳統經營模式的缺陷
傳統的矮林經營模式在較短的輪伐期對林分進行頻繁砍伐,對土壤、景觀和生物多樣性都會造成負面影響[28-29]。同時,還可能會帶來非本地樹種的入侵。在意大利北部的蒂羅爾(Tyrol),臭椿、刺槐侵入當地山毛櫸、橡樹等落葉闊葉林中[30],對當地生態造成了一定影響。另外,頻繁砍伐矮林降低了森林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31]。森林通過光合作用固碳釋氧,具有碳匯功能,矮林砍伐后通過利用又將吸收的CO2釋放到大氣中,使碳封存能力減弱。
2.3現代矮林經營模式
20世紀中葉以來,化石能源的普遍利用,導致人們對薪柴的依賴減少,特別是全球氣候變暖所帶來的惡果顯現,歐洲國家矮林經營的思路開始轉變,重點是如何將矮林轉化為碳固定和碳封存能力更強的喬林[32]。2.3.1標準矮林經營。矮林由于萌條多,林分內的競爭激烈。為轉變為喬林,首先須砍伐部分萌生樹或萌條,使陽光進入林地,促進天然更新,亦可人工補植實生苗[33]。當天然更新或人工栽種的實生苗長到一定高度(一般為5m左右),可將剩余萌生樹全部砍除,然后按喬林經營方法進行經營[34]。萌生樹砍伐后,伐樁每年會萌發出新的萌條,可采取人工除萌或化學藥劑除萌的辦法清除。意大利的矮林以標準矮林為主,除萌主要通過化學藥劑控制伐樁的萌芽能力[35]。2.3.2混喬矮林經營。有2種轉變方式:一種是一次性轉變[36]。在實生樹種子豐年,將萌生樹全部采伐,并伐除一些低質的實生樹,將郁閉度降低0.4~0.5,促進天然更新,實現快速轉變。根據立地條件的不同,櫟類更新會在7~15年完成,完成后可對林地內第一代實生樹實行主伐,也可繼續培育到目標胸徑后再主伐。另一種是漸進式轉變[37]。不必等到實生樹整體出現種子豐年,只要單株實生樹成熟到達種子豐年時就可實施天然更新。櫟類更新需要足夠的陽光,因此必須通過采伐萌生樹開辟足夠大的林窗來實現。經過多年漸進式的天然更新,當天然更新的幼樹幼苗足夠時,可對萌生樹進行全部采伐。然后按目標樹經營法[38-44]、下層疏伐法等方法對喬林進行經營。2.3.3低質矮林經營。低質矮林包括2層意思:一是林分為老齡矮林,林分質量差,結實能力差,所產種子質量差,難以發芽;二是林地土壤瘠薄,天然更新很難實現。對低質矮林的經營主要采取改造重造的辦法,具體操作時難以全面皆伐,而是首先在林地上制造較大的林窗或林隙,人工種植針葉或闊葉樹種實生苗。待長到一定高度后,將剩下的矮林全部伐除,再在空地上補種實生苗,從而實現從矮林向喬林的轉化。
3借鑒與啟示
我國對矮林轉變經營研究較少,尚未形成系統的理論與方法[45]。在現有教科書和森林撫育規程國家標準中,暫未涉及矮林如何轉變經營。歐洲進行矮林轉變經營的歷史較長,并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對我國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1)建立矮林轉變經營示范基地。在吸取歐洲矮林轉變經營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國內實際,建立矮林轉變經營的試驗示范基地。可在有矮林資源的國有林場先行試點,待取得經驗后再在面上建立示范基地。(2)開展矮林轉變經營成效研究。在建立試驗示范基地的同時,設置固定樣地[46-47]進行監測,探索技術措施,如擇伐時間與技術、天然更新技術[48-49]、混交林技術[50-51]等。同時監測經營成效,包括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3)制定矮林轉變經營技術標準。組織森林經營方面的技術專家,以試驗和監測數據為依據,研究制定矮林轉變經營的技術規程和標準,供全面推行矮林轉變經營時各地遵循。
作者:郭詩宇 徐敏 陳云 周妮 周新玲 單位:湖北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湖北省林業局外資辦 湖北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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