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業高技能人才分析論文
時間:2022-06-27 09: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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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養和儲備是一個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高技能人才的培養,更是直接關系到科學技術能否真正地轉化為生產力,能否促進綜合國力的快速增強。目前,我國水利高技能人才隊伍面臨著嚴峻形勢:全國水利行業61.9萬技術工人中,技師和高級技師僅占技術工人總數的1.61%;水利行業特有工種技術工人31.4萬人中,技師和高級技師僅占特有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1.15%,高級技師僅34人??梢娂紟熀透呒壖紟熑藬翟诩夹g工人中所占比例非常之小,高級技師更是少得可憐,平均每省還不到1人。水利高技能人才嚴重不足,已遠遠不能滿足水利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已經成為水利事業發展的一個瓶頸。而水利高技能人才培養已不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而是“有米”難尋“巧婦”。我們必須認清形勢,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學的人才觀,實施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為建設現代水利、可持續發展水利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和人才保障。
近幾年來,水利部對水利行業的高技能人才的培養愈來愈重視,相繼在行業內開展了職業技能競賽、技能人才評選表彰等活動,出臺了《關于加強水利行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將高技能人才培養納入正在組織制定的“十一·五”水利人才資源規劃之中,并啟動“三年三千名新技師培養計劃”等,為水利行業的高技能人才的培養指明了方向,水利行業有關單位也紛紛啟動了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下面,我就水利行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體系、機制和制度建設問題,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必須建立健全水利行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體系
1、培訓組織工作體系
實施水利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需要在水利部人才主管部門的領導和支持下,充分發揮“水利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作用,建立“以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門主導實施,各級水利人才機構具體牽頭,各類優質培訓資源積極參與”的全行業統一的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組織工作體系。通過“水利部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牽頭做好行業有關的標準規范、質量評價、師資培訓、基地認證、鑒定考評、技能大賽、宣傳表彰、交流協作等工作,并積極促進行業高技能人才培養、職業資格證書等有關制度的建立,營造良好的行業高技能人才成長環境。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也需要通過成立水利高技能人才培訓和管理機構,建立與當地政府和各類培訓機構的聯系與協調,牽頭做好省級水利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
2、培訓標準規范體系
要緊密結合國家職業標準、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以及《水利行業特有工種技師和高級技師標準》,建立水利行業統一的高技能人才培訓標準規范體系。內容包括:職業(崗位)能力要求,整體培訓方案、質量評價方案、師資能力結構要求、培訓基地設備基本要求等等,并提出相應工種的職業崗位結構調整指導性意見。
3、培訓資格認證體系
要建立對水利人才培訓基地的資格認證和對水利高技能人才培訓師的資格認證體系。對培訓基地的認證工作重在質量監控與評價環節,對培訓師的認證工作重在培訓與技能教學業務提高的環節。這個資格認證體系的實施將體現“質量為先、不斷完善、滾動發展”的原則。
4、水利行業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
要建立和健全“以職業能力為導向,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職業道德和職業知識水平”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在評價的內容上,堅持職業能力與工作業績相結合;在評價標準上,堅持國家標準與崗位要求相結合;在評價機制上,堅持專業評價與單位認可相結合;在組織實施上,堅持行政指導與技術支持相結合;在管理體制上,堅持屬地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加大職業鑒定與考評力度,逐步完善技師和高級技師的行業評審、單位聘任辦法,單位還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在關鍵的生產運行和檢修崗位設立首席職位,發揮技能帶頭人作用。
二、加緊建立和完善水利行業高技能人才培訓機制
1、建立和完善水利高技能人才的選拔激勵機制
各用人單位要加緊建立高技能人才的“培養、評價、使用、激勵、交流、保障”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堅持培訓與實際生產實踐相結合,推行“使用與培訓考核相結合、待遇與業績貢獻相聯系”的做法,促進水利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規范化、制度化,不拘一格選拔人才,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2、強化培訓與鑒定考評緊密結合的機制
培訓是基礎,鑒定考評是手段,促進更多的水利行業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長是目的。我們要通過行業政策導向,明確把取得行業高技能培訓合格證書作為申報技師和高級技師的必要條件之一,以鼓勵督促水利技術職工積極參加技能培訓,促其崗位成才。
3、建立水利職業技術教育與培訓的融通機制
通過促進仿真模擬技術和現代培訓技術手段的開發和應用,建設遠程教育培訓和信息網絡平臺,融通職業技術教育與培訓的教學內容和注冊信息管理體系,融和在職培訓和學歷教育的關系,共享行業教育培訓優勢資源,以滿足水利行業技能人員終身學習、多樣化學習的要求。
三、建立和健全水利高技能人才培訓制度
1、水利行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
要堅持高技能人才培訓與各種培訓教育相結合,建立健全行業技能人才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各單位要根據事業發展對技能人才的要求,強化上崗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各類培訓機構可以根據水利生產技術發展水平和高技能人才的學習需求,采取靈活多樣的培訓模式,模塊化的培訓內容,遠程或集中授課等手段,建立并不斷完善與行業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相結合的高技能人才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并提供相應的行業資源支持和技術規范服務。
2、技能大賽制度和表彰制度
要堅持高技能人才培訓與技能競賽、比武相結合,建立和健全行業技能人才比武和技能競賽制度和表彰制度。水利部應適當頻度地開展水利行業特有工種技能大賽和水利高技能人才培養工作評選表彰,可兩年開展一次,并以此推動全行業積極開展相應的技術比武或表彰活動,形成促進水利高技能人才成長的逐級選拔制度和逐級表彰制度。
3、在水利行業實行就業準入制度
水利行業已建立了71個職業技能鑒定站,鑒定網絡覆蓋全國,今年還建立了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試題庫-水利分庫,出臺了《水利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管理辦法》、《水利行業考評員管理辦法》、《水利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實施辦法》、《水利行業技師和高級技師考評、聘任與管理辦法》等辦法,為水利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的順利實施打下了扎實的技術和管理基礎。隨著水利事業的發展,水利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水利行業工種涉及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實行就業準入控制是必然趨勢,有必要盡早實行,這是保證水利行業技術工人隊伍素質,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手段,亦是對高技能人才培養的一個重要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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