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電力體制改革論文
時間:2022-06-29 0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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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工業改革的方向是打破壟斷,引進競爭,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世界潮流。當前,國家正在按照電力工業的改革方向制定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改革的總體目標是打破壟斷,引進競爭,實行“廠網分開、競價上網,輸配分開、競爭供電”。打破由“垂直、集中、一體化管理”在發電端和配電端造成的行業壟斷和以“省為實體”、“一省一公司”導致的“區域壟斷”,最終在發電端和配電端引進競爭。同時建立政府監督機制,規范競爭市場。這一改革方向和目標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要求,符合我國電力工業客觀實際,有利于促進電力工業發展和市場經濟體制建設。農村電力體制改革是電力工業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按照電力工業體制改革方向和目標進行,而不應該與電力工業體制改革的目標脫節,更不能背道而馳。前階段進行農村電力體制改革是在以“省為實體”、“一省一公司”、“一家管網”的指導思想下進行的,對不同產權的獨立供電企業實行上劃、代管,推行壟斷經營,這種逆向改革必須停止,應該按照我國電力工業體制改革的思路和目標,重新制定農村電力體制改革的方案。
二,農村電力體制改革的思路
(一)縣級供電企業改革
對農村供電,原則上以縣為實體,組成縣級供電企業,既符合我國農村的特點,也符合現行的農村電力體制結構,各方面都可接受??h級供電企業的改革,直接關系到農村電力體制和農村電力市場的建立,農村電力體制必須根據農村電力市場建設的需要和電力工業改革的方向來確定。電力工業改革的方向和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總體框架,是要打破壟斷,引進競爭,實行發、輸、配分開,建立開放的發電市場和配電市場,允許不同的投資主體參與發電市場和配電市場的競爭,供電企業要從電網中分離出來,組建若干獨立配電公司,實行競爭供電。由此可見,農村電力市場的競爭主體是多元化的,要允許不同產權的獨立供電企業參與農村電力市場的競爭。
從我國農村縣級供電企業的構成來看,多元化的格局基本形成。全國2400多個縣中,省電力公司直供直管縣640個,躉售縣1040個,自供自管縣近800個,躉售縣和自供自管縣供電企業的產權是地方的,有的是水利部門的,有的是林場和農場的,有的是礦區的,有的早已成為股份制企業,只有以0個縣供電企業屬各省電力公司。對于這樣一個早已成為多家供電、多元化格局的農村電力市場,應該堅持實行開放競爭的改革方向,而不應該把它變成集中壟斷的電力市場,實行一家供電。
因此,對縣級供電企業的改革應分兩種形式進行,對省電力公司所屬的直供直管縣,要從電網中分離出來,改為獨立的法人實體,成為獨立配電公司;對躉售縣和自供自管縣直接按獨立配電公司進行改革。
從改革的過程來看,在輸、配沒有分開之前,縣級供電企業改革的重點應放在企業內部的改革和供電營業區的規范化上,特別是對躉售縣和自供自管,而不是去改變企業的隸屬關系和產權關系。企業內部的改革主要是明晰產權、加強管理、提高效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組建獨立配電公司、參加配電端競爭做好準備。其次,是供電營業區的規范化。由于歷史、地理條件和行政區劃的原因,縣級供電企業之間的供電營業區關系比較復雜,也存在一些矛盾,因此,在農電體制改革中,應重新調整和劃分供電營業區,實行供電營業區許可證制度,建立一個規范有序的農村電力市場。
對于存在多個企業交叉供電的縣,可按資產關系組建股份公司,但必須嚴格堅持股份制的原則,不能搞虛擬股權控制,侵占股東的權益。
[二)鄉鎮及以下農電管理體制改革
鄉鎮及以下農電管理一直是農村電力管理的薄弱環節,存在很多問題:一是中間環節多,管理費用高;二是實行電費承包,“人情電、關系電、權力電”現象嚴重;三是管理水平低,管理混亂,偷漏電嚴重,致使電價奇高,農民用不起電。因此,鄉鎮農電管理體制改革是農村電力體制改革的重點,通過鄉鎮農電體制改革,理順管理關系,減少中間環節,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規范農村電力市場,達到降低電價、減輕農民負擔、開拓農村市場的目的,為實現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創造條件。在兩年多的“兩改一同價”工作中,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撤銷鄉鎮電管站,建立縣級供電企業的派出機構——供電所,直供到戶,實行“三公開、四到戶、五統一”管理,取得了很大成效,深受群眾的歡迎,這一改革是成功的,還要進一步實施到位。
(三)配套政策和措施
農村電力體制改革需要相應的配套政策和環境,否則無法進行。當前,對農村電力體制改革有直接影響的是農網改造的相關政策,如貸款和償還政策應與農村電力體制相結合、相配套。在前階段的農網改造中,很多省只允許一個承貸主體,即省電力公司,其他供電企業都不能作為承貸主體,這樣無形中就迫使大電網之外的供電企業接受上劃和代管,否則就得不到農網改造資金。另外還有還貸政策,同樣影響到體制。
在農村電力體制改革中,獨立供電企業需要一個好的外部環境。在電力體制改革沒有完全到位之前,大電網是一個“集中、垂直、一體化管理”的企業,其實力相當強大,在與獨立供電企業競爭中,占絕對優勢。在改革的過渡時期,必須制定相應的競爭規則,來維護大電網與獨立供電企業之間的競爭秩序,否則,獨立供電企業難于生存。
三、農村電力體制改革應納入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中統籌考慮
農村電力體制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環節,直接關系到電力體制改革的成敗,因此,農村電力體制改革必須與電力體制改革相銜接,應該在電力體制改革總體部署下進行,而不應該把兩者分割開來進行。當前,國務院決定由國家計委牽頭來制定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而經貿委繼續按原來思路進行農村電力體制改革,這樣做容易造成農村電力體制改革與電力體制改革脫節甚至相互矛盾,影響今后電力體制改革的全面推進。國家在制定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時,應把農村電力體制改革納入總體方案中統一考慮,制定出農村電力體制改革的方案,然后再執行;在電力體制改革方案未出臺之前,應停止進行縣級農村電力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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