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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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監理|工程師|水利工程施工論文一、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發展的歷程、機遇和特點
(一)建設監理發展簡述
“監理”是一個外來詞匯,就“監理”一詞的英文詞Supervision的含義而言,它具有監督、管理的意思,帶有管理職能,即從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方面,對事物進行管理,以實現既定目標。建設監理是我國特有的叫法。國際上通常作為業主進行的項目管理。FIDIC條款中的工程師,就是我們的監理工程師。
建設監理的萌芽起源于16世紀前的歐洲,發展于英國的18世紀中葉。于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即20世紀批年代末,60年代初開始,建設監理工作便貫穿于建設活動的全過程,進入70年代以后,歐、美、日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建設監理,開始向法律化、制度化方向發展。至80年代,建設監理制度在國際上得到了較大發展,一些發展中國家也開始效仿發達國家的做法。結合本國實際,建立或引進社會監理機構。
80年代以后,我國的世界貸款項目,也開始實行監理制度,最早采用這一制度的就是1982年利用世界銀行貸款的魯布革水電站引水工程(世界銀行貸款的項目世界銀行要求進行國際招標并實行建設監理制),大家習慣稱作為“魯布革沖擊波”。1988年國家建設部開始組織建設監理試點,至1992年實施監理工程項目發展到1600多項。建設部于1989年制定頒發了《建設監理試行規定》,水利部于1990年頒發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試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管理辦法(試行)》,于1992年頒發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試行)》,經幾年實踐水利部于1996年9月才正式頒發了以上三個建設監理法規文件(水建管[1996]396號、[1996]397號)。水利部1999年11月9日又修訂頒發了以上三個建設監理法規文件(水建管[1999]637號),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中指出:“我國境內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實施建設監理,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也應逐步實施建設監理”。為此標志著我國水利工程監理制進入了全面推行的新階段,尤其“九八”長江大水過后,隨著國家和有關部委的一條列法規、規定、制度的出臺,大大地促進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制的實施。為適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制發展的要求,尤其是大量中小型水利工程開始實施監理制的實際情況,水利部于1999年11月又重新修改了以上三個建設監理法規性文件(水建管[1999]637號),國家招標投標法也于1999年8月30日(合同法于1999年3月15日),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情況表明:一方面我國建設監理已經進入向建設活動全過程發展階段。另一方面也表明建設監理制在我國還處于新的發展起步階段,設計監理,招投標監理均處于起始階段,即使施工階段監理中小型工程也是于1998年長江大水過后才普遍實行的。設計招標、監理招標更是剛剛開始,即使大型工程招投標也還有許多不規范,不完善的地方。這也難怪,因為該項制度在我國實行畢竟才有10多年的時間,而普遍發展的時間也就是近二、三年的事情。
(二)監理含義
1、監理由一個執行機構或執行者,依據一定準則,對某一行為的有關主體進行督察、監控和評價。守“理”者不問,違“理”者必究;同時,這個執行機構或執行者還要采取組織、指揮、協調和疏導等措施,協助有關人員更準確、更完整、更合理地達到預期目標。
2、建設監理是對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理”。是指對工程建設參與者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督導和評價,并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保證建設行為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技術標準,制止建設行為的隨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建設項目按計劃的投資、進度和質量全面最優的實現,確保建設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和安全性。建設監理行為的主體,包括政府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認證后取得資格的社會監理單位。
3、政府建設監理是指作為國家機器的政府部門對建設單位的建設行為和社會監理單位實施的監督管理。屬政府部門對建設活動的宏觀管理,是政府職能的體現。其特征有(1)強制性;(2)執法性;(3)全面性;(4)宏觀性。
4、社會建設監理是指由獨立的、專業化的社會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對工程建設項目實施的一種科學的項目管理。其特征有(1)服務性;(2)公正性;(3)獨立性;(4)科學性。我國的社會監理相當于國外的建筑師事務所、工程顧問公司、工程咨詢公司一類的組織。
5、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是指監理單位受項目法人委托,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批準的項目建設文件、建設工程合同以及建設監理合同,對工程建設實行的管理。
(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發展的歷史機遇
1、九八年大水后,水利工程建設進入新時期,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空前:(l)黨和國家空前重視,整修堤防三年目標中共中央以文件形勢下發,這在歷史上是沒有的:(2)全民水利意識空前提高;(3)水利投入空前增加,“九五”期間水利投資1200億元;(4)建設規??涨疤岣?;(5)建設要求空前高(建設管理規范化、制度化、質量嚴格要求)。
2、目前以河道治理為重點的水利工程建設,按國家要求要進行三個改變:(1)治理思路要改變,從傳統的局部維護到向高標準防洪趨勢改變;(2)管理模式要改變,從計劃經濟到市場項目法人制改變;(3)施工方式的改變,從群眾會戰形式向通過招投標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施工隊伍承包方式改變。
3、工程水利向資源水利轉變的新思路必然使得解決水資源危機的跨流域引水工程、大量病險水庫及工程維修加固以及解放后建立并運行四十多年之久的大中型灌區的維修改造和發展節水農業的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得以成為今后一個時期內水利工程建設的又一個重點。
4、目前以群眾和集體投資興建小型水電站工程熱情高漲,而投資者又不熟悉水電工程管理。
上述情況表明,我們今后一個時期,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將更多集中在河道整治工程及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
(四)工程建設項目規范化,法制化管理的需要
針對工程資金、質量、管理等問題,國務院、行業部委頒發了一系列加強工程建設管理的規定,技術標準。要求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必須明確職責,建立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16號文件《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以下幾點:
l、健全和落實工程質量領導責任制。包括:(l)建立工程質量行政領導人責任制;(2)建立項目法人責任制;(3)建立參建單位工程質量領導人責任制;(4)建立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2、嚴格執行建設程序,確保建設前期工作質量。包括:(l)嚴格執行建設程序;(2)嚴格把好建設前期工作質量關;(3)嚴格實行項目決策咨詢評估制度。
3、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整頓建設市場。包括:(1)必須實行招標投標制;(2)必須實行工程監理制;(3)必須實行合同管理制;(4)必須實行竣工驗收制度;(5)必須把好市場準入關;(6)必須實行政企分開。
4、精心勘察設計,強化施工管理。包括:(l)嚴禁“三邊”工程;(2)對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嚴格要求;(3)對施工單位的嚴格要求;(4)材料設備要嚴格執行質量檢驗;(5)建設資金要嚴加管理。
5、加大執法和監督力度,把好工程質量關。包括:(1)加強執法力度;(2)加強政府監督;(3)加強審計監督;(4)加強社會監督;(5)加強報告制度;(6)加強項目檔案工作。由此可以看出,參與工程建設各方人員素質的提高是非常關健的,文件對此要求是非常嚴格的,而資質等級證書又是參與工程的先決條件和前提,你有再高的本領,沒有資質,也是無法進入建筑工程建設市場的。
(五)中小型水利工程監理與大型水利樞紐工程監理的不同點
現根據近幾年所監理的工程,體會總結如下:
1、投資來源不同。中小型工程一般為國家、省、市、縣、集體、群眾自籌多種成份,投
資往往不能及時足額到位(特別是社會效益顯著型工程,如清東圍、清西圍、清城聯圍等),而大型樞紐工程一般由國家投入足額資金或由項目法人籌集到足額資金。
2、由于投資主體不同,而形成了事實上的多重項目法人代表。有的建設單位即是投資管理者,又是施工組織者(如中心坑電站、五元坑電站、桂花電站等)。大型工程一般不存在這種情況。
3、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資質低,相應的技術水平也較低。施工圖不規范、末提技術標準要求、結構不符合實際,設計變更不按程序,施工單位無自檢能力情況很普遍(如魚跳電站、洛陽電站等)。
4、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甚至一些基層的水利部門缺少對監理制的了解和認識情況也是十分普遍的,許多地方都是第一次實行招投標,實行監理制。行政干預,傳統模式影響較大。
5、工程戰線長,點多面廣,由于經費限制監理人員往往滿足不了旁站監理的需要,同時按專業配備監理人員也較為困難?!奥槿鸽m小,五臟俱全”這樣需要項目監理工程師身體、業務素質、吃苦耐勞程度都很高,無形中更增加了監理的難度。
6、大型樞紐工程有1982年的魯布革模式及以后三峽、小浪底等若干個大型水利工程的不同模式可借鑒,而中小型水利工程包括河道整治工程目前可供借鑒的成熟的經驗、資料還很少。實踐證明照搬外國模式或大型工程的模式是很難行得通的。
基于上述特點,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或確切點說,具有多種投資渠道來源“民辦公助”或“公辦民助”的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監理,盡管也是“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但重點應是質量控制,信息管理和組織協調。要把施工質量控制好,質量否決權、工程量計量權不能不要。
二、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尤其是監理工程師需要掌握的基礎知識
(一)我國建設項目管理體制的特點
管理體制屬于生產關系范疇。我國為公有制國家,項目投資的主體是政府和公有制企事業單位,私有制國家除少數國有投資項目外,絕大多數項目為私人業主投資。因此決定了私有制國家對建設項目的管理主要是對項目的“公共利益”的監督管理,如項目建設對環境保護、城市規劃、周圍居民的影響等,而對項目的經濟利益,政府是不過問的,我國政府對項目建設的管理,除了對項目“公共利益”的監督管理外,對建設項目的經濟利益、建設布局和對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的適應性等,要進行嚴格審批。可見我國的建設項目管理體制與私有制國家是有區別的,政府的監管程度也是不同的。
(二)體制格局
目前我國水利工程項目管理體制格局為項目法人為主體的工程招標發包體系,以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為主體的承包體系及社會監理單位為主體的技術咨詢服務的三元主體。三者關系是以經濟為紐帶,以合同為依據,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構成建設項目組織管理體制的新模式。水利部頒布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水利部水建[1995]128號,明確提出水利工程建設要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和建設監理制。
(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政府監理)
1.管理體制及職責
水利部是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實行宏觀管理,水利部建設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設的綜合管理部門,在水利建設項目管理方面,其中要管理職責是:①貫徹執行國家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設的政策法規,并組織實施;②對全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行業管理:③組織和協調部屬重點水利工程的建設:④積極推行水利建設管理體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設市場;⑤指導和參與省屬重點大中型工程、中央參與投資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設的項目。
流域機構是水利部的派出機構,對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負責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①以水利部投資為主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除少數特別重大的項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項目均由所在流域負責組織建設和管理,逐步實現按流域綜合規劃、組織建設,生產經營、滾動開發。②流域機構按著國家投資政策,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設投資主體,從而實現國家對流域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
省市自治區水利水電廳(局)是地區的水利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①負責本地區以地方投資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組織建設和管理。②支持本地區的國家和部屬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積極為工程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2建設程序
水利是國民經濟基礎產業,水利工程建設要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水利工程建設程序一般分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準備(包括招標設計)、建設實施、生產準備、竣工驗收、后評價等階段。
項目建議書編制按照《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議書編制暫行規定》(水利部1996年12月18日水規計[1996]608號)進行。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規程》DL5020-93進行。
初步設計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DL5021-93和《小型水電站初步設計報告編制規程》SL/T179-96進行。
施工準備重要的是招標設計,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管理規定》(水利部水政資[1998]51號)及各地水利工程招投標主管部門編制的有關管理辦法。2000年1月1日起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1999年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1號)。
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組織設計規范》SDJ338-89。
主體工程開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前期工程各階段文件已按規定批準,施工詳圖設計可以滿足初期主體工程施工需要。②建設項目已列入國家年度計劃,年度建設資金已落實。③主體工程招標已經決標,工程承包合同已經簽定,并得到主管部門同意。④現場施工準備和征地移民等建設外部條件能夠滿足主體工程開工需要。
水利水電工程驗收分為分部工程驗收、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應按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和《小型水電站工程驗收規程》SL168-96進行。
建設程序可詳見《水利工程建設程序管理暫行規定》(1998年1月7日水利部水建[1998]16號)
(四)水利工程建設各方的職責和權力
1.工程建設有關方面
一個工程項目主要涉及以下部門:①主管部門:水利部、珠委、省水利廳、市縣水利局。②監督單位:部(流域)、省、市質監站。③項目法人(業主)有的下設建設管理局或工程指揮部或領導小組辦公室等作為業主的代表,也稱之為建設單位。④監理單位⑤施工單位⑥設計單位。
2.職責與權力
項目法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水利部水建[1995]129號規定有8點:①負責籌集建設資金,落實所需外部配套條件,作好各項前期工作。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審查或審定工程設計、概算及籌資計劃和用款計劃。③負責組織工程設計、監理、設備采購和施工招標的工作、審定招標方案,要對投標單位的資質進行全面審查,綜合評選,擇優選擇中標單位。④審定項目年度投資和建設計劃,審定項目財務預算、決算,按合同規定審定歸還貸款或其他貸款的數額,審定利潤的分配方案。⑤按國家有關規定,審定項目(法人)機構編制,勞動用工及職工福利方案等,自主決定人事聘任。⑥建立建設情況報告制度,定期向水利建設主管部門報送項目建設情況。⑦項目投產后,要組織運行管理班子,培訓管理人員,做好各項生產準備工作。⑧項目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內容建成后,要及時組織驗收和辦理竣工決算。
《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國家計委計建設[1996]673號)中規定的項目法人職責為①負責籌措建設資金②審核上報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文件③審核上報年度投資計劃并落實年度資金④提出項目開工報告⑤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⑥負責提出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報告⑦審定償還債務計劃和生產經營方針,并按時償還債務⑧聘任和解聘項目總經理,并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2)監理單位——職責是‘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即:工程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需要遵照以下幾個文件:①《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水建管[1999]637號)②《水利水電設備監造規定》(水利部水建[1995]424號)③《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管理辦法》(水利部水建管[1999]637號)④《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管理辦法》(水利部水建[1999]637號)⑤《水利水電設備監造單位與監造工程師資質管理辦法》(水利部水建[1995]424號)。
目前監理的重點是質量控制、工程量計付、信息管理。
(3)設計單位——設計單位應按合同及時提供施工詳圖,并確保設計質量:按工程規模,派出設計代表,進駐施工現場,解決施工中出現的設計問題;施工詳圖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后交施工單位施工。設計單位對不涉及重大設計原則的合理性意見,應采納并修改設計,若有分歧意見,由建設單位決定。如涉及初步設計重大變更問題,應由原初步設計批準部門審定。(因為目前設計沒有監理,必須由建設單位決定)。
《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單位資格管理辦法》(建設部建設[199l]504號)及關于工程設計單位資格管理的補充規定》(建設部建設[1992]528號)規定:
各級工程勘察證書,工程設計證書的適用范圍——
持有甲級證書的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證書規定行業大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內相應的生產必要配套工程和設施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設計任務。持有乙級證書單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承擔證書規定的行業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任務。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任務的需經項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主管部門批準。持有丙級證書的單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證書規定行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設計任務。鐵道行業持有丙級證書單位可以在本路局內承擔本專業相應的工程勘察或設計任務。其他行業持有丙級證書的單位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的任務應當是項目主管部門出據的證明,經項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勘察設計主管部門批準。持有丁級證書的單位只能在單位所在地的市或者縣范圍內承擔證書規定行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及零星工程建設項目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設計任務。
(4)施工單位——按被業主(建設單位)接受的投標文件和與業主簽定的
工程承包合同或協議書執行。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設部建設[1995]666號)規定:
承包工程范圍——一級企業可承擔各種類型水利水電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的建筑安裝和基礎施工。二級企業可承擔大二型水利水電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的建筑安裝和基礎施工。三級企業可承擔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的建筑安裝和基礎處理工程。四級可承擔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及輔助生產設施的建筑安裝及基礎處理。
(5)質量監督——《水利工程質量管理文件選編》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并同時執行各地編制的質量管理方面的文件、規章,如廣東省主要按以下三個材料。
《廣東省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文件選編》1998.4
《廣東省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文件選編》1998.6
《廣東省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工作手冊》
政府是強制性監督,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各有關單位的質量行為要主動接受監督,這是很明確的。
(五)項目法人、監理單位和承包商的夫系
1.項目法人與承包商的關系
是一種經濟法律關系,即相當于買賣雙方或定貨雙方的關系,他們這種關系,是通過雙方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確定的,項目法人將擬投資興建的工程發包或定貨委托給承包商,而承包商則按合同的規定去完成工程任務,或者定貨任務,并獲得相應的報酬。項目法人和承包商所應負有的責任、權力和義務,由承包合同規定,生效的承包合同具有法律效律,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任何一方違約都要承擔相應責任。承包商必須按照與項目法人答來的工程項目合同規定接受監理。項目法人必須在監理單位實施監理前,將委派的監理單位、監理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付予的權限書面通知承包商。
2.項目法人與監理單位的關系
項目法人與監理單位也是一種經濟法律關系,即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他們這種關系是通過監理合同或咨詢委托合同確定下來的,并各自負有一定的權力和義務。工程師接受項目法人的委托對工程項目的實施進行項目目標監控與管理,并對項目法人負責,但是他的一切有關行為都是以合同為依據,(包括承包合同和監理合同)以其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的,也就是說工程師與項目法人之間不是某種重屬關系,而是一種委托協作關系。即在工程的實施中工程師是作為獨立于項目法人與承包商之外的第三方而執行其職責和任務,在其工作中項目法人不得違約侵權超越合同,隨意干涉工程師的工作,而工程師也應保持自己的公正立場,不得違反合同規定,不得與承包商有任何承包業務之外的經濟聯系,更不能與承包商串通侵害項目法人的利益,否則,項目法人有權解脫其委托。監理工程師應定期向項目法人匯報工程實際情況??偙O理工程師在授權范圍內,有關指令,簽署所監理工程有關項目憑證。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建設監理業務完成以后,向項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總結報告和檔案資料。
3.監理單位與承包商的關系
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商之間不是也不應當有任何合同關系或經濟關系,他們在工程建設中是一種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這種關系是通過項目法人與承包商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確定的,也就是說承包商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和管理,并按照承包合同的要求和監理工程師的指示施工,而監理工程師則是按照項目法人所委托并通過工程承包合同所賦予的職責和權限對承包商的承包工作進行監理。監理工程師在執行工程監理過程中要嚴格履行合同的職責,即要監督檢查承包商是否履行合同的職責,是否按合同規定對工程進行進度、質量和費用的要求進行監督、監理,同時,還要注重合同的條款的規定,公正地處理有關工程變更,費用調整、索賠和工程款支付問題,維護承包人的合法權益。在實施監理前,監理單位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應當將其實施工程監理的管理辦法,書面通知承包商。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有權建議撤換不合格的工程建設分包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及有關人員。監理單位依據監理合同,并運用工程建設合同有關合同條件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獨立、公正的行使監理權,維護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應受到承包商的理解與支持。承包商任何與實工程建設合同有關的施工活動,必須經監理單位批準或認可,并符合合同規定。在工程建設監理中,監理單位的中心任務是對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有效的控制使其順利達到計劃規定的工期也就是合同工期、質量及投資目標。為了實現項目建設總目標及正確判斷和行使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的技術審定權、工程質量的監督評定權、進度與工期的確定權、工程款支付的確定與否決權、組織與協調的主持權等,必須合理利用工程建設合同中的有關規定及時要求承包商遞交各種工程資料和報告。承包商應及時提交監理單位所需要的各種資料,與此同時,承包商還應及時將工程進展情況、計劃、意見等通報監理單位,積極配合監理單位做好必要的抽檢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在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商應顧全大局,發揚風格。
(六)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的關系
監理單位與設計單位,在業主委托監理單位進行設計管理時,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在沒有委托設計監理時,是分工合作關系。監理單位在監理過程中,設計變更要按合同及有關規定辦理。設計單位的有關通知、圖紙、文件等必須通過監理單位,由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下達到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要求修改設計時,也須通過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向設計單位里提出。目前與設計單位的關系是通過業主(建設單位)協調。
目前所監理的工程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設計單位的有關通知、圖紙、文件等沒有通過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就直接下達到給施工單位。
2、設計單位對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有不同看法,認為沒有必要。
3、業主沒有在監理合同或咨詢委托合同中委托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和設計單位聯系,就直接和設計單位聯系業務。
(七)監理單位與政府部門的關系
監理單位與政府部門的關系就是被監督與監督的關系。與主管部門的關系就是被領導與領導的關系。
政府部門授權給質量安全監督站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代表政府進行宏觀控制,具有強制性,監理單位的質量行為要主動接受監督。
(八)建設項目質量管理
目前我們主要進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理,《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不只是質量監督部門的事,而是目前水利工程質量管理的大法,涉及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管理職責。這個規定是指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地方投資以及其他投資方式興建的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各類水利工程就要實行三制。水利部負責全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流域機構受水利部的委托負責本流域機構管轄的水利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指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質量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質量項目法人(建設單位)負責、監理單位控制、施工單位保證和政府監督相結合的質量管理體制。水利工程質量由項目法人負全面責任,監理、施工、設計單位按照合同及有關規定對各自承擔的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機構履行政府部門監督職能,不代替項目法人、監理、設計、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設各方均有責任和權力向有關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反映工程質量問題。水利工程項目法人、監理、設計、施工等單位的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質量工作負領導責任,各單位在工地現場的項目負責人對本單位在工地現場的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單位的工程技術負責人對質量工作負技術責任,具體工作人員為直接責任人。
工程建設各方質量管理具體職責參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九)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
主要熟悉和掌握以下兩個規程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SL176-1996)
《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試行)(SL239-1999)
規程主要指大中型工程,小型工程參照執行。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等級分為二級,即合格與優良(對不合格工程按《水利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暫行規定》(水利部令第9號)處理)。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評定,由水利水電行業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執行。
(十)水利水電工程驗收
根據工程類型主要按照以下三個規程:
1.《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1999)
2.《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試行)(SL239-1999)
3.《小型水電站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168-1996)
工程驗收的依據和層次:
(1)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
(2)主管部門的有關技術規范、規程、質量標準。
(3)已批準的設計文件和相應的設計變更文件
(4)項目法人和施工承包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
(5)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文件
(6)設備制造廠家的設備安裝說明書、技術標準
三、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的重點工作
(-)監理人員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前監理工程師應作的準備工作
按照國家監理制度的要求,依據業主(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簽訂的“工程建設監理合同”作好充分的準備,是監理工程師的必要工作。
l、以工程合同為依據,按工程建設進度,分專業和分項編制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實施細則及施工質量檢驗標準與質量等級評定辦法。
例如,長灘嶺電站工程,分項工程有:漿砌石重力壩工程,引水隧洞及壓力管道工程,地面發電廠房工程及升變電站等分項工程。因此,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組織監理組的監理工程師,編寫進入施工現場后的有關監理文件:
(1)項目監理組工程建設監理工作規程;
(2)土石明挖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3)水工隧洞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4)壓力鋼管制造與安裝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5)巖石地基施工質量驗收監理實施細則;
(6)混凝土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
以上共7項施工監理文件經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寫和審定后,上報建設單位審查批復后,移交承建單位作為工程施工實施的重要原則和依據。同時也作為監理人員進場前專業技術業務培訓的重要內容。
2、工程項目劃分
為便于監理質量控制和施工質量評定及驗收,加強施工管理,工程項目劃分是必需的。總的指導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正式頒布的標準、規定,水利工程執行水利行業標準為主,其他行業標準參考使用。從目前來看,水利工程項目劃分一般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三個層次,房屋建筑安裝工程按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三個層次。工程項目的劃分一般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承包單位、設計單位有關人員共同協商討論,統一意見后,將劃分結果上報質量監督機構審核。
例如,田湖水庫工程項目劃分為7個單位工程:
第一單位工程,漿砌石重力壩工程;
第二單位工程,副壩(土壩)工程;
第三單位工程,引洪渠道工程;
第四單位工程,引水隧洞及壓力管道工程;
第五單位工程,地面發電廠房工程。
第六單位工程,地面升變電站工程。
第七單位工程,管理設施工程。
單位工程的劃分一般要考慮承建的施工單位,最好將各承建單位所承建工程劃分為不同的單位工程,便于施工管理與單位工程的驗收。
每個單位工程又劃分為若干個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劃分時,同類型的各個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不同類型的各個分部工程的工程投資不宜相差太大。為了質量的評定方便,一般應為單數3,5,7……個(最好不少于3個)。
單元工程的劃分,按《評定標準》的規定劃分,《評定標準》中未涉及的依據設計、施工部署或質量考核要求的層、塊、段確定單元工程的劃分,是日常質量考核和最終進行工程質量評定的基礎。
3、監理文件信息管理的準備工作
監理人員進入現場前,準備好工程項目的各種申報表格,有專業表格及共用表格,例如共用表有:開工申請、開工令、監理通知、會議紀要、監理日記、現場指令、設計修改通知書、停工令、復工申請、復工令、文件審批表、承建單位申報表、事故報告單、往來文件登記表等表格,還有各專項的基礎驗收合格證,各種建筑材料的檢查驗收表格,各種檢測申請表格等,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格等專業、專項表格共268種類。打字、復印為監理工程師監理文件信息管理基礎,作好信息管理準備工作是監理工程師應該完成的。
4、監理人員所需要的資料準備工作
不管監理人員水平有多高,經驗多豐富,不可能準確無誤地記住所有條文,而監理指令必須有依有據,所以在工作中皆應有以下資料(根據工程性質選擇):
(1)《水利水電施工技術規范匯編》(上、下卷)
(2)《水利水電施工技術規范匯編》(續編上、下卷)
(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試行)
(4)《堤防工程工程施工規范》SL260-98
(5)《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試行)(SL239-1999)
(6)《小型水電站施工技術規范》(SL172-96)
(7)《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評定標準》SDJ249-88、SL38-92
(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示范文本(預計2002年上半年出版發行)
(9)《四川省渠道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和《四川省渠道工程施工質量評定標準》
(10)工業與民用建筑部分施工質量評定表,如裝飾工程部分的評定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中沒有,可以采用。
(二)進入施工現場監理工程師的指導性工作
1、審查設計圖紙,處理好設計與施工關系
施工圖審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原則上不考慮其設計方案、布置等是否合理,只審查
設計圖紙中的具體問題。
⑴設計圖紙審查內容
①設計圖紙是否符合招投標文件和上級有關部門批文要求
②圖紙是否經設計單位正式簽署
③地質勘探資料是否齊全
④設計圖紙與說明是否齊全,圖紙中有無差錯和矛盾,表示方法是否清楚
⑤圖紙中各種要求是否切實可行
⑥總布置圖和各施工圖的幾何尺寸、平面位置、標高是否一致
⑦各專業圖紙的平、立、剖面圖有無矛盾、遺漏;建筑物內部的管道、電氣設備、通道與建筑物之間有無矛盾;有無不安全因素。
⑧由不同單位設計時,各圖紙間有無矛盾、遺漏
⑨圖紙是否滿足其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
⑵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設計工作,一般是由不完全具備要求設計資質條件的相應地區基層水利部門設計的,其自身掛靠在能夠滿足資質要求的水利設計單位,因此工程設計很不規范,差錯較多。如不認真審圖,將會對工程帶來許多后患,根據近幾年中小型工程建設監理的認識體會,設計中存在的問題,最常見的是設計圖紙未經過專業技術人員、總工程師等的認真審查和會審,往往是憑局部工作經驗或照抄其他地方的設計圖紙等。
例如,某水庫工程原設計圖紙中沖砂閘閥兩邊凈空僅有20cm,根本不不能保證以后閘閥的運行檢修,經過與設計人員的協商增加40cm,從而能確保閘閥的運行檢修。另外施工圖紙中錯誤較多,大壩尺寸、控制點高程、坐標等經計算后明顯錯誤,在施工前及時改正過來。
又如某電站,調速器水輪機層的調節推拉桿槽尺寸前后皆為100cm,而機組圖紙要求前100cm,后需要146cm。諸如此類問題,經與設計單位協商進行了修改,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因此,對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監理工程師要認真指導監理工程師的審圖工作。監理人員加強對施工圖紙的審核,及時簽發監理工程師圖紙作為施工圖紙。
2、協助承包單位完備施工組織設計
按照水利工程建設程序,在工程開工前,承包單位應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并申請開工。存在的問題是,中標單位名義上雖是滿足招標資質要求的施工單位,但多數是本地區資質不夠的水利工程隊掛靠到中標單位(甚至私人組織一班臨時民工),以中標單位名義實施工程施工。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與機械化施工組織,與國家的規定要求相差較大,這也是目前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
在目前條件下,監理單位必須協助施工單位作好施工組織設計,健全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保證措施,進行指導性工作。施工組織設計主要內容包括安排施工機械,人員組成,施工順序,進度計劃。施工組織設計上報后并填寫開工申請,由項目監理部審查批準后,下達開工令。工程進入施工階段。
3、指導安排施工單位的工程原材料、中間產品和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自檢(檢測報告單);安排監理單位的樣品抽檢(質量報告單、產品合格證)。檢驗成果必須是由質量監督部門批準認可的試驗室(一般為本地區水利水電工程質量檢測站)提出。判定在施工過程中,工程的內在質量是否能滿足國家規范的要求。
有的施工單位沒有工程材料或構件的力學性能的試驗能力,沒有合格的試驗室。在此種條件下,還必須與業主方確立統一的檢測方式和合格的試驗室進行檢測,提出試驗檢測報告。
(三)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對監理工作的要來
1、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實行項目監理管理、綜合技術控制:在施工質量、工程進度、投資控制過程中,實行綜合技術控制與項目監理實施的施工過程,對每個單項目實行雙向控制的管理格局,是監理工程師指導實施監理過程的工作原則。
監理組負責監理工程師配合總監,把工作重點放在工程施工目標控制與對策措施的制定,并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目標控制的動態調整是非常重要的。
監理組負責監理工程師配合總監承擔以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合同支付三項目標控制及工程信息、專業技術管理與合同管理的工作,應把工作重點與一般工作結合起來,掌握雙向控制的有效方法。
例如在水電站工程廠房項目的施工過程中,工程進度與工程質量,時間控制起主導作用,發電機層以下工程時限短,安排各工序的動態調整和工程材料的配合。開工后,班組作業安排、材料進場數量、施工質量能否保證、質量檢測方法的可行性,是一個動態的施工管理過程,監理工程師協助施工單位安排好施工組織計劃與施工質量檢查程序,使工程項目達到了保質保量按目標控制完成。所以調節控制目標的進展過程是監理工程師對工程進度與質量控制的關鍵。作到了這一關鍵點,對水電站工程就打好了基礎。因此在長灘嶺水電站的施工質量與工程進度目標控制的實現起到了明顯的效果,受到業主單位的好評。
2、在項目施工監理實施細則中有關質量檢測方面的工作安排,主要是指導與檢查承建單位的自檢能力,如檢驗測試的方法,試驗室的資質,若施工單位沒有自檢設備與人員的,由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統一安排試驗檢測,監理工程師進行抽樣檢測。
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根據施工規范的規定安排施工單位自檢與監理單位抽檢的數量(應不少于施工單位自檢數量的15℅)與分段部位,確保施工過程中內在質量的控制。
監理工程師,直接負責工程項目現場施工中從施工準備,資源與材料的投入,工序作業目標實施的控制到合同履行全過程的跟蹤監理和信息處理。
3、對施工過程的監理與對工程項目的質量檢驗與檢查、驗收應完全按照設計文件、承建單位與業主簽訂的合同文件等執行監理工作。
監理工程師應對進度、質量、投資三項合同目標進行控制與相互關系的協調處理。堅持以“安全生產為基礎,工程工期為重點,施工質量為保證,投資效益為目標”的原則,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及時協調工程進度、質量與合同支付的關系,促使合同管理目標得到優化的實現。
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處理授權范圍內的一般爭議問題,報請業主單位研究解決。
有關重大問題,由業主、施工單位、總監理工程師以及設計代表共同參加,協商解決有爭議的問題。最后由業主及監理雙方商定。
4、對工程施工質量的保證
(l)嚴格執行以單元工程為基礎,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三級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實行以施工“工序控制”和“過程跟蹤”為環節的標準化、量值化質量管理方式。
(2)工程承包單位質量控制體系的建立和落實,進一步調動和引導承包單位按國家法規和合同文件要求做好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變單向監控為雙向監控。
(3)促使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現場調度員、施工員、質檢員到位,逐步強化以承包單位自身三檢制為基礎的單元工程質量檢驗制度,改變施工質量只靠監理工程師管理的被動局面,提高工程質量和單元工程一次報驗合格率。
(4)當工程進度與施工質量發生矛盾時,要求承包單位以施工質量求工程進度,以工程進度求施工效益,確保工程質量標準的實現。
(5)針對施工條件的變化和工程進展情況,階段性向業主單位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和分析報告。作好施工組織設計的動態管理和監督。
四、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體會
(一)監理工程師素質的要求
工程建設監理人員,尤其是監理工程師,不但要具有很高的業務素質和水平,更要有結合新形勢不斷學習工程建設有關法規、標準,特別是有關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管理、工程質量評定、工程驗收管理等有關規范,它們是監理工作中的法規核心。國家、行業部委的有關規定也是不容忽視的,因其一般具有相當強時效性。總之做為一個好的監理工程師在專業技術上,管理水平上,組織協調及開會藝術(包括擬定何時何地開會、何人參加、解決何問題、達到何效果以及會場的組織和引導、控制能力等)諸方面,要具備高智能、高素質。這樣才能有效地領導監理人員及其工作人員,順利地完成工程項目的監理任務。
(二)監理工作的原則
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應當以“廉潔、守法、公正、誠信”為職業準則,以“公平、獨立、自主”為工作原則,依據國家工程建設法律與行政法規,按照國家及工程驗收規范、規程、規定和質量檢驗標準進行監理工作。工程建設各方要有書面(簽字)意識,一般口頭協議或無簽字的憑證一般無效,君子協議是不提倡和禁止的。強調書面答復,簽字蓋章。所以各方人員簽字認真慎重,尤其是監理工程師。在陽山長灘嶺電站就發生過此類事情:監理工程師在征求設計單位意見后,決定在蝶閥坑排水管上增加一個閘閥,并在蝶閥坑底板砼上預留一個閘閥坑,但施工單位沒有執行,最后返工時要求工程量簽證,因為施工單位不承認監理工程師有過口頭通知。
工程建設必須真正實施國家要求的工程項目法人責任制,工程項目招投標制和工程項目監理制。而目前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監理工作,還沒有完全作到標準化與規范化,因此必須盡快的把工程建設的“三制”完善。
(三)監理工程師做好監理工作的具體要來。
1.監理工作講政治,站在國家人民利益的高度,本著為工程安全負責的態度進行監理工作非常重要。
2通過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監理工作人員自身素質,加強監理隊伍建設是搞好監理工作的根本和前提。
3.對項目法人、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者關系處理好是監理工作質量得到保證的根本。
4.對于設計精度不高、行政干預過多,其他外界因素影響也很強的不利條件下,開展監理工作,應最大限度的堅持原則,保護監理的最好辦法就是堅持原則,執行合同,形成文字。
5.必要的檢驗、抽查手段是保證監理工作質量不可缺少的,如:我們在清東圍、清西圍、獅子口電站、洛陽電站工程監理中都提出了很好的辦法。
6.規范化、條理化、符合規定的軟件資料的整理是監理工作業績的充分體現。硬件是基礎,軟件是形象。向業主承交比較好的檔案資料,一個是要求施工單位必須把檔案資料按規定做好,再一個是監理本身,這二方面監理資料必須做好。
(四)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制有效實施需解決的幾個問題
1.招投標制并沒有很好地按招投標法的規定實施,投標單位資質合格而實際施工單位資質不合格是不能實現工程建設控制目標的最主要的因素。招投標主管部門、質量監督部門必須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監督,杜絕不合格的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真正發揮招投標制的作用。
2.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對工程建設單位的招標設計投資(標底)與投標的合同資金有效的進行控制,切實的防止國家投入資金的各種轉移,防止工程質量受到影響。
3.經常檢查工程建設監理是否按照“廉潔、公正、守法、誠信”的職業準則進行工作,檢查監理工程師與承建單位之間是否有不正常的來往。因為監理工程師的公正必須建立在廉潔守法基礎之上,經常聽取業主和承建單位對監理工程師的反映情況,對違反監理工作制度和監理人員行為規范,有失職和不良行為的并對監理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必須及時處理。
4.與業主簽訂監理合同時,必須按照國家對監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貫徹“三控制、兩管理”的監理工作原則,特別是工程建設的投資與工程款支付的控制,是防止國家工程建設投資轉移的有效的手段之一。
(五)工程建設監理人員數量對項目監理工程師工作的開展影響重大
監理單位應根據工程規模、工程投資,安排監理人員的數量。不能隨意減少監理人員數量和降低監理費用。在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中,工程項目多工程投資少。建設單位為了省錢,故意減少監理費用(實際上迫使監理單位減少監理人員數量)。監理人員數量滿足不了工程建設的要求,專業監理由項目監理兼管,因而造成監理工作不到位,監理工程師不能專職的處理統管的工作??梢哉f還沒有達到國家要求的標準化、規范化。隨著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的發展,中小型工程的監理制必須逐漸走上正軌,但這需要一個過程。而使中小型工程的監理全面達到國家對監理工作的要求。是今后監理工作的重點。
五、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中的幾個誤區
(一)關于監理工程師獨立的、第三方的問題
監理單位是從項目法人(業主)簽定監理合同,并從項目法人(業主)處領取監理報酬。項目法人如果認為監理單位領取監理報酬就一定得為我所用,不按項目法人(業主)和施工承包單位簽定的合同進行管理,一味地傾向于項目法人(業主),失去監理應有的公證性,對工承包單位進行苛刻監督,拖欠工程款,這樣一來會影響合同的順利實施和工程進度,最終造成總工期拖延和工程質量低劣,受損最大的是項目法人(業主)。所以監理工程師首先就要按合同規定處理項目法人(業主)和施工承包單位之間的責、權、利關系。但目前很多工程項目監理工程師未參與施工承包合同簽定的整個過程,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透徹,合同中隱含的甲乙雙方責、權、利不甚清楚,而監理工程師作為合同解釋第一人不能很好地解釋合同,需較長的時間進入角色,極易造成合同糾紛,使監理工作處于被動地位。如果項目法人(業主)和施工承包單位簽定的合同是按《水利水電土建施工合同條件》(GF-2000-0208)簽定,監理工程師就自然處于獨立的、第三方的立場。
(二)工程出了質量問題,就是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工程質量受諸多方面因素影響,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參建各單位各有各的責任,監理只負監理的責任。監理工程師的職責是根據監理合同中項目法人(業主)授予的權力,控制和管理工程質量。
(1)通用合同條款明確規定:承包單位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的技術規范進行施工,為項目法人(業主)提供符合合同技術標準的合格工程,監理工程師在質量控制過程中,對施工承包單位施工方案的批準、提供的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檢查驗收、工序質量和單元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并不免除施工承包單位的任何責任。目前有些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施工質檢人員錯誤地認為,只要監理工程師驗收通過了,出現質量問題,就是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自己放松對工程質量的管理工作。監理工程師不可能全天候對施工承包單位的一行一動進行跟蹤監督,如果施工承包單位有意弄虛作假,偷工減料,豈不冤枉了監理工程師,當然一個好的監理工程師應能控制好此種清況的發生;監理工程師不管是否檢查驗收,出現質量問題,施工承包單位都要負全責。如果監理工程師是由于專業技術水平不高或責任心不強,不能發現質量隱患,那么監理工程師就當承擔失職責任。
(2)如果設計原因造成出現質量問題,而監理工程師審查圖紙時未能發現問題,那么設計單位應對其設計質量負全責。監理雖然不承擔責任,應該說監理工程師的工作也未做好,其個人和單位聲譽必然受到影響。
(三)旁站監理的問題
旁站僅是監理工作方式的一種,還有如巡視、資料抽檢等?!端こ探ㄔO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11)中,專用合同條款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有需要旁站的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如監理合同(未按監理合同示范文本與業主簽訂監理合同)中未明確的,監理工程師應能夠知道有選擇的對關鍵部位和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工程師不是施工員,不可能對所有的工程項目、部位、工序進行旁站。
(四)監理檢測的問題
為保證工程質量,對施工承包單位的檢測規程規范都有明確要求,但對監理檢測(數目、數量)要求不明確,目前在監理檢測上只能做到:(1)跟蹤施工承包單位取樣;(2)對質量有懷疑時抽檢(應不少于施工單位自檢數量的15℅)并委托獨立的、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
附錄一材料及土工試驗的取樣方法和數量
一、砂
1、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前應將取樣部位表層鏟除,然后從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組成一組樣品;
2、從汽車、貨船上取樣時,從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組成一組樣品;
3、每組樣品應妥善包裝,避免細料散失及防止污染,并附樣品卡片,標明樣品的編號、取樣時間、代表數量、產地,樣品量,要求檢驗項目及取樣方式等。
4、用汽車、貨船運輸的取樣以400m3或600t為一驗收批,用馬車、手推車等以200m3或300t為一驗收批。
砂的最小取樣數量表
試驗項目
最小取樣數量
篩分析
4400g
表觀密度
2600g
吸水率
4000g
緊密密度和堆積密度
5000g
含泥量
4400g
泥塊含量
10000g
合計
30kg
二、碎石
1、在料堆上取樣時,取樣部位應均勻分布,取樣時應將取樣部位表面鏟除,然后從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頂部、中部、底部各由均勻分布的五個不同部位取得)組成一組樣品;
2、從汽車、貨船上取樣時,應從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同的石子16份,組成一組樣品;
2、每組樣品應妥善包裝,避免細料散失及遭受污染,并附樣品卡片標明樣品的編號、取樣時間、產地,規格、代表數量,要求檢驗項目及取樣方式等。
3、用汽車、貨船運輸的取樣以400m3或600t為一驗收批,用馬車、手推車等以200m3或300t為一驗收批。
碎石的最小取樣數量表
試驗項目
最大粒徑(mm)
10
16
20
25
31.5
40
63
80
篩分析
10
5
20
20
30
40
60
80
表觀密度
8
8
8
8
12
16
24
24
吸水率
8
8
16
16
16
24
24
32
緊密密度和堆積密度
40
40
40
40
80
80
120
120
含泥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泥塊含量
8
8
24
24
40
40
80
80
針、片狀含量
1.2
4
8
8
20
40
合計
普通石料,取100kg
三、水泥
1、水泥品種的選擇原則
①水位變化區的外部砼、建筑物有溢流面和經常受水流沖刷部位的砼、有抗凍要求的砼,應優先選用硅酸鹽大壩水泥和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大壩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
②環境水對砼有硫酸鹽侵蝕性時,應選用抗硫酸鹽水泥。
③大體積建筑物有內部砼、位于水下的砼和基礎砼,宜選用礦碴硅酸鹽大壩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粉煤灰硅酸鹽水泥和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
2、選用水泥標號的原則
①選用水泥標號應與砼設計標號相適應。
②建筑物外部水位變化區、溢流面和經常受水流沖刷部位的混凝土,以及受冰凍作用的砼,其水泥標號不應低于425號。
3、水泥的取樣檢驗
①200~400t(稍大廠取大值,小廠取小值)同品種、同標號的水泥為一取樣單位,不足200t也作為一取樣單位。
②袋裝水泥儲運時間超過3個月,散裝水泥超過6個月,使用前應重新檢驗。
③水泥袋上應清楚標明工廠名稱、生產許可證編號、品種名稱、代號(不摻混合料的硅酸鹽水泥代號P·Ⅰ,摻有混合料的硅酸鹽水泥代號P·Ⅱ,普通硅酸鹽水泥代號P·O)、標號、包裝年月日和編號、摻火山灰質混合材料的普通水泥還應標上“摻火山灰”字樣。包裝袋兩側應印有水泥名稱和標號,硅酸鹽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的印刷采用紅色。水泥包裝標志中水泥品種、標號、工廠名稱、出廠時期和出廠編號不全的也屬于不合格品。
鋼筋原材試驗取樣規格表
鋼筋直徑
(mm)
試樣長度(mm)
取樣數量
拉伸
彎曲
6
230
180
1.拉伸:2條/(批、規格)
2.彎曲:3條/(批、規格)
8
240
190
10
250
200
12
260
210
14
270
220
16
280
230
18
290
240
20
300
250
22
310
260
25
315
265
28
340
290
32
360
310
36
380
330
40
400
350
鋼筋電弧焊接頭試驗取樣規格表
鋼筋直徑
(mm)
試件總長度(mm)
(其中焊縫長度mm)
取樣數量
單面搭接
雙面搭接
Ⅰ級
Ⅱ級
Ⅰ級
Ⅱ級
6
336
(48)
294
(24)
3條/批、規格
8
368
(64)
384
(80)
312
(32)
320
(40)
10
400
(80)
420
(100)
330
(40)
340
(50)
12
432
(96)
456
(120)
348
(48)
360
(60)
14
464
(112)
492
(140)
366
(56)
380
(70)
16
496
(128)
528
(160)
384
(64)
400
(80)
18
528
(144)
564
(180)
402
(72)
420
(90)
20
560
(160)
600
(200)
420
(80)
440
(100)
22
636
(200)
460
(110)
25
690
(250)
490
(125)
28
744
(280)
520
(140)
32
816
(320)
560
(160)
36
888
(360)
600
(180)
40
960
(400)
640
(200)
四、鋼筋
鋼筋原材以同一牌號、同一爐號、同一規格、同一交貨狀態為一批,每批重不大于60噸,不足60噸也作一取樣單位。取樣部位距鋼筋端頭500mm以內(即端頭去掉500mm后才取樣)。
鋼筋電弧焊接頭,在一般構筑物中,應在成品中每批隨機切取3個接頭進行拉伸試驗,或以300個同接頭型式、同鋼筋級別的接頭作為一批。
混凝土配合比試驗送料量(一組三個水灰比)
材料
數量
抗壓配比(砂漿配比)
抗滲配比(包含抗壓配比)
砂
150kg(50kg)
200kg
石
250kg
350kg
水泥
2包(1包)
2包
五、土
1、堤身填筑時,對于土料不宜采用小于100cm3(內徑50mm)的環刀采樣,對于礫質土砂礫料不宜采用小于200cm3(內徑70mm)的環刀。
2、壩體填筑時,對于粘性土料應用200~500cm3的環刀,每一場試驗測量坑點數不得小于25~30個,并應均勻分布于試驗的土層上。對于礫質土,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測定干容重,每一場試驗取樣數不得小于4個。
3、土的壓實質量檢測的取樣量
對于土壩,粘性土一次/100~200立方米;礫質土一次/200~400立方米;如單元工程量較少,每單元(層)取樣不到20次時,可多層累積統計,但每層不得少于6次。對于土堤,控制在200~400m3取樣一個,條件允許時取小值。在局部返工的部位,如填筑量不足上述方量,則取樣時不應少于3個。
取樣位置應選在壓實段有代表性的部位,并力求布點均勻。此外,在壓實質量可疑處、堤身內部接縫或堤身與外部結合處也應抽查取樣。取樣深度應在壓實厚度下部1/3的部位,若壓實厚度較薄,壓實層下部1/3的厚度大于環刀高度,則取樣深度以留足環刀取滿土為準,每次取樣時應測量壓實土層的厚度。
4、土工物理性能試驗,送料量為每種土料不小于50kg。
六、砌筑工程的質量檢驗
(一)石料:
(1)毛石:無一定規則形狀,塊重應大于25kg,中部厚度不小于15cm。
(2)塊石:上下兩面大致平整,無尖角,厚度不小于20cm。
(3)卵石:要求外形為橢園形為宜,其長軸不小于20cm。
(二)砌筑時應采用鋪漿法(除漿砌卵石采用干靠擠漿法),基本要求是平整、穩定、密實和錯縫。
(1)平整:應分層砌筑,同一層面要大致砌平,相鄰砌石塊高差宜小于2~3cm。
(2)穩定:石塊安置必須自身穩定,要求大面朝下,適當搖動或敲擊,使其平穩。
(3)密實:嚴禁石塊直接接觸。座漿及豎縫砂漿或混凝土填塞應飽滿密實。混凝土砌石
座漿(平縫)要防止縫間被大骨料架空,鋪漿應均勻,豎縫填塞砂漿后應插搗;混凝土用機械振搗,相鄰兩振點間距離不宜大于振搗器作用半徑的1.5倍。
(4)錯縫:同一層砌筑內,相鄰石塊應錯縫砌筑,不得存在順流向通縫。上下相鄰的石塊,也應錯縫搭接,避免豎向通縫。可每隔一定距離,力置丁石。
(三)養護時間:水泥砂漿砌體14天,混凝土砌體21天。
(四)膠結材料的抗壓強度檢驗,同一標號膠結材料試件的數量,28d齡期每100~200m3砌體成型試件一組3個;特別注意每一分部工程至少成型試件一組3個,質量評定按混凝土試件的質量評定方法。
七、現場混凝土質量檢驗
現場混凝土質量檢驗以抗壓強度為主,同一標號混凝土試件的數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大體積混凝土:28天齡期,每200~500立方米成型試件三個;設計齡期,每1000立方米成型試件三個。
非大體積混凝土:28天齡期,每50~100立方米成型試件三個;設計齡期,每200立方米成型試件三個;每一分部工程至少成型試件三個。
小型結構性建筑物工程中如廠房、宿舍(辦公樓)、壓力前池、壓力管道土建、引水渠道、隧洞襯砌、小攔河壩、渡槽等每一單元工程至少成型試件一組3個。
對抗拉強度:28天齡期,每200立方米成型試件三個。
混凝土試件應在機口隨機取樣成型,不得任意挑選。
注:1.混凝土的抗滲、抗凍要求,應在混凝土配合比設計中予以保證。當有其他特殊要求時,由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另作規定取樣;
2.每一澆筑塊混凝土方量不足以上規定數字時,也應取樣成型一組試件;
3.一組(即三個)試件應取自同一盤混凝土。
4.試件上在初凝前應用鐵釘寫明混凝土①取樣成型時間、②設計強等級、③澆筑部位(如果屬于監理抽檢還須注明“監理”字樣,抗滲、抗凍試件須注明抗滲、抗凍設計要求)。嚴禁采用油漆在試件上寫字,否則檢測站按作廢試件處理(不予接收)。
附錄二混凝土試件質量評定
(一)混凝土試件質量評定原則
1.混凝土強度保證率和勻質性指標應按不同標號統計。
2.混凝土勻質性指標以在標準溫、濕度條件下養護28天的混凝土試件抗壓強度的離差系數Cv值表示。在工程驗收時,應由28d齡期換成設計齡期來計算。
3.混凝土保證率和勻質性指標應按每組強度試驗結果統計,不得拋棄與平均強度相差較大的試驗結果。
(二)混凝土試件質量評定標準
1.同一標號的混凝土試件組數n≥30時,按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SDJ207-82的有
關條文執行,即按評定表1.20(含表1.20-1和表1.20-2)中的內容執行。
(1)離差系數Cv的計算方法如下:
(2)強度保證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根據求得的離差系數Cv和R標值,從附圖查得強度保證率。
2.同一標號的混凝土試件組數30﹥n≥5時,按照《水閘施工規范》SL27-91的有關條
文執行,即同時滿足下列兩式時,該統計單位混凝土應判為合格。
(1)Rn-0.7Sn≥R標
(2)Rn-1.6Sn≥0.83R標(當R標≥20MPa)
或Rn-1.6Sn≥0.80R標(當R標<20MPa)
3.同一標號的混凝土試件組數n<5時,按照《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GBJ107-87的有關條文執行,即同時滿足下列兩式時,該統計單位混凝土應判為合格。
(1)Rn≥1.15R標
(2)R小≥0.95R標
4.同一標號的混凝土試件只有一組時,R≥1.15R標判為合格
式中Ri——每組試件的平均極限抗壓強度,R標——混凝土設計28天齡期抗壓強度,Rn--指同一標號的混凝土若干組試件抗壓強度的算術平均值,R小——最小一組試件的抗壓強度,n——試件的組數;σ一一均方差,Sn一一標準差。
(三)混凝土試件統計結果不完全符合標準時的處理
1.判定混凝土試件的代表性:養護是否標準,取樣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2.針對具體情況研究處理辦法:如無損檢測(回彈、抽芯等)補充試件資料、結構性建
筑物進行安全鑒定等。
3.混凝土試件僅僅是考慮檢查混凝土的配合比、材料品質,并不完全代表建筑物本身混凝土的質量,真正的混凝土質量主要靠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衡量、拌和、運輸、平倉、振搗、養護和表面保護等)來確定,當然混凝土的配合比、材料品質必須達到要求是前提。
附錄三水利水電工程驗收應提供的資
附錄四小型水電站建設工程申請竣工驗收
和驗收備查應提供的文件、資料
1.申請竣工驗收報告。
2.工程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修正慨算等批準文件。
3.工程竣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工程設計、施工、建設全過程情況、經驗、教訓及其他)。
4.工程施工報告(內容包括工程全過程施工經過、質量、安全情況、經驗、教訓、新技術、新工藝實用情況及其他)。
5.工程設計總結報告(包括技術總結、設計方案評價、設計重大變更、經驗、教訓及新技術推廣情況)。
6.工程竣工決算(含審計意見)。
7.質量監督部門對待驗工程評定意見。
8.生產準備情況報告。
9.試生產期間的運行報告。
10.階段(中間)驗收鑒定書、機組啟動驗收鑒定書和竣工初驗工作報告。
11.占地及移民搬遷賠償情況報告。
12.待驗工程主要設計文件和圖紙(指設計綜合說明或待險工程概況、總體平面布置及主要平、剖面圖)。
13.待驗工程已完和未完工程清單。
14.原始資料:
(1)主要地形勘測、地質勘察資料.
(2)主要原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質量檢查、試驗資料。
(3)土建工程質量檢查原始記錄。
(4)主要設備出廠合格證和技術說明書。
(5)基礎灌漿處理資料。
(6)金屬結構、機電設備安裝質量測定、記錄和實驗報告。
(7)重大質量事故和工程缺陷處理資料。
(8)工程觀測原始記錄。
15.重要文件:
(1)上級批文和有關指示.
(2)主體工程承發包合同文本。
(3)竣工圖紙和修改設計通知單。
(4)階段(中間)驗收和機組啟動驗收的鑒定資料。
(5)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資料、單位工程質量簽證資料。
(6)各種觀測控制標點的位置圖和明細表。
(7)設備、備品、專用工具、專用器材清單。
(8)工程建設大事記和主要會議記錄。
(9)重要財務和竣工決算資料。
(10)重要咨詢報告。
(11)水庫航運、過木、遷建賠償、征用土地等協議或批準文件。
(12)工程管理范圍、地界文件和圖表。
16.監理文件及竣工驗收監理報告
上述原始資料和重要文件,驗收時供驗收委員會(小組)查閱。驗收后,作為竣工資料的一部分,移交生產單位。
附錄五壓力鋼管水壓試驗
壓力鋼管水壓試驗前,應按DL5017《壓力鋼管制造安裝與驗收規范》對有關焊接質量評定和無損檢測達到質量要求后才能進行水壓試驗。
(一)一、二類焊縫內部質量應選用超聲波或射線按以下規定進行檢查:
(1)超聲波探傷的檢查長度占焊縫全長:一類焊縫不少于50%,二類焊縫不少于30%。
(2)射線透照的檢查長度占焊縫全長:一類焊縫不少于20%,二類焊縫不少于10%。
(二)水壓試驗的基本規定如下:
(1)試驗壓力值為工作壓力(包括水錘壓力),按圖樣或設計文件規定執行。
(2)明管或岔管試驗時,應緩緩升壓至工作壓力,保持10min,對鋼管進行檢查,情況正
常,繼續升至試驗壓力,保持5min,再下降至工作壓力,保持30min,并用0.5-1kg小錘在焊縫兩側各15-20mm處輕輕敲擊,整個試驗過程中應無滲水和其他異常情況。
(3)試壓時水溫應在5°C以上。
(三)岔管水壓試驗。
新型結構的岔管、高水頭岔管和用高強鋼或首次使用新鋼種制造的岔管應作水壓試驗。一般岔管是否需作水壓試驗,按設計規定執行。
(四)明管水壓試驗。
(l)明管應作水壓試驗,可作整體或分段水壓試驗。分段試驗時,分段長度和試驗壓力由
設計單位提供。
(2)明管安裝后,作整體或分段水壓試驗確有困難,當采用的鋼板性能優良、低溫韌性
高,施工時能嚴格按評定的焊接工藝施焊,縱、環縫按100%無損探傷,需焊后熱處理的焊縫進行了熱處理,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以不作水壓試驗。
附錄六混凝土澆筑層的允許最大厚度和允許間歇時間
混凝土澆筑層的允許最大厚度(mm)
搗實方法和振搗器類別
允許最大厚度(mm)
插入式
軟軸振搗器
振搗器頭長度的1.25倍
表面式
無筋或少筋結構中
250
鋼筋密集或雙層鋼筋結構中
150
澆筑混凝土的允許間歇時間(min)
澆筑時倉面溫度(゜C)
硅酸鹽水泥
普通硅酸鹽水泥
礦渣硅酸鹽水泥、粉煤灰硅酸鹽水泥和火山灰質硅酸鹽水泥
20~30
90
120
10~19
150
180
5~9
180
210
注1、允許間歇時間指自出料時算起到覆蓋上層混凝土時為止的時間。
2、砼澆筑應連續進行,如超過允許間歇時間,應按施工縫處理。并等砼強度達
2.5Mpa后方可進行澆筑上層砼,澆筑前按規定鋪筑水泥砂漿。
3、未考慮摻用外加劑及其他特殊措施的影響。
附錄七水泥砂漿、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2.5MPa的參考時間
水泥
品種
砂漿或混凝土強度標準值(MPa)
砂漿或混凝土硬化時平均氣溫(°C)
1
5
10
15
20
25
30
35
硅
酸
鹽
水
泥
20
4.0
3.0
2.5
1.5
1.0
1.0
1.0
1.0
15
4.5
3.5
3.0
2.0
1.5
1.0
1.0
1.0
10
8.0
6.0
4.0
3.0
2.5
2.0
1.5
1.0
7.5
10.0
8.0
5.0
3.5
3.0
2.5
2.0
1.5
5
20.0
13.0
8.0
6.0
5.0
4.0
3.5
2.5
礦渣
或火
山灰
水泥
20
6.5
4.5
3.5
2.0
1.5
1.5
1.0
1.0
15
8.0
6.0
4.5
3.5
2.5
2.0
1.5
1.0
10
12.0
7.5
6.0
4.5
3.5
2.5
2.0
1.5
7.5
15.0
12.0
9.0
6.0
4.5
3.5
3.0
2.0
5
26.0
20.0
15.0
10.0
8.0
6.5
5.0
3.5
(未考慮摻用外加劑及其他特殊措施的影響)
附錄八混凝土模板拆除的參考時間
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設計無規定時,應符合:
1、不承重的側面模板,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2.5Mpa以上(時間可參照附錄七),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損傷時,方可拆模。
2、承重模板及支架,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下列強度后(按設計強度的百分率計算)方可拆模(時間可查附圖來參照,附圖未考慮摻用外加劑及其他特殊措施的影響)。
(1)懸臂梁、懸臂板:
跨度≤2m70%跨度>2m100%
(2)其他梁、板、拱:
跨度≤2m50%2m<跨度≤8m70%
跨度>8m100%
(3)橋梁、胸墻等重要部位的承重模支架,除強度應達到以上規定外,齡期不得少于7天。
(4)有溫控防裂要求的部位,拆除期限應通過專門試驗確定。
附錄九水輪發電機組交接驗收應提供的技術資料
1.竣工圖及資料
(1)水輪發電機組(包括調速系統和勵磁系統)安裝竣工圖。
(2)風、水、油系統及輔助設備安裝竣工圖。
(3)隨設備到貨的出廠記錄、證明書、技術說明書等。
(4)設計修改文件。
(5)主要設備缺陷處理一覽表及有關設備缺陷處理的會議文件。
2.水輪機部分安裝及測驗記錄
(1)吸出管里村安裝記錄。
(2)座環蝸殼安裝記錄。
(3)接力器安裝記錄。
(4)轉輪上下止漏環圓度記錄。
(5)固定止漏環安裝圓度及中心記錄。
(6)導葉上下端部及立面間隙記錄。
(7)水輪機各部止記環間隙記錄。
(8)水導軸承安裝間隙記錄。
(9)輪輪室安裝記錄。
(10)轉輪與轉輪室間隙記錄。
(11)沖擊式水輪機機殼安裝記錄。
(12)沖擊式水輪機噴嘴安裝記錄。
(13)斜流式水輪機轉輪與轉輪室間隙記錄。
3.調速系統部分安裝試驗記錄
(1)導葉接力器耐壓試驗記錄。
(2)導葉接力器壓緊行程記錄。
(3)壓油罐耐壓試驗記錄。
(4)導葉緊急關閉時間記錄。
(5)事故配壓閥試驗記錄。
(6)導水機構最低動作油壓記錄。
(7)導葉開度與接力器行程關系曲線。
(8)壓油裝置試運行記錄。
(9)頻率與輸出電壓、電流關系曲線。
(10)調速系統靜特性。
(11)調速器開度與噴針行程關系曲線。
(12)噴針行程與折向器開口關系記錄。
(13)噴針、折向器全開關時間記錄。
4.發電機部分安裝試驗記錄
(1)機架安裝記錄。
(2)定于組裝記錄。
(3)轉子組裝記錄。
(4)推力軸瓦裝配間隙記錄。
(5)機組軸線調整記錄。
(6)各部空氣間隙記錄。
(7)導軸瓦間隙記錄。
(8)制動器耐壓試驗記錄。
(9)制動器安裝高程記錄。
(10)軸承絕緣電阻測量記錄。
(11)冷卻器耐壓試驗記錄。
(12)臥式機組軸承安裝記錄。
(13)永磁機安裝記錄。
5.蝴蝶閥、球閥安裝試驗記錄
(1)閥體安裝記錄。
(2)橡膠水封耐壓試驗記錄。
(3)止水裝置間隙記錄。
(4)旁通閥水壓試驗記錄。
(5)接力器行程、安裝記錄。
(6)無水及靜水下操作試驗記錄。
(7)伸縮節焊縫檢查記錄。
6.其他安裝試驗記錄
(1)油質化驗記錄。
(2)風、水、油系統試驗記錄。
7.機組電氣部分試驗記錄
8.試運轉部分試驗記錄
附錄十填寫《質量評定表》說明
一、《質量評定表》的目的
為了加強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質量,進一步規范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管理,統一工程質量評定表格,水利部在建國以來幾十年來的經驗教訓基礎上,總結出一套比較完善而又切實可行的檢驗評定大中型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的標準——《質量評定表》和《質量評定標準》。對于地方中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目前還沒有較系統的質量檢驗和評定等級的辦法和標準。只能參照大中型水利建設工程的《質量評定表》和《質量評定標準》實行。對于《質量評定表》中未涉及的項目,可以根據其相關行業的規程、規范和實際情況,自行編制其質量評定表。目的是為了嚴格掌握水利工程的質量標準,從單元工程各工序就開始加強施工的質量控制,最大限度地把質量問題消滅在施工過程中。
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構成
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的內容主要由5個部分組成:
(l)表名。一般是以單元工程的工種、工序或層塊結構等的綜合體來確定的。
(2)表頭。主要說明該表所屬哪個單位工程、哪個分部工程、哪個單元工程、工程量大小、施工單位名稱(施工合同中有水利建設資質單位的全稱)和建設(監理)單位的最終檢驗日期。
(3)表體。表體主要包括檢查檢驗評定的主要檢查項目、一般檢查項目、及允許偏差項目(除碾壓式土石壩及砌石壩評定表是采用保證項目、基本項目及允許偏差項目)。表體中列有檢驗評定的子項目、質量標準或要求檢查檢驗內容以及質量情況等。
(4)檢查檢驗結果。把表體中的主要檢查項目、一般檢查項目、及允許偏差項目(除碾壓式土石壩及砌石壩評定表是采用保證項目、基本項目及允許偏差項目)的質量評定等級情況分別進行匯總和統計計算,并提出檢查檢驗結果。
(5)評定意見及等級核定。評定意見是指施工單位對檢查檢驗結果進行質量終檢認證,填寫意見并簽字;注意等級核定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進行核定,并認證簽字。
三、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說明
(l)單位工程名稱欄。填寫經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批復的質量評定項目結構中的單位工程名稱,即該單元工程所在的單位工程名稱.
(2)分部工程名稱欄。填寫質量評定項目中單位工程包含的分部工程名稱,也即該單元工程所在的分部工程名稱.
(3)施工單位欄。填寫該單元工程施工單位的名稱(施工合同中有水利建設資質單位的全稱)。
(4)單元工程量欄。填寫質量評定項目中本分部工程內的該單元工程工作量,工作量的單位可以是m^3,也可以是萬元,同工序評定表中的單元工程工作量同一概念,此單元工程工作量盡量準確,但不能作為結算工作量。
(5)主要檢查項目、一般檢查項目、允許偏差項目欄。原則上要求在工地現場填寫(除有工序的單元評定表可根據現場填寫的工序評定表在室內填寫)。主要檢查項目、一般檢查項目欄中的質量情況或等級,填寫的主要依據是日常施工記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程規范中規定或要求的常規主要控制質量標準內容。在施工過程中,對其進行必要的檢查、檢驗或測試,進行統計分析,評定后填寫在此欄內。這是施工質量檢查檢驗機構的日常工作,是不可推卸的職責和責任,必須認真做好的一項工作。
允許偏差項目中的測點,是對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程規范中規定的、允許有一定偏差的內容進行抽檢,其測點數目要符合《評定標準》中的測點數要求,并將其結果或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評定其質量等級。檢查或檢測項目中,有“設計要求”、“設計規定”、“設計值”、“額定值”的必須注明其設計的具體要求或設計值、額定值。檢查或檢測的數據不能換算成表格上所示“5d或﹢﹣10”等,必須為現場檢查或檢測的直接讀數。
假如“設計值”中有兩種值,如長度和寬度,可在一欄目中加一水平線劃分為兩欄,并分開注明其設計的具體要求或設計值、額定值,其測點數目同樣要符合《評定標準》中的測點數要求。
(6)檢查結果欄。將主要檢查項目、一般檢查項目、及允許偏差項目(除碾壓式土石壩及砌石壩評定表是采用保證項目、基本項目及允許偏差項目)欄的綜合性統計分析結果總計后,算出合格率、優良率。
(7)施工單位意見。填寫施工單位的終檢意見。
(8)建設(監理)單位核定等級。建設(監理)單位核驗施工單位終檢意見真實與否的結果,建設(監理)單位有否決權。施工單位自檢的評定不填在此欄(由監理單位填寫)。
(9)質量情況及實測值欄。根據檢查、檢驗、測試等情況填寫質量評語或現場實測數據及分析結果,實測值數量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即按評定標準中的要求填寫。
同樣有“設計要求”、“設計規定”、“設計值”、“額定值”的必須注明其設計的具體要求或設計值、額定值。檢查或檢測的數據不能換算成表格上所示“5d或﹢﹣10”等,必須為現場檢查或檢測的直接讀數。
假如“設計值”中有兩種值,如長度和寬度,可在一欄目中加一水平線劃分為兩欄,并分開注明其設計的具體要求或設計值、額定值,其測點數目同樣要符合《評定標準》中的測點數要求。
四、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說明
分部工程質量評定表是某分部工程內所含的全部單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結果的綜合統計表。主要有單元工程名稱和質量核查情況等。對于地基與基礎、主體分部工程應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建設(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初檢評定,重要部位或隱蔽的分部工程,必要時還要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或主管部門核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可以隨時進行檢查、抽樣檢驗、核定,并有監督、檢驗及否決權。
五、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說明
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由3個部分內容組成:
(1)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是某單位工程內所含的全部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結果的綜合統計表.
(2)質量保證資料檢查。是施工單位的日常施工記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程規范中規定或要求的常規主控質量、檢查、檢驗、測試資料(報告單)和主要產品(設備)質量合格證、技術說明書等的匯總。
(3)單位工程觀感質量評定表。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外表處理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觀感質量是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的最后一個程序。一般在一個單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質量監督機構組織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及施工等單位組成外現質量評定組,進行現場檢驗評定。參加外觀質量評定的人員,必須具有工程師及其以上技術職稱,評定組人員不少于5人。特殊情況下,也可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時進行,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量監督機構、主管部門的技術專家共同評定。
六、填寫質量評定表注意事項
1、單位工程由幾個分包單位施工時,總包單位應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各分包單位應作為二級企業一級基層隊按上述規定和質量評定程序檢驗評定所承建的單元工程、分部工程
的質量等級,并將評定結果及資料交總包單位檢驗核定(即由總包單位填寫意見并簽字)。
2、對于評定表中有而實際工程中沒有的項目(項次),可在項目(項次)欄用“從左下至右上”的單斜線劃在(劃滿)空格。并且不參與統計評定。
3、如果填寫過程中書寫錯誤,不能涂抹改正錯誤,只能在錯誤的文字(或數字)處加上“從左上至右下”的雙斜線劃在錯誤的(文字或數字)上,并把正確的文字(或數字)寫在錯誤的文字(或數字)的上方或右面。
如把“13.15”被寫錯成“15.35”,則為15.35或15.3513.15
4、砂、石、粗骨料質量評定按附錄一的要求或根據工程量大小,按分部工程或單位工程進行評定。
附錄十一《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目錄
《強制性條文》是現行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人身健康、環境保護和其他公眾利益的內容,同時考慮了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強制性條文》的所有條文都必須嚴格執行?!稄娭菩詶l文》是參與建設活動各方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政府對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的依據(建設部建標[2000]234號),從2000年10月18日起執行。
《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涉及國家標準和水利行業標準133本,總計742條,其中水利工程勘測77條,水利工程規劃66條,水利工程設計272條,水利工程施工244條,水力機械與金屬結構59條,環境影響評價與監測24條。本處僅列出其第四篇——水利工程施工中的條文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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