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探析

時間:2022-08-09 08: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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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探析

目前國家高度重視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十二五”水利投資超過2.2萬億元,“十三五”期間水利投資規模進一步增大,工程項目多、建設規模大、建設進度要求高等特點使得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形勢異常嚴峻。據資料分析,2009~2015年的7年中,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共發生死亡事故80起、死亡94人,分別占水利行業事故總起數的64%、占死亡總人數的50.8%。從事故類別上看,觸電事故共發生11起,死亡16人,分別占比8.8%、8.65%,僅次于坍塌、機械傷害(含車輛傷害、起重傷害)、高處墜落和物體打擊,依然是五大傷亡事故類別之一。因此,做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對有效防范事故傷害意義重大。

一、臨時用電的特點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電氣工程一般可分為工程電氣和施工用電兩種。前者有專門的施工圖設計,主要為變配電、動力、照明、防雷接地、弱電等設施設備的安裝施工,施工過程基本不帶電作業;施工用電是指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使用電動機械設備及需提供必要的照明、通風而進行的線路敷(架)設、維護等設置的非永久性電源供電及附屬設備,僅在施工期存在和使用完工即拆除,期限短暫,故稱為臨時用電。通常臨時用電一般具有如下特點:1.臨時性較強施工臨時用電由工程建設工期決定,與工程建設過程緊密聯系,長則數年短則幾月,具有明顯的臨時性和流動性,因此供電設施、線路需不斷地拆裝、周轉、移動,無形中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難度與風險。2.安全條件差受工程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限制,電氣裝置、配電線路、用電設備等一般在戶外露天,無專門廠房,易受日曬、風沙、雨雪、污染和腐蝕介質的侵害,極易發生老化、機械損傷、絕緣損壞并導致漏電。3.用電負荷起伏變化大臨時用電負荷不固定,隨工程施工強度起伏變化較大,一般而言,在施工高峰期、工程建設主體階段用電負荷大,而在工程開工、收尾階段負荷較小。4.施工人員專業能力較低水利施工現場是多工種交叉作業的場所,電氣專業人員較少,普通施工人員普遍操作、拆裝、維修臨時用電設施,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筆者在從事安全監督工作中發現,越是大型工程現場,施工單位專業技術力量充實,臨時用電管理越規范。

二、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為有效防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事故,應首先在用電技術上采取完備、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項目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按照電氣設備實際情況及用電設備負荷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使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有一個可遵循的科學依據,審批通過后嚴格按照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布置電纜。設置各級電箱和開關元器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旨在為現場施工設計一套安全、完備的臨時用電工程及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從而保障運行的安全可靠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技術規程》(SL398-2007)明確要求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用電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妒┕がF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2005,簡稱《規范》)規定得更為詳細,要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或者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均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由于臨時用電工程專業性強,設計及變更必須嚴格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編制人必須是電氣工程師,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即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執行三級配電系統、TN-S接零保護系統及二級漏電保護系統三項技術原則,同時還應具備《規范》規定的八大內容、四項圖紙。如需變更組織設計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必須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并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三、造成臨時用電安全事故的原因

施工現場發生的事故中,臨時用電系統導致的占有很大比例,常見的主要有觸電和火災。1.造成觸電事故的原因觸電事故即電流通過人體引起器官創傷甚至造成死亡。施工現場的觸電事故主要是由于配電線路架設、電氣設備拆裝和起重機械運行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違章違規操作,安全意識淡薄以及存在湊合使用心理,亂拉亂接電線等現象所造成。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下列幾種:(1)臨時性強、用電負荷變化大、設備流動位置不確定、拆裝頻繁等這些因素加大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難度。(2)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流于形式,無專業電工或電工配備數量嚴重不足。(3)施工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不規范,未嚴格審核、批準;施工臨時用電與批準的組織設計不相符,電線電纜、電氣元件往往選型較小。(4)施工供電線路架設不符合技術規范,安全距離、離地間隙不足;不遵守操作規程、違規違章操作,使金屬構件物接觸高壓線路而造成觸電。(5)電氣設備損壞或不符合規格,未定期檢修,以至絕緣老化、破損而漏電;維護檢修時,不嚴格遵守電工操作規程,麻痹大意,造成事故。由此可見造成觸電的基本原因,大多數是由于思想麻木,安全培訓不到位,不重視施工臨時用電的危險性,缺乏用電常識,以及設備不合格或忽視設備缺陷的危險性而造成的。2.造成火災事故的原因(1)安全意識淡薄。施工人員不熟悉施工現場作業環境,不了解施工過程中用電的不安全因素,缺乏用電安全知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不能辨別危害和危險。(2)短路。一是安裝、修理人員接錯線路,帶電作業時造成人為碰線短路,或者現場搬運金屬物件時不慎觸碰電線;二是線路長期受風吹日曬,維修管理不善,絕緣陳舊老化或受損,線芯裸露;三是使用絕緣電線、電纜未根據具體環境選用,也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使絕緣受高溫、潮濕以及腐蝕作用的影響失去絕緣能力等。(3)電焊。施工現場因電焊造成的惡性火災事故最多,新聞報道屢見不鮮。原因主要有電焊的金屬火花噴濺引燃周圍可燃物;電焊產生的高溫因熱傳導引燃其他房間或部位的可燃物;焊接導線與電焊機、焊鉗連接接頭或焊接導線有接頭處理不當,松動打火;焊接導線選擇不當,截面過小,使用過程中超負荷使絕緣損壞造成短路打火。(4)過負荷。導致施工現場電氣線路過負荷的主要原因是導線截面選擇不當,實際負載超過導線安全載流量;在線路中擅自接入過多或功率過大的電氣設備,超過配電線路的負載能力;電氣線路受外界環境的影響,導致絕緣損壞,絕緣能力降低,當電路通過電流時,部分電流從導線之間或導線與大地間(接地金屬物)通過,造成線路過負荷等。(5)亂拉亂接電氣線路用于照明、取暖、做飯等引發電氣火災。

四、安全防護措施

1.防觸電事故措施(1)切實加強對現場臨時用電的過程管理和動態控制,工程建設、監理、施工單位尤其是專業監理工程師、施工安全員和電工要積極主動,實時管、主動管,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跟蹤整改。(2)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施工用電作業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其他施工人員進場前做好三級安全教育。(3)在工人宿舍和施工中所有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潮濕場所的行燈電壓不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使用軟橡膠電纜,行燈安裝保護罩。(4)現場臨時電源線按照臨時用電設計的布置統一規劃,直埋電纜處設標識牌,線路道路有保護措施;現場配電盤擺放整齊,顏色一致,并有防雨措施;電線無破損,電源線與設備的接線必須用螺絲壓緊;不得使用單層絕緣電線電纜;電源之間的連接頭必須用絕緣膠帶包扎;電動設備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保。(5)加強對用電設施和電動工具的檢查維護,電動工具要定期檢測合格,并有明顯的檢測合格標識;配電箱、配電盤和電動工具記錄臺賬并辦理使用登記手續。(6)要特別注意施工現場外電線及電氣設備安全防護,保持安全操作距離,當安全距離不足時必須采取隔離防護措施并設置警示牌;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正下方施工、搭設工棚、裝卸堆放材料器具等。2.用電防火措施施工現場用電雖然屬于臨時設置,但不應麻痹大意,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安全管理:(1)嚴格按照國家電氣安裝規范要求敷設電氣線路,嚴防短路、接觸不良、過負荷等情況的發生。選擇導線要充分考慮用電負荷、機械強度和使用環境等因素;總配電箱(或配電室)、分配電箱、開關箱等要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塵、防損傷措施;要安裝短路、過負荷、漏電等電氣防護裝置,對配電裝置和配電線路實行短路保護、過載保護和漏電保護;電氣線路連接接頭要牢固,防止接觸面松動氧化導致接觸電阻過大;室外架空電氣線路嚴禁架設在樹木、房屋、腳手架以及其他非專用電桿上,嚴禁成束架設,保證線路架設所要求的檔距、線間距以及最大弧垂處與地面的距離等等。(2)加強施工現場可燃、易燃物品的管理。如實施電焊作業時要清除現場的可燃、易燃物。電氣線路下方、照明燈具周圍等不應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防止因電焊高溫焊渣、高溫照明燈具或線路因短路、接觸不良、過負荷等原因造成可燃易燃物品起火。(3)開展經常性的電氣電路檢查、維修。施工現場用電運行環境相對較差,長期經受風吹、日曬、雨淋、機械磨損等,容易造成線路老化、絕緣破壞而導致短路、漏電。因此,應對整個用電系統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電氣安全運行。(4)加強安全用電宣傳,深化安全用電意識。應經常對現場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宣傳,不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使用電熱器時必須與可燃、易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用電完畢要注意切斷電源等。

作者:張方坤 胡 建 單位:淮河水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