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水利建設思考

時間:2022-11-23 09: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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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水利建設思考

摘要:加快農村水利設施建設,是保障農業生產、改善農民生活、解決農村問題的重要措施之一。但當今農村水利建設普遍存在供給不足、供給質量和供給效率不高等問題,極大影響了農業生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發展。推動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經濟工作的重大戰略部署,是農村水利建設的重要機遇期。為此,要著力推進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著力加快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著力完善防洪減災體系,著力全面推行河長制,著力破解農村水利體制機制矛盾,努力推動農村水利事業取得新進展,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關鍵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農村水利;保障措施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是國家糧食安全的保障。加快農村水利設施建設,是解決農村問題的重要措施之一。但當今農村水利建設普遍存在供給不足、供給質量和供給效率不高等問題。推動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經濟工作的重大戰略部署,補短板是其主要任務之一。農村水利建設要抓住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新機遇,要按照提出的“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加快推進農村水利建設,補齊補強農村水利設施短板和提升農村水利供給質量與供給效率,進一步增強農村水利對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和保障作用[1]。

1主要問題

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新常態下加快推進農村發展的積極探索,是解決農村發展問題的戰略性舉措。農村水利工程是農村經濟發展重要的基礎設施,是農業穩產增產的重要保障,是改善農民生活的基礎條件。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農村水利改革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逐步出現一些矛盾和難題,主要表現為農村水利有效供給不足和農村水利供給質量與供給效率不高。第一,農村水利基礎設施供給不足[2]。農田水利工程、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及水環境水生態等一系列農村水利建設短板需要補齊。近年來,盡管國家加大了對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但農村水利設施建設主要由當地政府負責,由于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政府受財力制約及對GDP增長的追求,對農村水利設施建設投入不足,造成農村水利設施短缺。另外,農村水利設施具有點多面廣,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較差的特點。因此,農民自覺參與農村水利建設的積極性不高,其他社會力量對農村水利建設的投資也非常有限,農村水利供給嚴重不足。第二,農村水利供給質量與供給效率不高。一是受農村水利建設和管護資金投入不足制約,有些農村水利設施建設標準低,無法發揮農村水利設施對農業的保障能力。另外,農民和其他社會力量參與小型農村水利設施管護意愿不強,管護隊伍不足或缺乏專業的管護技能,造成小型農村水利工程運行與維修養護差,病險工程多,抗災能力低[3];二是農村水利設施建設存在重樞紐、輕配套,重干流、輕支流等問題;三是農村水利工程重建設、輕管護,重技術、輕效率等,導致水利投入與產出不匹配,投資和效益不匹配。如以往農田水利工程多注重解決防洪和排澇問題而忽視對土壤環境、農作物品質等方面的影響。

2主要任務

現階段,我們要以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契機,切實抓住農村水利建設的戰略機遇期,加快推進農村水利建設。2.1以推進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為著力點,加大農村飲水供水有效供給。保障農村飲水安全是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涉及農民生存和生活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也是補齊農村水利建設短板,加快農村水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要以推進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為著力點,加大農村飲水供水有效供給。一要提高農村飲水保證率。通過進一步推進農村規?;泄┧统擎偣芫W延伸工程建設,加快實施農村飲水安全提升工程;二要提升農村飲水水質達標率。要進一步強化水質凈化處理,不斷規范農村飲水工程消毒設施的安裝、運行和維修養護,要進一步建立和健全農村飲水水質監測體系,逐步建設和完善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檢測中心,建立水質快速檢測機制,保障農村飲水水質達標率。2.2以加快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為著力點,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開展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是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脫貧致富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補短板、擴內需、穩增長的有力措施,是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4]。因此,要加快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著力完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體系,特別是要重視農業節水,以便為保障國家防洪和飲水供水安全、推動農業現代化打下堅實基礎。一要大力實施區域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行動,集中建成一批高效節水灌溉工程,提高農業用水效率;二要加大噴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技術的普及推廣力度,推動水肥一體化,提高農田水利工程運行效率和水肥利用率,增強對土壤環境的保護力度和提升農產品質量;三要全面推行用水定額管理,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建設達標考核。2.3以完善防洪減災體系為著力點,提高農村防洪排澇能力。近年來,全國各地水災多發,損失越來越嚴重,救災難度特別是農村地區越來越大。為此,要逐步完善農村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目前,我國基本建立了針對大江大河干流的防洪減災體系,但中小河流防洪工程建設標準低,農村小型水庫病險安全隱患嚴重。因此,要加強防洪薄弱環節建設,加快實施農村病險水利工程除險加固工程,抓緊建成防汛抗旱指揮系統,提高農村防洪和排澇能力。2.4以全面推行河長制為著力點,加快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行河長制是綠色發展理念、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要求,也是保障農村水利設施提質增效的有力措施。因此,我們要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加快建成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強化水資源保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工作任務,在全國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長制,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提升農村水利設施供給質量與供給效率、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動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水平[5]。2.5以破解體制機制矛盾為著力點,加快農村水利重點領域改革步伐。深化農村水利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激發和釋放體制動力和內在活力。一要抓緊實施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依照明晰國有、集體、混合所有、個人合法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切實保護合法所有人權益,有效落實農村小型工程管護主體和責任,充分調動廣大農民及社會各界參與農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管理的積極性。二要加快農村水利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方式,積極探索財政資金資本化運作,研究出臺相關政策和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水利建設和管護。一方面,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各級政府應在部門預算中安排一定的農村水利建設與管護經費,加大對農村水利工程管護專項補助,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另一方面,要不斷完善多渠道投入機制。由鎮、村負責管理的工程,應在集體收入中安排維修管護經費,保證工程良性運轉。鼓勵和引導社會投資,按照“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利用市場機制,將水產養殖、水土資源開發等方面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養護相結合,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與管護。三要全面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加快建立合理反映農業供水成本、有利于節約用水、促進農田水利工程良性運行的農業水價形成機制。

3保障措施

為了抓住農村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機遇,加快推進農村水利建設,提升農村水利對農業生產的保障能力,我們要進一步完善農村水利建設保障措施。3.1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落實責任。要建立健全責任制,把責任和措施落實到崗位、到人頭,把農村水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重點任務,對涉及農村水利的建設項目、改革舉措和重要政策等,要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3.2健全工作機制,形成改革合力。要逐步形成和完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承辦部門抓落實、齊抓共管,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相互聯動的工作機制。要主動加強上下游、左右岸的協調,相互配合,通力協作,為農村水利發展創造積極條件。3.3加強督導宣傳,保障改革進度。一方面,要不斷完善督促檢查工作機制。加強推進農村水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督促與檢查,將推進農村水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任務列入水利改革發展考核指標,定期向各地政府通報進展情況,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另一方面,要進一步強化宣傳引導。不僅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也要善于利用互聯網等新媒體平臺,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宣傳報導,廣泛深入宣傳農村水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村水利設施建設的重要意義,加強政策解讀,認真回應社會關切,形成良好的輿論環境。3.4強化科技支撐,加快成果推廣。要加強農村水利技術創新,加快農村水利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努力提高科學技術對農村水利事業發展的貢獻率,是提高農村水利工程質量與效益的有效措施。一要加強水利新技術、新設備的研究開發和生產推廣。如加強節水技術和節水設備的研發,在全社會推廣節水技術,提高用水效率。二要加強科研院所與農業、工業生產的結合,把科技研究與生產推廣應用相結合,實行科技為生產服務,并通過試點工作將成功經驗向社會推廣。三要加強對農村基層水利管理人員的技能培訓,提高農村水利設施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要組織科研院所技術人員對農村水利管理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實現農村水利工程建設標準高,管護能力強,提升農村水利工程供給質量與供給效益。

作者:郭利君 單位:1.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 2.中國水利經濟研究會

參考文獻:

[1]陳雷.積極踐行新時期治水思路奮力開創節水治水管水興水新局面[J].中國水利,2015,35(1):1-8.

[2]吳雪明,張文方,彭星蕓,等.我國農村水利建設與管護問題調研報告[J].中國農村水利水電,2012(11):160-163.

[3]楊大偉.我國農村水利設施建設的問題及其對策[J].重慶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24):94-96.

[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N].人民日報,2017-02-06(001).

[5]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J].中國水利,201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