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探究論文

時間:2022-11-26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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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探究論文

內容提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清楚地認識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由三個層次方面的內容構成,即和諧社會的知識基礎、制度架構和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人們具有與自然界、社會、政府之間關系的知識;要求民主、法治、確保公平分配的社會制度、資源節約利用的經濟制度等;要求有民主政治的事實、和諧的人際關系及人與自然和平相處。

關鍵詞:和諧社會;知識基礎;制度架構;行為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共十六大提出來的目標。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又將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列為中國共產黨執政能力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既然如此,作為執政的中國共產黨又如何著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呢?如果把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視為一項社會工程、一幢社會大廈,那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包含三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知識基礎;二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制度架構;三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行為。

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知識基礎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僅是中國在現階段的一項重要任務,而且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愿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涉及全體社會成員。因此,全體社會成員對中國共產黨提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是否認同直接關系到這一任務的完成,進而關系到中國共產黨能否提高執政能力。要使全體社會成員認同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又要求全體社會成員具備相應的知識。如果全體社會成員毫無相關的知識,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缺乏堅實的基礎,在飛沙走石的基礎上是不可能建成高樓大廈的。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全體社會成員具備哪些知識呢?人作為地球上的高級動物,從其降臨至今,全賴自然界的哺育。如果有限的自然資源被耗盡,人類將無法在地球上生存下去。目前,中國龐大的人口、經濟增長的總體質量不高于資源的承載量之間形成了尖銳的矛盾,面臨著與自然界怎樣協調相處的問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要求全體社會成員具有如何與自然界和諧相處的知識。同時,人類與自然界的相處總是在結成一定的社會關系的條件下進行的,人類是作為一個群體而不是單個的個體存在于自然界之中,人與人之間如何相處就成了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時人們必須具備的知識。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必定有一個超越單個人之上的公共權力機關,就連原始社會也不例外,這是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早就表述過的觀點。在國家存在的歷史條件下,人類存在著如何處理好與政治關系的問題,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要求的第三方面的知識基礎。

(一)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知識

首先,人自從來到地球上便與自然界共生共榮,破壞自然,人類就會遭到自然的懲罰,這應該是人們的共識。然而,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卻往往將這一共識置之腦后,過渡開采礦產資源,導致許多礦產資源面臨短缺或枯竭;過渡砍伐森林、放牧,導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干旱和洪澇災害嚴重、水資源短缺,不少物種從地球上消失等等。地球有限的資源無法支撐龐大的人口,人類社會今天面臨著生存的危機。就中國而言,目前人口總數達到13億,雖然我們用不到世界1/6的耕地養活了世界22%的人口,但是,據有的學者測算,中國土地理想的人口承載量為5—6億。這一測算應該說是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那么,為了養活眾多的人,必然過多地向自然界索取。因此,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人們必須具備人口總數與土地承載量相適應的知識,再也不要搞中國地大物博之類的宣傳了。

其次,人們必須具備保持自然界生態系統相互協調發展、維護生態平衡的知識。自然界是一個有機的、動態的平衡系統。這一系統又由若干個子系統組成。如果某一子系統遭到破壞,那整個自然界就會出故障,其結果最終是危害人類的生存與發展。這里舉一例來說明。前不久媒體披露,在圓明園整治工程中,人為地將湖水抽干,挖出湖中淤泥,在湖底鋪上塑料薄膜,說是為了防止湖水滲漏。環境專家毫不客氣地指出這一做法危害性:北京市的地勢是西北高東南低,圓明園位于北京市的西北部,湖水滲漏有利于北京整個地下水的補給,一旦切斷地下水的補給系統,勢必危害北京市的整個地下水系統。生態平衡不僅指地上生態系統的平衡,還包括地上與地下、陸地與海洋、地面與大氣層生態系統的平衡等。

再次,人們必須具備與自然界的植物、動物和諧相處的知識。植物、動物與人類一道構成了相互依賴的關系,這應該是人們基本的常識。然而,常識性的東西未必就為人們所記取,變成指導人們日常行為的理念。2003年上半年肆虐中國的“非典”暴露了部分中國人濫食野生動物的不良現象。當時有專家學者指出,幾千年來我們祖先已經培育了供食用的且安全可靠的動物,為什么還要捕食野生動物呢?據稱,艾滋病毒最初寄生在非洲一種猴身上,由于人類的錯誤導致了艾滋病毒在人類中蔓延。人類與動物之間的關系本身是和諧的,當這種和諧的關系被打破,帶給人類的就是疾病和災難。

(二)人與社會關系的知識

人是社會動物,單個的人不能離開社會而獨自生存下去,必須在與同類的相處中才能生存和發展。為此,人與人之間結成了一定的社會關系,每個人都會受到這一社會關系的束縛或制約。作為生活在一定社會關系中的人如何處理與別人的關系、保持社會的穩定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的。從知識學的角度看,應具備如下知識:

第一,每個人必須有把人當作人來對待的理念。之所以提出這一命題,是因為中國具有長期的專制統治的歷史。在君主專制統治之下,上至王公大臣,下至黎民百姓,都是君主的奴仆,在君主的眼中,他們都不是與君主一樣的同類。專制君主蔑視人、不把人當作人。雖然君主專制統治早已被掃進歷史垃圾堆,但長期專制統治留下的不尊重人的觀念未必就灰飛煙滅了。因此,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我們繼續清除殘留的封建觀念,牢固樹立尊重人的理念。

第二,每個人必須樹立權利義務觀念。從法權的角度來看,把每一個人都當作人來對待就是確認人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只有承認、尊重別人的權利,才能得到別人對自己權利的承認和尊重。承認、尊重別人的權利是每一個人應盡的義務,惟有如此,自己才能說有權利。那種抹殺別人權利的人,必然招致對方否認他(她)的權利。更嚴重的是,導致17世紀英國著名思想家霍布斯所說的“人人對人人的戰爭”。法律確定的人的權利和義務應該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底線標準。

第三,以權利和義務為核心內容的共識。作為調整人們社會行為、社會關系的一種規范,法律只是人們遵從的基本標準。社會中存在的一切行為、關系,不可能通過立法、執法的方式來加以規范,而只能是用人們認可的習慣做法來解決。這些習慣做法可以說是人們的共識。事實上一個人在處理與別人、與社會的關系時,更多的是依靠人們均認可的習慣做法,而不是訴諸法律,故而以權利和義務為核心內容的共識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知識基礎之一。

(三)人與政治之間關系的知識

在社會生活中,每個人都要求別人尊重自己的權利,而又總是想逃避尊重別人權利的義務。一旦別人侵犯自己的權利,人都會施以報復。報復有時會達到維護自身權利的目的,但就整個社會來講,代價是高昂的,這就需要有一個解決全社會利益沖突的公共機關。政治就是協調、處理全社會利益關系的活動??梢?,政治是伴隨著人類的出現而產生的,人類離不開政治。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在處理人與政治之間的關系時,人們應該具備的知識主要是:

第一,權力來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人們創造國家,組成政府,就是因為單個的人無法通過私人之間的協調解決利益沖突。從根本上來說,權力是人民讓渡自身的一部分權利后轉化而來的,它來自人民,只能用于確認和保護每個人的利益和權利。人民與國家(政府)之間是一種授權與被授權的關系。在當代中國,強調所有人都必須具備這一知識是極端重要的。因為,中國是專制傳統很深的國家,歷史上,君主都毫不隱諱宣稱自己的權力得自于上天,根本與民眾沒聯系。權力不是來自人民的思想至今在不少人中還有市場。大力普及權力來自人民,是人民授予這一知識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很有必要。其次,政治對人們之間利益沖突的裁決是最具權威性的,一旦做出,所有人都必須服從。如果不是所有的人都具有權力來自人民的觀念,那么,怎樣去防止上臺掌握權力的人隨意裁決人們的利益糾紛、濫用公共權力呢?

第二,行使權力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掌握權力,行使權力就必須承擔責任,這是現代政治的一項基本原則。責任意味著一切行使權力的人必須對由此而產生的后果負責,一旦決策失誤、執行錯誤,必須按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或去職,或受處分。責任還意味著當權力被用來侵犯、損害每個人的利益時,權力是無效的。

第三,權力是有限的,受到制約的。權力來自人民,是人民授予的表明,行使權力的人不能越過人民在授權時設定的界限——權力不得用于侵犯人民的利益、剝奪人民的權利。假若行使權力的人越過界限,其權力就受到有效的制約。

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制度架構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由一系列制度支撐著的大廈。在這些制度中,最重要的有民主的政治制度、法治、確保公平分配的社會制度、資源節約利用的經濟制度等。

作為一種制度,民主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的。民主固然有種種缺陷,但迄今為止,與人類社會歷史上出現過的其他類型的政治制度比較起來,它是最好的制度。它能以全體人民公認的和平的方式解決人們之間的沖突與矛盾。正因如此,今天世界上沒有哪一個國家公然拒絕民主。民主最大的優勢是把政治制度的基礎建立在人民認同與支持之上。這就意味著,國家的一切權力是由人民授予的,一旦權力的行使違背人民的利益,不能給人民帶來福祉,人民就會將權力收回。權力始終掌控在人民的手中。在當代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按照現行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民選舉人大代表,組成各級國家權力機關。權力來自人民,通過選舉等形式完成授權,人民代表大會實行集體議事、共同決定國家事務,這些無不體現著人民當家作主的原則和精神。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在現實生活中,不同的地區、不同的群體、不同的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要求。這些利益要求,既有共同之處,也有不一致甚至是沖突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是這樣一種化解利益要求沖突的最好的制度形式。從理論上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能夠將各地方、不同階層、不同選民的利益要求集中起來,以全體社會成員認可的合法、合理的方式進行協調,從而保證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權利得到很好的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能離開本身就是民主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去引進三權分立與制衡之類的政治制度。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法治是依據符合人的利益、理性的法律進行治理而達成的理想狀態。作為一種制度,法治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法律的合法性,即作為國家制定的調整社會成員行為的強制性規范,法律本身存在著是否為人民認同的問題。如果人民不認同,即便是制定了法律,并且依據這些法律治理國家,亦不能達成法治狀態。只有反映人民利益要求的法律得到有效實施,才能稱為法治。二是法律的有效施行。假如反映人民利益的法律得不到真正的執行,那么,法律縱然符合正義也是枉然,不能造就法治狀態。惟有良法進入實施階段并得到有效執行,法治才會到來。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的法治國家”的目標,1999年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又將其納入憲法之中,反映人民的共同愿望。法治之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制度,是中國實行民主制度使然。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將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化、法治化了。一方面,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本身的運行要靠法治,作為人民利益的代表機關,協調各方面的利益要求需要法律的規范;另一方面,國家機關在對社會進行管理的過程中亦得依靠法律。只有基于人民的利益要求制定法律、執行法律,才能化解公民之間的利益沖突,實現社會的和諧。

確保公平分配的社會制度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制度。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比較而言,最大的區別在于社會主義更加注重社會的公平正義。在中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歷史條件下,社會生產力不夠發達,可供用于分配的東西有限,社會的主要任務是發展生產力。但是,這并不能否定分配問題的重要性。社會主義國家在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過程中,仍然面臨著社會分化、貧富差距、矛盾顯現等問題。為了促進社會生產力的快速發展,避免因社會矛盾激化、法治不穩定而影響甚至打斷社會生產力正常發展的進程,建立保證公平分配的社會制度、化解社會矛盾,對于建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公平分配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使全體社會成員享受社會生產力發展帶來的好處,有利于社會成員充分發揮自身的潛能,從而更快地推動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也是對人的權利最好的尊重。因此,建立確保公平分配的社會制度,不僅能夠推動社會經濟的更快發展,而且能夠促使人與人在權利義務的基礎上形成和諧社會關系。

資源節約利用的經濟制度對于中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前已述及,中國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國,人均資源占有量在世界上屬于最低的國家之列,保持經濟現有的發展速度,需要耗費大量的資源。因此,如果不改變目前經濟增長的方式,不但中國現有的資源儲備將在短時間內被耗盡,子孫后代將沒有可供發展的資源,而且將加劇與世界許多國家的矛盾,中國愈來愈多地受世界范圍內資源短缺的制約。近年來,國際市場上原油價格一路飆升、居高不下,西方國家竟然有人聲稱,這是中國大量進口石油所致。中國進口石油增加是不爭的事實,但是,中國畢竟進口的石油有限,對國際原油價格上漲雖有一定推動,把責任完全推到中國的頭上顯然是不恰當的。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建立一套節約利用資源的經濟制度。

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行為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最終目標是達成社會的和諧,也就是說,在人們已有的知識的基礎上,通過制度的運作,實現人與自然界、人與社會、人與政治之間的和諧。

首先,政治民主、政府依法治理國家既是保證社會和諧的前提,也是社會和諧的體現。中國實行民主的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不具備由全體人民直接決定國家事務的條件,只能采用選民選舉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決定國家事務的方式。因此,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保人大代表的選舉真正體現選民的利益要求和意志,依法罷免不稱職的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會依據民主方式集體決定國家大事,不但使人民代表大會具有合法性基礎,而且使人民按照公開的、和平的、法治化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愿。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按照憲法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從同級人民代表大會中產生,依照符合人民利益的法律治理國家和公正司法,保持社會穩定,塑造和諧的社會關系。相反,如果人民代表大會不能集中民意,反映人民的利益要求,化解社會的沖突與矛盾,行政機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司法機關不公正司法,就會促使人們采取非和平的、激烈對抗的方式解決問題,結果是社會處于動蕩不安的狀態,在這樣的狀況下,會有社會的和諧嗎?

其次,人際關系和諧。生活一定社會關系中的人必然與別人發生聯系,這種聯系可能是和諧的,也可能是非和諧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和平進行。要做到這一點,必須承認任何一個人都有生存和發展的權利。尊重別人的權利,換來的是別人對自己權利的尊重。在相互尊重中,每個人用和平的方式實現自身的利益和價值。以此為基礎,達成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協調與和諧。

再次,人與自然界之間的和諧。這包括:自然界的萬物都有其產生、發展、消亡的過程,它們支撐著人類社會的發展,人類得學會與自然界的萬物和平相處;為了保持人類社會的持續發展,人類須作長遠打算,科學合理而又有效地利用自然界所恩賜的資源,以免因資源被耗盡而使人類社會的發展無法維系。

參考資料:

[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M].人民出版社.1995.

[2][英]霍布斯.利維坦[M].商務印書館.1996.

[3]劉德厚.廣義政治論[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

[4]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論[M].山東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