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科技人才區域分布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時間:2022-07-14 0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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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科技人才區域分布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隨著知識經濟的到來,科學技術在推動一國經濟發展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因而科技人才這一首要的生產要素也已成為推動地區經濟發展的主導力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人才的配置作用,實現科技人才在地區間的合理流動,才能使其在經濟發展中發揮最大的作用。而我國現階段,由于歷史的原因,在人才流動的體制方面還存在諸多障礙,嚴重影響了人才在地區間的合理流動。因此,如何消除體制障礙已成為中國加入WTO后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我國科技人才在地區流動方面存在的問題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確立,各種妨礙人才地區間流動的障礙正被日益拆除,市場機制已成為人才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然而,由于沿海地區經濟發展迅速,信息發達、政策寬松、工作和生活條件優越等方面的優勢,對人才形成了極大的吸引力,導致了“孔雀東南飛”的現象,致使西部地區人才嚴重短缺,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西部地區經濟的發展及科技能力的創新。具體表現為:

(一)沿海與內陸地區在人才數量上的差異不斷拉大

通過表1我們可以看到:近年來,我國每萬口人中科技人才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東、中、西部三大經濟區域的萬口人中科技人才數量增長幅度卻各不相同。1999年至2003年,東部地區每萬口人中科技人才的數量在穩步增加,2003年東部地區每萬口人中科技人才的數量分別比1999每萬口人中科技人才數量增加56.57%,增長幅度較大;2003年中部地區每萬口人中科技人才的數量比1999年的數量增加了32.98%,增長幅度次于東部地區;相比之下,2003年西部地區每萬口人中只有17.78人從事科技活動,比1999年此地區每萬口人中科技人才的數量增加11.19%。2001年至2003年間,西部地區萬口人中科技人才的數量甚至出現了下降的趨勢。由此可見,我國科技人才的地區分布不均衡,并且這種不平衡還在加劇。

表1每萬口人中科技人才數量按地區分布狀況科技人才數年份

/萬口人19992000200120022003

全國19.0422.2525.2425.6826.43

地東部地區27.5632.8238.7241.1543.15

區中部地區14.3116.7518.5318.2718.79

西部地區15.9917.5418.6718.1417.78

資料來源:數據是根據2000—2004年《中國科技統計年鑒》整理。

(二)各區域科技人才比重與其地理面積比例失衡

正如表2所示,2003年我國東、中、西部科技人才數量占全國比重依次為:東部占全國總量的53.5%,中部占27.6%,西部占18.9%,但東、中、西部卻分別擁有我國國土面積的9.3%、19.7%、71%。[1]而1999年底至2003年底,東部地區每萬平方公里科技人才的數量在穩步增加,2003年底東部地區每萬平方公里科技人才的數量比1999年底增加67.51%;與此相比,中、西部地區這一指標僅為34.80%和13.12%。由此可見,由于持續的“孔雀東南飛”的作用,造成各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分布與地理面積的比例不斷失衡,而這種狀況至今尚未得到改善。

表2中國科技人員數量按地理面積分布狀況科技人員數量年份

/每萬平方公里19992000200120022003

全國2,4793,4023,3383,5533,586

地東部地區12,36818,37018,52520,27220,717

區中部地區3,7104,9624,6824,9265,001

西部地區8461015983990957

資料來源:同表1

(三)西部地區高科技人才外流現象嚴重

在沿海地區優越條件的吸引下,很多西部省區的科技人才流向那里。在外流人才中,年輕、職稱和學歷高極具競爭優勢的科技人員占較高比例,而這些人才往往正是西部地區急需的緊缺人才和企業骨干。據不完全統計,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部地區人才流出是流入的兩倍以上,尤其是中青年骨干人才流失嚴重。近年來從西部地區調往沿海地區的科技人員超過3.5萬,其中多為中高級人才。以貴州省為例,根據貴州省統計局公布的數字,自1995年以來,貴州全省調離該省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達3,413人,另外該省每年有5,000以上的學生考取省外重點院校,而其中畢業回省工作的不足1/3,研究生畢業回省工作的人數更少;截至2004年,全省共派出33萬多人外出培訓,而回來的也僅有11萬人左右,可見,其人才流失現象十分嚴重。[2]

二、科技人才在地區流動方面存在問題的成因分析

(一)東部與中、西部地區分配機制差異懸殊

1.在收入分配方面:在西部,很多地區的分配機制呆板,收入呈現平均化趨勢,很多科技人才的工作成果并不能與其收入完全掛鉤,致使其能動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例如,在人才匯集的國企,腦體報酬差額較小,專業技術人員一旦獲得獎金,為防止日后工作難以開展,常常要犒勞眾人,而這樣卻大大損傷了人才的積極性。此外,不少地區維護和強化“官本位”的觀念,許多人才在住房、用車、獎金、醫療等方面的待遇要遠遠低于當地政府官員。多勞不能多得,貢獻大不及官位高,這些因素都極大地影響了中、西部地區對人才的吸引力。而與此相比,東部的大部分企業分配機制卻非常靈活,它們大都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人才的專利、貢獻可作價入股參與分配,其創造性勞動可通過高薪得以充分肯定。另外,東部很多城市的政府部門更加突出其為企業服務的功能,簡化了企業、個人的各項手續辦理程序,極大地方便了人才的流入。[3]

2.在吸引人才的物質政策方面:西部很多地方政府在落實吸引人才的政策實施上的力度要遠小于東南沿海地區。目前在西部工作的各級各類人才的經濟收入只有東部地區同類同檔次人才的1/2~1/3。如果東、西部人才的收入基本持平,可以遏制一半左右的人才外流。

(二)東部與中、西部工作條件存在巨大差異

1.經濟發展差異對人才需求的影響較大。由于西部地區的地理位置不佳,同時在改革開放后發展的起步又較晚,資金投入少,導致市場發育緩慢、基礎設施落后、生態環境脆弱,這些因素都嚴重影響了人才的流入。與此相比,東部的經濟文化較為發達,吸引投資較多,市場更為健全,眾多民營企業對人才的容量已遠遠超過了國企。這種運行優良的經濟環境已成為人才在跨地區流動前必然要考慮的因素。

2.工作環境的差異懸殊。在西部,人才主要聚集的國企及科研機構舊制度的弊端較大、改革困難、人才的使用效率不高。許多單位對人才工作所需的軟硬件設施采取保守的管理方式,其利用率、更新率低,而且人才也很難有出國進修的機會。反之,東部強勁的經濟實力除能確保軟硬件設施的及時配備和更新外,其人文環境也很優越,對外開放起步早、交通便捷,高校多,人才參加研討、進修的機會多,接觸國內外新觀念、新技術的機會也多,對突出貢獻者還定期安排帶薪休假、考察等。

3.科研成果轉化、推廣和應用方面的差距拉大。西部經濟總量小、科技實力弱,成果能立項的項目與當地經濟發展的需求相差甚遠,對成果轉化、推廣、應用缺乏相應的市場支持力度。高校、科研單位、金融機構、企業實體之間也缺乏協調,使西部人才專利申請難、專著出版難、成果轉化難。在這種情況下,科技人才即使有自己的科研項目,也很難將技術轉化為被市場認可的產品。相比之下,東部地區市場發展較早,產、學、研、銀協調機制已具雛形,眾多企業對科技成果有強烈的需求和明確的導向。由于這些鮮明的反差,許多西部的人才只好攜帶多年的研究成果,到東部去尋找更大的發展機會。

(三)人才跨地區流動存在政策體制障礙

與人才流動相配套的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成為制約人才流動的主要因素。改革開放前,我國是計劃經濟體制,對于人才產權的歸屬關系,實行的是人才國家部門單位所有制,致使在改革開放的今天,在很多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人才在很大程度上仍明顯保留單位(部門)所有的痕跡,一些企圖調整就業的人才受到非法的限制;一些單位甚至違反國家法規,對人才流動設置障礙。例如,我國目前不少城市出臺了限制人才外流及人才流入的政策,如規定外地人才不得進入的職業領域等。一些人想離開原有的單位時,戶口、檔案、身份、住房等社會保障都成為單位限制人才離開的手段;還有,有的單位還要求“跳槽”人員退還合法已購公房;有的省份還要交納“出省費”;有的單位以人事檔案為關卡卡住人才,不讓其外流等等。此外,一些省區通過國家計劃渠道獲得了大量人才,但這些人才集中于黨政機關等非市場部門,利用率不高,又不準他們流動。正是由于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在各省市間互不銜接,致使人員一旦調離,原有的各種福利就全部喪失。因此,僵化的戶籍和人事管理制度已成為人才有序流動的最大體制性障礙。

(四)市場機制還未能在全國范圍內發揮對人力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

1.人才流動的地域壁壘依然存在,并將人才市場分割成眾多的區域性市場。到目前為止,人才市場統籌的最高水平只能達到省級程度,大量存在的是市級、區級甚至小范圍的人才市場。由于省、市、區級人才市場在信息、資源、利益上不能實現共享,使人力資源配置的效率只能局限于區域的核心市場,無法在全國市場實現,從而影響了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2.很多中、西部地區人才市場尚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雖然中西部地區人才服務機構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還存在整體服務水平不高,后繼發展的經濟基礎不足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服務手段落后,收集和信息還停留在手工制作的階段,信息化水平很低;服務項目多數是人才的登記、推薦、大眾化的人事項目,新型業務及深層次、多樣化的服務開展不全;基礎性人才市場服務機構發展較快,而專業性人才市場發展相對緩慢,差異化服務較少,專業化、知識化的服務沒有形成規模,缺少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此外,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也有待提高,缺少精通專業業務知識和通曉國際慣例的人員。這些問題,必然影響人才市場服務向縱深發展,致使人才配置效率低下。

(五)人才流動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

由于相應的法規建設跟不上,在人才流動的很多環節上都缺乏相應的、完善的法律制度,尤其是缺乏人才流動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規。人才在流動中有可能會帶走原單位的商業或技術上的秘密,產生一些知識產權或商業秘密方面的糾紛,損害了原就業單位的合法權益。因此,法規的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才流動。

三、完善人才流動機制,促進科技人才合理流動

(一)建立靈活多樣的人才激勵機制,提高中、西部人才的物質待遇

1.從分配機制上看,可以將人才的報酬和待遇與本人業績、貢獻相掛鉤,實行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用人單位經與本人協商,可實行協議工資、年薪制、期股制、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和業績工資等??萍既瞬趴梢詰{專利、技術、管理、資金等要素參與分配。用人單位支付的報酬可計入成本,列入工資總額。

2.通過各級政府的轉移支付制度來大幅提高中、西部科技人才的經濟收入。由于西部生態環境惡劣,工作條件艱苦,存在生活、習俗、語言、交通等諸多不便,要吸引優秀的人才到西部,應給予其相應的物質報酬。以前蘇聯為例,在開發西伯利亞之初,為了留住人才而不斷提高待遇,該地區人才的工資為其他地區的140%,提高了2.2倍,從而使環境較惡劣的西伯利亞留住了更多的人才,為其成功開發提供了人才保證;而我國東部沿海地區之所以吸引了眾多的人才,極為優厚的經濟待遇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4]因此,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建立西部人才專用資金,對到西部工作的人才給予較高的財政補貼,使其年收入多于或至少不少于東部同類同檔次人才的經濟收入。另外,中、西部各省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在人才的住房、工資、醫療、社會保險、子女入托上學、家屬隨遷、商務出國、公務員招考等方面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為人才向西流動解決后顧之憂。例如,對有突出貢獻的人才,可安排定期出國考察、培訓,每年安排高規格的體檢、療養或休假、享受特約醫療服務等。

(二)政府搭臺,著力改善中、西部人才的事業發展環境

1.對于到中、西部地區投資創業的優秀人才,政府應為其創造更為優惠的事業環境,例如:可以為其提供免租或廉租住房、簡化其創辦高科技企業審批手續、并為其提供一定的稅收減免,以此來降低科技人才的創業成本;依托西部開發重點任務、重大建設項目及重要研究課題,提供適宜各類人才的研究課題及資金;創立符合國際慣例的“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留學人員創業基地”,吸引“海歸派”來西部創業等。由此,可以通過增加中、西部地區的企業數量,來吸納更多的勞動力就業,以帶動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

2.在提高用人單位的工作環境上,盡量滿足關鍵崗位、核心人才的工作需要。對他們在課題項目審批、經費調撥、設備資料的使用、助手配備等方面實行特殊的傾斜政策。用課題、項目穩定和留住核心人才,并讓核心人才凝聚其周圍的人才群體。盡一切可能確保核心人才及時參加學術研討活動,使他們及時跟蹤本學科前沿問題,積極安排他們在職或脫產進修學習,單位也可與他們簽訂培訓與服務年限合同,以確保雙方權益。

3.在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方面,加強高校、研究院所、企業、金融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可由國家出資在中、西部地區加快建設一批國家重點試驗室或者工程技術研發中心以及博士后工作站,為人才多出成果建立良好的基礎;同時鼓勵東部人才利用先進科學技術、設備和資金等條件,與中、西部地區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進行合作研究;或使國內科技人才接受中、西部地區單位委托,承擔項目或課題研究,提供智力服務。此外,應充分利用現有設備,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捎筛魇⌒袠I協會協調,盡快改變各人才單位軟硬件設備小而全、重復購置、低水平運作的局面,把各單位分散的設備統籌分配,形成整體優勢,實現資源的高效使用,提高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和應用的速度。

(三)加快中、西部地區的體制改革,為科技人才的地區流動提供制度保證

1.在引進渠道方面,可從高校優秀畢業生、東部沿海地區和國外引進人才。具體包括:鼓勵和支持大學畢業生到西部地區工作;選派教師和管理人員到貧困地區任教、任職;組織東部地區干部交流到西部工作;組織高級人才到西部短期服務等。

2.在政策方面,改革較為繁雜的身份、戶籍等各種制度,實現科技人才的“柔性流動”。對區外人才可實行“戶口不遷、身份保留、來去自由”的政策,鼓勵東部人才以兼職、短期服務、承擔委托項目、合作研究、技術入股、承包經營等多種形式來為中、西部的經濟發展作出貢獻。這樣一種寬松的環境為各種人才營造了可來可走、可進可退的自由空間,更有利于人才在地區間的充分流動。[5]

3.建立健全人才社會保障機制,進一步完善科技人才隊伍的養老、失業和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鼓勵企業為各類人才辦理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各方應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共同解決人才跨地區流動的后顧之憂。

(四)不斷完善人才流動的市場體系,發揮市場對人才的調配作用

1.大力發展以網絡技術為主要依托的無形人才市場。無形市場是最具發展潛力的人才市場化載體,它不受地區限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人才的地區間流動。與網絡覆蓋率較高的東部相比,中、西部地區的有形市場雖已初步建立,但媒體、網絡市場等無形市場的發展則明顯落后。因此,西部地區要以信息技術為手段,構筑人才信息“高速公路”,把有形與無形人才市場相結合,以此打破地區性人才流動壁壘,促進人才資源在地區間的高效配置。另外,整合規范各類人才市場,構建機制健全、運行規范、服務周到、指導監督有力的全國性人才市場體系。疏通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之間、公有制組織和非公有制組織之間、不同地區之間的人才流動渠道,引導人才合理有序流動。

2.拓展中、西部人才市場的服務功能。應大力拓展市場服務功能,改變現在很多人才市場單一的“職業介紹”的功能,積極培育資金、智力密集型的人才資源服務業,鼓勵長期化、規范化、專業化的人才服務機構快速發展,從而使人才測評、人事咨詢、人事、人才培訓等服務功能更加系統化、專業化、科學化,形成一個服務功能齊全的人才市場。

(五)加強法制建設,保護用人單位和人才的權益

建立和完善有關就業培訓、勞動報酬、勞動安全、合理競爭、人員招聘解聘、人才流動爭議仲裁、人才市場管理等法律法規,特別是應對人才流動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法規加以完善,以實現人才的良性流動。

總之,通過加強上述人才流動機制方面的建設,可以有力地促進科技人才在東部發達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之間合理有序地流動,從而使科技人才發揮更大的效用,促進各地區經濟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