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流動風險分析論文
時間:2022-07-28 0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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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本文從當前社會人口流動的狀況出發,從風險理論角度,論述了當前人口流動狀況給社會帶來的風險,并分析了造成這些風險形成的原因所在,然后提出必須對流動人口造成的風險進行管理,并提出管理方法。
關鍵詞:人口流動風險管理城市
中國社科院的《2005年社會藍皮書》在對2005年經濟社會形勢的預測中所提到的“勞動關系的緊張會造成普通勞動力的虛假短缺”,則無疑是對“民工荒”現象做出的最好解釋?!疤摷俣倘薄辈皇莿趧恿┎粦?,也不是“被淘汰后的黯然退出”,恰恰相反,它是一種主動的離棄。而其原因,也并不是“知識斷裂”,而在于“勞動關系的緊張”。究其根源,是因為長期以來,各省對民工進城采取的是控制而不是管理,才導致了這種始料未及的結果。
人口流動風險分析
流動人口的流動不僅僅是經濟狀況的變化,更是一種社會(地位)流動。社會流動是指社會成員從某一種社會地位轉移到另一種社會地位的現象。這種流動分為上升流動、水平流動和下降流動。在人口流動過程中,下降流動即人口流動存在的風險之一。
(一)阻礙了社會的發展
人口流動是社會發展的推動力,人口流動導致了社會階層結構的變化,從而影響著社會的發展。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流動人口超過1.2億,隨父母親進城的農民工子弟則有近2000萬,他們當中近半數適齡兒童不能及時入學。入學的農民工子弟也因為學校收費高、沒有城市戶口這兩大難以逾越的困難,最終卻不得不選擇打工子弟學校。
打工子弟學校教學條件差,使得跟隨打工者流動的子女無法得到良好的教育,很難通過高等教育尋求社會地位的提高。打工子弟長大之后很大的可能是又稱為下一代的打工者。這種流動一般是水平流動即流動人口的子女的社會地位與其父母保持在同一水平,或者下降流動即流動人口的子女的社會地位比其父母降低了,從而影響了社會的進步。
(二)給公共衛生帶來安全隱患
外來流動人口是傳染性疾病的高發人群。由于缺乏適宜的醫療保障以及收入不高,導致外來流動人口就醫率低,患傳染性疾病后往往不能及時發現,在病情嚴重后又有相當比例的人會選擇返回戶籍所在地治療,很容易造成傳染病的跨地域傳播。所以說,流動人口是一個潛藏的公共衛生安全隱患。
(三)影響社會的穩定
流動人口犯罪問題已經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由于勞動力素質偏低,就業趨向差異性小,導致就業機會相對短缺,其結果是進入城市的農民并沒有因為地域的流轉而發生經濟意義上的改變,大批的農民淪為城市的新貧困群體和新的脆弱群體。巨大的心理落差和城鄉的文化差異,導致一部分農民工產生了行為失范。行為失范指的是“某一社會群體的成員判定違反其準則或價值觀念的任何思想的感受和行動”大多數流動人口特別是農民工都存在一般越軌行為,同時從數字上可以看出,越來越多的農民工違法犯罪,給社會帶來了損失,給社會安全帶來了隱患。
人口流動風險管理方法研究
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我國各級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的設置,一般都是按照常住戶口人數規劃定編定職和財政撥款制度進行,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并未列入規劃范圍。然而由于外來人口劇增,原先按常住戶口人數設置的職能部門不得不承受超常規的工作壓力,經費、管理人員不到位,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根本無法保證,因而也無法很好地對流動人口進行管理。
(一)政府設立專門的流動人口管理部門
政府的基本宗旨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讓人民群眾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社會事務。人民群眾管理國家的權利必須從制度和法律上得到保證。而政府機關本身履行職能,也必須依法行政,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活動。為了對流動人口進行有效的管理,并引導流動人口的流動行為,政府必須設立專門的流動人口管理部門。該部門的主要功能是針對流動人口的實際情況制定一些法律法規,從法律法規上對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研究或者委托專門的研究機構進行研究流動人口的流動行為,結合區域經濟的發展需要,從宏觀層面上對人口流動進行引導。
(二)設置流動人口工會
對流動人口的管理需要探索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組建流動人口工會,實際上是在設立專門的流動人口管理部門的基礎上所設置的另一個功能單位,而這個功能單位將為農民工提供一系列的便利服務,甚至可以起到引導農民工流動的功能。
流動人口工會主要承擔以下職責:為進城務工人員提供就業登記、崗前培訓,提供就業信息,推薦就業;提供法規政策咨詢和侵權投訴等服務,指導進城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履行代言人的職責——代表進城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進行集體協商并簽訂集體合同和工資協議;保護進城務工人員合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幫助解決進城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資糾紛;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問題的調查處理;幫助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基本生活方面存在的問題。流動人口、流動人口工會、上級總工會、政府的流動人口管理部門以及用人企業之間的關系分析如圖1所示。
當流動人口與企業之間產生矛盾無法得到解決或者流動人口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時候,轉向流動人口工會尋求援助,流動人口工會與企業取得聯系,進行協商解決問題,并將結果反饋給流動人口。流動人口工會收集流動人口的意見并從平時工作中總結,再通過上級工會向政府的流動人口管理部門建議制定一些保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的政策法規;政府收集用人企業的意見,最終制定出雙方都較為滿意的政策法規。
人口流動管理中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
(一)重視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
為了保障流動人口子女受教育權的問題,必須針對該問題進行立法,而且必須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具體措施,這對于我國未來的一大批下一代的發展,對于我國的社會進步是至關重要的一環。
從社會公平層面上分析,需要通過立法來保護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權。流動人口是城市建設的一分子,為城市經濟發展和繁榮做出了自己的貢獻。因此流動人口的子女也應該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受教育權。從社會穩定層面分析,需要通過立法來保護流動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權。忽視流動人口子女的入學問題,會給未來社會遺留下一大批低水平甚至是根本不合格的勞動力,無法滿足未來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同時這部分人極有可能成為城市的不安定因素,從而影響了社會的穩定。
(二)將流動人口特別是農民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
有專家指出,我國衛生效率和公平問題根源不在于缺少公共資金,而在于缺少社會公正的價值觀和有效的政府管理。目前,我國80%的醫療衛生資源集中在城市,而城市中80%的醫療衛生資源集中在大醫院。農民工從事的大多數是城市人所不愿意從事的臟活、累活,工作環境惡劣。這樣一個長期生活、工作在惡劣的環境條件下的人群,面臨著醫療無保障的困境,容易得病,也容易造成傳染、擴散,對整個社會來說,就是一個非常大的隱患。
因此,建立和積極推進外來流動人口的基本醫療保險意義重大。然而基本醫療保險在推行方面存在諸多困難,其中最大的困難是費率和自付比例相對較高,而對用人單位參保的監管力度低,因此將無組織依托的外來流動人口納入保險體系的難度大。對于無組織依托的外來流動人口,要逐步將其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體系。政府應加大投入,建立外來流動人口的貧困醫療救助制度;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制定有利于外來流動人口在地區間流動的配套政策;加快立法進程,對流動人口的醫療保障實行法制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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