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服務功能提升民企創新能力論文

時間:2022-05-14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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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服務功能提升民企創新能力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湖北省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現狀;民營科技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完善綜合服務體系,切實提升民營科技企業自主創新實力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企業整體實力進一步增強,對區域經濟發展的貢獻顯著提高、再創新的能力較差,生產成本高,產品形式單一、企業自主創新氛圍不濃,創新環境不容樂觀、企業自主創新的融資渠道不暢,抗風險能力差、服務體制不完善,企業整合市場資源的能力弱、營造全員創新的社會氛圍、改善科技創新平臺服務功能,促進技術市場與生產領域的融合、積極創造條件,使企業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建立健全技術創新政策、法規,完善風險投資和融資擔保體系等。具體請詳情見。

摘要科技創新能力是民營科技企業生存發展之根本。持續創新能力的不足已成為制約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瓶頸。以湖北省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現狀為基礎,論述了民營科技企業在提升創新能力的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認為完善科技創新平臺的服務功能是提升民營科技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保障。

關鍵詞民營科技企業科技創新平臺服務功能

1湖北省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現狀

湖北省民營科技企業在2007增長迅速,企業整體實力進一步增強,對區域經濟發展的貢獻顯著提高,出口額占當年全省外貿出口總額的20.3%,同其他企業相比,湖北民營科技企業體現了較為明顯的相對優勢。規模以上湖北省民營科技企業主要集中在新能源、環保、生物醫藥、電子通信等附加值較高的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并逐步成為這些領域的骨干企業。

2民營科技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湖北省大部分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再創新的能力較差,生產成本高,產品形式單一,競爭力不強,市場形勢嚴峻。導致民營科技企業運行不暢的因素有很多,科技創新平臺沒有能夠真正的發揮出其服務的功能,已成為影響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據湖北省統計局資料,在連續幾年的“體制創新,行政提速,信用湖北,優質服務”環境創新工程中,企業家對法制、政策、信用、市場環境滿意度連續兩年沒超過65%,其中企業對融資環境始終達不到60分的“基本滿意”要求。不少企業存在著不愿搞、不敢搞、不能搞的現象。究其原因,可以初步歸納為以下幾點:

2.1企業自主創新氛圍不濃,創新環境不容樂觀

經濟技術環境導致企業重速度而輕效益,缺乏技術創新的壓力?,F在宏觀經濟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最明顯的是長期的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企業出現了產品滯銷、經濟效益下降的現象。湖北省仍有相當多的民營科技企業還沒有走出困境,究其原因,是由于在宏觀上長期重視外延式擴大再生產,忽視企業以技術創新為主的內涵式發展道路。企業經營急功近利,不愿著力向內進行技術創新,提高勞動質量,使許多民營科技企業喪失了其賴以生存的技術優勢。

2.2企業自主創新的融資渠道不暢,抗風險能力差

信用擔保公司是解決企業資金不足的有效途徑之一,但擔保公司資金規模普遍偏小,全省信用擔保公司資金規模多為

1000萬元左右,按1∶7的一般擔貸比例,一家擔保公司最多只能提供7000萬左右的貸款,根本無法滿足企業需求。大多數民營科技企業由于企業規模不大,資信等級低,無論是政府項目,還是銀行貸款都很難取得,只能在體制外進行融資。資金難問題成為民營科技企業民的首要問題。湖北省的不少民營科技企業自有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大多數企業沒有資金進行深層次的技術和產品開發,甚至有些企業有了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也由于缺乏資金而無法實現批量生產。

2.3服務體制不完善,企業整合市場資源的能力弱

與西方發達國家有完善的企業技術創新支持體系相比,我國的企業創新服務公共平臺則是沒有或者相當不健全:一是缺乏為企業服務的信息平臺。企業與政府、企業與社會、企業與企業之間信息通道不對稱、不暢通;二是缺乏有效利用、資源共享的科研服務平臺,科研與生產有機結合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三是缺乏技術交易平臺。目前技術項目通過技術市場交易的數量很少,交易不透明、成本高,在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過程中困難重重。

盡管國家和湖北省有關部門為扶持科技型企業,已經出臺了一系列長期科技發展規劃配套政策,但由于現有政策沒有真正落實,且缺乏適合本地實際操作的配套政策。就湖北省內配套政策而言,需要完善的包括科技進步投入政策,政府“一站式”服務制度,技術改造報批與審核制度,人才、技術、資金跨區域自主流動與合作制度,省域產業配套與支持政策等。相關政策及其配套措施沒有真正落到實處,企業的政策環境也就難以變得寬松。

科技實力和資金實力的薄弱現狀,使得大多數民營科技企業是以引進技術為主??蒲袡C構遠離市場的特性使得他們技術創新的成果與中小企業的需求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技術創新的成果不能迅速形成產品。民營科技企業由于規模小,工資、福利等方面缺乏競爭力,再加上用人機制和自身體制上存在的一些問題,難以吸引高素質的技術人才。不能及時有效地了解和分析產品市場和技術市場的變化,再加上研發投入的不足。這些都使得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之路越走越窄、越走越艱難。

3完善綜合服務體系,切實提升民營科技企業自主創新實力

3.1營造全員創新的社會氛圍

做為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的重要區域,湖北省在接納東部地區企業內遷的同時,要引導企業樹立創新意識。首先,要提高準入的門檻。對于內遷的企業進行甄別,那些以低級加工為主,沒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實行從緊的政策,少提供或不提供優惠政策,甚至于采取程度從緊的政策。對于現有的以代工為主的處于生產低端的企業,用創新與優惠相掛鉤的政策來引導它們在各自的領域進行生產工藝或技術創新。第二,制定支持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的科技計劃。對于有重大科技創新的企業或個人從政府層面上進行獎勵,以吸引更多的企業或個人進行科技創新。將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納入到政府產業政策當中,并從資金上予以扶持。政府應通過每年的科技計劃,對各領域的高端技術進行統籌規劃,引導企業根據自身技術特點,尋找適合企業未來發展的自有核心技術。消除對于民營企業的市場準入地種種限制,讓民營科技企業有機會平等的參與競爭。第三,對于攜技術落戶湖北的企業或個人,引導其進入高新園區,利用園區齊全的配套服務,加速其從技術向產品的轉化。從近年的實際情況來看,一大批民營科技企業依托以“武漢·光谷”為代表的高新園區迅速發展、壯大,走出了一條湖北民營科技企業發展的新路。第四,健全知識產權制度,保護、激勵民營企業在技術發明創造以及技術推廣等方面的積極性。落實鼓勵與扶持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為民營企業的發展及其技術創新活動創造一個更好的法律環境。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強化保護意識,提高管理水平,打擊侵犯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維護民營企業的利益。

3.2改善科技創新平臺服務功能,促進技術市場與生產領域的融合

我國目前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實驗室和科學研發中心。“十五”期間湖北省新建國家實驗室(武漢國家光電實驗室)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5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7個。目前,全省共有國家實驗室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14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5個、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17家,再加上武漢眾多的高校,湖北省科研資源極其豐富,每年有大量的科研成果面世,卻由于科研與生產相脫節,無法及時有效轉化為成果?,F階段應立足現狀,支持重點高校、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實驗室和科學研究中心的發展,建設一批高水平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基地,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和技術產品。同時加快建立公共研發、技術交易、科技信息咨詢、投融資、知識產權和技術項目孵化等創新服務平臺。積極促進各類技術服務機構發展,建立起體系完備、功能健全、服務完善、監管合理的社會服務體系。促進技術市場與產權市場、金融市場的銜接,推動技術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政府應加大對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提高信息網絡化的程度,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等先進技術手段,逐步建立面向社會開放的民營科技企業信息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獲取政策、技術、市場、人才等信息提供方便,為降低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成本創造條件。

民營科技企業要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聯系,通過多種方式共同開展技術創新合作,充分發揮產學研各方面的優勢,從而全面提高民營科技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技術創新成功率。這樣一方面解決了民營科技企業科研人才短缺問題,另一方面降低了民營科技企業自主開發的風險。與高校和科研單位合作,就可以節省很多搜集相關信息的人力、物力,分散了企業開發的風險,縮短了創新的周期,降低了交易成本。第三,改善了民營科技企業資源配置的問題??蒲胁糠至艚o高校和科研單位完成,企業就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經營、管理、發掘市場方面,從而改善了企業資源結構,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

3.3積極創造條件,使企業成為自主創新的主體

湖北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導向作用,以培育市場主體為核心,實現產業發展由技術驅動型向市場主導型的轉變。這就對企業提出了新的要求。作為市場的主體,企業必須要緊跟市場變化,及時開發出市場急需的產品。如果僅僅依靠與科研部門的合作,顯然無法適應這一變化。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顯得異常重要。因此,要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大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技術開發中心向民營科技企業開放。在民營科技企業比較集中和具有產業集聚優勢的地區,重點支持建立一批公共技術支持平臺,或者以大中城市為中心建立區域性的科技創業中心。支持各地、尤其是國家和省級高新區加強以創業服務為重點的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建設,鼓勵企業、科研單位、行業協會等創辦專業性的科技企業孵化器,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科技孵化領域,認真落實好對入孵企業的政策優惠。

充分發揮高新區的示范作用,大力發展民營科技企業。把加快民營科技企業發展,作為培育創新主體的切入點和突破口。放寬民營高新技術企業的準入限制,鼓勵社會各界創辦和投資民營科技企業,著力培養一批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活躍、規模效應突出的民營高新技術企業。

積極推進產業集群建設,引導和支持民營科技型企業朝“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向科技園區集聚,走專業化、集約化、規?;l展道路,形成主業突出、產業集聚、分工配套、各具特色的產業集群。

3.4建立健全技術創新政策、法規,完善風險投資和融資擔保體系

第一,要健全法律法規,保護、激勵民營科技企業在技術發明創造以及技術推廣等方面的積極性。落實鼓勵與扶持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為民營科技企業的發展及其技術創新活動創造一個更好的法律環境。特別在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支持、政府采購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環境。

第二,要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科技企業風險投資基金。以政策性貸款、財政貼息和無息分期付款等方式,有計劃的引導和扶持風險投資基金,建立一個以政府為主導的科技企業風險投資體系。積極探索風險資本進入、退出的有效實現形式。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新風險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參股和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扶持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的設立和發展,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加大對處于種子期和起步期的創業企業的支持力度。

第三,要制定優惠政策,加大對民營科技企業技術創新的經濟扶持。包括降低民營科技企業貸款利率,提供專項貸款貼息貸款,為民營科技企業科研開發、產學研聯合提供資金支持和信貸擔保,為民營科技企業的科技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提供出口信貸等。切實落實稅收激勵政策。完善稅收抵扣、減免和加速折舊等政策,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特別是新產品、新技術產品應給予較大的稅收減免。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以技術開發費用抵扣稅收。

第四,要大力加強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準入、風險控制和補償機制,積極引導和激勵社會資金建立民營科技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選擇一批實力較強的擔保機構給予扶持或貸款支持。支持具備條件的民營科技企業依法開展股權融資、項目融資以及法律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的直接融資。

參考文獻

1胡世健,程正志,方亞飛等.增強湖北省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對策研究[N].湖北日報,200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