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矛盾化解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17 03:02:00

導語:社會矛盾化解研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社會矛盾化解研究論文

摘要:現階段,中國社會矛盾具有頻發性、多樣性、復雜性、階段性特征。正確處理這些矛盾,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與迫切任務。由于社會矛盾的多變性、事物內部條件的不確定性,客觀上增加了矛盾的處理難度,我們要有經常地、不間斷地處理矛盾的思想準備,要有足夠的耐心。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論述了化解現階段中國社會矛盾的三種辯證方法。

關鍵詞:社會矛盾;辯證方法;社會和諧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指出:“目前,中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我們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居安思危,深刻認識中國發展的防治性特征,科學分析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及其產生的不和諧因素,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的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盵1]為貫徹落實這一精神,我們必須學習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方法,正確分析和恰當處理各類社會矛盾。

一、化解不同條件不同性質的社會矛盾堅持“多樣論”

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是普遍的、絕對的,但具體矛盾的解決方式,則因矛盾的性質和解決矛盾的具體條件的不同而不同。客觀世界是一個錯綜復雜的多種矛盾的統一體,矛盾的復雜、多樣,規定了矛盾解決的形式和矛盾斗爭的結果是多種多樣的?!爱斨覀?a href="http://www.trq119.com/lunwen/shys/shzhsjlw/200911/298013.html" target="_blank">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爭性的時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種不同的斗爭形式的區別。否則就要犯錯誤?!盵2]當前,中國社會利益關系、社會價值觀、社會結構具有多樣性、復雜性特征,更加需要我們堅持從解決矛盾的實際出發,針對不同矛盾采取不同的解決方法。

借助社會力量,解決某些社會矛盾。從城鄉基層到黨政機關黨政負責人的選配,應在民主選舉的基礎上再由組織任命,以緩解群眾反映強烈的“少數人任命少數人,被任命人只對上級負責”的干群矛盾。在公路、機場、橋梁、樓舍等重大項目建設上,可采取聽證會的方式,公開項目的所有信息,讓項目設計方、投標方、發標方、代表方、媒體方、紀檢方共同參加聽證,以減少領導干部腐敗的機會,緩解腐敗現象有增無減的矛盾。對于許多利益糾紛與矛盾,可以采取調解方式,使雙方或多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盡力取得矛盾各方當事人基本滿意的處理結果。

履行司法程序解決某些社會矛盾。這種方式,就是通過法律訴訟活動,由法院對矛盾糾紛進行審理和判決,最終形成結論性意見并強制執行。這種方式適用于處理某些利益沖突較為嚴重、調解無效、不服行政仲裁的矛盾(如財產糾紛、離婚糾紛、土地征用糾紛、房屋拆遷糾紛等、勞動工資糾紛等),以及處理某些社會負面影響較大、提起公訴的對抗性矛盾(如制假販假、走私販私、貪污受賄、制毒吸毒、殺人、強奸、爆炸等)。

實行新的政策解決某些社會矛盾。從長遠看,化解矛盾應從制度建設入手,這可以有效防止處理矛盾中的隨意行為。勞動就業困難、貧富差距擴大、社會保障欠缺,這三大社會矛盾都是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帶有根本屬性的矛盾,解決它們不能?!靶÷斆鳌保仨毧繌娪辛Φ?、權威性的政策,因此要在制定與實施新政策上下工夫。

通過發展經濟解決某些社會矛盾。發展是硬道理,它是解決當前中國許多社會矛盾的關鍵,只有用發展的辦法解決矛盾,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才能使社會越來越和諧。從中國社會的現實看,改善弱勢群體的生活質量,縮小貧富差距,根本途徑就在于發展經濟。為此,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第一,激活創業機制。要大力支持和引導創業,把促進就業、改善就業條件、提高就業待遇當做黨和政府的頭等大事來抓。第二,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再也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GDP增長,再也不能以浪費自然資源為代價換取經濟效益增長。第三,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步伐。結構調整一定要以提高城鄉居民的經濟收入為根本出發點和歸宿,一定要堅持科學發展、可持續發展。第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壟斷行業的經濟收入,千方百計增加城鄉弱勢群體的經濟收入;通過稅賦改革和轉移支付,縮小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收入差距;通過物價的嚴格控制,相對提高居民收入的使用價值;將“效率優先”和“兼顧公平”有機地統一起來,真正實現收入分配公平、合理。

二、化解涉及全局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堅持“重點論”

唯物辯證法認為,一個大的復雜的事物是由多種矛盾構成的,在每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的各種矛盾以及矛盾的雙方的力量是不平衡的。在這些矛盾中,其中必有一種矛盾對事物的發展起決定作用,這就是主要矛盾,其他處于從屬地位的矛盾,則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由于處于主導和支配地位,規定和制約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決定著事物的發展方向。因此,要努力找出并解決主要矛盾,主要矛盾解決了,就能推動其他矛盾的解決,促進事物的發展?!斑@是馬克思研究資本主義社會告訴我們的方法……萬千的學問家和實行家,不懂得這種方法,結果如墮煙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決矛盾的方法?!盵2]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中國的經濟社會獲得了長足的發展,但也沉積了許多社會矛盾和問題,如,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矛盾;國家、集體與個人之間的利益矛盾;失業與就業之間的矛盾;干部與群眾之間的矛盾;先進思想文化與腐朽思想文化之間的矛盾;引進外國技術與自主技術創新之間的矛盾;發展經濟與消耗資源之間的矛盾;環境污染與衛生保健之間的矛盾;城市與農村之間的矛盾;勞資之間的矛盾;醫患之間的矛盾等。面對上述矛盾,我們只有理清思路,從中找出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突出矛盾與問題,才能找到解決矛盾的根本方法,從而帶動一般矛盾的解決。

事實上,中國社會科學院A類重大課題“當代中國人民內部矛盾研究”的最終研究成果,已經為尋找現階段中國社會的重大矛盾或者說主要矛盾提供了捷徑,我們不妨直接引用其中有關當前中國社會重大矛盾的研究結論:“從目前來看,新的社會威脅主要集中在就業、窮富差距、社會保障三個方面,很多貧富關系、勞資關系、干群關系方面的社會矛盾問題,也都與這三個問題有關?!盵4]這三個問題,就是現階段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為突出、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三大矛盾,因為它們構成了對現階段中國社會安全的嚴重威脅。解決了這三大矛盾,其他矛盾便會迎刃而解。三、化解新舊社會矛盾自覺堅持“揚棄論”

唯物辯證法認為,“揚棄”就是作為事物發展和聯系環節的辯證否定,既是克服、拋棄,又是繼承、發揚。事物的發展總是呈現出周期性,但不是單純的循環,而是沿著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復雜的方向前進、上升運動。事物發展總的趨勢是前進的,但發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呈螺旋式或波浪式。在人類社會領域,這集中表現為新生事物是不可戰勝的?!笆澜缟蠜]有什么永恒的東西,一切事物都是暫時的、變動的。任何事物在完成它的歷史使命之后就喪失其存在的合理性,而為新事物所否定。整個世界就是一個新生舊死、川流不息、萬古常青的發展過程。新陳代謝是宇宙間普遍的永遠不可抵抗的規律?!盵5]

堅決放棄人民群眾強烈反對的東西,自覺接受新生事物。在當代中國社會,凡是符合人民群眾利益、反映人民群眾要求的政策與法規,必然會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與支持,反之就會遭到人民群眾的反對。對人民群眾堅決反對的東西,我們必須堅決舍棄,否則就會站到人民群眾的對立面上。由于新生事物是符合客觀需要、代表事物發展方向或趨勢的東西,所以我們必須坦然面對、自覺接受。當前,要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必須“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強化政府責任,嚴格監督管理,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盵6]要解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問題,必須堅決放棄現行的教育市場化的理念,堅決改革“盲目擴招”的制度,建立“政府提供崗位+院校定向分配+適量雙向選擇+鼓勵自主創業”相結合的新就業制度。要解決貧富差距逐年擴大的突出問題,必須由政府強制性地規定壟斷行業的工資與福利標準,必須加大對政府官員隱形收入的查處力度,必須在現行的低保標準基礎上適量提高弱勢群體(尤其是貧困階層)的經濟補貼標準,必須堅決廢除歧視農民工的地方法規與政府文件。要減少基層群眾上訪事件,必須堅決查處對上訪當事人管、卡、壓的違法違紀行為,教育各級干部帶著深厚的感情接待上訪人員,及時反映他們的訴求,盡全力解決他們反映的問題,逐步建立起利于他們表達意愿、利于快速有效解決實質性問題的新制度。

培養耐心與毅力,不厭其煩地處理矛盾。舊的矛盾解決了,又會產生新的矛盾。局部性矛盾解決了,全局性矛盾依然存在。某些涉及群眾眼前利益的矛盾解決了,但涉及長遠發展的矛盾可能依然存在。在多種矛盾交織在一起的時候,這個矛盾解決了,那個矛盾還未解決,問題暫時還無法徹底解決。在處理某些群體性事件時,幾經努力達成了口頭協議,但制成書面協議時有關方面又拒絕簽章了,結果使問題又回復到了原先的狀態……上述現象的存在,是由事物發展的復雜性、曲折性所決定的。由于社會矛盾的多變性、事物內部條件的不確定性,客觀上增加了矛盾的處理難度,我們要有經常地、不間斷地處理矛盾的思想準備,要有足夠的耐心。

參考文獻:

[1]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N].新華日報,2006-10-09(A1).

[2]矛盾論,選集:第1卷(第2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37.

[3]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N].新華日報,2006-10-09(A2).

[4]李培林,等.社會沖突與社會意識:第1版[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13.

[5]矛盾論,選集:4卷合訂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97.

[6].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N].鎮江日報,2006-10-25(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