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共物品供給中引入第三部門論文
時間:2022-01-15 08:59:00
導語:農村公共物品供給中引入第三部門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1.“供給主導型”農村公共物品供給機制不能滿足農民真實需要
由于農民在整個社會生活中處于弱勢群體的地位,導致在當前農村公共物品的供給機制中,處于主導地位的不是需求方(農民),而是供給方(各級政府)。而農民所處的位置又很難通過有效的監督和激勵機制來約束政府的行為,這就會使各級政府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做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安排。各級政府往往更傾向于提供反映自身偏好的公共物品,也就是說此時政府作為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就會凌駕于作為需求者的農民之上,主導農村公共物品的供給決策,形成了“供給主導型”的農村公共物品供給機制。這種供給機制客觀上造成了農村公共物品不能滿足農民的真實需要。另一方面,與農民利益相關、事關農村發展的公共物品供給卻嚴重不足。事實上,前者供給過量與后者供給短缺存在著內在的因果關系,也是供給主導型的供給機制造成的嚴重后果。
2.政府對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的財政支出嚴重不足
農村公共物品的供給需要有財政的大力支持,但目前我國仍未擺脫“重城市、輕農村”的財政投入模式,在社會發展投入上城市比農村獲得更多的投資和發展的資源。我國財政農業支出占財政支出總體的比重趨于不斷下降。我國教育投入占國民生產總值比重不僅低于發達國家,亦低于很多發展中國家。但就是在這樣有限的投入中也存在嚴重的城市傾向,導致農村的教育經費嚴重短缺,教育水平不斷下降,甚至難以為繼。另一方面由于上下級政府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下級政府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財政支農資金不到位或被擠占、挪用,造成農村公共物品虛假提供的現象。
3.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籌資渠道受限問題日漸突出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農戶取代了集體經濟組織成為基本生產單位和核算單位,擁有了生產經營活動的剩余索取權,實際上掌握了農村中的大部分資產。相應地,公共籌資的承擔對象由集體經濟組織轉向農戶個人。各級政府為了滿足向農村提供公共物品的需要,開始直接向農戶進行稅費征收。而處于經濟轉型期間的政府所面臨的財政約束是相當軟化的。一些鄉鎮政府為滿足自身支出的需要隨意地組織收入,導致“三亂”(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現象嚴重,《預算法》中禁止地方政府負債的規定被突破,鄉鎮政府負債嚴重。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國家嚴格的信貸制度,鄉鎮統籌、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被廢除,同時中央政府采取了空前嚴厲的手段遏止亂收費,并宣布在5年內取消農業稅。在現行的財政體制下,上述舉措實際上已經使鄉鎮失去了幾乎所有的財源,在財政緊約束的條件下,鄉鎮可支配財力的減少必然會使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的財力資源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境。市場化籌資渠道也只局限于市場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地區,并存在不同程度的經營管理等問題??h鄉籌資的渠道越來越窄,又沒有新的有效的融資渠道來補充,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籌資渠道受限問題日漸突出。
二、第三部門進入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的政策建議
1.積極推動農村自身第三部門的發展
在當前農村公共物品供給外部環境不夠完善的條件下,積極推動農村第三部門自身的發展,使農村第三部門能夠成為農村公共物品有效供給的單位無疑有著重要的意義。要增強農民對農村第三部門的認識,使農民認識到農村第三部門在外出務工、經商,公共設施發展中的突出作用,進而有意識的組成相關的農村第三部門。同時,在制度上為農村第三部門自身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進一步在實踐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發揮已有的農村自治組織以及農村精英們在公共物品供給中的作用。地方鄉鎮政府可以采取切實措施,大力引導、鼓勵并支持農村各種產業協會和民間自治組織在法律框架允許范圍內的自由發展。當然,前提是地方政府必須充分發揮服務和有效監管職能,在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的政策、體制等軟環境上有相當的改善。爭取通過農村自身第三部門的積極發展,使得其成為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的重要組成部分。
2.建立城市與農村第三部門的良性互助
我們要充分利用現有體制資源,積極推動城市第三部門對農村發展的關注和支持,努力形成城鄉第三部門之間的互動、支持與聯動發展的良好格局。我們在建立和推動城市與農村第三部門良性互動的時候要充分挖掘城市第三部門的潛在巨大作用,充分利用城市閑置社會資源。各級政府應該積極擔負起調研員、宣傳員和“發動機”的作用,認真聆聽百姓需求,積極調查清楚本地區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的實際狀況。在此基礎上,通過多種方式,爭取為城市與農村第三部門的良性互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3.爭取政府對第三部門發展進行全方位的支持
首先,政府應制定相應的政策,鼓勵第三部門提供公共物品,在稅收方面對第三部門實行相對優惠的政策,此外,進一步放寬組織第三部門的限制,注重培養高質量的第三部門團體。其次,第三部門的發展還面臨著經濟上的問題,雖然第三部門擁有一定的資金來源渠道,但是都不是穩定的收入,如果想長期運行下去,必須得到更多的政府資助。最后,由于第三部門的運營,特別是提供的農村公共物品,很多都是靠志愿者自愿、主動提供的,因此,政府的道德支持是重要的支撐。政府應該秉承“以德治國”的方針政策,通過道德宣傳鼓勵個人與社會利益保持一致。從而鼓勵人們致力于超越短期利益的行為,并且愿意為自己鄰里和社區中提供個人幫助。如果政府能在第三部門和農村社會層面加以具體落實道德的力量,則第三部門將會加速發展,人民的道德水平也將會迅速提高。
參考文獻:
[1]滕振軍.發展第三部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選擇[J].上海黨史與黨建,2006,(04).
[2]田屹.農村公共物品第三部門供給的制度保障[J].特區經濟,2006.
[3]孫雪梅.我國農村公共物品的供給模式[J].江蘇農村經濟,2006,(02).
【摘要】當前農村公共物品供給中存在著諸多不足,而第三部門作為社會發展的產物,由于其自身非營利性、自治性等特點成為喚醒公眾自身意識,聚集社會資源滿足公眾不同需要的重要力量。如何能在農村公共物品供給中引入第三部門的力量,使之成為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的重要補充是具有重要意義的課題,也是文章探討的目的。
【關鍵詞】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第三部門
- 上一篇:街道黨工委人才工作總結
- 下一篇:工礦企業安全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