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透析論文

時間:2022-01-03 02: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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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透析論文

論文摘要:文章從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含義、概念出發,分析了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提出了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環節、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并從和諧社會重要基礎的角度對環境友好型社會予以了學理的定位。

論文關鍵詞:環境友好型社會科技創新激勵與約束機制和諧社會

一、環境友好型杜會的含義及其概念的提出

環境友好型社會是一種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社會形態,其核心內涵是人類的生產、消費活動與自然生態系統協調可持續發展。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核心目標則是將生產和消費活動規制在生態承載的限度之內,特別是通過對生產和消費全過程進行有效監控,并采取多種措施降低污染產生量、實現污染無害化,最終降低社會經濟系統對生態環境系統的不利影響。

國際社會盡管對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含義沒有統一的界定,但其內涵一般應具備四個特征:第一,環境友好型社會是因環境問題而起,并為從根本上解決環境問題而形成的一種整體性思維方式,將有利于環境的經濟發展模式、社會行為、政治制度、科技支撐和文化納人到有機統一的科學發展框架下,是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理論與實踐的集合。第二,環境友好型社會是一種以環境友好為特征的新的人類社會發展形態,是可持續發展社會的具體表現形式,是人與自然和諧的社會,也必然是人與人基本和諧的社會。第三,環境友好型社會要求經濟社會發展的各方面必須符合生態規律,向著有利于維護良好生態環境的方向發展,并應用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和方法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環境友好型經濟發展模式、綠色政治制度、環境文化價值觀、綠色科技是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基本要素,也是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基本途徑和措施。第四,“環境友好”的概念是動態的和分層次的。

1992年在聯合國里約熱內與環境和發展大會通過的((21世紀議程》中,200多處提及包含環境友好涵義的“無害環境的”(EnvironmentallySound)概念,并正式提出了“環境友好的”(EnvironmentallyFriendly)理念。隨后,環境友好技術、環境友好產品得到大力提倡和開發。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國際社會又提出實行環境友好土地利用和環境友好流域管理,建設環境友好城市,發展環境友好農業、環境友好建筑業等。2002年召開的世界可持續發展首腦會議所通過的“約翰內斯堡實施計劃”多次提及環境友好材料、產品與服務等概念。2004年,日本政府在其(環境保護白皮書》中提出,要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

在國內,總書記在2006年3月份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首次提出了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號召。在2006年10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五中全會上,中央正式將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確定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的一項戰略任務。

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性及其必要性

從理論邏輯看,首先,資源環境問題是我國全面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瓶頸約束,而破解瓶頸約束需要理論創新,這是環境友好型社會理念提出的社會經濟基礎。其次,科學發展觀成為統領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綱領和原則,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從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方面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思想,做到實際工作有旗幟、有目標、有抓手,這是環境友好型社會理念提出的政治基礎。最后,環境友好型社會理念不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有其產生的歷史必然性,是國際社會環境保護戰略思想演變和環境保護及可持續發展實踐進展的必然結果,這是環境友好型社會理念提出的認識基礎和實踐基礎。

從社會現實看,目前的環境狀況離環境友好型社會差距巨大。主要表現在:一是大氣污染日趨嚴重。據國家環??偩纸y計,343個城市中,只有116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空氣質量標準,占33.8%。除此以外,酸雨污染面積超過國土面積的1/3。二是水質污染日益惡化。據有關部門對全國七大江河水系的741個斷面的監測,僅有29.1%的斷面符合三類水質標準。另外,由于盲目打井和超采嚴重等多種原因,我國已成為全球12個貧水大國之一。三是固體廢物污染日益突出。據統計,全國每年產生工業固體垃圾9.5億噸,其中危險廢物1000萬噸,并且每年以7%一10%的速度增長;每年產生的城市生活垃圾達5億噸左右,且以每年4%的速度增長,對生態環境安全和人體健康已構成極大威脅。四是水土流失日益加劇。全國土地荒漠化土地面積累計已超過了153平方千米,占國土面積的16%左右;年均消失天然林40萬公頃;水土流失面積367萬平方千米,占全國的38.2%以上。嚴峻的現實環境狀況,迫切要求我們走環境友好型社會發展道路,積極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

究其根源,上述問題產生的主要根源在于人類對自身的認識和行為。如人口急劇膨脹,人類對資源的需求越來越大,在資源的消耗越來越嚴重的同時向自然界排放的污染物數量也越來越多,造成人口與經濟、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矛盾愈演愈烈;在經濟建設中,一味追求發展速度,忽視了經濟發展與資源量和資源再生能力相協調;只顧及自身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顧及子孫后代的利益。

三、環境友好型杜會建設的著手點

1.解決認識問題。一是轉向對污染源頭的控制理念思路;二是轉變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互不相關的錯誤觀念;三是全面提高公眾對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認識,提倡公眾參與意識。

2.轉變發展模式。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是以對自然資源的過度索取和以犧牲環境容量為代價來獲得財富數量的增長,表現出典型的高消耗、低效益和高污染排放特征。因此,環境友好型經濟發展模式的首要任務是實現低資源能源消耗、高經濟效益、低污染排放和生態破壞,也就是說要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3.制定行動計劃。一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這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途徑。二是從企業、行業、區域三個層次上,核心發展環境友好型技術和環境友好型產品。三是轉變觀念,推行“綠色GDP'''',和領導干部環保政績考核。四是進行技術革新與技術進步,為建立環境友好型社會提供科技支撐。

4.政治制度保障。綠色政治制度包括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全面的政績觀和環境與經濟綜合決策機制等三個方面。它們是保證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最高制度保障。綠色政治制度既要依靠“綠色的”政治家及其政府,更要憑借公眾的“綠色力量”,實行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

四、如何通過科技創新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

科學技術對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改變人們生產生活方式意義重大。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要求我們努力建立科學技術的自主創新體系,以企業為基礎,立足于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和應用環境友好的科學技術,形成資源消耗少、資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高、廢棄物排放少的生產體系,使人類對自然的開發和利用能夠控制在生態環境可自我更新的范圍之內。

綠色科技是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技術支撐。人類科技發展史充滿了對抗自然和征服自然的思維,已有的科技極大地擴展和延伸了人類占有和掠奪自然的能力,加劇了人類對自然的不合理利用,導致了自然界對人類“報復性”的反擊。換句話說,環境危機具有一定的技術內涵,即人類誤用技術或無節制的利用技術導致環境問題的產生和惡化。環境友好型社會需要突破傳統的科技進步的邏輯思維方式,科技進步的新思維應著眼和立足于人與自然的共生和共存,而不是對抗和征服。傳統工業文明科技指向了稀缺、污染、不可持續的資源范圍,而綠色科技應該是指向豐裕、清潔、可持續利用的資源范圍。

五、如何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1.建立國民經濟綠色發展統計指標體系。要把環境容量、環境質量狀況和對環境的影響、對資源的消耗、對生態系統的影響納人統計指標,使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也作為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識。

2.建立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和補償制度。環境是一種有價值的公共資源,要按照“污染者補償”和“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把環境作為資源對待加以補償。將生態環境的流域治理、保護與經濟利益結合起來,建立流域內受益者向治理、保護者進行必要的經濟補償制度,通過中央財政或省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來實施,以推進跨行政區劃的流域治理與保護。

3.建立和強化環境資源承載力控制管理制度。環境資源市場化要以其承載力為依據。要盡快開展環境容量研究,確立區域、流域的動態環境承載能力,對環境資源開發利用和排污實行嚴格的總量管理和許可證制度,沒有排污指標不得生產經營,進而建立和推行環境容量或排污指標有償轉讓制度,使積極治理者獲取利潤,使不治理者付出經濟代價,以調動治理污染、保護環境的積極性。

4.建立和強化環境友好目標責任制。環境是資源,環境保護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各級黨政領導要“對轄區內環境質量負責”。要建立和不斷強化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實行“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切實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人到位”。要把環境友好作為嚴格考核地方政府、部門、單位及其負責人工作業績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衡量地方政績和評定干部優劣的重要條件,以推動環保事業的順利發展,資源的永續利用,使經濟、社會、環境總體平衡,協調發展。

六、環境友好型社會: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

環境友好型社會是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

首先,環境友好型社會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共同點,在于基本價值觀與解決問題的原則完全一致。在價值理念上二者都主張以人與自然的和諧促進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都將人文精神、法律制度、經濟技術、生活方式等社會因素整合為推動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贏的強大力量。在制度設計上二者都要求建立順暢的社會流動機制、合理的利益協調機制、安全的社會保障機制、有效的社會控制機制、敏感的社會預警機制、有效的矛盾疏導機制、公平的生態利益補償機制、綜合的政績評價機制、引導公眾參與的民主監督機制。

其次,環境友好型社會從屬于和諧社會,二者不能并列,但也不可分割。沒有環境友好型社會,就不能建成和諧社會。同理,沒有和諧社會,也就沒有環境友好型社會。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即是構建和諧社會偉大實踐的重要基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的歷史任務,建設小康社會是實現這一任務的階段性目標,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已成為小康社會的主要指標,要實現這一指標,就必須實踐環境友好型社會,就必須走可持續發展道路。中國共產黨人的執政能力體現在先進性上.而“先進性”三個字體現在“可持續”這三個字上。凡可持續發展的生產力就是先進生產力;凡可持續發展的文化就是先進文化;凡可持續發展的國家戰略最代表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最后,和諧社會視野關照下的環境友好型社會內涵分析。和諧社會的含義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和諧,一是人與自然的和諧。“環境友好”有一前置的缺省主語—人。與環境的友好必定是人與環境的友好。其實質恰恰就是人與自然的和諧。因此,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題中之義。二是人與人的和諧。社會是包括不同利益主體、不同社會階層組成的,環境友好型社會也是一樣。而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是社會和諧的關鍵。只有人與人之間和諧了,社會才能穩定,只有社會穩定了,社會才能進步,才能發展。三是社會自身的和諧。它主要包括社會各個系統之間、各個系統的子系統之間的和諧發展。社會自身的和諧發展,是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保障.也是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