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重典治吏思想對當今反腐倡廉的啟示
時間:2022-10-27 1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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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要求整治貪官的呼聲也日漸高漲。新一代領導集體加大了整治貪污腐敗的力度,給中國的進一步發展帶來契機。在中國古代,歷代王朝都十分重視吏治,其中不乏很多成功的經驗可供借鑒。明朝初年,朱元璋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推行重典治吏的政策,制定一系列嚴刑峻法來整飭朝綱,對肅清明初的官吏腐敗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分析明朝重典治吏的原因、內容和影響來反思當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吸取經驗教訓,以便更好地開展反腐倡廉工作。
關鍵詞:明太祖;重典治吏;反腐倡廉;啟示
一、重典治吏的原因
(一)元末綱紀廢弛、官吏腐敗的歷史教訓。元末綱紀廢弛、官吏腐敗,對百姓橫征暴斂,全國彌漫著貪腐之風,賣官鬻爵盛行于世,“邀買名爵”的現象層出不窮,“下至州縣簿書小吏,非財賂亦莫得而進。及至臨事輒蠹政鬻獄,大為民害”〔1〕。導致民不聊生、社會動蕩,致使百姓揭竿而起,直接推動了元王朝的滅亡。朱元璋出身于平民,親身經歷過元末社會的動蕩不安,對此有著切膚之痛?!痘拭魍o》記載:“正月,李善長、徐達等以太祖功德日隆,屢表勸進不允,乃率諸臣奉上即吳王位……諭善長等曰:‘卿等為生民計,推戴予。然建國之初,當先正綱紀。元氏昏暗,綱紀不立。主荒臣專,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渙散,遂至天下騷亂。今將相大臣當鑒其失,宜協心為治,以成功業。毋茍且因循,取充位而已也?!薄?〕朱元璋剛登基時,就著重吸取元朝滅亡的教訓,他指出:“元朝出于沙漠,惟任一己之私,不明先王之道,所在官司輒以蒙古色目人為之長,但欲私其族類,羈縻其民而已。非公天下愛民圖治之心也。況奸吏從而蒙蔽之,舞文弄法朝廷之上,賄賂公行茍且之政,因循歲月,上下同風,不以為怪。末年以來,其弊尤甚,以致社稷傾危而卒莫之救?!薄?〕劉伯溫也贊成先振肅綱紀再施惠政,認為:“宋元以來,寬縱日久,當使綱紀振肅而后惠政可施也?!薄?〕正是由于這些原因,朱元璋在建國之初就意識到只有重典治吏,才能鞏固新生政權,并對劉伯溫說:“胡元以寬而失,朕收平中國,非猛不可?!薄?〕(二)朱元璋個人的成長經歷。朱元璋家境貧寒,自幼吃盡苦頭。他父母兄弟均死于瘟疫,孤苦伶仃,經人介紹到皇覺寺當和尚謀生。但剛入寺不久,“寺主以歲荒,散遣徒眾”〔6〕,朱元璋只好外出化緣,四處行乞。行乞的這幾年,朱元璋吃盡苦頭,飽受人間冷暖,他曾回憶道:“眾各為計,云水飄揚。我何作為,百無所長。依親自辱,爺天茫茫。既非可依,侶影相將。突朝煙而急進,暮投古寺以趨蹌。仰穹崖崔嵬而倚碧,聽猿啼夜月而凄涼?;暧朴贫捀改笩o有,志落魄而徜徉。西風鶴唳,俄淅瀝以飛霜。身如蓬逐風而不止,心滾滾乎沸湯?!薄?〕他對底層百姓的艱苦生活有著深刻的體會,又親歷了官吏的腐敗給百姓帶來的巨大的苦難,恨透了貪官污吏,同時也深知吏治秩序對國家命運的巨大影響。他曾自述:“昔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怒之。故今嚴法禁,但遇官吏貪污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卿等當體朕言。若守己廉而奉法公,猶人行坦途,從容自適;茍貪賄罹法,猶行荊棘中,寸步不可移,縱得出,體無完膚矣??刹唤湓?”〔8〕(三)統治階級內部各利益集團斗爭不斷。大明王朝建立之初,統治階級內部各利益集團斗爭不斷,派系林立,黨爭頻繁,以李善長為首的淮西集團和以劉基為首的浙東集團之間的斗爭最為典型。李善長和劉基都可謂是朱元璋的肱骨之臣,為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立下了汗馬功勞,因二人長期不合,所以淮西集團和浙東集團之間的爭斗成為當時最大的派系之爭。除了黨爭,朱元璋集團的許多文臣武將與其本人也有諸多矛盾。以胡惟庸為代表的地主出身的文臣與朱元璋鉤心斗角,最后被其處死,存在于中國幾千年的丞相制度也以此為導火索被廢除;藍玉等農民出身的武將同朱元璋也存在著嚴重的分歧,嚴重影響著朱元璋的皇權,這些武將中絕大多數也被朱元璋處死。〔9〕事實上,剛建立的大明政權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還處于風雨飄搖之中。為了鞏固政權,鏟除統治階級內部的敵對勢力,解決各集團的矛盾,朱元璋選擇了“重典治吏”的辦法作為突破口。他通過“重典”先后除掉了德慶侯廖永忠、永嘉侯朱亮祖父子、臨川侯胡美、曹國公李文忠等等。清代史學家趙翼說,明太祖靠功臣取得天下,天下既定后,盡取天下之人殺之,其殘忍千古未有。(四)解決明初吏治腐敗的需要。官吏腐敗現象并沒有因為大明新王朝的建立而得到改變,有資料記載當時的官吏非常腐敗:“官貪吏污……不知廉恥之為何物,其問人討錢,各有名目:所屬始參,曰拜見錢;無事白要,曰撒花錢;逢節,曰追節錢;生辰,曰生日錢;管事而索,曰常例錢;送迎,曰人情錢;勾追,曰賚發錢;論訴,曰公事錢;覓得錢多,曰得手;除得州美,曰好地分;補得職近,曰好窠窟;漫不知忠君愛民之為何事也?!薄?0〕作為明王朝的建立者,朱元璋充分吸取了宋元統治者對官吏的過分放縱而導致的國家不安、社會動蕩的教訓,一改前朝統治者的寬容政策,采用嚴刑峻法來整治百官,使明初的官場風氣大為改善。(五)明初復雜的政治形勢。明初,各地還有一些起義軍活動,朱元璋對此既厭惡又害怕,因為這是他取得政權的手段之一,他生怕明王朝政權會因此顛覆。與此同時,蒙古人雖被趕到了漠北,但是其騎兵的威力未減。且蒙古貴族為了重返中原,私下賄賂明朝官員的事情時有發生,這讓朱元璋的內心感到很不安。所以,朱元璋需要通過“重典”來鞏固政權,穩定政局,打擊私下接受蒙古貴族賄賂的官員。在這種內憂外患的雙重夾擊下,朱元璋得出結論:“吏治之弊,莫甚于貪墨?!庇终f:“此弊不革,欲成善治,終不可得。”
二、重典治吏的內容
(一)嚴立法禁,用法嚴苛。和歷代的統治者相比,朱元璋對立法十分重視。他認為“治亂世,刑重典”。如前所述,明初的政治經濟形勢相當復雜。同樣,在社會經濟方面,明初經歷了多年的戰亂,社會經濟遭到了極大破壞,許多問題亟待解決。此時堪稱亂世,需用重典。朱元璋首先制定了《大明律》,它歷經三十多年,經多次修訂而制成,規定“貪墨之贓有六”:曰監守盜,曰常人盜,曰盜竊,曰枉法,曰不枉法,曰坐贓。“六贓”有四個都與懲治貪官污吏有關。隨后,又于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間編纂《大誥》,這是一部“征創頑奸”的特別刑法,其中百分之八十的條文都是針對貪官污吏的,其懲處程度比《大明律》更為嚴苛,甚至可以以《大誥》破《律》??梢?,朱元璋在立法上可謂是煞費苦心。(二)注重法制教育,預防官吏犯罪。在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就格外注重對官吏的法制教育,他希望通過讓官吏學習法律知識能夠使他們自覺遵守法律,預防犯罪。他告誡官吏:“若守己廉而奉法公,猶人行坦途,從容自適;茍貪賄違法,猶行荊刺中,寸步不可移。”洪武二年,蔡哲出任福建行省參政,臨行前,朱元璋對他說:“君子立身行己,莫先于辨義利,夫義者保身之本,利者敗名之源,常人則唯利是圖而不知有義,君子則唯義是守而忘利,此所以異于常人者?!薄?1〕朱元璋要求各級官吏熟記律令,并在明律中予以規定:各級官吏,一定要熟讀律令,弄清其中的意思,以此來處理日常事務。如果官吏不能講解、不明白其中意,第一次犯這個錯誤要罰一個月的俸祿,第二次重犯笞四十,第三次重犯則降級使用?!?2〕通過這些措施,官員的學法守法意識明顯加強。(三)法外用刑。朱元璋大搞法外用刑,濫行誅戮。例如,朱元璋要求地方官吏在衙門旁建一座土地神廟,在當時又被稱為“皮場廟”(朱元璋剝貪污官吏人皮的地方)?!洞竺髀伞芬幎ǚ藏澪哿畠梢陨系墓賳T將在“皮場廟”被剝皮實草,懸掛于衙門口,從而來震懾其他官員,使其不敢貪污。除此之外,朱元璋為了維護皇權,強化君主專制,開創了“殿陛杖死”大臣的先河。朱元璋之后,明朝歷代皇帝都經常對大臣實施“廷杖”之法?!?3〕為了防止官吏結黨營私,維護自己的皇權,朱元璋設立了特務機構———錦衣衛,來跟蹤朝廷大臣,監視官吏和民眾的言行。錦衣衛由皇帝直接指揮,不受政府司法部門管轄。錦衣衛一旦發現犯罪行為,可以直接緝拿罪犯,無需經過任何法律程序,這嚴重地破壞了司法秩序,加劇了官場的腐敗。(四)嚴禁朋黨和內外官勾結。朱元璋總結歷代興亡的教訓,深知朋黨和內外官勾結會嚴重削弱皇權,不利于加強中央集權。所以朱元璋廢丞相,設六部,嚴禁宦官干政。此外,《大明律》設“奸黨”條,規定“若在朝官員,交結朋黨,紊亂朝政者,皆斬,妻子為奴,財產入官”,“凡諸衙門官吏,若與內官(即宦官)及近侍人員互相交結,漏泄事情,夤緣作弊,而符同奏啟者,皆斬,妻子流二千里安置”。為防止結黨營私,《大明律》規定只有皇帝才有權任用官吏,“若大臣專擅選用者,斬”。明初胡惟庸和藍玉兩案發生后,坐奸黨罪被誅殺的文武官吏達3萬余人。朱元璋通過行重典來控制官吏的行為,加強了中央集權,所謂遇事者“取自上裁,臨時處治”。(五)制定嚴密的官吏考核和監督制約機制。明朝主要是通過科舉制度來選用官吏,此外還有薦舉制度和捐納制度,如果薦舉者所薦舉的人在任職期間違法亂紀,其也要為之前的舉薦行為負責。在官吏考核方面,明朝規定了“考滿”和“考察”兩種標準?!翱疾臁笔侵覆灰怨倮舻娜纹跒榍疤?,對其進行全面的考核;“考滿”是指以官吏的任期為前提對其進行的考察,任期分為三年、六年、九年三檔,每一階段考核又分三種標準:稱職、平常、不稱職,以此來決定官吏的升遷和貶黜?!?4〕在監察制度上,朱元璋也是煞費苦心,建立了由監察御使、按察使、六科給事中組成的嚴密監察網,同時,他還創造性地發明了百姓檢舉制度,通過廣大民眾的力量來監督官員。朱元璋在《大誥》中規定:如果地方官貪贓枉法或者玩忽職守,農村中的長老可以直接向皇帝申訴;如果普通百姓發現官吏的貪污受賄行為,可以直接捉拿官吏,并向官府報告,如果官府不予受理或者包庇犯罪官吏,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三、重典治吏對今天政府反腐倡廉的啟示
(一)加強法律及制度建設是反腐倡廉的基礎。性工作朱元璋歷經幾十年,制訂了《大明律》《大誥》等眾多的法律文件,目的是讓反腐倡廉有法可依,從法律和制度層面上去規范官員的行為,以震懾他們不去觸碰腐敗的紅線。政府反腐倡廉建設的首要任務就是加強法制建設,做到有法可依,以法律的威嚴去震懾不法行為。近年來,我國在法律和制度建設上確實增加了許多反腐敗的條文,但它們不夠集中,缺乏系統性,對腐敗的威懾力不足。所以,進一步加強法律及制度建設是反腐倡廉的基礎性工作,要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修訂和完善相關法律,在立法源頭上遏制腐敗行為。(二)公平、嚴格執法。制定良法是前提,但公平嚴格執法才是關鍵。如果制定了良法而不去用,即使再好的法律法規也只能當作擺設,這樣就使立法工作失去了原本的意義。朱元璋不僅花大量的功夫去立法,并且嚴格地執行法律。他冒著部下胡大海造反的危險殺掉了他的兒子;他不顧血濃于水,親手殺掉視如己出的侄子朱文正,為的就是做到公平執法,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今,我國通過多年立法工作的努力,法制體系建設已經較為完善,但貪腐現象仍然存在,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執法不嚴。如果行政機關能夠依照法律的規定,按照相應的程序嚴格、公平執法,不徇私舞弊,不玩忽職守,只講法律,不講人情,就能更好地打擊腐敗行為?!?5〕只有公平、嚴格執法,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取得反腐倡廉斗爭的勝利。(三)廣泛發動群眾對社會腐敗現象進行監督。朱元璋創造性地發明了百姓檢舉制度,通過廣大民眾的力量來監督官員,這在當時可謂是一個創舉。我們黨向來主張人民群眾路線,對于反腐敗斗爭,更應該堅持人民群眾路線。群眾的力量是偉大的,只有牢牢依靠人民群眾,才能更好地開展反腐斗爭。實踐經驗反復證明,反腐防變必須依靠群眾,離開了群眾的力量,腐敗難以遏制和消除?!?6〕隨著網絡的發展,百姓監督的渠道越來越多,我們通過媒體的力量發現了不少貪腐行為。因此,各級政府應該與時俱進,根據實際情況,大力拓寬監督渠道,使其合法化、制度化。此外,已經建立的百姓監督制度,如上訪制度等實施得很不到位,存在著政府阻止、非法監禁上訪者的現象。很多上訪者將意見傳遞給有關部門后,并未得到落實。因此,在這些方面,政府還需加大改進力度,使好的制度能夠發揮它應有的作用。(四)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朱元璋主張法律條文應該簡單易懂,便于理解記憶,并將法律知識作為官吏考核的必修課,這大大加強了官吏學法的積極性。官吏對相關法典越熟悉,法典對其的警戒作用就越強。因此,黨和政府應當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引導黨員和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加強道德修養,完善法律知識,牢筑抗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防線,使得黨員和干部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朱元璋還要求百姓熟悉法律,這可謂高瞻遠矚。他知道,如果人人都知法,必然有利于其守法、用法,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反觀我國當下的教育現狀,并沒有十分重視法律法規方面的宣傳和教育,甚至很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缺乏法律常識,更不用說那些普通民眾了。教育部門應當加強法律法規教育建設,多開設相關課程,向學生普及基本的法律法規常識,讓懂法、守法、用法成為一名合格公民必不可少的技能。(五)去人治、取法治。明初制定了許多法律,但在具體執行方面還不夠嚴謹,存在著許多“法外用刑”的情況,甚至有些做法還是朱元璋的直接授意。這種做法顯然是有悖于律法精神的,它凌駕于法律之上,導致濫殺無辜,踐踏了法律的尊嚴,造成了很壞的影響,應該予以否定。如果究其原因,責任也不完全在朱元璋,因為在當時中央集權的大背景下,皇帝集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于一體,主觀隨意性大,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在這種封建制度下,根本無法真正實現法治。2013年,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明確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要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比缃瘢h和政府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建設,積極推進反腐的法治化,目的是讓國家的經濟得到更好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更大提高。反腐倡廉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也是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赝袊鴰浊隁v史,哪一代的興亡不是和反腐斗爭息息相關呢?從西漢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貞觀之治”到清朝的“康乾盛世”,當權者都是在反腐斗爭中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反觀歷代的滅亡,都是貪吏橫行,賣官鬻爵等腐敗行為造成的必然結果,正所謂“其興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究其原因,因為歷代王朝中只有人治,而沒有法治。人治是以當權者的意志為轉移的,相反,法治是不以當權者的意志為轉移的。我國有著幾千年的“人治”歷史,人治的觀念根深蒂固,但是,通過法治來進行反腐已經成為一股不可逆轉的潮流,是世界范圍內進行腐敗治理的策略選擇。我國也應當加大力度進行法治反腐,建立一個清明廉潔的政治社會,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
作者:鄒一帆 單位:中央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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