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農本主義思想結論

時間:2022-09-19 08: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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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農本主義思想結論

【摘要】基于對中國近代慘痛歷史的認識以及中國革命現實訴求的考量,指出廣大農村是革命力量的落腳點和聚集地。在此基礎上,逐步形成一套關于農村與農民問題的革命理論,這種以農為本的農本主義思想,成為其階級理論的邏輯起點,也成為了確立劃分中國農村階級標準的理論依據。

【關鍵詞】農本主義階級理論應用

民主革命時期,通過深刻分析中國革命的強大敵人和中國資產階級的軟弱性,指出城市是帝國主義及其反動同盟軍的統治中心和資本主義賴以生存與發展的根基,受其控制與影響最弱的廣大農村則是革命力量的落腳點和聚集地,并將成為向城市發起總攻的戰略起點。這種具有農本主義特點的革命實踐將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分析和階級斗爭理論、社會結構矛盾運動同中國自身的具體實際緊密結合在一起,推動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成功。

農本主義產生的歷史背景

近代中國的恥辱史,使長期生活在封閉環境中的中國人很難接受馬克思關于資本主義進步性的理念。對于西方列強發動的侵華戰爭,馬克思曾經從歷史高度與辨證角度冷靜地分析了其功過是非。他一方面譴責此行為的非道義性,另一方面又充分肯定了其對于打破中國晚清“與文明世界隔絕的狀態”、肢解“小心保存在密閉棺木里的木乃伊”①,即打破中國封建制度的進步意義。今天,我們可以說馬克思的上述評價是客觀的,但在當時的中國人眼里,西方資本主義帶來的是戰爭、破壞與創傷,而且成為一切罪惡的淵藪。如果說早期工業化的后果已經使人們意識到資本主義是一種異化的罪惡制度的話,那么,西方資本帝國主義國家(侵略中國)帶給中華民族的屈辱更加驗證了這種判斷的正確性。因此,在革命話語中,西方資本主義順理成章地被視為中國人民最大和最兇惡的頭號敵人,成為中國革命最主要的對象。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實踐又告訴我們,除抗戰時期之外,中國并沒有可以直接打倒的現實帝國主義,因而理論上解釋為:打倒帝國主義并不意味著中國革命可以直接達到消滅外國資產階級的目的,而是推翻其在中國人的統治,即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專政。

此外,在外部刺激下成長起來的以官僚資本主義、民族資本主義為主體的中國資本主義本土化問題長期沒有解決,即“大部分是對于外國帝國主義和國內封建主義都有或多或少的聯系”②,此聯系集中在外國殖民統治區,尤其是在對外通商口岸方面。這種根源如此異己、外表如此畸形的中國資本主義,很難使人相信其代表著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方向。相反,人們更易于接受這樣一種觀點:中國資本主義與帝國主義沆瀣一氣,共同殘酷地剝削和壓迫中國人民。因此,的論述一般傾向于把中國資本主義和帝國主義相提并論,并將二者均視為革命的對象。

農本主義的要點

作為資產階級伴生物的無產階級最初也沒有成為關注的焦點。基于公認的事實,早期階級理論的代表作《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與《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考察的重點并不在無產階級身上。其中“工業無產階級是我們革命的領導力量”這一表述,也是在1951年10月再版時臨時插入的。即便1939年公開的《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文,對中國無產階級的描述,突出的仍是其與農民的同源性以及工農聯盟的重要性。究其原因,一方面對無產階級誕生地的大城市有一種天然的厭惡感;另一方面,中國無產階級在革命中的現實表現也的確無法讓人對其投入過多的激情,特別是當革命重心轉入農村以后,無產階級事實上處于革命邊緣。而通常意義上的無產階級領導權也主要是指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亦即具有先進無產階級思想革命家的領導。既然不能把革命的希望寄托在城市無產階級與資產階級身上,便自然而然地到他熟悉的且最少受到資本主義影響的農村尋找革命創造力的源泉。

農本主義的應用:劃分農村階級的標準

以農本主義思想為出發點的階級理論,重心自然落在對農村階級的劃分上。在《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一文中,首先將中國農村細劃為大地主、小地主、自耕農、半自耕農、貧農、雇農、農村手工業者、游民等8種成分,然后將其分別納入地主階級、中產階級、小資產階級、半無產階級和無產階級之中。從《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開始,即采用了階級分析的標準術語——地主、富農、中農、貧農等來界定農村階級和階層,并且一直沿襲下去。這種理論分析及其在具體實踐運用中,主要執行了以下幾條標準。

生產力標準,這是劃分農村階級最基本的客觀指標。以往的學術研究,多將此簡單界定為一項經濟標準,認為“從中國農村普遍地長期地存在著的租佃關系為主干的地主所有制這一特點出發,主要按照租佃量的多少為標準”來分析中國農村階級的③,其實這種界說有失偏頗。只要對的階級理論及其實踐進行全面考察就不難發現,所謂“租佃關系”只是各階層(準確地說是各家庭)占有生產力要素不平衡的必然結果,而非劃分階級的實際指標。

與經典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所不同的是,作為劃分農村階級依據的農業生產力,其中起決定作用的并非是勞動力,而是勞動工具、勞動力和勞動對象三者之間的均衡關系,特別是后兩者之間的比例。境遇最差的雇農,其土地與勞動力的占有比例絕對失衡,擁有豐富的勞動力卻沒有土地和勞動工具,故被稱為農村中的無產階級;次貧的貧農,其土地占有量和自有勞動力比例相對失衡,要靠租佃別人的部分土地或出賣部分勞動力為生,被稱為農村中的半無產階級;中農的土地和勞動力之比例相對平衡,通常不必與其他階層直接發生經濟關系,被稱為農村中的小資產階級;富農的勞動力相對短缺而土地和生產工具比較富足,需要占有別人一定量的勞動,但因其能發揮自己勞動力的作用,剝削量不大,且多數兼營工商業,故被稱為農村中的資產階級;地主則走向另一個極端,不得不占有別人的活勞動,成為農村中最大的剝削者。

在劃分農村階級和階層時,不僅靈活地運用了馬克思主義的生產力標準,而且采納了歷史唯物主義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觀點。社會存在中具有決定意義的要素即物質資料的生產方式,而在經濟形式較為單一的村社環境中則具體表現為對生產資料的占有,即各階級和階層的經濟地位。所謂社會意識,在革命時期主要表現為政治思想,即對待革命的立場和態度。該原理在革命語境中,就轉化為經濟地位決定革命態度,即雇農的革命意識最堅決、最徹底,貧農的革命態度是積極的,中農立場不穩,富農態度始終消極,地主的思想必然是反動的。據此,農村階級斗爭路線,即應該依靠誰、團結誰、打擊誰、分化誰的革命策略,便一目了然。

動態標準,這是劃分農村階級的一個復合指標。以往的研究中只注意到租佃關系這一層面,而往往有意或無意忽略了其他標準,這也是造成該領域的研究長期停滯不前的重要因素。該標準又包含兩個參量:一是劃分階級時各家庭的即時經濟結構,很少考慮這種經濟關系的歷史形態及其演變成因;二是家庭主要成員對待革命特別是的態度。這二者雖均為動態變量,但實際執行中卻成為“靜態”尺度,而實質為一種“萬事看結果”的靜止觀。就前者而言,不管其人祖輩擁有多少家產,剝削了勞動人民多少血汗,亦不論其是如何把家產揮霍掉的,只要他在劃分階級前夕一無所有,就可以定為貧農;相反,無論其人原來多么貧窮,如何受人剝削,也不論他是通過什么渠道發家致富的,只要其在關鍵時刻財產占有比例具有優勢,就可以定為富農或地主。曹錦清的調查發現,河南遂平縣吳王廟鄉劉玉堂村的劉氏五兄弟中,老大和老五當過大家庭的掌柜,自然有些積蓄,分家后增購土地,在解放初時被劃為“富農”;而老二之長子則因生了7個男孩,成為“貧農”。④運動是絕對的,財產關系之變動則是常態,但在急風暴雨的革命年代,階級斗爭的現實需要壓倒一切的前提下,為“短、平、快”地割斷鄉村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網絡,不可能分散過多精力去核實各家庭歷史狀況及財產關系演變的成因。

在革命話語中,盡管經濟地位決定政治態度的觀點被視為絕對真理,但正如財產占有關系隨時隨地都會發生變化一樣,個人的思想和態度也是一個變項。即便過去有思想或立場錯誤,也并不代表其反動。但因這種變化趨勢具有不可預測性,故在劃分階級時也通常便捷地選擇其即時思想狀態;且因該指標主觀性較強,操作時難以把握,便不可避免地出現差錯。解放戰爭時期吉林榆樹縣的中,因政治思想問題被錯定成分的比比皆是,僅該縣雙井子村被錯劃為地主、富農的中農就有39戶,占全村中農戶數的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