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黨內重點監督對象加強監督的思考
時間:2022-06-05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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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稐l例》的頒布,是從嚴治黨的一項重大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稐l例》第三條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客觀正視黨內監督的現狀,充分理解對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加強監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對黨內重點監督對象的有效監督,是貫徹《條例》的重中之重和根本保證。
一、客觀正視黨內監督的現狀
客觀正視當前黨內監督的現狀,充分利用《條例》頒布的有利時機,是不斷加強和充實黨內監督的前提。
(一)黨內監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不斷加強。近年來,黨內建章立制工作明顯加快,在黨內監督方面建立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如中辦轉發了中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中共中央頒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特別是《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尤其是《條例》中第三條提出對黨內重點監督對象加強監督,這是我黨反腐、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
(二)黨內監督機構的職能及其作用不斷強化。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恢復重建了各級紀檢機關,賦予其黨內監督的職能。1992年底紀檢監察機關的合署辦公,使黨的紀檢機關在黨內監督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最近,黨中央決定,中央紀委監察部今年全面實行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將派駐機構由中央紀委監察部和駐在部門雙重領導,改為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直接領導。這是黨中央改革和完善紀律檢查體制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加強黨內監督的一項重大舉措,對于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職能作用,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的監督,深入推進黨內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對黨內重點監督對象監督的形勢依然嚴峻。在中紀委向黨的十五大、十六大提交的工作報告中,有這樣一組數據:1992年至2002年的兩個5年間,全國處分黨員數分別為669300和846150人,后者比前者增加26.4%;開除黨籍數分別為121500和137711人,增加13.3%;處分縣級領導干部數分別為20295和28996人,增加42.9%;處分廳局級領導干部數分別為1673和2422人,增加44.8%;處分省部級領導干部數分別為78和98人,增加25.6%。數據表明,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黨內監督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但客觀上仍然存在著監督意識淡薄、實施監督力度不夠等狀況,特別是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尤為薄弱,具體表現為:首先,是黨內監督意識淡薄。一方面,作為黨內監督重點對象的黨員領導干部,有不少人持這樣的觀點:監督麻煩,影響工作效率,束縛手腳;監督會出亂子,影響安定團結。少數黨員領導干部缺乏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對黨內監督存有誤解和抵觸情緒。還有的領導特權思想嚴重,自認為“特殊”和“一貫正確”,長期將自己置于監督之外。另一方面,從黨內監督主體來看,不少黨員缺乏監督的責任感,怕實施監督得罪領導,怕傷和氣,怕打擊報復。其次,是實施黨內監督的力度還不夠。現在一些黨組織戰斗力不強,未認真履行監督職責,黨內組織監督軟弱無力。特別是對領導干部的軟約束不力、硬約束不健全,黨內組織生活流于形式,未能充分發揮黨的各級機關監督、黨員監督的作用。
二、充分理解對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加強監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強監督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加強黨的自身建設,保持黨的純潔性和戰斗力,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一)加強對黨內監督重點對象的監督,是保證黨的性質和保持黨執政地位的迫切需要。中國共產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組織,是馬列主義、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武裝起來的,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以最終實現共產主義為奮斗目標。同時,我們的黨是執政黨,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掌握著一定的權力,而權力本身具有雙重性,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腐敗勢必影響到黨的性質,繼而威脅到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終將危及黨的執政地位。因而,黨有必要接受黨內監督,也只有加強對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才能對黨內權力實施有效監督,從而保證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防止權力腐敗保證黨的性質;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經受住執政的考驗,保持黨的執政地位。
(二)加強對黨內監督重點對象的監督,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手段。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掌握著人民賦予的重要權力。能否正確運用這種權力為人民服務,事關黨和國家事業的全局。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緩的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自稱是“黨內個體戶”,任人唯親,重大決策不經過集體討論自作主張。云南省原省長李嘉廷以巨額受賄罪被判入獄后痛心疾首地說“要是當初有人敢于監督、自己又樂于接受監督,該有多好!”腐敗現象發生規律和黨內監督的實踐都告訴我們,加強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點和著力點。因而我們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關鍵是要管好干部。
(三)加強對黨內監督重點對象的監督,是黨和國家的事業沿著正確軌道發展的根本保證。黨的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組織和指揮中心,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是黨的各級組織的指揮員,是正確貫徹執行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議的關鍵因素,起著引領與主導作用。加強對黨內監督重點對象的監督,是保持黨性原則、模范作用的前提條件,是堅定社會主義事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中之重和根本保障。
三、切實加強對黨內重點監督對象的有效監督
(一)強化黨內監督意識,提高黨內監督的自覺性。對黨內重點監督對象強化黨內監督意識,是健全黨內監督約束機制的前提和基礎。強化黨內監督意識必須立足于教育,著眼于提高自覺性。一是加強黨的性質教育,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認識到,黨的性質決定了建立在自覺、主動基礎上的黨內監督,是我們黨實現自我凈化、自我發展,從勝利走向勝利的可靠保證;二是加強黨內監督的理論教育,使廣大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了解黨內監督的一般原理,自覺運用馬列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認識黨內監督的本質,把握黨內監督的規律,知道黨內監督的實踐;三是加強黨規、黨法特別是黨內監督法規制度的教育,使黨員、干部了解黨內監督的方針、任務、內容與方式方法,懂得監督什么、如何監督;四是進行黨史和國際共運史的教育,使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搞內監督與黨的事業成敗的關系,從歷史的經驗教訓中增強黨內監督的緊迫感。
(二)強化職能部門監督力度,發揮紀檢機關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紀檢機關的主導作用,是健全黨內監督機制的內在要求。對紀檢機關而言要適應黨內監督工作發展的需要,明確黨內重點監督對象,更新觀念,調整工作布局,加大治本力度,以確保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實現。一是改變“只辦案,不監督”僵化思維方式,樹立重在治本的全新觀念,樹立以監督為中心職能的意識,以懲處確立監督的權威、強化監督工作力度;以教育增強監督意識,將保護寓于監督的全過程。二是及時調整工作布局和工作方式。按照黨章和《黨內監督條例》賦予紀檢機關督察檢查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職權,從推動和維護黨內監督的大局出發,調整各種布局,從單純的事后監督,轉為加強事前、事中監督為主的全方位監督。三是提高隊伍素質。要本著“政治強、作風優、業務精、紀律嚴”的要求加強隊伍建設,全面提高紀檢干部的素質,培養和吸納一批專門人才,以優化隊伍結構,適應工作的需求。
(三)強化民主決策意識,健全民主集中制。民主是監督的基礎,沒有民主就沒有監督。要加強對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就要按照《條例》規定“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一是要強化領導責任,加強教育培訓。把民主集中制度建設作為加強各級黨組織自身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按照力度加大、范圍拓寬、內容系統的原則,繼續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教育;二是要健全完善機制,加大督查力度。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實現形式,健全完善能夠充分反映社情民意,保證民主集中制正確,全面貫徹的領導制度、組織制度、決策制度和監督制度。三是加強班子建設,改進領導方式。進一步優化各級領導班子結構,增強各級班子成員在性格、氣質、特長上的相容性,努力實現班子的最佳組合。加強班子成員的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導班子成員樹立整體觀念,培養配合意識,提高自控能力。四是拓寬民主渠道,落實黨員民主權利。積極支持黨員充分行使各項民主權利,制定重大決策黨員參與制度,提高黨員了解參與黨內事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
總之,加強對黨內重點監督對象的監督,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一項艱巨而復雜的工程。需要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提高黨內監督的自覺性,健全民主集中制,發揮紀檢機關的監督職能和作用,需要全黨上下長期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