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會涵義及基本論文
時間:2022-07-26 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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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今世界,民主已經成為全球所追求的目標。但是民主政治并不僅僅是一個空洞的概念、一個抽象的政治字眼,它的實現與公民的積極主動的政治參與有關,而公民政治參與的途徑、舞臺和條件是公民社會??梢赃@么說,公民社會的發育是民主政治的土壤,因而公民社會對民主政治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關鍵詞:民主政治;政治參與;公民社會;政治國家;社會
當今世界,民主政治已經成為全球發展所追求的目標,也是全球政治發展的必然趨勢。美國學者塞.亨廷頓(SamunelP.Huntinton)不無根據地將20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這個時期內一些國家的政治民主化進程稱為民主浪潮的第三波。[1]
盡管民主政治以被公認為是政治化的核心目標,但是民主政治的構建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需要一些條件。這其中與公民社會的發育密切相關。我們知道民主政治意味著公民廣泛的政治參與,可以這么說,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參與的擴大。而政治參與又植根于公民社會這塊土壤,因而,我們必須注重并培育公民社會,避免讓公民的政治參與和民主政治成為一個空洞的、抽象的政治字眼。
1.“公民社會”一詞譯自“CivilSociety”,源于拉丁文“civilissocitas”,它本來是古代羅馬法學中的一個術語。其淵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學》一書中就曾使用過這一名詞,用來指定城邦作為一種憲法而建立起來的獨立自足的社會團體的性質。[2]有人又將它翻譯為“市民社會”(主要是馬列主義經典著作中和前蘇聯的一些書刊中,略含貶義)、“民間社會”(主要是學者,比較中性的譯法)。
縱觀古今中外,對“公民社會”的含義的理解一直都比較模糊,讓我們簡單回顧一下其含義的演變過程。
在古希臘時代,城邦既是國家又是社會,當時還不存在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區分。二者是一種融合為一體的模式,即“人是城邦的動物”(有譯為“人是政治的動物”)。公元一世紀,西塞羅最早提出公民社會這個概念,主要指已發達到出現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體的生活狀況。十四世紀以后,歐洲人沿用此種用法,用力表示不同于野蠻人和前城市文化的城市商業文明。[3]17——18世紀,契約論者政治思想中,指出公民社會是一種先于或外在于國家而存在的人類聯系形式[4]。“公民社會”這個術語從此就作為公民社會——西方政治國家的對應來使用。后來將以商業為目的結社,同業社團(corporation)的出現,被視為是公民社會的一大特征,而且出現多元主義的態勢。在近代西方思想界,黑格爾最早把公民社會和政治國家進行明確區分。他認為公民社會是歷史過程的產物,是現代世界的產物,它的出現標志著現代世界的到來。他在其《法原理》中指出,公民社會是由個人作為單位所組成的聯合體。公民社會只是外部的國家(extemalstate),它是獨立于政治國家而使市場運作并保護其成員的必要機構。公民社會處于個人與立法機構之間。后來馬克思繼承并吸收了黑格爾的用法,用以指私人利益關系的領域,并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指出:“在過去一切歷史階段上受生產力制約同時又制約生產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公民社會”[5]對于馬克思來說,公民社會標志著直接從生產和交往中發展起來的社會組織.認為要將“政治”和“社會”嚴格加以區分。并且指出不是國家產生社會,而是社會決定國家。主張將國家權力回歸社會。再后來,法蘭克福學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哈貝馬斯認為公民社會是獨立于國家的私人領域和公共領域,主張重建非商業化、非政治化的公共領域,恢復公民社會中私人自由、自主和自治,使人在自主的交往中確立自身的意義和價值。這一觀點一直至今。
綜合以上公民社會的演變過程,我們可以將公民社會界定為:公民社會是相對于政治國家的社會公共領域,是一種獨立于政治國家的各類自主、自治、合法、非政治的民間組織和團體構成的社會力量。[6]
2.以上公民社會含義的演變和概念中,我們可以推導出公民社會的基本理論主要有:(1)公民社會的理論核心是國家與社會的關系。其目的是實現國家與社會一定程度的分離。當然,要處理好國家與社會的關系也就是要處理好國家對社會的管理與社會對國家的控制問題。雖然,我們比較注重國家對社會的規范作用,但我們也不能忽視社會對國家的制約作用。(2)基于上一點,在政治與國家的關系中,國家與社會也不能形成對抗。政治國家不能代替社會,社會也不能獨立于國家。社會的發展要求以一種合作的視野來認識國家與社會的關系。也就是說,強調國家與社會之間的一種合作關系,一種相互促進的良性互動的關系,即所謂“強國家——強社會”的關系而不是“強國家——弱社會”或“弱國家——強社會”的關系。(3)針對以往世界上一些政治國家存在的全能政府,全能政治的現象,公民社會重點是強調社會所具有的獨立性。亦即多種非國家的社會組織在許可范圍內享有廣泛的活動空間,多種社會組織和群體不能作為國家附屬物而存在,杜絕國家取代社會的不正常的現象。(4)公民社會著重強調政治國家的活動應嚴格限制在公共領域,政治國家沒有必要,更不能代替社會處理私人事務。民主領袖孫中山先生曾說:“正就是眾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就是政治?!边@就清楚地告訴我們,政治是一項應該受到嚴格限制的活動,即政治國家的管理應嚴格限定在公共事務方面,政府權力不能滲透到社會領域。(5)公民社會應是社會成員按照契約性規則,以自愿為前提和以自治為基礎進行活動、文化活動、社會活動的私域,政府活動不能干涉。如果政府介入這些領域,就會造成泛政治化和權力、職能、規模及行為方式不受限制的政府,造成政治肥大癥。(6)公民社會形成的是一個社會自我管理,自我發展和社會制約政府的組織。(7)公民社會住要解決公民的權利問題,也就是公民與政治的關系問題。
二、公民對民主的意義與作用
從公民社會的涵義和基本,我們可以將公民社會對民主政治的意義、作用概括如下:
(一)公民社會為公民的利益表達提供了形式與渠道的多樣性,保障公民利益表達的暢通。公民社會為公民的利益表達、利益的集中提供了多種渠道和形式。因為公民社會的組織類型繁多,有類組織、文化類組織、類組織、類組織等等,一個公民可以參加一個或多個組織來表達自己一種或多種利益與愿望。表明,公民社會的多樣性導致利益的廣泛性,從而有助于減弱、防止、分散政治活動沖突的多種傾向。托里.戴蒙德道:“一個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不但提高了民主政治的責任能力,而且提高了民主政治的代表性和生命力。”[7]
(二)培養公民的民主意識、民主文化、民主參與的意識。眾所周知,民主政治中最可怕的是公民的政治冷漠和消極。托克維爾認為,公民社會是免費的民主大學校,公民可以從中學到團體生活的理論,并培育人們在更高層次、更大規模上參與合作的資本。公民社會刺激公民政治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從傳統的“要我參與”變為一種“我要參與”,并且,再公民社會中公民的民主技術和效能得到了增強,公民的民主權利和意識得到了培養和提高。從而是民主的價值與原則,在民主政治中越來越穩定。
(三)鞏固加強民主的社會基礎、推動民主進程。人們普遍認為,公民社會是民主政治產生、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民主政治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為民主政治的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因為公民社會總是追求自由、平等、權利、正義,爭取和維護民主是公民社會的使命和方向,所以公民社會能夠直接地推動民主進程。
(四)制約并監督政治國家的權力。公民社會的發育,防止了政治國家的權力的無限擴大,有力地防止了“絕對權力絕對腐敗”的出現。公民社會可以將來自民間的單個的資源與能量匯聚起來,成為一種團體的訴求,從而對政治系統和政府的官員形成強大的社會壓力,使其始終在憲法和允許的范圍內形式權力,從而對政治權力起到約束與制衡作用。(五)促進“政治是過程”的觀點和政治過程不應該是封閉性的觀點。大家知道,傳統的政治學只注重制度與法律等靜態的?!罢问沁^程”的理論則強調要研究公民的政治參與、民意、利益集團、社團等,注重分析政治活動的功能過程和行為過程。而“政治是過程”的理論又意味著政治活動的開放性。王滬寧先生認為“在某種意義,政治過程的封閉性與絕對君主制有密切的關系。”[8]公民社會在多種利益上的追逐和傾向迫使政治過程走向開放.這樣,政治過程的開放性使眾多的社會力量和政治國家的力量相互交織而構成政治國家的政治行為,不斷推動政治活動走向民主.
總之,公民社會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和重要的社會條件,我們應該寬容并注重培育比較成熟的公民社會,并將公民社會建設成為推動民主政治得的積極力量.
:
[1]亨廷頓.第三波——20世紀后期民主化浪潮.M.上海三聯書店,1988.
[2]亞里士多德.學M.商務印書館,1981(1).
[3]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
[4]洛克.政府論M.商務印書館,1993(48).
[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99(87-88).
[6]孔德元.政治學導輪M.人民出版社,2001(160).
[7]托里.戴蒙德.民主政治的三個悖論M.劉軍寧.民主與民主化M.商務印書館,1999(130).
[8]王滬寧.比較政治分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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