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防治腐敗論文
時間:2022-09-18 0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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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從改革創新、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教育與法制并重、完善監督機制四個方面論述了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問題。
關鍵詞改革創新;民主政治建設;防治腐?。唤逃ㄖ?;監督
黨的十七大提出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顯然。反腐敗的重心已經越來越轉向預防和治本。從源頭上根治腐敗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眼:
一、把“與時俱進、改革創新”作為防治腐敗的基本理念
反腐倡廉建設必須與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相適應。腐敗的滋生與蔓延是與國家和社會發展的狀態緊密相連的。不同歷史階段腐敗的表現與特征也有很大不同。當前,中國經濟社會處于重要的轉型期,反腐倡廉建設必須與時展相統一。同時,還要根據改革發展的趨勢,對未來反腐倡廉的發展有一個科學的預見,并以此為依據大膽創新。與時俱進、改革創新要體現于反腐倡廉建設的各個方面和整個過程。要堅持指導思想上的與時俱進,用發展著的馬克思主義指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構建工作:要在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上與時俱進,使其成為一個動態的開放的系統工程;要在完善反腐倡廉的具體措施上與時俱進,不斷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使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各項措施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要在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上與時俱進,注意研究國外在反腐倡廉方面的有益做法,并結合我國國情加以借鑒。
要堅持以改革統攬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一段時期以來,我國所以處于腐敗的高發期,原因并不在于改革本身,而是改革的不到位。把反腐敗寓于各項重要改革措施之中。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導致腐敗現象發生的深層次問題,是有效預防腐敗的根本途徑。近幾年暴露出的腐敗問題大多與人、權、錢的管理有關,因此要重點從這三個方面人手,深化體制、機制和制度改革,堵塞漏洞,鏟除腐敗滋蔓的土壤。一是要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全面貫徹中央有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加大對貫徹實施情況的檢查力度,逐步完善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開、競爭的程度。同時也要擴大任前的公示制度、公開選拔制度和競爭上崗制度的適用范圍。二是要改革行政審批制度,規范行政審批權力,完善監督機制。應該清理中央和地方政府行政審批項目,再造審批流程,盡早地用市場機制替代行政審批,如實行招標拍賣、政府采購、產權交易等。建立健全同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制度和社會聽證制度,防止少數人說了算,增加決策的公正性,避免重大決策失誤。三是要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強化資金監管。應該實行部門預算,將部門所有收支(包括預算外收入)均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擴大“群眾參與式預算”試點,將政府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公共項目建設資金,通過社會公眾參與決策的過程,交給公眾討論,并由公眾決定,使預算編制更加民主、透明。強化對專項資金監管的力度,形成專項資金配置權力的制衡機制。積極推進領導干部職務消費制度改革、加快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取締單位“小金庫”。同時要規范政府收費行為,嚴禁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對確需收繳的行政事業性規費,也要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政黨制度決定了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執政地位,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反腐敗關鍵也在黨內。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維護黨員的主體地位,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不能不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根本。所以,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這一黨和國家的根本組織制度和組織原則;逐步推進黨務公開,健全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黨務信息、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等制度,推進決策的民主化;完善黨代表大會制度,使代表大會成為黨的充分有效的權力機構和民主載體。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和監督制度,使廣大黨員平等地參與黨內政治生活,使黨內權力真正為廣大黨員所掌握。
三、把教育和法制作為防治腐敗的主要途徑
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反腐敗一靠教育,二靠法制。兩者有機結合是防治腐敗的主要途徑。腐敗的產生無外乎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政府官員道德敗壞,將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置于人民的利益之上;另一方面,國家的現行法律和制度無法真正約束腐敗者的行為。因而教育和法制必然成為防治腐敗的兩大主要途徑。
教育是反腐倡廉建設的基礎,這是世界各國反腐敗的普遍經驗。政府官員具有較高的道德觀念和思想意識,才能廉潔自律。理論上講,我們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先進分子所組成,整體而言,黨的領導干部具有較高的思想素養,能夠經受住拒腐防變的考驗。然而,現實中,全球意識形態的激蕩、市場經濟轉型期帶來的一系列物質誘惑、傳統封建思想的不良影響等等都必然對干部的思想產生這樣那樣的影響,干部的思想觀念必然處于一個動態的變化過程之中。教育顯然是使干部思想良性發展的必要措施。
結合我國反腐敗斗爭的實踐,當前,尤其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教育。第一,利益觀教育。要通過教育使領導干部樹立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和堅定的政治觀念,在此基礎上,牢固樹立正確的利益觀。使他們時刻牢記所擔負的歷史責任,凡事要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擺在首位,做到“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吃苦在前、享樂在后。第二,群眾觀教育。要通過教育使領導干部樹立執政為民的理念。使他們深刻理解領導就是服務,權力意味著責任,黨必須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才能夯實我們黨執政的基礎。黨的領導干部,要誠心誠意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讓群眾在與我們的黨員干部密切聯系中得到實惠。第三,自律觀教育。要注意培養和提高領導干部的自律意識,使黨的各級干部自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管住自己、管住家人、管住身邊的工作人員,絕不能在名利、金錢和美色等誘惑面前跌落下去。
法制是反腐倡廉建設的根本保障,從根本上防治腐敗還必須依靠法制。我們這里所說的法制既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還包括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紀律。只有法制才能使國家公職人員的從政行為受到嚴密的和鋼性的規范,從而使腐敗受到全面的制約,使反腐敗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當前,在依靠法制防治腐敗的過程中,應尤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第一,嚴格規范立法和立制行為。依法治國是黨和國家的治國方略,科學、合理、有效的立法行為和制度改革是其前提和基礎?,F實中必須特別注意的是,必須以憲法、黨章為根本依據確定國家的各項法規和黨內制度,而不得與之相違背。各項制度的出臺也必須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政府工作人員的執法行為只與其內部規定相一致。而與更具根本性的法律要求相違背,就談不上依法治國。反而會給反腐敗設置體制性障礙。第二,嚴格執行法制和黨紀。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已經出臺了大量法律法規,黨的紀律也不斷完善??梢哉f,如果現實法紀得到嚴格的執行,將會有效克服腐敗。之所以在一些地區和部門執行得不好,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有些時候我們對干部的評價往往注重的是其所謂“政績”,而忽視了其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的規范性,而后者對于從總體上提高行政績效和有效防治腐敗具有根本性。所以,必須通過監督體制的完善,通過依照執政規范性的干部工作導向,通過提高領導干部的法紀意識,使法制的尊嚴得到真正的維護。第三,要注意制度建設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多年來我們黨在制度建設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了《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辦法》、《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黨內監督十項規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等。但制度還存在著彈性較大的缺陷,致使實施過程中,在是非問題的判別上、在工作責任的落實上尚有游離左右的空間,從而給腐敗留下了藏身之所。因此,必須在制度的實施細則方面做出進一步的努力,以解決好制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問題。
四、把完善監督機制作為防治腐敗的關鍵環節
加強監督對于從根源上防治腐敗至關重要。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應著力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第一,構建監督結構體系。按照層次分明、責任清楚的要求,實現對權力運行過程的全方位監督制約。這將使不同監督主體從不同角度對監督對象實施有效監督,形成監督的合力。要把黨政“一把手”作為監督的重點對象。因為,“一把手”權力大,自由裁量權大,出了問題影響大、危害大、破壞力也大。從分析一些“一把手”高官腐敗的原因看,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其監督的措施和手段軟弱乏力。若改變其現狀,須建立對“一把手”監督的制度和機制。應該做到:在“一把手”的選任上,凡是群眾對其思想品德和廉潔自律認可度不高的堅決不能提拔;在對現職“一把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時,凡是群眾對其抓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表率作用認可度不高的,要及時進行廉政談話,提出明確要求,限期改進;對現職“一把手”信訪件較多或較集中的,雖沒有明顯違紀線索,但確實不同程度存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問題的,要及時通過信訪談話等方式對其進行誡免談話和警示教育。第二。改變監督方式。變事后、靜態監督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和動態監督,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目前。腐敗現象之所以會出現屢禁不止、潛滋暗長的勢頭,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監督環節上的“失靈”,是需要注意研究的問題。要真正防止公共權力的失控和濫用,必須在堅持對黨內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施以重拳打擊的同時,注意發揮監督系統的“預警”作用、“監控”作用、“制衡”作用,在事前和事中兩個環節上,對帶有苗頭性的問題,及時給予誡勉、函詢和警告,對一些呈滋蔓之勢的問題,要有效地遏制。第三,“置實”監督主體在政府過程和社會過程中的地位。對黨內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監督“失靈”,并不完全是因為監督結構體系不完善和事前、事中監督薄弱或缺位所引起的。從一定意義上說,監督主體“虛位”,權利弱化和失衡,是更深層次上的原因。黨章和憲法雖然都分別賦予了黨內黨外各監督主體以監督權,但只是限于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在工作層面上,仍然缺少與黨章和憲法相匹配的、操作性強的監督條例和法規。各監督主體在權力結構中的地位,并沒有真正落到實處,甚至往往受制于監督客體,其監督權缺乏內在的強度,職能作用的發揮也就可想而知。此外,監督權失衡也是不容忽視的問題?,F在,最有權的監督是自上而下的監督,與此形成鮮明反差的是,自下而上的監督確實較為乏力。而監督最主要和最本質的就在于下級對上級,群眾對權力主體的監督。因此,想要充分發揮各監督主體的職能作用,使其監督不流于形式,最應該做的就是要從擴大知情權、保護權和批評權等監督權人手,“置實”各監督主體的地位,增加其權力的強度,著力解決監督權失衡問題。第四,對紀檢監察機關進行體制機制改革,實行垂直領導,真正解決同級紀委對同級黨委進行有效監督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是專司黨內監督的部門,從目前的體制看,盡管黨內有關規定中有了一些改進措施,但在實際工作中紀委監督同級黨委還是很難,因為紀委所處的地位決定著它說話的分量和力度。特別是派駐機構監督同級黨委(黨組)就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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