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政治制度建設論文

時間:2022-10-01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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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政治制度建設論文

[摘要]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闭沃贫茸鳛樯鐣贫鹊闹匾M成部分,它的部分缺失或不合理、不完善已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最大羈絆,其所特有的政治秩序功能、協調整合功能、價值導向和規范功能決定了它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起著獨特作用。因此。必須加強政治制度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

[關鍵詞]政治制度;和諧社會;政治制度建設

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公報提出:“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边@就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重點從思想意識形態層面的論證轉移到了制度建設層面。政治制度作為社會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協調社會各方利益關系、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有著獨特的功能和作用,在國家政治生活乃至整個社會生活中也處于至關重要的地位。實踐中,某些政治制度的缺失或不合理、不完善很大程度上使得中國的總體制度越來越難以消化由經濟發展帶來的諸如收入分配差距急劇擴大、黨政官員腐敗等消極后果,而這些消極后果是導致中國社會不和諧的主要因素。所以,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亟需加強政治制度建設,夯實基石。

一、某些政治制度的缺失或不合理、不完善已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最大羈絆

根據現階段中國的社會歷史條件和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中對和諧社會的論述,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體現了社會主義本質的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中國目前所有的不和諧大都可以在政治制度中找到其根源。主要表現為:

第一,違憲審查制度和憲法訴訟制度的缺失使我國立法、行政和司法領域中出現的一些違憲問題沒有得到及時的糾正,影響了憲法的實施,損害了憲法的權威和尊嚴。當公民的憲法權利受到侵害而向法院尋求司法救濟時,卻投訴無門;法院通常會將這些案件拒之門外,使違憲行為得不到法律追究;公民依照憲法享有的權利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公平正義感下降,最終影響了公民與國家、公民與公民之間關系的和諧。

第二,由于制度供給不足,在我國實際的政治運行過程中,人大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全權地位并沒有從一項憲法原則完全轉變為一種制度實踐。人大在具體的運作程序上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代表與選民和選舉單位的聯系還缺少制度保證和內在動力;人大的監督功能長期不能到位,等等。這就使得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價值目標得不到充分的確認、尊重和實現。

第三,在黨的實際生活中,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少地方黨委常委會職責履行不充分,開會次數少,常委會代替或包辦全委會的工作,甚至全委會形同虛設,這不僅嚴重損害了全委會的權威,影響了其作用的發揮,而且也妨礙了黨內民主,造成了重大問題決策上由少數人說了算甚至個別領導人搞個人專斷的現象,黨員的民主權利經常受到侵犯,等等,這些黨內的不和諧因素直接影響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成效。

第四,在基層民主領域,由于制度不完善,不同基層組織之間不協調現象增加;基層政府在運行機制上不適應民主發展的要求,自治組織被行政化;制度化參與渠道不暢通,難以有效地吸納群眾參與;在具體工作中,監督難以執行,等等。這些因素使得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得不到落實,公民與基層自治組織的關系不和諧,社會在潛在的不穩定秩序中運行。

二、政治制度本身的功能決定了其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獨特作用

政治制度作為政治生活中人類政治行為的基本規則,是政治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政治制度本身的特點和功能決定了它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決定了它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關鍵地位和作用。

(一)政治制度具有政治秩序的功能

由于人與人之間存在著政治利益上的差異甚至沖突,具有不同需求和動機的人們對自身利益的追求會使這種沖突普遍化,進而威脅到人們的公共生活。為了維系社會公共生活的存在和發展,就要有一種公共權力來調節政治主體間的利益和沖突,就需建立一種社會共同賴以存在的內部秩序以維系社會合作、規范社會關系、調節社會糾紛,使這種沖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以保持社會政治秩序的穩定。政治制度正是通過對政治主體的政治行為進行正確引導;通過為政治主體提供制度化的行為規則來促使社會形成一種合理的公共秩序,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與安定。因此,在一個社會里,如果沒有政治制度,政治就會無秩序,更談不上實現政治文明。正如亨廷頓所說:“凡多樣性和復雜性程度高的社會,如果不創建一種由各種社會力量促其誕生,而又在某種程度上獨立于這些社會力量存在的政治體制,單純一種社會力量不可能實行統治,更談不上建立一個共同體。”“社會沒有強有力的政治體制,也就沒有界定和實現其共同利益的手段。”因此,政治制度以國家機器為后盾,以其特有的權威協調著不同群體的利益,控制著社會的發展方向,在追求合理的公共秩序過程中實現社會的和諧。

(二)政治制度具有協調整合的功能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社會不斷分化、組合,造成了社會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和利益關系的復雜化。不同的利益主體為了謀求和維護自身利益,都設法影響政治過程,加之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是各種矛盾和沖突的多發期,需要一系列的整合機制來調節社會成員和群體間的沖突,以防止社會發生分裂,維持其生存。其中,政治制度是最重要的整合機制之一。政治制度通過對政治參與渠道的安排和調節沖突的政治秩序制定,把各種社會政治力量整合在一個統一的體制和秩序之中,使沖突得到解決、緩和,使合作得以進行。政治制度通過規定各種利益的表達方式和程序,通過規定利益綜合的一系列機制,在政治制度的不同層次和其運行的各個環節都建立起表達利益、綜合利益、分配利益、協調利益的規則和程序。通過這些規則和程序,使各種利益主體的利益需求得到表達;使相互分歧和沖突的利益經過討價還價和讓步妥協后能夠整合在一起;使局部或集團利益轉化成能夠互相兼容的利益或者與公共利益相容的利益;使整個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得以維護、公共利益的內容得以表達、合作的基礎得以認同、社會的基本秩序得以確立,達到人與人和諧相處,人們生活安定有序(三)政治制度具有價值導向和規范功能任何社會形態的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政治價值理念共識基礎上的,其背后都隱藏著一定的價值觀,這種價值觀直接影響著它為誰服務的問題。因此,作為規范形態的政治制度,有它自己的價值趨向(即它要扶持什么和約束什么),它一旦確立就意味著為社會確立了一個基本的價值目標框架?,F代政治制度大都體現了現代社會自由、合作、公正和道德(人道)等的基本價值,它通過自己的規則體系規定了政治主體各自的地位及政治主體應當如何行動等基本問題;它通過對政治文化的傳播與傳遞引導人們自覺、自愿、自由地接受主流政治意識的指導和服從,遵從現行政治制度的安排,從而使人們的政治意識和政治行為符合和諧社會整體目標和基本價值的要求。

三、加強政治制度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途徑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是一項龐大而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開辟和拓展多方面的建設途徑。如前所述,政治制度建設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這一系統工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結合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的本質要求,當前我國的政治制度建設應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實踐載體,必須繼續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提供強大動力和重要保障。為此:

1.完善人大立法制度。要提高人大立法質量,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推進“民主法治”、“誠信友愛”。

2.完善和加強人大監督制度。在黨的政治領導的原則下,給予人大對黨的監督權;要在憲法授權范圍內,探索人大監督權落實的新形式,開發其制度內的潛在資源,人大可以建立備案案件登記制度、審查制度、檢查制度和錯案追究制度等,對人民群眾的申訴、控告、檢舉突出重點、分層處理;人大常委會也可以結合其他的監督方式,集體行使職權,以確保社會“公平正義”和“充滿活力”。

3.改革和完善選舉制度。擴大國家機關領導人差額選舉范圍,實行以競爭為中心的公開、公正的選舉程序,建立候選人與選民見面制度、自我推薦制度,改革和完善選民登記制度,確保廣大人民群眾民主權利的實現,維護社會政治“安定有序”。

4.完善人大的科學決策制度。人大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要廣泛征詢意見,進行必要的協調;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要進行必要的專家論證、技術咨詢和決策評估;對同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要實行公示、聽證制度,促進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加強執政黨自身的制度建設尤其是黨內民主制度建設,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公報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薄耙渣h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黨內民主作為處理黨內矛盾的一種民主的思維、理念、方法和途徑,是黨內民主的基石;是和諧社會的重要政治要素;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內在動力。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就要求加快推進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改革和完善黨委會制度,建立黨的各級常務委員會向黨的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負責并報告制度,建立凡屬事關大局的重大人事和重大問題的決策都由黨的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和決定的制度,建立各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對常委會工作情況的監督制度等;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在黨的基層組織中實行代表大會常任制;進一步建立健全黨員民主權利的保障機制;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度。

(三)加強基層民主制度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心在基層?!薄鞣N社會現象都通過基層反映出來,各種社會問題都在基層最先表現出來,各種沖突也可能最先在這里醞釀、爆發。基層既是產生社會矛盾的“源頭”,也是疏導各種矛盾的“茬口”。因此,基層民主制度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為此,首先要實行政務和財務公開,讓群眾參與討論和決定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對干部實行民主監督;其次,要將民主活動引向社會生活更多領域,特別是那些群眾高度關注、發生利益沖突比較多的領域。最后,逐步擴大基層參與主體、開拓參與途徑、增加參與領域,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參與需求??傊獓@群眾高度關心、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和重要事項,開展多種形式的民主參與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