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民主和法制思想探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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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民主和法制思想是鄧小平理論中關于政權建設的重要部分,民主和法制思想可以說貫徹在他長期革命與建設工作過程中。他一貫堅持民主和專政、民主和集中統一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一貫重視國家的民主和法制,在黨內則為民主和紀律的建設;一貫把民主和法制作為調動廣大黨員和人民革命和建設的積極性,實現同志提出的“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安定團結政治局面的基本內容。
早在民主革命時期,雖然當時主要進行革命戰爭,鄧小平同志針對當時情況,在革命根據地政權建設中,就特別重視民主和法制問題。如他在《黨與抗日民主政權》一文中(鄧小平文集,第一卷)就特別強調“貫徹民主精神”,就指出“假如說中國是一個半封建的缺乏民主的國家,則反映到黨內的是:共產黨員一般缺乏民主的習慣,缺乏民主政治斗爭的意識和習慣?!保ǖ?0頁)要求黨組織和黨員加強民主觀念,嚴格“遵紀守法”,反對“以黨治國”觀念。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在全國范圍內創立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為了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鄧小平同志更是堅持民主和法制思想。特別是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鄧小平同志總結了我國歷史和革命政權建設的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提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確定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在改革開放中,把民主和法制建設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二十年來,我們黨就是在鄧小平民主和法制思想指導下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和政權建設的。鄧小平同志關于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理論也和其他理論一樣,是馬克思主義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體現,大多是根據具體情況闡述的。鄧小平同志一貫主張“準確地完整地理解思想的體系”,要掌握他的“精神實質”。我們研究鄧小平理論,包括他的民主和法制思想,也應從他的思想體系出發,完整準確的掌握其精神實質。
民主和法制是相互聯系而又各自獨立的兩個大問題。每個問題都是極其廣泛和繁雜的,涉及方面極廣。這里只能就其主要方面談一些自己的學習體會。
要說明一點,鄧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首先是堅持了馬克思主義關于民主和專政的辯證關系。對敵人的專政和對人民的民主是不可分的兩個部分。只有堅持對破壞社會主義建設的敵人的專政,才能真正實現和保護人民的民主。因此,他反復強調堅持人民民主專政,這是四項基本原則之一。但他在新的情況下,更多地是強調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其次是他正確的處理民主和集中的辯證關系。他把二者有機的結合起來。但在堅持集中的同時,在新的情況下,他更多地是強調發揮社會主義民主方面。這都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的。根據這種理解,我們雖然也談到民主和專政、民主和集中的辯證關系,但著重地是解決民主和法制問題。第一我們沒有忽視專政的必要性;第二我們在解釋民主和法制關系時,也就解決了民主和集中的關系。
一、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民主要法律化、制度化
(一)什么是民主和法制
首先要弄清楚民主和法制的含義。
民主是一個泛意詞,可以從不同的范圍、角度、層面去了解。如:民主和專政、民主和集中,這是指民主的本質;政治民主、軍事民主、經濟民主、文化民主,黨內民主,這是指民主的領域;民主意識、民主觀念、民主思想、民主作風,這是指民主的思想;民主管理、民主生活,這是指民主行為,等等。我們這里所說的民主,是如列寧所說,指的是“一種國家形式,一種國家形態?!保ā读袑庍x集》,第3卷,第257頁)即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政治生活。簡單說從本質說,他是與專政、集中相對應的,而從具體的體制來說,則他是多數人的統治,是與專制相對立的體制。我們只就后者來講。當然,他是與前者不可分的,必定會涉及到。
作為政治制度,民主制度是來源于西方的古代。在西方,democracy一詞是來自古希臘的demokratia。原意是demos(地區、人民)和kratos(統治、權力)組成的。簡單解釋就是“人民的權力”(政權)或“人民的統治”。也可以說是多數人(有公民權的人)的統治。
“人民的統治”,按其本意講也就是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之事應由人民當家做主。因此,不論如何為民主界定,(據說,民主的定義大約有二十多種)其最核心的內容就是人民參加對國事的管理。簡單說就是參政權?;蛘哒f是公民的政治參與。國事管理不僅包括國家事務,也還包括經濟事務、社會事務,等諸多方面。西方國家傳統所謂的民主制是僅指參與政治生活方面的民主而言,這是極不完整的。根據我國憲法規定,我國“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廣泛地參加國家的各種事務的管理,這也是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要求,它真正地體現了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當家做主的本質。
再談法制(或法治)。在英語中有一個詞是Legality,俄文是AKOHNOCTE,詞義是合法性、法律性。他既包含法律制度,也包含依法行為,即人們的任何行為都要合法,都要符合法律的規定。這個詞我們通常譯為法制。而在我國,法制按董必武同志的解釋是指法律和制度而言,即所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許多人解釋法制都依循這個看法。但有時對依法行為則用另一個詞,即法治,以和人治區別。就是說在西方法治與法制是一個詞,我國則有時是兩個詞。西方沒有與法治相對應的人治這個意思。這是由于西方自古基本是法治國。西方有一個詞組是Legalsystam或institution意思是法律體系或法律制度,這個詞與我國的法制(指法律制度)基本是一致的。
有一個詞組,Ruleoflaw這個詞組的含義是法律的統治,即法治。這個詞最早使用的是英國著名法學家戴雪(A.V.Dicey)他在《英憲精義》(IntroductiontotheStudyoftheLawoftheConstitution)(1885年出版,1959已出第10版)中提出這個詞。戴雪的用意是1、人們的行為只受法律的約束。只有違法才受制裁;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憲法是一切法律的依據。
關于法制的界定一般包括兩個方面:1、法律制度。這是在階級社會中的各種形態都存在的。只是各有其特點而已。如我國長期封建社會中,法律制度是封建型的。它又不同于其他封建社會的法律體系。我國封建社會的法制主要是維護君主專制制度和封建禮教。2、依法行為。由法律制約人們的一切行為。就是說政府要依法治理,公民要依法行為,法律是指導和約束一切人的行為的準繩,人們的一切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規定。這也就是所謂的法治。
還有一個詞組,rulebylaw意思是用法來統治,實際是人治。ruleoflaw和rulebylaw都可稱為法治,但前者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所有的人都在法律之內;而后者在法律之上還有一種力量來用法,或者說有人可以在法律之外和之上。這是兩種法治觀。
(二)我國歷史上缺乏民主和法治傳統。
我國的歷史長期是以小農經濟為主體的自然經濟居于統治地位。而且血緣紐帶未被切斷,血緣關系長期被保留下來。這就造成君主專制制度的社會基礎。
早在殷周時代,即已有“民主”一詞。不過,其意為“作民之主”,以后又引申為“為民做主”。這種所謂的“民主”,實際是做人民的統治者,對人民的統治,最多是做個好的統治者。作為一種政治制度來說,這種“民主”實際是“專制”的同義語。
“民”的發現是我國歷史上的一大特點。(這與西方近現“人”是極不相同的。)早在周武王伐紂時,便提出了“敬天保民”的口號。及至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為了稱王稱霸,都要進行“富國強兵”。他們一方面要有勞動力,以“聚禾粟,繕城郭,”提出所謂“無民孰農”;另一方面又要有戰士,以爭城池,擴土地。又提出所謂“無民孰戰”,因此重民思想十分流行。最突出的就是孟子的“民貴君輕”和“政在得民”的思想。后來,歷代帝王都十分重視被統治的民,唐太宗的“民可載舟,也可覆舟”就是典型。這種思想一般都稱為“民本主義”,實際上應是“重民”思想。重民不是民主。重民與民主是很不相同的。(1)重民與民主的主體不同。民主的主體是民(人民、公民)而重民的主體則是君、官(統治者、掌權者)。(2)重民與民主的內涵不同。民主是人民、公民當家做主,參與對國家事務的管理。民主的主要特征就是政治參與。重民則不同。重民是要求統治者要重視人民的疾苦,要為人民做主。而人民只要成為“俯首貼耳”的“順民”,一切事情都依靠明君、清官即可。(3)重民與民主的經濟基礎不同。我國傳統的重民觀念,是產生于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自然經濟。民主政治則要建立在商品經濟(市場經濟)的基礎上。重民思想在我國歷史上是有其存在的根據的。對重民思想我們既要認識他的封建性,也要看到他在我國歷史上所起的積極作用。(如歷史上曾出現過許多明君清官,象唐太宗、包拯、海瑞)到今天,他的一些積極因素我們還是應該汲取的。(如何認識人民的重要性,如何多為人民辦好事實事,等)
我國幾千年來的政治制度都是封建君主專制,近代以來,雖然許多先進人士為實現民主進行了卓絕的斗爭,直到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建立了中華民國,但被老的、舊的(以袁世凱為代表)和新的(以為代表)軍閥所篡奪,表面建立了“共和”,實際人民并未掌握到權力,也未能享受到民主權利。只有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之下,最后才推翻三座大山及國民黨的統治,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站起來了”。人民真正成了國家的主人。人民共和國的性質是人民民主專政,人民掌握了國家權力,享有充分的民主權利。
我國的民主革命是經過了長期的斗爭過程。在革命過程中,建立了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在解放區內,建立民主政權,并積累了許多經驗。在革命進程中,各革命階級、政黨在共產黨領導下結成了革命統一戰線,共同實現了民主革命的任務。這就為建立新的民主政治制度提供了歷史的經驗和前提。
我國自共和國建立時起,便吸取了根據地的經驗,建立了適合我國國情的國家基本政治制度。具體體現為:人民代表大會制,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制,政治協商制,作為多民族國家所實行的民族區域自治。這種制度既是我國革命過程的必然結果,也是人民在革命過程中的歷史選擇。幾十年來,我國就是通過這個基本政治制度有效地保證并實現了人民的民主權力和權利。
在君主專制制度下,我國長期封建社會中,封建的法律制度還是比較完整的,包括了許多法律部門,有其自己的特點。如禮法結合,諸法合體,刑民不分,等等。但是,幾千年來,。在國家的治理方式上我國長期封建社會實行的是人治。雖然有法,但統治者卻享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權,他們可以為所欲為,不受法律約束。即使違反法律,也可以得到保護或采用各種手段逃避。這些都是有其原因的。1、中國封建社會的經濟是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自然經濟。小農的分散性和依附性造成長期的君主專制制度;2、家國同構的社會政治結構造成家長制的存在。君主成為一國之主,統管天下一切,“金口玉言”,形成人治的格局;3、與人治相聯系,儒家的德政思想長期影響,形成禮治、德治的統治方法。這些,都造成法治不強的狀況。確實法家曾提出過“一斷于法”法治思想。也曾提出過“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不阿貴”等主張。必須看到,法家的法治主張是與專制制度相聯系的。因為它主張所謂“君立法,臣守法(守護,即執行的意思),民法法”。實際上法是統治者(皇帝和官員)治民、防民的工具。只有皇帝才是立法者,老百姓只是被法所束縛的被統治者。真正實行法治,公民是立法者。公民自己(或通過代表)立法,然后自己的一切作為都按法律辦事。這也是民主與法治相聯系的一個方面。總之,政治制度的專制制度、政治結構的“家國同構”、政治觀念上的重民思想等,是我國傳統政治文化中的許多封建主義特色。這些現象使我國政治觀念中殘存著許多封建影響。正如鄧小平同志所指出的:“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以后,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第二卷,第332頁)。還說:“從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干部制度方面來說,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家長制現象,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同前,第327頁)這些弊端,鄧小平指出“多少都帶有封建主義色彩”。同時,他還把“社會關系中殘存的宗法觀念、等級觀念;上下級關系和干群關系中在身份上的某些不平等現象;公民權利義務觀念薄弱”等觀念(同前,第334頁),也都看成是封建主義的殘余影響。對所以形成這種狀況他也做了科學的分析,他說“我們進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推翻封建主義的反動統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徹底的。但是,肅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義殘余影響這個任務,因為我們對它的重要性估計不足,以后很快轉入社會主義革命,所以沒有能夠完成?,F在應該明確提出繼續肅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義殘余影響的任務,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實的改革,否則國家和人民還要遭受損失”(同前,第335頁)。當然,鄧小平也還告誡我們:“決不能絲毫放松和忽視對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思想的批判,對極端個人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批判”。還指出:“我國經歷百余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封建主義思想有時也同資本主義思想、殖民地奴化思想互相滲透結合在一起”(同前,第336頁)。
(三)社會主義現代化要求民主和法制
自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鄧小平同志就多次強調加強民主和法制建設的重要性。他指出:“民主和法制,這兩個方面都應該加強,過去我們都不足。沒有廣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沒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保ǖ诙?,第189頁)二十年來,我國的民主和法制都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在規范化和制度化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的民主生活也更為充實。
黨的十五大江總書記報告中更進一步提出:“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繼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边@里特別把“法治”和“法制”區分開了。這點是很重要的。因為如前所述,在中文中“法制”很容易理解為法律制度,而且“有法必依”的主體也不是很明確。很可能按傳統理解“法法者民也”。現在,明確提出“依法治國”,實際是說“治國者要依法”。這樣,就不僅民要守法,官也要依法,人人按法辦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梢?,把“法治”和“法制”分開,不僅僅是一個字或詞的問題,他實際標志著我國向現代民主政治建設前進一步。在社會主義民主制度下,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代表大會是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只有人民代表大會才享有立法權。一切官吏都是人民的公仆,要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的監督。因此,一切官員都必須依法來行使自己的職權。這樣,從實質上講,官員服從法律,人民服從官吏,實際等于服從自己。
附帶說一句,“依法”是指行為要合法。但是,我們都知道法律是“意志的體現”。而意志則是“人的意志”,就是說要“人定法”。同時,法的實現也是由人來執行的,就是說“人執法”??傊?,無論“立法”、“執法”、“依法”、“守法”,都不能離開“人”。所以我們說提高人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是十分關鍵的問題。
所以這樣強調民主和法制,將他擺在政治體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這是因為從本質上講,沒有民主和法制也就沒有社會主義,也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關于這一點,在馬克思主義看來,社會主義和民主、法制是緊密相連的,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馬克思、恩鉻斯早在《共產黨宣言》中就提到“無產階級要變自己為統治階級,奪得民主”。列寧、也都對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社會主義民主問題做過許多精辟的論述。鄧小平對此說得極為簡單明確,他幾次講“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而且從各方面多次論述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建設問題,談得非常清楚。換句話說,就是民主與法制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社會的要求。
首先,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民主和法制已成為歷史潮流,表明民主和法制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總趨勢。據人們研究認為,二戰以后,人們親身經歷或目睹法西斯統治的肆虐,隨著人們的覺醒,民主浪潮可說是席卷世界各處。1974首先從歐洲南端的葡萄牙、西班牙、希臘三個資本主義國家開始;然后又卷入拉丁美洲的軍人政權,80年代末這片大陸基本實現民主化;80年代中期開始,亞洲一些國家,如菲律賓、韓國等也陸續向民主化過渡;8090年代以來,即連中東阿拉伯世界和大多數黑非洲一些民族也受到民主化潮流的沖擊,逐步向民主政權方向轉變。盡管這種變化有的不過是形式,社會和國家性質并未受影響,而且民主程度有很大差別,但他卻表明了民主化已經成為一種不可阻擋的世界政治發展趨勢。因此,我們只有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才能跟上世界發展的潮流。
其次,從社會主義社會和國家的性質說,必定要建立人民民主制度。我們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只是對破壞社會主義的分子才實行專政。對人民來說,只有發揚民主才能反映社會和國家的本質。這一點是人們所經常談到的熟知的道理,毋庸多議。
最后,著重強調一點,就是民主與調動人們的積極性問題。
馬克思主義歷來認為歷史是人民創造的。人類的解放靠自身去完成。所以我們說社會主義是人民的事業。只有調動廣大人民的積極性社會主義才能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才能實現。也可以說,沒有民主人們就不可能解放思想,鄧小平說“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條件”(同前,第144頁)就不能調動人們的積極性。這里鄧小平把民主與調動人們積極性聯系起來。他曾說“調動積極性是最大的民主”。這就更深刻地闡釋了民主的內涵。他在講到“我們提倡解放思想。重申主席提出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目的就是創造條件調動全民的積極性,使中國人的聰明智慧充分地發揮出來。我們現在加強民主、發展民主也是為了這個目的”(同前,233頁)
如前所述,民主是指參與權而言。這就是要使人們“知政”,
要允許人們“議政”,參與“決政”和“督政”。這首先就是要允許人們說話。因此,也就要人們思考。當允許人們思考、講話,而又有可能被接受的時候,(因為是否被采納要經過一定的程序)人們的積極性自然也就被調動起來。我們說,把民主和解放思想、和調動積極性聯系起來考慮,是科學的反映了民主的目的性。正因為如此,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才不僅指參政權,而且含概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如農村的“村務公開,民主管理”,企業的民主管理等都是。這樣,把人們的積極性都調動起來了,這無論對推動工作,防止弊端,減少腐敗,都會起到作用的。
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四)民主與法治是一對“攣生兄弟”
歷來講民主的原則都提出平等、自由和法制。民主與法制歷來是緊密相聯的??梢哉f,民主必須法制化;沒有法制的保證,任何民主都不能實現。
所謂民主的法制化,內容之一就是指民主的實施要有一定的規則,或稱為民主的程序化、制度化。所以民主決不是個人說了算,也不是烏合之眾的一哄而起、一哄而散;而是按一定的原則、規則有秩序進行的一種政治活動程序。這些原則和規則也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的。一經制定后,未經一定的修改程序是任何人都必須遵守,不得違反的。制度不能因人而設,也不能因人而廢。無論是統治者、領導者,還是被統治者、被領導者,都一律平等的遵守。正如鄧小平所說:“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保ㄍ?,第146頁)
另外,實行民主制決不是說不要管理。我們說民主是公民自己管理自己,是說國家大事,國家的基本方向性的問題,應該由人民來決定。人民決定也不是說一切都需人民親自參與,還有代表者,近代還有政黨作為人民的政治代表。至于具體的執行,則還需有一定的行政機關。公民和政府的關系應該是:公民作為權力掌有者,政府只是它的執行機關;而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政府則是管轄者,公民又應接受政府的管理,服從政府。當然,管理本身按性質說服務,是“公仆”(公眾的仆人,公共事務的仆人)為主人服務。這也是民主的程序化、制度化的一個重要內容。
民主的程序化、制度化正是民主政治與無政府主義的重要區別所在。無政府主義是一切都由個人說了算,個人意志決定一切,不要任何規范,不受任何約束的一種政治主張和政治態度。這種主張和態度,最后必然造成社會的無序狀態。因為它必定形成“一人一義”,無法統一;社會也就無所是從,雜亂無序了。這只能給社會帶來混亂,破壞社會的發展。
民主必定是有序的進行。如:民主選舉,是在一定的選舉制度規定的方式下進行的。議會也要在一定的規則下進行活動,各國議會都有各自的議事規則。討論問題也有一定的程序,特別是通過決議時實行的少數服從多數和保護少數原則。立法、行政、司法等機關也都各有所司,依法行使各自的職責。立法權要根據憲法行使;政府要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則要嚴格執法。各種監督機制也要按照一定程序進行??傊?,民主政治是一種有序政治。在社會主義國家嚴格地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是整個政治生活更形成有機的統一整體。
與自由聯系起來我們可以看出,在民主制度下,自由和法制緊密聯系在一起。自由是一個很廣泛的問題。這里僅就與民主有關方面談一談。就是說公民平等權利的行使,必須建立在獨立自主的基礎上。如選舉權的行使,必須是選民的自由選擇;議政則必須是發表自己的意見和主張。
關于自由意志也是個復雜問題。這里也只想談一點。即自由意志不是憑空而來的,不是抽象的。一個人的意志總是受客觀條件所制約的,總是與他的具體利益相關聯的,總是與他的政治理想、政治信仰、政治態度以及政治觀點相聯系的,反映了一個人的政治立場。同時,任何意志都會受到社會多方面的影響。如教育、傳媒等各種渠道(也即所謂政治社會化)的影響。所以把自由意志理解為絕對隨意性,也是不對的。宇宙間從來沒有絕對的自由。自由決不是無所限制地為所欲為,也不是無政府主義的個人自行其事。而是在一定程序和規則中的有序活動。無論從自然界,或哲學觀點,或政治、法律方面來考察,自由并不是沒有制約和限制的。所謂政治自由,他經常要和紀律、法律結合在一起,也就是在一定法律的范圍內去行使自由權。
這里就著重可以看到任何民主制度下的自由,都是和集中結合的。我們就稱之為民主集中制。
我國幾千年實行的君主專制制度,缺乏民主傳統;而由于歷史的經濟的原因,無政府主義在我國卻有著深厚的根源。因此,在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時,一方面要培養人們正確的民主觀念,同時還要不斷地肅清無政府主義思想的影響。這點,鄧小平同志曾多次談到,要克服無政府主義。
二、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
(一)民主沒有統一模式
民主從原始社會的原始民主到階級社會的政治民主,在人類社會中已經歷了幾千年。至今,民主制度已成為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
趨勢,世界政治制度發展的潮流。然而,我們考察古今,民主從來沒有過統一的模式。它不僅受一個國家的社會性質的決定,而且還受一個民族的歷史環境的影響。
1、民主的性質是受其所賴以存在的社會性質決定的。
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國家是受其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決定的。即有什么樣的經濟基礎就有什么樣性質的國家。人類社會經歷了五種不同類型的社會形態,除原始社會外,階級社會經歷了奴隸制社會、封建制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等五種社會形態;與之相適應的也就存在著奴隸制、封建制、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類型的國家。
民主作為一種國家形式來說,是一種政體,它是與國體相適應的。國體是反映國家的本質方面,它是決定國家類型的。任何國家都屬于一定的類型。所謂國體曾指出“所謂國體就是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見《新民主主義論》)也就是指這個國家是屬于那個階級專政和對誰專政。歷史上經歷的四種類型的國家,也就是奴隸主階級專政、地主階級專政、資產階級專政和無產階級專政(在我國就是人民民主專政)。將來進入共產主義社會,國家則自行消亡,并由更高級的社會組織來代替。所以,民主和專政并不是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的一個現象(國家)的兩個屬性或方面。西方的文化傳統自古只注意國家的制度或組織形式,他們總是把民主和專制對立起來,而后來卻又把專制和專政等同起來。這樣就造成了在國體和政體問題上的混亂,至今仍然解決不清。而且還作為攻擊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國家的“依據”。
民主制作為一種國家形式(政體),從歷史來看,在不同類型的國家中都存在過。作為民主制,雖然基本特點大體一致。但由于其國家性質不同,因此就決定了民主的性質也不相同,其內容和范圍也不一樣。歷史上有奴隸制民主、封建制民主、資本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民主等不同類型的民主。所以我們說按其性質說民主沒有統一的模式。
2、同一性質的民主,由于各民族的具體條件不同,民主也各有特點。
鄧小平說“調動積極性是最大的民主,至于各種民主形式怎么搞法,要看實際情況”。
人類社會是絢麗多彩的,各民族的發展形式是多樣的。每個民族的歷史發展都受其具體的社會條件的制約。因此,即使是同一歷史類型的國家,因受各自民族具體歷史背景的影響,如歷史傳統、各種勢力的力量對比、甚至國際的影響,都可能制約一國民主的狀況,民主制也各有自己的特點。
例如:英國是資本主義國家,又是個古老的國家。早在封建社會,它就建立了議會。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是以和封建勢力妥協而結束的。因此它建立了君主立憲制。美國也是資本主義國家,從歷史
看,英國是他的母國,美國是由原來英國的北美殖民地人民經過獨立戰爭取得勝利而建立起來的。在獨立斗爭過程中,美國建立了自己的三權分立的總統制聯邦國。這種國家體制是與英國不相同的。英國存在“虛位”的女皇,而內閣則由議會的多數黨組閣,成為執政黨,掌握行政大權;美國則在議會外,總統獨立行使行政權。此外,如法國、德國、日本,以及其他的民主國家都是在自己歷史發展過程中建立了適合自己國情的民主政治,各有特點,不再一一贅述。
又如:議會。議會制是西方民主政治的核心。各國議會的組成也是不一樣的,都是由其民族特點所決定的。英國由于是階級的妥協,除平民院代表普通公民外,還為貴族保留了貴族院,享有各種特權。美國的眾議院是代表全聯邦公民的,而參議院則是有各州代表所組成。這是由于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各殖民地聯合爭取獨立而造成的結果。選舉有的是大選區制,如德、意;而有的是小選區制,如英、美。
再如:作為民主政治主要內容之一的政黨制度,各國也是不同的。有的是多黨制,有的是兩黨制。多黨和兩黨的情況也不完全一樣。如,日本是多黨制國家,但自二戰以后,直到90年代以前,一直是自民黨獨自執政,所謂“一黨獨大”;90年代以來,由于政治力量對比的變化,才引起了政黨制度的變化。英國和美國都是實行的兩黨制。但各自有自己的特點。英國的政黨比較嚴格;而美國則很松散,基本是選舉黨,即選舉時進行黨員登記,參加選舉,選舉后甚至可以隨意“轉黨”。
總之,無論就性質言,還是就民主制的特色言,民主都是沒有統一的模式的。據此,我們在研究民主問題時,首先要劃清性質的界限。即是要分清是什么性質的民主。在當前,我們應該區分社會主義民主和資本主義的民主,要劃清二者的界限。
(二)要根據自己的特點來決定自己的民主制度
我們在研究民主問題時,不能生搬硬套。任何一種民主制,都必須從其民族特點考慮。人民參與管理是原則,但如何參與則沒有統一標準,各國各有特點,不能強求一律。鄧小平同志說過:“有些事情,在某些國家能實行的,不一定在其他國家也能實行,我們一定要切合實際,要根據自己的特點來決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第三卷,第221頁)還說“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權分立,多黨競選,等等。我們并不反對西方國家這樣搞,但是我們中國大陸不搞多黨競選,不搞三權分立,兩院制。我們實行的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一院制,這最適合中國實際。如果政策正確,方向正確,這種體制益處很大,很有助于國家的興旺發達,避免很多牽扯。當然,如果政策搞錯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沒有用”(同上,第220頁)就是說對別國的民主制度只能參考,不能照搬。必須從本國情況出發確定自己的民主制度。
這樣,就可以明白我們為什么說我國不能實行西方國家的議會制,這一方面是由于性質的不同;其次,不能照搬西方,或美國的民主制,還不僅是由于性質,而且由于他們并不符合我國的國情。鄧小平說“要求全世界所有國家都照搬美、英、法的模式是辦不到的”。(同上,240頁)
還需指出,不能照搬,不等于不能參考和借鑒。既然民主是一種人民參加國事管理,作為國家制度自然有其某些共同特點。在實現民主政治時,各個時代、各國人民都創造出不少的有益的經驗和方法,這些是人類政治生活中的寶貴財富,理所當然的應由全人類共享。因此,對世界各國的民主制度,我們都應從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出發,根據我國的需要,使之為我所用,為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而參考和借鑒
(三)社會主義民主的優越性問題
還需特別指出的是,關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優越性問題。按性質說,社會主義民主是遠遠優于資本主義民主的。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但是,我們從某些形式上看,有似乎社會主義的民主還遠不如資本主義民主。有人因此也就懷疑社會主義民主的優越性。我們說,優越性和優越性的發揮是不同的。作為一種制度來說,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是優越于資本主義民主制度的。因為按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來看,社會主義社會是高于資本主義社會的。然而,如前所述,由于我國的具體條件,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完善,還需有一個過程。因此,它的優越性的體現,也就需要一個過程。只有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不斷發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優越性也才能逐漸體現出來。鄧小平曾明確指出“現在雖說我們也在搞社會主義,但事實上不夠格。只有到了下世紀中葉,達到了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才能說真的搞了社會主義,才能理直氣壯地說社會主義優于資本主義?!保ㄍ?,第225頁)我們深信,在黨的領導下,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肯定會不斷得到完善,他的優越性也肯定會逐步體現的。
三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要有領導有秩序地進行
(一)任何一種民主制度的完善都是一個歷史過程
西方近代資產階級民主制度是資產階級革命時期建立起來的。
但是,經過了一、二百年才逐步完善起來。雖然,在各國的革命時期,基本制度就已建立,但其完善則是以后才逐步實現的。如英國,早在17世紀革命時就建立了君主立憲制。但他的內閣制(包括公務員制度)的完善則是到19世紀才形成的。美國也是如此。他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在獨立戰爭時期建立的,但美國民主制度,特別是選舉制度,是在人民斗爭的基礎上逐步擴大起來的,直到本世紀,美國的黑人和婦女才爭取到選舉權。就是直到今天,西方的民主制度也還不能說是完整無缺。除了由于其性質所決定的不可克服的缺欠外,就是具體制度也不是無需再完善的。
我國自從1949年建國起,就建立了基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會制、政治協商制、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制和民族區域自治。然而僅只有五十年的時間,而且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制未能得到充分發展,優越性也未能得到發揮。直到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和國家始終把民主和法制建設,當作大事來抓。鄧小平同志就曾多次把“充分發揚人民民主,保證全體人民真正享有通過各種有效形式管理國家、特別是管理基層地方政權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各項公民權利,健全革命法制...”等作為“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的重要要求之一?!保ǖ诙?,第322頁)而且提出繼續努力發揚民主,“是我們全黨今后一個長時期的堅定不移的目標”。(同上,第176頁)
當然,我們應該承認,我國的民主制度還是不夠完善的,在運行中也還存在需要改進的問題。因此,還需要在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繼續積極推進政治體制的改革。在一定意義上說,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就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以使之更適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更好地調動人民的積極性。就是說,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必須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從某種意義說,政治體制改革進行的不好,會影響經濟體制改革的進展。這一點,鄧小平同志是多次提到的。
(二)我國民主建設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不能操之過急
鄧小平說“像我們這樣一個大國,人口這么多,地區之間又不平衡,還有這么多民族,高層搞直接選舉現在條件還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質不行”(第三卷,第242頁)同時,還多次強調政治體制改革遠比經濟體制改革復雜得多、困難得多。
對我國民主建設不能操之過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從歷史上看,我國幾千年來實行的是君主專制制度,沒有民主的傳統。如前所述,“民主”一詞在我國是為民做主的意思,而不是人民當家做主。因此,公民的民主參與意識在我國還比較薄弱。在我國長期封建社會中,人們的政治生活是上靠明君,下靠清官,老百姓則是做一個安分守己的“順民”。只要君是明君,官是清官,就能風調雨順、國泰民安;老百姓也就可以過安居樂業的日子了。這樣,也就不可能形成人們當家做主的民主觀念,更不可能具有主動參與國事管理的意識?;蛘呤歉┦茁犆摹绊樏瘛?;不然,就“官逼民反”,造成無政府狀態。解放以后,由于種種原因,公民的民主觀念也未得到很好培養。
2、僅有民主觀念、參與意識還是不夠的;還需要有參與的能力。參與意識是公民的素質,參與能力是實現這種意識的本領,也是公民的政治素質。因為僅有參與的愿望和要求,而沒有參與的能力,實際上還是不能參與。參與能力包括的范圍也是多方面的。比如公民的文化素養;對社會的了解程度;思考、提出政治設想的能力;表達自己的思想、觀點的能力,等等。這些,目前我國的具體情況可以說還是不夠的。我國經濟還不夠發達,特別是還有相當地區尚未脫貧,貧窮不是社會主義,貧窮也“無暇顧及”政治;我國也還有相當多的文盲半文盲,“文盲是不懂政治”的。因此在我國只有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提高,民主觀念也才能得到提高。當然,經濟和文化的發展還只是基本條件,而真正參與意識的形成,還在于全民族總體素質的提高,這就需要大力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3、我國歷史上所以缺乏民主傳統,就其根源來說,還是在于經濟基礎。在我國長期封建社會制度下,生產方式主要是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自然經濟。小農經濟的主要特點就是它的經濟上的分散性和政治上的依賴性。經濟上的分散性使得它缺乏凝聚力,從而才造成政治上的依賴性。因此在政治上也就表現為或是專制、集權;或是極端自由的無政府思想。解放以后,我國在經濟上實行的是計劃經濟,實際上基礎依然是自然經濟或半自然經濟占主要地位。還缺乏實現民主的基礎。盡管建立了民主制度,但民主的進程還是不足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必定要求在政治上民主化的環境。我國民主政治也必定會得到發展。
歷史證明,作為民主制的經濟基礎,按其性質說是要求市場經濟的。簡單說來,市場經濟的內容包括了獨立的平等主體間的自由競爭。這在政治上就表現為要求民主政治。我國自從黨的十四大以來,確定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目標。這也就要求我們進一步加強和加速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建設的進程。所以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只能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善而逐步發展完善。
4、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培養公民觀念是個長期的過程。自從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十分重視民主建設問題,在這方面也取得了很大進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特別是農村,人們的民主觀念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決不是短期能夠完善的。外國的經驗只可參照和借鑒,決不能照搬;我國自己的經驗還需逐漸積累。公民的民主觀念也不是一下子能夠得到提高的;特別是我國作為一個大國,發展極不平衡。因此,只有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精神文明建設的進展,人們的民主觀念也才能逐步提高,民主制度也才能逐步發展。
總之,關于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問題,必須考慮我國的現階段的歷史狀況,我國所處的歷史階段。就是說,我們一定要從我國仍處于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的現狀出發考慮問題,才能得出科學的認識。只有隨著社會主義的發展,我國民主制度也才能相應的得到發展。這個問題是不能超越歷史的。
(三)積極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制的發展
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與經濟體制改革不同,它沒有結構上的改變。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已經確立了的,是實踐證明符合我國國情的。我們的政治體制改革主要是使之更加完善。然而,“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社會主義按其本質來說是與民主分不開的。我們黨的基本路線就把“民主”作為奮斗的目標之一。所以我們說我國民主制主要是如何更加完善的問題,我們說我國的民主建設不能急于求成時,決不是說我們無需努力加快其改善的進程。當我們說我國的民主制將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而發展時,也決不是說只要市場經濟一旦形成,我國的民主政治也就自然發展起來,而無需我們再做什么工作。政治是要適應經濟;但政治也決不是消極的,它也有自己的獨立性,而且對經濟還起反作用。必須清楚地認識,只有我國民主建設發展了,人民建設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了,我國的經濟建設才能有所保證。另外,民主制度的發展有賴于人們的民主意識的提高。但同時公民民主意識的提高也有賴于民主制度的發展培養。公民只有在民主政治活動中才能更有效的提高民主意識,培養民主觀念。因此,我們對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建設既不能操之過急,也不能停滯不前、消極等待,還應加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力度,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這方面的任務還是很多、很重。
至于如何加強我國民主法制建設問題,可作為一個專門問題研究??倳浽邳h的十五大報告中提到我國政治體制改革時指出任務時指出:“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有利于增強黨和更加的活力,發揮社會主義國家的特點和優勢,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促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政治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發展民主,加強法制,實行政企分開,精簡機構,完善民主監督制度,維護安定團結”。
同志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還特別明確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逐步發展的歷史過程,需要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在黨的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的推進。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我們要在實踐中積極探索規律不斷推進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紀展現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边@段話我認為有以下含義。第一,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必須向前推進;第二,我國的民主政治建設必須從我國國情出發;第三,我國的民主政治建設是逐步發展的歷史過程;第四,我國的民主政治建設是要在黨的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的推進。
在十五大報告中,關于政治體制改革部分,“依法治國”被提到很重要的地位。這是我們應該十分注意的;極為關鍵的是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提高公民的參政意識、民主觀念、法律意識等等
當然,我們研究任何問題都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實現三個有利于,有利于安定團結的局面,從我國的國情出發,結合實際情況,得出可行的結論。不能洋教條、也不能食洋不化,一定要擺脫那種“從概念到概念”、“從本本出發”的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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