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思考2篇
時間:2022-11-13 1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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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一、農村基層黨組織廉政建設現狀
思想觀念消極懈怠。部分農村基層黨組織對反腐倡廉思想觀念消極懈怠,認為那是上邊的事,是紀檢公安這些職能部門的責任,殊不知我們黨進行的反腐倡廉工作正是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基層黨組織的反腐至關重要,是反腐倡廉的根基所在。要發揚我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本著治病救人、防微杜漸原則,撕破人情世故的面紗,以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為出發點,堅決抵制腐敗等歪風邪氣,弘揚共產黨員的廉潔奉公的清風正氣。廉政宣傳教育缺乏針對農村基層的有效性措施。農村基層的組織成員政治素養和文化素養普遍較低,宣傳教育設施落后,組織紀律相對松散,對黨和國家反腐倡廉政策及法規理解不深,不能深入淺出進行宣傳教育,缺乏形象生動多樣的教育形式,他們往往只簡單地通過廣播、電視、報紙被動接受,更有甚者對有關反腐倡廉內容漠不關心。農村基層貪污腐敗,“四風”問題嚴重。近幾年來農村基層黨組織中黨員干部的腐敗現象不斷上升,主要表現如下:一是農村基層主要負責人在土地、果園、林地、池塘等承包租賃等利益分配上照顧自己的親戚及利益集團。部分地區的基層黨組織私分國家救濟款,民怨極大;二是村干部吃喝賭博歪風盛行。農村文化單調枯燥,領導干部攀比炫富風氣盛行,借各種婚喪嫁娶請吃請喝,加重群眾經濟負擔,影響黨的形象;三是亂收費、亂攤派現象比較嚴重。三公(黨務、政務、村務)制度不完善。當前,各地的黨務、政務以及村務公開制度雖已經實行多年,但部分農村基層黨組織執行這一制度避重就輕,公開內容缺乏具體實質數據,流于形式,不利于保障群眾的知情權以及監督權。鄉鎮黨組織監管和村民監督制度薄弱。部分農村黨員干部既是決策者又是執行者,同時又是監督者,上缺乏鄉鎮黨組織的正常監管,紀律約束,下缺乏村民群眾民主監督,集權結果導致黨員干部獨斷專行,損害人民群眾利益。
二、加強基層黨組織反腐倡廉的對策措施
端正態度,深刻認識基層黨組織反腐倡廉的重要性。指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面,是新形勢下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的重要內容,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保證?;鶎狱h組織是我們黨的根基所在,其反腐倡廉建設是我黨從嚴治黨的根本,每個黨員都要深刻認識這個問題,反腐倡廉建設同經濟建設并不矛盾,是經濟建設的重要保證,是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的保證,基層黨組織反腐倡廉要不等不靠,自查自糾,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認真對待,絕不能敷衍應付。結合農村實際情況,創新基層反腐倡廉工作,加強反腐倡廉的針對性。各基層黨組織要利用信息技術平臺,開發廉政文化“短信宣教”等創新模式,編寫通俗易懂的宣傳資料,開展形式多樣的反腐廉政警示教育活動。加強基層黨組織反腐倡廉監督體制機制建設。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反腐倡廉體制機制建設,建立公開公正的鄉鎮黨組織領導下的村黨委村委兩委班子民主選舉程序,加強黨內監管;建立黨務村務公開制度,尤其是重大經濟建設活動,加強群眾的監督。提升基層黨組織權力運行的公開性以及透明度。預防與懲治并重,加強警示教育。加強基層黨組織反腐倡廉建設,預防與懲治并重,黨內腐敗,我們決不姑息,通過懲治手段,維護國家法制,加強警示教育,更好的預防腐敗。要加大力度打擊農村的違法違紀問題,維護黨的紀律的嚴肅性,樹立共產黨員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作者:聶順利 單位:河北行政學院
第二篇
一、當前榆林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現狀
榆林市位于陜西省的最北部,轄有1區11縣、有176個鄉(鎮),7個街道辦事處和5474個行政村,共有農村黨組織5294個,占全市黨組織的50%,農村黨員106335人,占全市黨員的52%,具有機構多,黨員多,分布廣等特征。盡管榆林市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在村級財務管理、黨務政務村務公開以及便民利民服務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依然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表現為:一是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宗旨意識和法律觀念不強,導致干部中存在的違紀違法事件逐年增加。二是農村基層的村務尤其是財務公開制度落實不到位,在榆林市的一些鄉(鎮),尤其是涉及廠礦比較多的地方,部分村支書或村主任獨斷專橫,拿著村集體資金亂開支,在村級財務管理、廠礦采空塌陷導致的移民搬遷以及征地補償款發放等群眾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上,做不到公開透明,導致權力不能夠在陽光下運行,致使有的村干部貪污、挪用村集體財產的案件時有發生。三是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體制機制不健全,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地損害了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給全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與穩定也帶來了許多不利的影響。
二、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1.思想認識不夠到位
首先,從一些鄉(鎮)領導干部的角度而言,他們對農村基層的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它們作為黨建的重要任務來抓,導致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沒有真正的樹立起來,從而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不能夠落到實處。其次,從部分基層干部的角度來看,他們錯誤地認為鄉(鎮)以及農村地處偏遠地區,組織權力甚微,所以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抓不抓都無所謂。再次,從基層群眾的角度看,許多人認為黨務政務工作是鄉(鎮)領導干部的事,與自己無關,從而也不愿對黨政工作進行評議與監督,使得群眾脫離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不能充分發揮他們的參與和監督作用。
2.農村基層黨員干部政治思想素質偏低
一方面,由于地處偏遠地區,受傳統觀念的束縛以及社會上不良風氣的影響,一些黨員干部自律意識、法紀意識淡薄、思想覺悟低下,致使其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更有甚者,部分干部公然違背國家規定,以權謀私,索取他人財物,思想腐化墮落不堪。另一方面,從榆林市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結構狀況來看,其中很大一部分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所以其法律意識與法紀觀念不強,思想松懈,而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要求,同時,受金錢利益的誘惑,一些干部在進行村委換屆選舉前,千方百計地通過各種渠道拉選票,甚至出現買賣選票的不良風氣,他們只是想著如何為自己謀取私人之利,而把集體利益置身事外,更沒有為廣大群眾服務的意識。
3.制度不完善,各種監督機制落實不到位
一是基層的村務尤其是財務公開制度還不夠完善,村級財務管理是涉及村民集體利益的重要問題,也是廣大群眾普遍關心的焦點問題,很多鄉(鎮),尤其是涉及移民搬遷和征地補償的地方,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村務公開不及時甚至不透明,導致一些資產、資金的流失嚴重,損害集體利益。二是各種監督制度落實不到位,目前榆林市的農村基層,在鎮一級都設立了紀檢監察機關,村一級都成立了村民監督委員會,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些監督機構發揮的作用甚微,大多是把制度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卻很難真正去落實,這樣就導致許多地方的村民監督委員會形同虛設,監督無從談起。
三、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對策
由于受教育、環境以及政治素質諸多因素的影響,榆林市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發展還很不平衡,一些問題不容忽視,為此,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加強對全市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1.深化對基層干部的黨風廉政教育,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識
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必須結合實際,以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豐富黨風廉政建設的內容,創新教育形式。首先,在教育內容上,要將基層干部的作風建設與民主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結合起來,一方面,在黨員干部中大力開展正面典型教育,宣傳廉潔自律、無私奉獻的模范事跡,引導農村基層干部爭先創優,為民服務;另一方面,加強反面警示教育,讓黨員干部觀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講授一些發生在身邊的貪腐案件,使他們深刻地認識到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以及貪污腐敗的嚴重后果,從而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抵制不良的歪風邪氣。其次,在教育方式上,各級政府可以通過多種手段來創新教育方式,通過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會議、觀看廉政警示巡回展覽、實行“一把手”帶頭講授廉政黨課以及聽取身邊違紀違法人員現身說法等形式,讓廣大黨員干部接受一次深刻的黨性洗禮,使廣大黨員干部深受教育,增強其勤政為民的自覺性。
2.深化基層民主管理,推進黨務政務村務公開
針對近年來榆林市基層有關“三農”問題的信訪數量不斷增加,農村財務管理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各級黨委政府應該高度重視,全面推進黨務、政務、村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首先,在黨務方面,嚴格按照要求,規范公開的內容,并且要保證公開的時效性,具體應該包括:黨組織的設置以及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情況、發展黨員以及黨費的收繳、管理情況、黨員干部的選拔、任用、考核、調動以及其他需要公開的內容,逐步完善黨務公開制度,提高基層群眾的民主參與意識。其次,在政務方面,根據各鄉(鎮)實際,本著公正、清廉、為民的原則,通過召開民主會議,設立公開欄等形式重點公開涉及基層群眾的有關政策事項,如重大投資項目、領導干部的分工和主要職責、經費開支情況、征用土地補償、安置費的發放使用等情況以及其他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再次,在村務方面,各級黨委、政府應該全面重視,自覺將村務公開擺在黨政重要議事日程上來,具體應包括以下內容:村集體的資產資金資源處置情況、農村“五保戶”供養、低保的發放情況、政府救災救濟扶貧等款物的分配和發放情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計劃生育以及其他需要及時公開的內容,本著全面、真實、易懂的原則,向群眾“亮家底”,以便于接受群眾的監督。
3.強化監督,確保權力的規范運行
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把黨的領導、基層民主以及依法辦事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的監督作用。首先,要深入推進鄉(鎮)黨務政務信息公開,拓寬渠道,加強基層群眾對黨委、政府的監督,從而保障基層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其次,要強化鄉(鎮)黨委、政府對村黨支部、村委會的監督作用,特別是加強對村集體財產的管理、使用情況村集體土地的征收和補償以及各類惠農政策的落實情況等進行監督,同時,要繼續堅持和完善村干部述職、述廉制度和黨員、群眾民主測評制度,使村干部的行為置于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中。
4.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的推進,榆林市的基層腐敗案件呈上升化的趨勢,據統計,自2014年以來,榆林市的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辦基層(鄉鎮和村)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共457起,在社會上產生了較大反響。面對日益增多的腐敗案件,只有加大對其懲處力度,才能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大力查辦、處理案件是有效途徑之一,這就要求我們對群眾上訪和舉報的各類事件及時處理,抓住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在運用紀律處分手段的基礎上,結合訓誡談話、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等方式,嚴厲整治基層的不正之風,同時,利用身邊的典型案件對黨員干部進行教育,以達到以案說法、以案為鑒的效果,從而提高廣大黨員干部的廉政意識。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適應榆林市經濟發展和反腐倡廉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與落實黨中央八項規定、密切聯系群眾的重要舉措,直接關系著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因此,榆林市的各級黨委應該高度重視,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全市反腐倡廉建設。
作者:武玲霞 單位:延安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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