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體育設施發展論文3篇
時間:2022-07-08 1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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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一、社區體育公共設施的內涵
體育公共設施應屬于體育公共服范疇,是體育公共服務的物化體現,是一種公共物品。體育公共設施的這層內涵在我國《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中也有體現,該條例的第二條規定:“公共體育文化設施,是指由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或者社會力量籌辦的向公眾開放,用于開展公益性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體育場館等建筑物、場地和設備?!憋@然,體育公共設施除了其物性內涵外,一個重要的內涵就是其公共性、公益性。這是體育公共設施和經營性體育設施等私享設施的本質區別,而關于公共物品公共性和公益性,諸多學者做了具體論述,關于公共性內涵解釋的主流觀點是: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并具有較大的外部效應。因此,社區體育公共設施界定為:在城市社區內由各類主體投資建設的保證居民在使用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體育場地設施。
二、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體育設施現狀
(一)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人均占有面積較低
從關于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面積情況的研究可以看出,當前保定市各類型社區中,只有綜合型社區及高開區的單一式單位社區達到國家標準,但整體而言,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人均占有面積情況與國家標準有一定差距。
(二)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種類發展不均衡
研究顯示,當前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建設種類主要是針對一些傳統性體育項目,并且設施安裝便捷,對戶外條件及用地標準要求不高。一些新興項目的配套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明顯不足,一定程度地影響了居民多元體育需求的實現。
(三)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的投建渠道較為保守
當前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依賴的投建主體主要是政府、企事業單位、體育彩票公益金和地產開發商,這些渠道由于其各自的局限性,顯然不能符合社區體育公共實施持續性發展的要求,一些社會盈利組織、非盈利組織都應是社區體育管理組織積極開發的投建對象。
(四)社區居民較低的體育參與意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體育公共設施投建
當前保定市社區居民參與社區體育活動的僅約20%,無論是需求的數量還是質量都難以對社區體育公共設施建設產生實質性影響,從而促進社區體育公共設施的發展。
(五)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維護與開放時間情況相對較好
當前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的維護周期情況基本上符合各類型社區體育公共設施的維護要求,綜合型社區體育公共設施數量和質量高,其維護周期相對較短;單一式單位社區一般,維護周期適中;傳統街坊社區和演替式邊緣社區體育公共設施相對簡約,維護周期較長。各類型體育公共設施根據社區類型和管理制度,其開放時間基本上能夠滿足社區居民的體育活動需求。
三、社區公共體育設施發展的對策
(一)積極制定政策推進體育公共設施實現國家建設標準
當前保定市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整體水平明顯低于國家有關建設標準,造成這種現象的重要原因是國家制定的相關法規由于缺乏切實的操作性而未得到充分實施,因而弱化了其對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標準實現的制度性保證。為此,保定市政府等相關部門應積極制定與上位法規相配套的規章制度,切實保證上位法規中關于社區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標準相關規定的實現,不斷提高保定市社區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水平,努力達到國家標準。另外,采取措施保證體育有關部門在社區體育公共設施投建中的參與,顯然會從專業角度促進體育公共設施建設水平的提高。
(二)針對不同類型社區科學投建體育公共設施
社區體育公共設施建設的最終目的是最大限度地為社區居民的體育參與提供優質的物質保障,盡可能地滿足社區居民的多元體育需求。因此社區體育公共設施在投建過程中應做好必要的居民體育需求調查,合理調配投建資金,使體育公共設施建設的科學化發展,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三)社區體育管理組織應積極探索多元化的設施投資渠道
傳統觀點認為,公共設施的供給一般屬于政府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范疇,政府或者單位是體育公共設施的供給主體。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開始自然地承擔更多的體育公共設施的供給任務。比如綜合型社區的出現,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就是典型代表,面對嚴酷的市場競爭,為了更好地提升產品和公司形象,獲取更多的經濟效益,體育公共設施建設就成了他們義不容辭的責任。所以,社區體育管理組織應從中得到啟示,在當今人們體育需求對體育公共設施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時,政府已經不能完全承擔全面提供的責任,而越來越多的市場組織在爭取社區居民消費的同時,社區體育管理組織完全可以主動接洽這些市場組織,使其以贊助的形式為社區體育公共服務提供資金支持,從而提高該市場組織在社區居民中的消費形象,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
(四)合理利用社區內學校體育資源
學校體育設施資源相對于其他單位的體育設施資源來講,是較為豐富的。在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及校園其他設施安全的情況下,社區體育管理組織聯合市、區等體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管理人員進行協商,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對學校體育設施資源進行開放利用,這樣既能解決社區體育資源的供應不足問題,又能使學校課余時間閑置的體育設施資源得到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社區居民的體育參與水平。
作者:黨磊徐旭工作單位:河北農業大學體育工作部
第二篇
1前言
2006年3月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關于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意見》中強調指出:“隨著國家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我國農村體育工作的重點已從縣城逐步轉移到鄉鎮,現在已經具備延伸到農村的條件,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我國農村體育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抓住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歷史機遇,加大扶持力度,推動農村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是當前農村體育事業乃至全國體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大力推進農村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是構建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1]。湘西州地處我國西南地區,是一個典型的“老、少、邊、山、窮”且以土家族、苗族為世居的少數民族聚居地,下轄152鄉66鎮,其中土家族108.93萬人,苗族86.31萬人,其他少數民族約1萬人,鄉村人口220.06萬人。本文從農村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及農民參與體育鍛煉情況兩方面進行調查,為合理構建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提供參考。
2研究對象及方法
2.1研究對象
以湘西州部分行政村的公共體育設施及體育活動項目為研究對象,以行政村的體育干事或文化站干部及隨機抽取的部分農民為調查對象。
2.2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包括:文獻資料法、問卷調查法、訪談法、專家調查法、數理統計法、邏輯分析法。根據研究目的設計《湘西州農村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及項目開展現狀調查》問卷,2013年6月~9月對湘西州苗族聚居區(鳳凰縣、花垣縣)、土家族聚居區(龍山縣、永順縣)進行隨機抽樣調查,從每縣中隨機抽取4個鄉鎮,共對16個鄉鎮的公共體育設施情況及對長期居住在當地的農民的體育活動情況進行問卷調查。農民體育活動情況主要調查內容包括:體育鍛煉時間、對體育鍛煉的認知、參與體育鍛煉項目及鍛煉場所等,共發放問卷800份,回收764份,有效問卷737份,回收率為95.5%,有效率為96.5%,并在回收的問卷中又隨機抽取了樣本進行了第二次問卷調查,結果表明,兩次問卷調查結果的皮爾遜相關系數R=0.80,高度相關(P<0.01)。
3.研究結果及分析
3.1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現狀
3.1.1體育場地的狀況
根據問卷調查和實地考察得出,湘西州農村公共體育場地現狀如下:沒有1個較標準的300或400米田徑運動場,16個鄉鎮都有籃球場,但均是水泥地的。16個鄉鎮均沒有塑膠籃球場,且還有部分籃球場地凹凸不平;足球場、排球場和羽毛球場地均沒有,乒乓球桌都是露天的水泥桌;大多數鄉鎮只能把體育運動場放在一小塊平地上,天晴滿地是灰,下雨到處是泥,或是與當地的學校聯系,占用學校也為數不多的體育場地。
3.1.2體育器材的狀況
在農村鄉鎮里,若沒有場地有器材的話也是可以進行體育運動的,如農村平地比較多,可在平地上打羽毛球、玩搶花炮、斗雞等等。從表2可以看出,器械健身設施、排球架、排球、足球門、足球等器材沒有一個鄉鎮有,籃球16個鄉鎮都有,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器材16個鄉鎮都有,通過走訪還得知,16個鄉鎮都有自制體育器材,主要是民族傳統體育器材,如龍、獅、高腳馬、鼓等等,因為這些器材在市場上沒有賣,但每年節慶日各鄉鎮都會根據當地的風俗特色(民族體育活動)來慶祝,因此農民們會請當地的民間藝人制作民族體育器材。從表2可以看出,在湘西州農村地區,現代體育器材嚴重缺乏,民族傳統體育器材狀況稍好,但為數也不多。其原因之一是鄉鎮體育經費不足,另一方面鄉鎮領導不夠重視,只是片面的認為農民們以農作為主,已是鍛煉身體,就不需要再花時間和財力來健身了。場地、器材的短缺,嚴重影響了想參與體育鍛煉農民的熱情。
3.2農民參與體育活動情況現狀
3.2.1對體育運動認知情況
在我國的農村社會以農業生產和農民體力勞動為主時,農民的體育意識不是不強,而是農村農民的農業生活十分辛苦,勞作之后,根本就沒有精力和時間從事運動,在廣大農村,體育需要并不多[2]。由表1可見,目前所調查的農民中有46%的人認為農村非常有必要開展體育活動,認為有必要開展的占26.3%,認為無所謂的占15.2%,認為沒有必要和非常沒有必要的僅占12.4%(見表3)。從訪談中還得知,近些年農民生產水平有很大的提高,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農民有了大量的閑暇時間,而很多農民卻將主要閑暇時間花費在看電視、搓麻將、閑聊、或不健康的娛樂等消極型活動中,也有部分農民在閑暇時間參與節假日的民族演出,如打苗鼓、儺堂戲、舞龍等。
3.2.2每天進行體育活動的時間
農村居民進行體育活動主要在下午和傍晚進行,大多運動都受到了天氣、場地、設施等條件限制。根據調查結果顯示,不參與體育運動的農民有18%,平均每天參與體育運動半小時以內的有47.1%,平均每天參與體育運動2小時以上的只有不到1%。
3.2.3參與體育運動的項目
湘西州是一個少數民族聚居地,有著濃烈的民族氣息。農民所進行的體育項目與地方的民族特色有很大的關聯。從表5可以看出,有37.86%農民選擇最主要的體育活動為棋牌,玩得最多的是麻將、其次是撲克牌,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缺乏使農民沒有其他更多的選擇;另外,散步、籃球、民族傳統等項目場地器材要求低,特別是民族傳統體育項目在少數民族地區開展較多,群眾基礎好,不受場地器材限制,簡單易學,趣味性強,因此農民們在農閑時會選擇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來進行鍛煉。
3.2.4農民選擇體育活動場地情況
通過表6可以看到,農民參與各種體育活動傾向于離自己家比較近的地方,其中有58.10%的農民會選擇在居住附近學校運動場內進行體育活動。有35.41%的農民會在鄉鎮政府內的運動場進行體育活動,因為學校和鄉鎮政府里至少會有一個籃球場,他們可以利用籃球場打籃球,也可以進行舞龍舞獅、打苗鼓、跳擺手舞等體育活動;還有部分農民會選擇在馬路旁、村里空地或趕集市場里的空地,通過走訪得知,農民們進行體育活動對場地要求不高,只要有一塊稍微平整點的空地就可以進行體育活動,同時也反映出了鄉鎮體育場地設施缺乏。
4湘西州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構建的策略
4.1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構建原則
4.1.1科學性原則
科學是現代社會的支柱,要求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構建必需是科學的。構建應遵循體育健身活動的客觀規律和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選擇有利于農村農民身心健康和適應社會的體育項目設施,對不科學的、消極的成份和因素在構建中應及時篩選和剔除,堅持體育活動的健身性、發展性,合理構建農村公共體育設施體系。
4.1.2效率優先原則
資源效率有兩個方面:一是最低的成本;二是最大的效益。在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構建過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應盡可能地減少開支和精力投入,達到最理想的效果,包括:開支的經濟性、時間的經濟性、空間的經濟性、效果的經濟性。遵循經濟性原則,各鄉鎮應盡可能利用當地的條件和優勢,就地取材,本地有的不求于外地,自身能做到的就不求于他人,減少經費開支和投入,創造性地構建公共體育設施。
4.1.3以人為本原則
健身的理念是以人為本,實質上是以農民為本。運動健身是每一個運動者進行鍛煉希望達到的根本目的。在湘西州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構建中,要以農民的身心健康發展為依據,以農民的需要、興趣、愛好等為出發點,為農民提供體育設施,引導農民多自覺參與、主動鍛煉,達到體育運動與健康快樂的目標。
4.1.4因地制宜原則
我國城市與鄉村、發達地區與不發達地區、少數民族集中居住地區等不同區域經濟水平發展不平衡,導致各地公共體育設施的配制存在較大差別。在湘西州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構建時,一定要因地制宜、靈活多樣,不能強求統一性,應從本地的實際出發,發揮地域優勢,強化地方特色,構建出傳統的、民族的、特色的地方公共體育設施。如湘西州是以苗族和土家族聚居為主的少數民族地區,那么在苗族聚居地就應構建具有苗族特色、適合苗族農民興趣愛好的體育設施,同樣在土家族聚居地構建的公共體育設施就應適合土家族農民民族習俗。
4.1.5資源共享原則
在《關于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意見通知》中指出:“在建設中統籌體育與文化、教育、科技和青少年、老年活動場所的規劃和綜合利用,做到共建共享。在保證向農民開放并方便使用的條件下,可以與附近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相結合”。湘西州農村地區經濟落后,有形的物質資源較為匱乏,對有限的體育設施實行資源共享能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和收到良好的效益,這是降低構建成本的有效辦法。湘西州雖經濟落后,但幾乎每個鄉鎮都有中小學,中小學里就有最基本最簡單的籃球場,條件稍好的學校里會有水泥乒乓球桌,那么這僅有的資源只有共享,其價值才能得到更加充分的發揮。
4.2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構建措施
4.2.1加強重視程度
湘西州各縣市政府、體育局(或上級主管部門)可通過政策驅動,以規定性文件或倡導性文件等政策或制度規定或鼓勵基層大力構建公共體育設施。在走訪調查中得知,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構建很少在縣級政府的預算中出現。因此,各縣級政府應引起重視,充分發揮地方主管部門的行政引領作用,可由縣級體育主管部門牽頭,組織相關人員,根據湘西州農村的實際情況和民族特色等,構建出適合農民健身的體育設施,為農村健身工程的發展打下基礎。
4.2.2加大經費投入
公共體育設施的構建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公共體育設施的構建離不開必要的財力支持,特別是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構建更加艱巨,經費上的支持能更好調動體育設施建設的積極性。湘西州要完成這項任務不能只依靠政府和體育局,應要有全社會的支持和幫助,應抓住建設新農村的契機,大力爭取農民健身工程項目經費,地方政府也應從經費中撥出專項經費用于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構建等等。同時,國家和各級體育部門應將農村地區的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到農民健身工程計劃中,并將全民健身運動的貫徹實施落實到位。
5結束語
湘西州農村居民的健身項目是以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為主,因為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不受場地器材限制,群眾基礎好,便于開展。但湘西州農村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較差,沒有器械健身設施,農民全民健身認識淡薄,對民族傳統體育活動的開展激情很高,且鄉鎮領導對體育健身和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不夠重視。因此,結合湘西州地方民族特色和實際狀況,提高領導的重視程度,抓住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力度,有原則、有計劃、有目標,面向基層、服務農民、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合理構建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有效改善廣大農民的體質健康狀況,提高生活質量,加快農村現代化進程,真正使廣大農民受益。
作者:熊靜梅1張亮1張福蘭2工作單位:1.吉首大學體育科學學院2.吉首大學師范學院體育系
第三篇
1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現有籌資模式
1.1各級政府的財政投入模式
在市場經濟時代,政府的支持與引導仍然是農村體育事業發展的主流。但是與計劃經濟時代相比,中央財政已不再是核心的籌資來源。有資料統計,從2005一2010年,我國共投人118.3億元建設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其中,中央資金12一4億元,地方財政資金60.6億元,帶動社會資金投人45.3億元l‘〕。從中可以看出,地方財政的投人是核心的資金來源,中央政府在有選擇地承擔農村公共體育產品的供給籌資責任。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中央到地方的多層政府共同籌資模式,擴大了地方政府的籌資規模和籌資范圍。
1.2社會力量協辦模式
改革開放30年來,在農村依靠社會力量協辦農村公共體育設施雖然還沒有形成規模,但確是現階段農村體育發展重要資金來源。其方式之一:通過政府的宣傳引導,擴大公共體育的渲染效應,提升農村體育戰略地位,培植農村體育消費市場,運用市場準人機制吸引企業捐助修建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方式之二:通過建立完善的體育服務網絡,提升農村居民健身意識,擴大農村體育人口數量,吸引農民企業家回鄉為家鄉人民謀福利。方式之三:鼓勵民間組織自發參與農村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出資興建體育場地、購買體育設施、提供體育服務等。
1.3體育彩票公益金支持模式
根據國家體育彩票現行的管理辦法,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和《奧運爭光計劃綱要》以下范圍的開支。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是農村落實全民健身計劃的系統工程,是保障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順利實施的基礎保障。國家和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從體育彩票公益金中撥出專項資金,用于扶持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發展。有資料記載,從1993年到現在,我國每年從發行的體育彩票中提取的公益金數量逐年增加。截至到2004年底,國家體育總局提取10億元人民幣,用于“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這部分資金占體育彩票公益金集中使用部分的60%。12]。其中對33個老少邊窮等經濟欠發達地區實施雪炭工程141個。2006年正式啟動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到2010年初,全國已投人50多億元,在廣大農村地區建成公共體育設施20多萬個13〕。該模式在某種程度上,改善了農村的體育環境,完善了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為新農村的體育事業發展帶來了曙光。
2農村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籌資困境
2.1政府財政投入有限,規模覆蓋率低
政府的財政撥款是現階段農村公共體育發展的重要資金來源。在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長期處于廢損或者荒蕪狀態,需要修善、改進和新建的公共體育場所非常多。據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數據顯示,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全國共有各類體育場地850080個,其中鄉(鎮)村的體育場地僅有66446個,占全國體育場地總數的8.18%14]。這一數據顯然與我國農村人口比例極不協調。10年過去了,這一局面有所改觀,但是在2009年公布的《關于公共體育健身設施場地投人,拉動內需,促進就業的研究報告》數據顯示,我國政府投人農村鄉鎮的體育場地設施資金為1.27億15〕,當年農村人口數6.8938億16〕,人均投人的體育發展資金僅0.21元,這一數字與農民的健身需求差距甚大。并且農村受村屯分散的影響,資金也只能投向相對集中的密集村屯,有相當一部分村屯覆蓋不到。
2.2地方財政能力差別巨大,資金投入均衡率低
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均衡性,導致不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人總量差別也非常大。這種差別直接影響對當地的公共體育設施支持力度和開展程度。在富裕的農村,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拿出相當一部分資金用于當地的公共體育設施的修建,公共體育服務的改善,當地的農村居民也會享有相應公共體育服務。而在經濟欠發達老少邊窮地區,在基本的物質生活難以保障的前提下,精神生活的追求就顯得微不足道。當地政府無力拿財政收人的一部分來投資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中。這使得居民的健身需求與熱情得不到滿足,應該享有的公共體育服務權益得不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農村居民體育消費熱情,直接阻礙了農村體育事業的發展。
2.3籌資渠道指向單一,社會參與率低
農村公共體育設施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質,在籌資過程中,主流渠道在不同層面上單一指向了各級政府。然而,各級政府受財政總收人的影響,資金投放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來自社會層面上的贊助和捐贈以及企業和私人的投資,便是政府投資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很好補充。然而,這部分社會力量沒有得到很好地引導和啟發,進而其參與農村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也缺乏足夠的熱情。究其原因:其一,主要是各級政府在融資方式、稅收減免以及土地使用權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夠,社會和民間資本進人農村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積極性受挫。其二,就是公共體育的組織行為缺失,群眾集合式參與熱情得不到滿足,規模性體育參與行為不能形成,社會力量籌資的氛圍得不到提升。其三,現有的農村公共體育資源沒有很好地發揮其擴散效應,也沒有帶動農村體育消費市場良性運轉,進而也不能吸引體育產業集團投人農村公共體育設施建設。
3農村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籌資策略
3.1有效的利用轉移支付政策平衡地區性差異
為促進地方經濟協調發展,中央財政加大了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2012年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加大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公共資源向農村傾斜力度,新增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要優先投向農村基本公共服務項目”。在分稅制的基本框架之下,由于各級政府的職責所在,導致它們之間的財政收人能力差異很大。中央與地方、城市與農村、富裕與貧困等地區間的稅收差異顯著。按照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要求,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實現各地區間的財政平衡,并有目的的向農村傾斜。設立專用資金賬戶在財政資金再分配過程中提供快速、便捷服務。這實際上也解決了國務院關于印發全民健身計劃(2011一2015年)通知中提出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發展農村體育納人當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城鄉全民健身事業發展,促進城鄉體育資源和公共體育服務均衡配置?!钡囊蟆Ec此同時,加強資金監管力度,開展定期審計工作,防止專用資金挪為它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3.2用優惠政策吸引體育產業進軍農村體育市場
農村公共體育設施是農村居民進行體育鍛煉的直接場所,它可以間接的帶來體育消費的產生,體育消費是體育產業實現資金回流并產生經濟利益的一個重要渠道?,F階段,農村體育消費市場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不論是消費的規模還是消費的總量還都很低,不能達到吸引體育產業主動進軍農村市場的效果。然而,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大規模農村體育消費熱潮必將悄然而至。農村體育設施的完善是體育消費持續發展的保障,也是體育產業持續發展的根本,因此,有效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對投資、捐贈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個人或者企業,根據資金投人的規模對他所經營其它業務進行一定程度的稅收減免;也可以根據企業的信貸規模分層次的實行低息、無息或者貼息等資助性信貸優惠政策;也可以借鑒公共文化事業的優惠做法,對資助的資金實行稅前列支的方法,鼓勵有資歷的體育產業集團參與到農村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中來,通過農村居民的參與行為拉動農村體育市場的消費,實現企業的利益回收。從而,引導和推動農村公共體育事業健康、持續、穩步的向前發展。
3.3擴大地方財政收入,提高地方財政籌資能力
鄉鎮企業是地方經濟發展核心力量,也是地方財政收人的主要來源。地方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發展,光靠國家財政補貼和社會的捐助是不夠的,地方政府的財力投人才是關鍵。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也就是全面解除農業稅,農村地方財政資金收人相對減少。在國家財政撥款相對穩定的情況下,要擴大農村財政收人就必須發展地方經濟。
3.4動員當地農民“以工代籌”,實現勞務注資
受傳統觀念與新思想的撞擊,許多農民生活在矛盾之中,一方面要攢錢養老,擴大農業再生產;另一方面,面對精神生活的誘惑,參與體育健身提升生命質量成了許多新型農民追求的目標。面對家鄉簡陋的體育場地和設施,多數農民有想法把它建設好,但又不愿意把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捐出去,于是就產生了以工代籌的支助方式。在農村公共體育設施建設中,籌集來的資金在使用時,除了用于材料支出之外,還有一部分是用于勞務支出。農民通過自己的義務勞動,把勞務支出這部分資金節省下來,繼續支持農村公共體育事業的發展,也就間接的實現了另一種籌資—勞務籌資。勞務籌資是人們以無償的勞務支出方式實現資金支持的一種新的籌資方式,它在某種程度上彌補了農村體育建設資金的不足。
作者:陳忠英1張滿林2工作單位:1.渤海大學體育教研部2.渤海大學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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