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客觀主義的非法證據排除探討

時間:2022-02-16 1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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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客觀主義的非法證據排除探討

摘要:非法證據排除,需要考慮到刑法及刑事訴訟法這兩方面問題,它屬于兩個方面的交叉問題,排除非法證據的過程中,如果使用刑法客觀主義思考,將會有新的收獲與啟發。排除非法證據需要從訴訟法角度及刑法客觀主義角度進行綜合考慮,將其之間的聯系探討分析出來,為基于刑法客觀主義下的非法證據排除提供一些參考意見及建議。

關鍵詞:刑法客觀主義;非法證據;排除

刑訴訟法進行修改之后,取證就有了比較完善科學的制度體系,這個體系主要有三方面內容: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制定;非法取證現象減少或者是杜絕是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實施成功的標志;刑法基本立場轉變及證據意識等轉變是杜絕非法證據出現的核心與關鍵。排除非法證據過程中的制定規定程序是必要的,但是刑法基本立場轉變對排除非法證據也具有很大作用與影響,也就是轉變為刑法客觀主義來分析思考問題。

一、刑法客觀主義內涵分析

刑法客觀主義指的是客觀認定犯罪,從刑法客觀主義角度分析,構成犯罪的前提是某種行為產生了法益性侵害,從其行為或者是所造成的法益侵害來看,這兩個因素都是客觀的,因此如果從表面上就能夠判斷行為對社會所造成的危害,那么這并不能稱之為犯罪,也不能夠將其視為犯罪處理。由上述我們能夠推理出:使用刑法客觀主義處理案件時的依據不能事行為人的主觀意圖,應該是行為人的客觀行為。反之,如果從刑法主觀主義出發,就會很容易混淆法與倫理間的關系,法官甚至會出現妄斷的情況。因此從刑法客觀主義來思考來看,其更加重視關注行為人的行為性質,司法機關人員偵查過程中偵查的行為實際上是現實行為,并且如果其為外部表現,那么行為人在你客觀上是不能夠被處罰的[1]。例如,證人對事實是了解的,但是在舉證時沒有闡述事實真相,那么從刑法客觀主義看來,證人的這種行為并不構成偽證罪,刑法有關機關也不能采用刑訊逼供方式追究其犯罪。

二、刑法客觀主義下的非法證據排除路徑

(一)重視行為對法益的客觀性危害

從刑事責任程度思考來看,應該從其社會危害性方面考慮其犯罪本質,在我國法律理論體系下,社會危害性由主客觀統一構成了其內部結構,也就是從客觀來看行為人具有侵害或者是威脅他人合法權益時,并且從主觀看具有侵害或者是威脅法益罪過時,才有了犯罪社會危害性。這個分析判斷過程中涉及到了一個重視行為侵犯性,還是重視行為人罪過性問題。我國刑法理論多數都重視行為人主觀思想內容,忽視輕視行為法益侵害現象,我國的立法及司法機構工作人員應該改變這種工作行為與模式。

(二)客觀要素應有絕對優于主觀要素的地位

刑法客觀主義理論下,重點關注行為人行為、后果等一些客觀性要素,而刑法主觀主義理論下,更加關注行為人人格、意思等內容。我國刑法對客觀因素的重要性給予了肯定,但是在實際工作中,通常關注行為人所表現出來的主觀性思想及內容。例如,刑法理論觀點下,如果行為人具有殺人意思,就很可能將行為人捆好的棉絮當做炸藥包,然后進行爆炸行為。再如,將行為人對稻草人進行開槍的行為當做了故意殺人未遂,進而認為其有殺人意思,只要行為人有可殺人意思,他身體上的任何舉動都有可能被當做是殺人行為,但是這其實是缺少客觀科學依據的,簡單地推斷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決定了其客觀行為及結果。這種觀點看待問題的話,行為人的任何行為都是從表面地簡單推理得出的,而沒有充分考慮到犯罪客觀要素,一些司法機關單純依據被告人口供就簡單地認定其犯罪行為,缺少客觀性與科學性[2]。因此在認定行為是否已經構成犯罪時,應該首先考慮的時行為人客觀行為及造成的結果性質,不能出現顛倒。

(三)客觀優先在使用犯罪構成理論時

根據我國的刑法理論,構成犯罪的因素主要是:犯罪客體要件客觀要件及犯罪主體要件主觀要件,這也是其邏輯順序。有的學者對此提出了自己的疑問,并且認為首要邏輯因素應該是犯罪主體,而且這個要素是其他犯罪構成的前提與基礎,這種觀點具有一定科學性,但是還是有較多不足與缺陷的,很容易出現侵犯人權的問題,而且這種將犯罪主體放在首要地位的做法也是不客觀不科學的,與刑法客觀主義之間具有沖突,是一種刑法主觀主義,很容易導致犯罪構成要件的形式化。

(四)重視收集口供以外的證據

多數的賄賂案件一般采用口供證據,也有極少數其他證據例如日記、賬冊及銀行記錄等等,這些都是口供之外的重要證據,除此之外,強奸案件也表現出這樣的特點,雖然口供占據著證據的絕大比例,但是仍舊能夠在犯罪行為中找出一些蛛絲馬跡,嫌疑人對此是難以解釋的,因此司法工作人員應該從這些客觀線索上查找證據,尋找突破口,找到口供之外的其他證據。除此之外,也可以使用污點證人、量刑建議或者是政策來鼓勵犯罪嫌疑人認罪,不建議強行逼供被告人的口供。

三、結語

司法工作人員要想做好非法證據排除工作,一定要在方法論上有所改變,用刑法客觀主義思維尋找證據,采用從刑法客觀主義思維,從客觀事實、證據等要素出發,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堅持從客觀到主觀的辦案思路,這樣能夠就很好地減少或者是徹底消滅非法證據,實現法律的公平公正。

作者:艾世達 單位:吉林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1]李夢.刑法客觀主義與非法證據排除探究[J].楚天法治,2015(7):100.

[2]周光權.刑法客觀主義與非法證據排除[J].人民檢察,2013(1):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