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探究

時間:2022-11-15 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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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探究

[摘要]信息化時代,人們無時無刻不在使用信息數據,因此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工作變得尤為重要,國家立法機關也積極修訂刑法中有關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法條,有效震懾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給予公民個人信息法律上的保護,從而推動社會信息的和諧健康發展。然而,刑法在社會公民個人信息全面保護上還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相關部門及時采取改進措施。文章就此對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展開分析與探討。

[關鍵詞]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

我國當前已經進入信息社會,公民個人信息數據急劇增多,以計算機為基礎的多樣化信息技術創新應用促使個人信息處理、傳輸以及獲取利用變得更加快捷方便,如此無疑增大了公民個人信息被盜取利用的侵害風險,并且也會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發展秩序,引發各種網絡熱點話題?!缎谭ā吩谇址腹駛€人信息安全方面已經設置了兩個罪名,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缺乏完善個人信息刑法保護內容、未能夠徹底貫徹罪刑法定原則等,此外,國家立法機關還未正式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也一定程度影響到了公民個人信息的充分法律保護工作。

一、當前社會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具體犯罪行為

(一)利用網絡媒體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在人們的生活中,多樣化的網絡媒體平臺為人們工作生活提供眾多便利的同時,也會威脅到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問題。比如,網絡媒體曝光某一社會普遍現象,會在一定程度涉及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侵權問題,嚴重情況下會產生刑事犯罪行為。在當今社會,由于網絡媒體曝光導致公民個人隱私信息泄露的行為影響非常廣,加上現在是一個網絡信息時代,越來越多的公民成為網絡信息用戶,公民個人具有價值的信息數量變得越來越多。一些網絡媒體平臺新聞編輯會別有用心地盜取利用他人信息進行話題炒作,引發網絡熱點話題騙取點擊率,對當事人造成不可估量的影響。①(二)利用網絡技術非法收集盜取公民個人信息。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創新完善,一些網絡不法分子通過利用各種網絡技術工具盜取他人隱私信息數據,侵害到公民個人信息權益。比如,一些網民會莫名收到一些網址鏈接信息,提示其已經中獎,只要點開鏈接填寫相關信息即可。然而,當網民點開鏈接后就會發現自己一些個人信息被非法盜取,甚至出現金錢詐騙的問題。另外,網絡技術的發展促使手機獲取信息渠道變得越來越豐富,公民要培養自身良好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識,加強自我個人信息的安全保護措施。(三)隱蔽性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由于現代網絡技術的先進性,導致網絡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具有隱蔽性和技術性的特點,難以被當事人察覺,公民個人信息往往是莫名其妙地就被泄露利用了,這無疑是一種無形的個人利益侵害,相關部門很難進行犯罪行為的調查取證,進而難以科學高效判斷出犯罪行為的源頭。②公民個人信息的網絡侵害犯罪行為通常表現出犯罪地與結果發生地不一致,抑或是存在多個結果發生地,這樣會增大國家司法機關犯罪調查人員的取證工作,難以判定實際犯罪人員,從而阻礙了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內容不夠完善。當前在我國有關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刑法內容制定中,存在罪名設置偏少的問題,只包括了非法盜取利用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出售個人信息罪、私自損毀隱匿他人信息資料罪、非法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以及非法采用網絡竊聽器和竊照器盜取他人信息罪等。然而,這些罪名早已無法完全覆蓋當今社會層出不窮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并且這些刑法犯罪名稱的設置規定較為分散,難以實現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全面保護目標,難以充分維護好公民個人隱私信息的合法權益。對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我國政府有關部門還未有效確立統一完善的行政法律制裁體系與刑事制裁相銜接,對于公民個人信息侵犯行為“情節嚴重”也不具備科學界定標準,國家司法機關難以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具體刑事責任,采取準確的判罰措施。(二)缺乏科學全面的法律保護體系。結合發達國家的立法經驗,公民個人信息法律保護體系的構成主要分為三個部分,分別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對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具有不可逆轉性的特點,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都有所欠缺,難以打擊到犯罪團伙的囂張氣焰,給予其嚴厲的法律懲罰措施。與此同時,我國在公民個人信息保護行政立法上仍然處于起步發展階段,尚未制定出科學完善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在實踐執法過程中,我國行政執法部門也很少出現因為他人提供或者盜取利用公民個人信息而給予行政處罰的處罰案例??偠灾?,目前為止我國在公民個人信息保護上還缺乏健全的法律保護體系,從而促使我國公民個人信息的刑法保護工作陷入現實困境中。在我國《刑法》中,僅僅只是明確規定了非法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和非法盜取、利用公民個人信息罪這兩個罪名,對于越來越多的公民個人信息侵犯犯罪行為,刑法保護工作難以做到有效到位。③(三)刑法保護貫徹實施缺乏必要的前置法律。根據我國法律制度,公民個人信息的刑法保護工作在貫徹實施過程中缺乏必要的前置法律,我國尚未構建出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只是直接通過規定“違反國家法律制度規定”而構成犯罪行為,已經制定頒布的相關法律對于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較為缺乏,在司法實踐工作中難以得到有效貫徹實施。與此同時,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缺乏統一完善的法律規定,實際涉及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內容過于零散,制定和主體不一致,不具備良好的統一集中性。這樣無疑降低了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的力度,并且還加大了社會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貫徹和實施的工作難度。在以往刑法案件執行工作中,只有當刑法典中規定在相關法律法規中通常都有明確進行刑事制裁的提示性規定時,才能夠確保與刑法有關犯罪的規定相呼應,并且能夠有效提高有關人員的重視程度,發揮出良好的預防犯罪作用。

三、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的優化改善措施

(一)完善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內容。首先,國家立法機關要構建出健全的公民個人信息罪名體系,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名單列一章進行規定,詳細固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名,避免不法分子鉆法律空子侵害到公民個人信息的合法權益。其次,相關部門要不斷加強對侵害個人信息罪構成要件的科學完善工作,要結合實際刑法保護情況,適當擴大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主體的范圍。當前社會侵犯個人信息的犯罪主體包括了兩種類型,一種是身份犯,另一種是非身份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犯罪涉及身份會不斷增多,例如互聯網金融、教育以及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較為容易獲取到公民個人信息,易造成公民個人信息的泄露,侵害到公民的個人利益。因此,有必要擴大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主體,采用概括規定犯罪行為人的方式。最后,要進一步規范犯罪客體方面,對于那些主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涉及主體執行業務的,則要成立相應罪名。而對于泄露他人秘密并非執行業務所持有,非本罪的行為客體,將不會成立罪名。④(二)健全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針對當前社會公民個人信息被頻繁侵犯的現象,相關政府部門必須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的創新完善工作,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積極完善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的刑法內容。可參考西方發達國家在這方面所采取的應對措施:英國在制定實施《數據保護法》后,還陸續建立了《調查權法》《通信管理條例》以及《通信數據保護指導原則》等法律,⑤這樣能夠進一步完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充分保障公民個人信息權益,避免公民個人信息遭到侵犯后不能受到相對應的法律保護。而美國在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工作上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通過制定頒布《隱私權法》《網上隱私保護法》《信息保護和安全法》以及《消費者隱私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權益的保護,解決個人信息被惡意侵犯的現象。(三)明確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的貫徹實施細則。目前為止,在我國制定頒布的《刑法》中僅僅只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的兩個罪名,然而因為我國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內容的不完善和規范的概括性,導致難以在司法實踐工作中進行順利應用。主要體現在:1.公民個人信息侵害犯罪主體難以確定;2.公民個人信息侵害“犯罪情節嚴重”難以確定,尚未明確制定出定罪量刑的詳細標準,從而損害了司法執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3.公民個人信息侵害實踐難以調查取證,涉及眾多的影響因素。針對于此,政府有關部門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加強完善對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的貫徹實施細則,明確規定犯罪主體、制定出統一完善的定罪量刑標準,這樣有利于司法實踐工作的有條不紊開展,發揮出刑法保護內容的價值作用。

四、結語

綜上所述,為了推動我國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工作的和諧穩定發展,相關政府部門必須積極構建出健全的公民個人信息刑法保護體系,優化完善公民個人信息的刑法保護規定內容,明確規定公民信息刑法保護的貫徹實施細則。此外,還需提高社會公民個人信息的自我保護意識,懂得運用刑法內容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作者:王旭陽 單位:河南省澠池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