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農民保障分析論文
時間:2022-04-19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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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過程中,我們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大量的土地,也就不可避免地要產生大量的失地農民。對這樣一個新的社會群體,我們的認識都是比較模糊和極其有限的。這些失地農民的生存狀態怎么樣?他們的希望在何方?這些問題值得各級黨和政府以及每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公民認真思考。
關鍵詞:弱勢群體失地農民征地社會保障
工業化和城市化是一個國家走向國富民強的必經之路。當今中國正邁著堅定的步伐沿著這條道路穩步前進,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必須承認,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過程,也就是我國農民失去土地的過程。在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體制中,農民一直就排斥在主流社會之外,處于十分弱勢的地位。而且,我國傳統的農民社會保障實質就是以土地為核心的保障。現在農民們一旦失去被他們視為命根子的土地,他們的生存狀態怎么樣?他們的社會保障如何?他們的未來在哪里?如果我們不能正確地面對和解決這些問題,則就會阻礙我國城市化的進程,同時也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不穩定因素。
1失地農民的產生
在我國東南沿海一帶和江浙地區,由于得改革開放風氣之先,經濟搞得有聲有色進,寬敞筆直的交通設,遍地開花的鄉鎮企業,規模不小的別墅群,這些都曾讓外國吃驚,讓國人自豪。然而我們也知道所有的這一切都離不開土地的占有,同時伴隨著的是失地農民的產生。在一定程度上,經濟越發達,占用的土地越多,失地農民也就越多。例如義烏市,地處浙江中部,1995年義烏的城市化率僅為18%,而到今年預計將達到55%,隨之突飛猛進的是城市建設,預計三五年內義烏市的面積將達到50平方公里。另據安徽省國土資源廳介紹,新《土地法》實施后的2000年、2001年兩年間,安徽省共報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用地4.13萬畝(因部分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批文未發,其用地數量未統計在內),其中征地3.88萬畝,涉及被征地農業人口5萬多人。
在現代化進程中,我們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大量的土地,產生相當數量的失地農民。特別是在我國征地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不很完善的情況下,有些地方官員好大喜功,追求政績,不顧實際情況盲目地征用大量的土地。而且采取種種不正常的手段,把國務院才能批的權限搞到縣一級就能批,動輒數百畝上千畝,甚至數平方公里。還有一些地方官員看中了土地征用過程中的高額利潤,更是肆無忌憚地征用土地,造成了大量不必要的失地農民。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部長韓俊說,據統計,從1987~2001年,全國非農建設占用了2394.6萬畝耕地,至少有3400萬農民因征地失去或減少了土地。按現在的經濟發展進度,2000~2030年的30年間占用耕地將達到5450萬畝以上,失地和部分失地農民將超過7800萬人。據專家分析,按照目前城市化和基礎設施建設的速度,我國今后每年建設用地需要250萬畝到300萬畝。如果按照城郊農民人均1畝耕地推算,就意味著每年大致又有250~300萬的農民失去土地。
2失地農民的生存狀況
隨著我國現代化的進一步發展,已經和將會有大量的農民離開他們熟悉的土地,同時也將離開他們千百年來不變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一個新的社會群體――失地農民也隨之產生了。說是農民,他們已經沒有土地;說不是農民,他們又無法融入城市,只能在城市的邊緣徘徊。有人曾形象地稱之為"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的"三無"游民。這些處于弱勢地位的“三無”游民明天的希望在哪里?這讓他們擔憂,也讓每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公民感到擔憂。
在被征用土地的地方,人們都習慣于用貨幣作為補償。同時,也往往是錢一旦付完,也就一了百了。的確,貨幣安置能減輕國土部門和用地單位的工作量和安置帶來的壓力,失地農民往往從眼前考慮,也容易接受。然而低額且有限的安置費根本無法保證失去土地的農民長期的生活來源問題。由于種種原因,中國的農民絕大部分受教育程度低,其文化素質和勞動技能普遍都不高?,F在他們一下子失去了他們熟悉的長期賴以維生的土地,需要自己去另某生活,這讓他們無論在自身心理、生理還是在客觀外部環境上都難以適應。還有一部分農民由于缺乏計劃性,拿到自己的土地補償費之后,很快就用光了,導致了以后生活的困難。
當前,失地農民生活中存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
(1)土地被部份或全部征用后,一批失地農戶無穩定收入來源。最近國家統計局農調總隊在28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調查。這次調查以人均耕地面積0.3畝以下的農戶為主要對象,共調查了2942戶。調查顯示:46%的失地農戶收入水平下降。在接受調查的2942戶中,耕地被占用前年人均純收入平均為2765元,耕地被占用后年人均純收入平均為2739元,約下降了1%。其中,年人均純收入增加的有1265戶,約占調查總戶數的43%;持平的有324戶,約占11%;下降的有1353戶,約占46%。
(2)失地后就業困難。由于我國絕大部分農民的文化素質和勞動技能較低,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較弱,現在失去了他們長期習慣的生活方式,很難找到新的就業方式。不少被征用土地的村莊,人們不難發現大量的中、青年人每天無所事事,到處閑蕩。一部分人無聊之余,打麻將等進行賭博,給家庭和社會都造成了不穩定的因素。而農村中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在失去土地之后,只能僅僅靠一點可憐的補償費過日子,更看不到明天的希望在何處。
(3)土地被征用之后,農民們也就失去了往日的依靠種養業的較穩定收入。同時還不得不支付對他們來說一大筆費用來購買以前自己生產的糧食和日常生活必用品,這就導致了一部分失地農民生活更加困難。四川省自貢市郊紅旗鄉、鳳凰鄉農民種糧食蔬菜加副業,人均年收入達2000元,較為富裕。但在土地被征用之后,人們的生活水平就大大降低了。一位完全喪失耕地的農民說:“土地被征用后,收入和消費水平下降一半,種田時糧食吃不完,有副業,可養牛、豬、雞等,相對吃穿不成問題,現在只能靠打短工維持基本生活,明天的飯在哪里還不知道?!?/p>
(4)由于種種原因,我國對被征用土地的賠償安置費是很低的,一定程度上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影響了他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一些地方,就連這一點農民的救命錢—土地賠償費都不能兌現,被當地挪用甚至占用。同時一些相關的配套措施也未及時跟上,如土地沒了或少了,而公糧卻并沒有按規定減少。這些都極大地挫傷失地農民的積極性,極不利于我國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
3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
不管是從穩定社會秩序出發和增加農民收入出發,還是從促進我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的順利進行這個角度出發,我們都必須高度重視征地以及出現的種種問題。讓人感到欣慰和鼓舞的是我黨和政府已經充分注意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并采取了有力措施來解決。今年2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了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文件明確提出,必須推進我國征地制度改革,切實保護農民利益。一號文件明示要拿征地制度開刀了——身受土地之亂困擾的國土資源部也開始行動起來。文件明確提出,必須推進我國征地制度改革,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針對土地征用過程中賠償較低的問題,一號文件明文規定:一定要完善土地征用程序和補償機制,提高補償標準,改進分配辦法。據估計,今后農民的征地補償費要比現時補償提高到二至三倍。除了提高補償標準之外,一號文件還規定要妥善安置失地農民,并為他們提供社會保障。
為了維護失地農民的根本利益,促進我國城鎮化的順利進行,保證我國經濟建設的穩定發展,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3.1失地農民最低生活保障
在我國傳統的城鄉二元結構中,農民作為一個社會弱勢群體,被排斥在正規的社會保障之外。如果要說有什么保障,只能說是以土地為核心的家庭保障,其抗風險能力十分微弱。現在土地一旦被征用,就變成了一個既非農民又非城市居民的邊緣群體。失去土地也就意味著失去往日從土地上得到的一切,也就失去那本就不多的一點保障,連日常的最低生活也難以維持。因此,不管從那一個角度出發,政府都應該保證失地農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3.2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
隨著我國現代化的進一步發展,被征用的土地將越來越多。由于我國農民傳統上是以土地為核心的家庭養老保障,在失去土地之后,我國農民的養老保障如何解決也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特別是一些中、老年農民隨著年齡的增加,勞動能力不斷下降,其收入來源或收入明顯減少,明顯地表現為消費遠遠大于收入。對這些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是將他們納入城市居民的養老保障體系中,還是根據失地農民的不同年齡分別實施不同的辦法,都沒有們明確的相關法律。因此各地方政府在這個方面根據各地方的實際情況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差距頗大。
在我國現行農村,生產力普遍較低,經濟水平整體上較差,失地農民也就更是如此。對一些日常小病,大多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只有自己拖著。一些大病由于醫療費用大幅攀升,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現象非常普遍。因此對失地農民特別是中、老年失地農民應該給予相應的醫療保障。
3。3為失地農民提供受教育和培訓的機會
由于種種原因,我國農民的受教育水平和文化水平較低,其謀生技能較差,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較弱。一下子離開了千百年來熟悉的土地,面對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他們變得無所適從,手足無措,心理反差極大。我們很難現象這些較低素質的失地農民離開土地之后都夠找到工作,更不用說生活得更好。因此為了讓這些失地農民離開土地之后能夠迅速的適應新的生活,能夠擁有一個謀生的手段,能夠找到一個適合自己的工作,我們很有必要對他們進行教育和就業培訓。只有這樣,才能解決失地農民的后顧之憂。
3.4為失地農民提供法律援助
很明顯農民在現目前我國還是一個弱勢群體,地位地下,其經濟能力非常有限。在土地征用過程和其它社會活動中,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和無法支付運用法律手段進行訴訟的成本(時間、金錢和精力等),他們的權利和利益經常受到侵犯?!胺擅媲叭巳似降取钡膽椃ㄔ瓌t在農民身上也就失去意義,同時也給社會穩定帶來了一定的隱患。而對失地農民進行法律援助則是讓他們接近法律、實現其利益保障的重要保證,它能確保失地農民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能夠順利地進行法律訴訟的能力。
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體系,既可使他們獲得基本的生存權與發展權,又可促進社會穩定發展和我國城鎮化、工業化的順利進行。令人感到高興的是失地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已經得到我國各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來保證失地農民的基本權利。正如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段應碧指出的那樣,城市化應當有利于農民富裕,而不是造成大批農民失地失業;應當有利于縮小城鄉差距,而不是擴大社會不公。我們期待著當前的失地農民問題能夠得到妥善解決,讓更多的農民沐浴在城市化的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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