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穩定研究述評論文

時間:2022-04-16 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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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穩定研究述評論文

內容提要:近期有大量文獻分別從競爭與銀行風險轉嫁激勵,競爭與銀行授信行為,以及競爭與銀行危機傳染等不同的角度研究了銀行競爭與銀行業穩定之間是否存在權衡關系。雖然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并未就此達成一致的看法,但某些觀點對于制定銀行管制政策卻給出了新的思路。

關鍵詞:銀行競爭銀行業穩定風險轉嫁授信行為危機傳染

近二十多年來,西方各國銀行業都不同程度地同時出現了兩種對立的發展趨向:一方面,管制放松后,銀行競爭程度明顯增強;另一方面,經過數次并購浪潮之后,銀行市場集中度顯著提高①。一般認為,增強競爭可以促使銀行業以更為低廉的價格向社會提供更多金融產品,能改善社會福利。但就金融監管部門而言,保證銀行業穩定似乎更為重要。他們長久以來的信條是。銀行競爭與銀行業穩定之間存在著權衡(Trade-off)關系,競爭可能會導致諸如銀行破產、銀行恐慌等不利于社會的后果②,基于這種信條,他們通常會采取某些限制銀行業競爭的政策措施。顯然,這兩種觀點的對立涉及到一個需要重新審視的基礎理論問題,即,銀行競爭與銀行業穩定之間到底存在著怎樣的關系?

一、銀行競爭與銀行風險轉嫁

通過將吸納活期存款與發放貸款兩種業務置于同一組織機構之下,銀行可以為社會提供特性資產轉換服務③,這也決定了銀行具有財務桿杠比率高的資本結構特征。根據委托-理論(JensenandMeckling,1976),企業財務杠杠比率越高,其風險轉嫁(RiskShifting)的期望收益越大,從事高風險活動的激勵就越強。

就銀行而言,其財務杠桿比率很高,且其債權人主要由眾多分散的小額存款人構成,一般不了解銀行經營行為以及潛在風險。當競爭加劇導致銀行利潤水平下降時,銀行股東和經營者將風險轉嫁給存款人的動機就可能增強,從而承擔過量風險,給銀行業的穩定帶來潛在威脅④。

因此,考察銀行市場競爭狀況是否會影響銀行業的穩定性,首先就必須考察競爭對銀行轉嫁風險產生怎樣的激勵。

早期研究(Rhoades&Rutz,1982)發現,美國1960~1980年間區域銀行市場上,市場集中度與承擔風險之間存在負相關關系。Keeley(1990)研究了1980年代美國放松跨州設立分支行限制后的銀行競爭與大型銀行持股公司風險轉嫁激勵問題。通過構建一個存在存款保險制度條件下的兩期狀態偏好模型,他提出了一個具有啟發性和廣泛影響力的假說,認為競爭會增強銀行風險轉嫁激勵。此后的一些研究(Allen&Gale,2000,Hellman,Murdock&Stiglitz,2000,Repullo,2003)進一步證明,競爭會增強銀行風險轉嫁激勵的關鍵因素在于銀行承擔過量風險的支付結構,即風險收益主要是歸銀行股東。而發生損失則主要由政府或存款人承擔。

Allen和Gale(2000a)在Keeley的基礎上進一步說明,即便不存在存款保險制度,許可證價值(ChatterValue)本身也可以解釋競爭加劇條件下銀行更多承擔風險的行為⑤。在他們建立的存款市場Cournot-Nash競爭模型中,競爭加劇將會使得每家銀行的資金規模相對于資金市場而言顯得非常小,這讓銀行在作決策時市場利率變動的重要性降低。其結果是,銀行經營行為近乎完全競爭市場下的行為,并且只要還能獲得正利潤。銀行就會擴大其業務。均衡狀態下,市場利潤收斂為零,這反過來意味著為了獲得正的利潤,銀行會有非常強的激勵去承擔風險。Hellman,Murdock和Stiglitz(2000)考察了存在資本管制環境中的許可證價值問題⑥。通過建立存款競爭動態模型,他們發現,如果存款利率是由市場決定的,銀行會傾向通過提高存款利率來擴大其存款來源。存款利率的提高意味著資金成本的增加,這會侵蝕銀行的利潤,降低其許可證價值,從而會促使銀行承擔更多的風險。Repullo(2003)對Hellman,Murdock和Stiglitz(2000)模型作了進一步擴展,銀行可以在“賭博性”資產(高風險)和“審慎性”資產(低風險)之間進行投資選擇的情形。該模型證明了,如果不存在資本要求,在高度競爭性市場和高度壟斷性市場上,銀行只會選擇投資“賭博性”資產,而當市場狀況處于這兩者之間的中間狀態時,“賭博性”資產或是“審慎性”資產都有可能稱為均衡狀態下的投資決策。這一結論與前述論文基本一致,但當在該模型中引入資本要求之后。則無論市場競爭狀況如何,銀行通常會選擇“審慎性”資產。

針對上述模型,Boyd和DeNieolo(2003)提出了批判,認為這類模型僅考慮了存款市場的競爭,是以銀行通過貸款形成資產的違約風險和預期回報給定不變為前提的。因而忽略了銀行競爭對貸款市場的影響,也忽略了借款企業在市場競爭狀況發生變化之后的反應及其對銀行競爭策略的影響。他們擴展了Allen和Gale(2000a)模型,將借款企業納入到模型中,并得出了與Allen和Gale截然相反的結論,認為隨著銀行數量增加,均衡的風險轉嫁是遞減的。

二、銀行競爭與授信行為

銀行業穩定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銀行持有資產的質量。而資產質量不僅受銀行轉嫁風險動機的影響。還直接取決于銀行的授信行為。已有文獻關于銀行授信行為的研究主要關注兩個領域,一是競爭對關系型貸款(RelationshipLending)的影響;一是競爭對銀行甄別、監督(Screening&Monitoring)借款人的影響⑦。

關系型貸款是指銀行與借款企業建立長期信貸關系,其本質是借貸雙方之間具有帕累托改進性質的信息交換,這種信息交換有助于克服一次性契約(Single-ShotContract)的低效率,進而有助于銀行資產質量的提高和銀行系統的穩定。通過建立長期信貸關系,銀行可以從借款人處獲取必要的屬性信息,并能夠發展特定產業專門技術(Sector-SpecificExpertise),這有助于銀行更加準確評估它對特定借款人授信的風險。對于借款企業而言,由于銀行在與其合作過程中可以了解信息,并且更為關注企業未來現金流而非現值,企業可以克服現期信息不透明、資產現值低以及缺乏擔保品等困難,以較低的利率從銀行獲得信貸。

Petersen和Rajan(1995)提供了頗具影響力的實證證據,他們發現,在美國銀行集中度高的地區,信貸可得性也較高。他們給出的解釋是,具有壟斷性的市場中,在位銀行更愿意從事關系型貸款。希望從與新成立企業建立的長期信貸關系中獲得長遠的利益。但一旦市場競爭加劇,銀行因為所獲取的借款人屬性信息租金價值降低,就會轉向“交易型貸款(TransactionLending)”,僅根據可觀察信息對借款人進行“保持距離”的授信。近期研究(Boot&Thakor,2000;Yafeh&Yosha,2001)認為,競爭加劇并不必然導致關系型貸款減少,相反,在競爭的環境下,銀行可能更愿意從事關,系型貸款。其理由是,競爭加劇后,銀行的關系型貸款和交易型貸款收益都會下降,但前者下降幅度要小于后者。

授信過程中對借款人的甄別和監督是銀行發揮其經濟職能的基本途徑(Diamond,1984)。通常認為,如果賦予在位銀行以許可證價值或強制提高其承擔風險損失的比例,為保證持有資產的質量,銀行會降低風險轉嫁激勵,并會加強甄別和監督。而當競爭加劇后,在借款人投資項目風險狀況既定的條件下,銀行為了盡可能多地放貸,其甄別和監督激勵會相應降低,最終結果可能是,原先在壟斷市場條件下無法達到銀行授信資格的借款人也能獲得貸款,銀行授信總量提高了,但資產質量卻會大幅度下降,銀行業穩定性會因此降低。

Cetorelli和Peretto(2000)建立了一個關于資本積累的一般均衡模型來考察銀行市場的最優競爭結構。模型中,銀行具有甄別借款人的激勵以區分借款人的質量,然而甄別是有成本的。因為銀行可以通過觀察競爭對手是否對某個借款人授信來判斷該借款人的質量,所以可能會出現“搭便車”問題(Free-riderProblem)。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的最優戰略是,僅對部分借款人進行甄別。并同時對已經甄別“安全”借款人和未經甄別“風險”借款人授信。在這個模型中,銀行數量的增加將會對資本積累增長速度產生負面影響。而當銀行數量減少時,信貸可得的總量會減少,但銀行甄別激勵會增強,從而可以提高“安全”借款人的比重,提高銀行業資產的總體質量。

有些文獻討論了所謂的“贏家倒霉(Winner''''sCurse)”效應問題,認為即便銀行貸款甄別激勵不受競爭影響而保持不變,只要甄別技術存在缺陷,諸多銀行就貸款展開競爭,最終獲勝的銀行或許只是贏得了對一個質量差的借款人的貸款機會。這種結果意味著,在競爭程度高的市場上,一個曾經被其它銀行拒絕申請的借款人有更大的可能從另外一家急切贏得競爭的銀行那里獲取到貸款。Cao和Shi(2001)提出,在銀行就貸款展開競爭時,它們有可能獲得關于借款人質量的噪聲信息,如果銀行對這些噪聲信息錯誤估值,并以此為基礎在競爭中對借款人作信貸投標,則獲得的噪聲信息越多,倒霉的可能性就越大。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贏家倒霉”的外部性愈發增強,對銀行系統穩定性的威脅更大。Shaffer(1998)描述了這樣的銀行市場,雖然每家銀行的甄別技術都存在缺陷,但銀行卻能只對那些被甄別認定為“好”借款人的企業提供貸款。借款人被一家銀行拒絕貸款申請后,仍然可以向市場上其它的銀行提出告貸申請,銀行并不能了解借款入是否曾經被其它銀行拒絕過。Shaffer說明了,隨著銀行數量的增加,貸款的數量也隨之增加。銀行數量越多,任何給定的借款人無法獲得貸款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預期貸款損失也就成為銀行數量的增函數。

Cordelia和Yeyati(2001)研究了銀行競爭對監督激勵的影響,贊同競爭會導致銀行減少對監督的投入,此外他們提出了一個更為重要的結論:如果要求銀行披露其資產組合風險狀況。因為風險的增加會提高信息披露成本,所以無論在哪種市場結構下,銀行都會有強烈的監督激勵管理其風險。該文討論了兩類信息披露機制。公共信息披露(PublicDisclosure)會向公眾尤其是存款人提供銀行資產組合風險狀況的信息,當銀行資產組合風險程度高的信息傳遞給公眾后,存款人可能會要求銀行對其支付更高的存款利息以補償其存款的風險溢價,或是選擇其它方式對銀行加以處罰。預期成本的增加會迫使銀行重視監督;基于風險的存款保險制度下(Risk-basedDepositInsurance),風險的增加會導致保險費率的提高,因而也會產生同樣的后果⑧。

銀行競爭與危機傳染

危機傳染(Contagion)是指銀行業可能發生的一種現象。起初僅對一家或數家銀行(或是某個區域)的小沖擊,會迅速通過銀行體系在所有銀行間擴散。最終沖擊整體經濟。銀行危機傳染與Diamond&Dybvig(1983)提出的銀行脆弱性的“太陽黑子論”有密切關系。當銀行業很脆弱時,一個很小的沖擊就有可能引起十分嚴重的后果,甚至會摧毀整個經濟。目前對銀行競爭與危機傳染的研究并不深入,相關實證研究也較少。但已有的理論文獻大多認為兩者之間是存在權衡關系的。

Allen和Gale(2000b)建立了一個以銀行同業市場為傳染渠道的危機傳染模型,在該模型中,一家銀行受到的流動性需求沖擊之所以能夠傳染給系統內其它銀行,原因在于銀行除了持有Diamond和Dybvig所假定的流動性資產和非流動性資產之外,還持有同業拆借的存款,并按照資產流動性的強弱來滿足儲戶的提款要求。他們證明了,如果整個銀行體系在下一期的提款要求總量既定的話,通過一定的資產組合。同業市場可以為銀行體系提供額外的流動性。但是,這種系統也具有內在的脆弱性,即如果下一期實際提款要求超過預期。且在某個區域出現銀行支付危機,危機會迅速在整個體系內蔓延,導致大規模銀行支付危機。至于銀行競爭到底會對危機傳染產生怎樣的影響,則主要取決于同業市場上每家銀行相互之間建立完全關聯關系的程度:發生危機傳染時,如果市場上銀行間關聯度高。即每家銀行都與其它銀行建立同業拆借關系。則競爭越強(銀行數量越多),對任何一家銀行的)中擊就越小,整個系統穩定性就越高;如果銀行間關聯度低,則當一個區域爆發的危機擴散到鄰近區域時,其溢出效應會增強,危機更容易進一步擴散,在這種市場結構下,銀行競爭加劇,其結果與銀行間關聯度高的情形截然相反。由于在現實世界中,市場上存在銀行數量較少時,同業市場高關聯度才更容易實現,因此,從防止危機傳染的角度來看,Allen和Gale模型暗含的政策傾向是,銀行業應該保持一定壟斷性。

此外,Saez和Shi(2004)也認為,當市場上銀行數量受到限制,當一家銀行爆發支付危機時,其它銀行才有采取戰略性行動的激勵,他們會對問題銀行提供流動性,防止危機傳染的蔓延。而Boyd,DeNicolo和Smith(2004)則在其提出的一般均衡貨幣模型中證明,在競爭性或是壟斷性的銀行市場結構中銀行危機發生概率都有可能很高,主要是取決于通貨膨脹率。

四、實證證據

在考察銀行競爭與風險轉嫁方面,Keeley(1990)認為導致美國在二十世紀80年代間發生銀行破產的部分原因在于銀行市場競爭的加劇,這侵蝕了在位銀行的壟斷租金,降低了許可證價值。許可證價值的降低增加了銀行承擔風險的激勵,他發現許可證價值與銀行資本正相關、與銀行風險負相關⑨。Demestz,Saidenber和Strahan(1996)在Keeley的基礎上。用不同方式來測度銀行風險,同樣發現許可證價值與銀行資本以及風險的相關關系。Salas和Saurina(2003)應用同樣的方法檢驗了西班牙的銀行體系,發行較高的許可證價值與較低的信貸風險相關。DeNicolo(2000)檢驗了銀行許可證價值與銀行規模的關系,發現,在大銀行可能運用其市場勢力施加影響的情況下,許可證價值和銀行規模是正相關的:但銀行規模同時也與更低的許可證價值和更高的償付能力不足風險相關。因此,雖然他也支持許可證價值會對銀行審慎經營產生激勵,進而降低系統償付風險的觀點,但同時還說明了。銀行規?;蚴鞘袌鰟萘Σ⒉皇窃斐蛇@種狀況的必然原因。

在考察銀行競爭與授信方式方面,Petersen和Raian(1995)運用美國的數據考察了他們提出的關系型貸款理論,他們用市場集中度來表示市場勢力,發現在一個集中度高的市場上,新成立的企業比在更具競爭性的市場上獲得的信貸要多,并且還發現,在集中度高的市場上,銀行會以平滑的方式向企業收取利息,即當企業處于新建階段時,征收利率較低,而在企業處于成熟階段時,征收較高的利率。近期的研究(Cetorelli&Gambera,2001)采用了跨國、跨行業的數據以檢驗銀行市場集中度對經濟增長的影響,發現,在總體上市場集中度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是負面的,但具體到不同產業的增長上,集中度帶來的影響不同:對于新成立的企業更多依賴銀行貸款的產業而言。如果所在國家銀行體系集中度較高,其增長速度更快。這一證據也支持了關系型貸款的觀點。Beck,Demirguc-Kunt和Levine(2003)將銀行脆弱性定義為銀行危機的爆發,考察了79個國家1980—1997年間的面板數據。他們以銀行危機的發生概率作為被解釋變量,以銀行集中度及一系列宏觀經濟和結構變量作為解釋變量估計了Logit概率模型,發現,集中度與銀行危機概率顯著負相關。同時他們還發現,對新銀行的準入限制會顯著提高銀行危機的概率,這讓他們提出能否將集中度作為市場勢力的單一測度指標的質疑。DeNicolo等人(2003)采取了新的實證方法,并得出反面的證據。他們發現,銀行個體倒帳概率與銀行集中度顯著正相關,這意味著,其它條件不變,集中度高的市場中銀行更加脆弱。但與此同時他們還提出,在具有如下特征的銀行體系中,銀行危機爆發的可能性較低:(1)具有集中度的銀行系統;(2)競爭程度高的銀行體系,競爭程度用準入和行為管制限制少表示;(3)司法體系較為成熟。

這說明,市場集中和市場競爭都能增進銀行系統的穩定性。

結語

雖然在銀行競爭與銀行業穩定之間是否存在著權衡關系這一問題上,理論探討和實證研究尚未形成統一的認識。但已有研究提供了具有啟發性的觀點,可用以改進銀行管制政策:一、關于許可證價值的研究表明,無論在那種市場競爭結構下,管制性資本要求都有助于減少承擔風險行為:在關于甄別的理論文獻中,類似的結論也存在。

二、具有市場勢力的銀行部門或許有更強的甄別激勵,但是,即使是在競爭的環境下,提高銀行資產組合風險的信息披露政策以及基于風險的存款保險制度也能提高甄別激勵。因此,無論銀行市場結構怎樣,諸如資本要求、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基于風險的存款保險制度等管制性政策都有助于銀行業的穩定性。

三、在銀行競爭程度既定的情況下,提高銀行同業拆借市場上各銀行間的關聯度有助于防止金融危機的擴散。

借鑒上述觀點,在我國制定和實施銀行監管政策的過程中。對于銀行競爭與銀行業穩定問題,我們不應該過份關注市場集中度、銀行數量等結構性因素。也不應該只看到市場勢力某一方面的好處或是引發的成本。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基礎性制度應該成為工作的核心,該制度包括管制性資本要求、信息披露機制、基于風險的存款保險制度、健全的同業拆借市場以及減少市場準入限制等。通過這種制度建設,實現既有助于我國銀行業通過競爭提高效率。

又能有效保持銀行業穩定的目的。

注釋:

①根據產業組織理論的結構-行為-績效(SCP)分析范式,市場集中度高意味著市場的壟斷程度高。

②歐洲中央銀行執委會委員Padoa-Sehioppa(2001)在一次銀行業競爭國際研討會上致辭介紹道:“在二十世紀30年代爆發銀行和金融危機后,許多國家采取了立法變革以應對危機。變革舉措的思想基礎是,為了保持銀行業和金融產業的穩定,必須對競爭加以限制。這一基礎性命題正是美國、意大利和其他許多國家在當時引入立法變革的根源之所在?!?/p>

③特性資產轉換(QualitativeAssetsTransfer)是指銀行可以通過發行期限短、流動性強、采用順序服務原則的存款契約為社會提供資產,以轉換借款人發行的長期、流動性差的標準債務契約資產。

④當存在存款保險制度或其它政府干預行為時,銀行會將風險轉嫁給政府。

⑤銀行業的許可證價值除了源于具有壟斷性的市場結構賦予在位企業運用市場勢力攫取壟斷租金之外。還可能源于銀行通過關系性貸款(RelationshipLending)獲取到的客戶屬性信息,以及銀行管制機構為鼓勵接管問題銀行而對接管銀行給予的價值補貼。許可證價值越高,意味著退出該行業的機會成本就越大。

⑥較高的資本要求意味著一旦風險承擔導致損失的話。銀行股東分攤損失的比例顯然會比較低資本要求情況時要高,這就是所謂“在險資本效應”。但與此同時,較高的資本要求也會降低在位銀行的許可證價值,因而會增強銀行承擔風險的激勵。這是所謂的“許可證價值效應”。

⑦根據現代金融中介理論,關系型貸款、甄別和監督行為,都是銀行用來克服授信過程中借貸雙方之間存在著不對稱信息的基本舉措。所以,這部分的研究的考察實質是,給定借款人市場風險結構,銀行競爭對于銀行克服不對稱信患效率的影響。

⑧Diamond和Dybvig(1983)在其著名的流動性保險模型中證明了銀行天然脆弱性,即存在一種均衡結果,銀行會因為諸如太陽黑子等某種外生因素而發生擠兌。

⑨銀行的許可證價值通過托賓的Q值來測度,定義為一家銀行的市場價值與其重置價值之比。銀行風險通過銀行所支付的保險費費率來表示。

作者簡介:吳秋實,男,武漢大學金融專業博士生,湖北大學商學院金融學系副教授,副系主任;江春,男,金融學教授、博導。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金融研究院院長,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