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行政缺失及塑造
時間:2022-12-17 11: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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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張霞孫俊工作單位:江蘇省江蘇科技大學
在當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大力推進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時候,中國高等教育行政過程中公共精神缺失是非常普遍的現象,甚至走向了公共精神的反面,主要問題表現如下:(一)各級高等教育行政部門行政人員存在嚴重的“官本位”思想所謂“官本位”,就是以官為本,一切為了做官,有了官位,就什么都有了“,一人得道,雞犬升天”[3]。官本位的要害,就是對事業、民族、人民的利益不負責任,只對自己或小團體負責。在目前行政主義處處盛行的大學機構之中,那些難得的、稀有的學術資源往往要通過行政手段、長官指令來進行再分配。如某某專業的杰出人士一旦做了行政長官,與他緊密相關的這個大學、這個專業似水漲船高,以行政關系為中心擁有了原來并不具備的學術資源。大學教師苦于學術框架下的艱苦奮斗,往往不如行政等級上一官半職所能夠帶來的“學術效應”。這構成了大學學術難以梳理的官僚化。(二)高等教育行政實踐中官僚主義總是和形式主義相伴上級的官僚主義,必然會導致下級的形式主義,即關注形式、漠視內容,片面地注重形式而不管實際的工作作風。形式主義是生于官僚主義而且是應付官僚主義的最簡單的手段。因此,對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責任替代了對人民接受高等教育的利益得到保障和實現負責,沒有做到以廣大公眾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為旨趣。(三)高等教育行政政策往往體現了教育的不公平我們長期以來奉行的教育資源分配模式,是以效率為導向,“城市中心”的價值取向,[4]將重點高等學校作為投資重點。這樣的教育政策確實可以使有限的政府教育資源在較短時間內產生出較高的經濟效率,但歸根到底,它有悖于政府的基本職能,也有悖于教育行政的首要原則。(四)當代高等教育行政法人存在嚴重的“利本位”思想教育行政部門是由一批專門從事教育管理或主要從事教育管理的人組成的,他們借助部門的權力來實現自己的利益,從而損害了公眾的利益??梢钥吹?,由于教育行政領域公共精神缺乏引發的不公平所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正在侵害每一位社會成員。
我們關注高等教育行政中公共精神缺失的現象,目的在于尋求產生這種現象背后的原因以便能采取有力措施,制定科學的政策加以控制、解決問題。透過現象,可以看到高等教育行政中公共精神的缺失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原因。(一)思維觀念上僵化中國高等教育行政受我國二千多年來封建制度思想影響以及建國三十多年計劃經濟體制下集中統一管理模式的束縛,不僅沒有現代化,甚至沒有近代化。國家的教育制度和教育部門的壟斷特權利益全面控制了學校和教師,教師不是教育的主人,教育的主人是遠離學校的教育部門的行政人員。長期傳統觀念和集權意識使學校對上級垂直縱向的管理習以為常,認為理所當然。一旦失去教育行政部門的全程全方位管理,反而感到無所適從,一些民辦學校沒有“婆婆”而找“婆婆”的現象屢見不鮮。面對這種教育行政部門無所不在的高壓控制,下級部門對上面的指令機械地照搬照抄,似乎職位越高者,其言真理性越強。不少地方政府對把不懂教育的人任命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用單純行政手段對學校教育亂干預,干著違背教育規律的事情認為理所當然,導致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對上唯唯諾諾,不敢講真話、實話;對下狐假虎威,不愿做真事、實事。(二)“以人為本”理念在教育實踐中的缺乏應該說,目前我國教育界對“以人為本”已有了比較強烈的共識,但缺乏在教育實踐中真正體現這一科學而先進理念的行動。高等教育行政部門還沒有從管制型的政府向服務型的政府轉變。判斷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標準,是看是否管住了下級教育部門,管住了就是工作做好了,如果出了問題,那就是工作沒有做好,而不是講求人性化,以為管理對象提供了什么服務、服務是否到位作為衡量工作的主要標準。有不少地方的高校教育行政部門,一方面高喊“以人為本”,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另一方面卻以一己私欲為目的大搞特搞政績工程,根本不考慮學校和學生的實際,不尊重學生和教師的意見和要求,不是以受教育者為本位,而是以管理者為本位。各級高等教育行政部門公務員缺乏為“為萬世開太平”的理想情懷,沒有以服務學校為重點。(三)一個透明、法制、公正、平等的公共教育制度尚未建立行政程序往往是人治的程序,缺乏從制度上進行把關和通過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規范教育行政過程中的行為,沒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教育行政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讓那些腐敗分子有機可乘。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沒有從制度上實現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透明化、陽光化,從而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教育不公平問題。(四)“經濟人”人格假設在高等教育領域同樣適用公共選擇理論的經濟人假說將個人看作是有理性的利已主義者,認為個人天生追求利益效用的最大化,一直到這種追求受到抑制為止。[5]政府中的個人也會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們都帶有“經濟人”的性質。因此社會公職人員固然有“公共性”的一面,但也有“私人性”的一面。教育部門是提供教育服務的公共部門,但在這個部門中無論是作為高校教育管理機關的高等教育行政機構,還是作為高等教育服務提供者的各級各類高校,還是貫徹執行的主體都存在著難以泯滅的通過某種不正當途徑獲取好處的欲望和動機。在這種欲望和動機的支使下,政府某些部門和少數學校從本身私利出發,出現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例如批條、高收費、亂收費,也就不足為怪了。
我們必須認真分析、總結我國高等教育行政中公共精神缺失的現象和原因,使我國高校行政朝健康的方向發展。為此,當前必須在以下幾方面取得突破:(一)加強學習,轉變思維模式行政人員只有真正做到加強學習在理念上發生轉變,才能在工作的具體做法上產生變化。高等教育行政人員要真正懂得同志所提出的“三個代表”的深刻思想內涵和同志的“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精神實質,要把人民的利益講在口中,記在心上,落實在行動中。教育是長期的事業,行政人員應著眼于社會發展長期的和根本的利益以及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來開展其基本活動。制定教育政策從以部門、個人利益為出發點轉變到以公民利益為出發點。教育管理人員要妥善處理好學校、學生、家長的各種利益關系,做到立足于全體學生、家長的根本利益,兼顧不同層次學生、家長的多樣化利益,要堅決反對違背教育規律,違背有關政策的急功近利、損害學生與家長利益的行為。(二)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高等教育行政人員要以天下蒼生為念,“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教育是培養人的崇高的社會公益事業,以人為中心,以學生為中心,大力開發人力資源,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提高人們的思想文化素質和各種發展能力,改善生存和生活質量,是教育的根本要義。各級高等教育行政部門要本著以服務高校為重點,學校各項工作要以服務教育教學為重點,教育教學工作要以服務學生全面發展為重點,讓每位大學生都受到民主、平等的對待,讓每位大學生的個性得到應有的尊重,讓每位大學生均能在同等條件下成長。(三)加大依法教育行政力度,營造一個法制、公正的高等教育環境法治是政府官員私利得以遏制的屏障,沒有法治現代政治理念的支撐,政府本應具有的公共精神往往會流于形式。加大依法教育行政力度,目的在于規范有關人員行為、保護公民合法權益,進而促進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我國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的主要精力在于監控公民的思想意識、言行以維護社會安定,政府的無限權力甚至可以直接干預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導致了諸多問題。如今,教育市場化的改革在缺少民主監督和良好制度的設計的前提下,也必然導致諸多問題,所以要加強教育法律和制度建設,規范教育行政行為,確保高等教育發展的良好秩序和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四)構建一套合理的高等教育行政倫理規范體系盡快構建一套合理的高等教育行政倫理規范體系,將公共責任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化,以便于社會公眾對高等教育行政官員的監督。加強高等教育行政倫理建設,使高等教育系統各層級人員樹立正確的行政倫理觀,形成內在的約束機制,使行政倫理規則盡可能被廣泛的大眾所認同和接受,并成為所有在教育戰線上的公務員的基本行為準則和內心的自覺,從而促進高等教育行政的有序和高效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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