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改進法院論文
時間:2022-04-11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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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是我黨歷史上第一個全面總結黨的執政興國歷史使命的綱領性文件,是一個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繼往開來、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銳意創新的文件,對于人民法院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人民法院貫徹四中全會精神,一項重要舉措就是要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全面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各項工作。
一、充分認識人民法院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的重要性
求真務實,是馬克思主義世界觀方法論的集中概括,是實事求是的本質要求,是我們黨的思想路線的核心內容。總書記強調,求真務實是我們黨的活力之所在,是黨和人民事業興旺發達的關鍵之所在,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對于推進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和根本性的意義。對于人民法院來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更有其特殊的意義。
能否堅持求真務實,事關人民法院職能作用的發揮。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其基本職能是公斷是非曲直,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人民法院職能的特殊性,決定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必須高度嚴謹、求真務實。因為人民法院所處理的每一個案件都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人身自由,甚至個人生命。只有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嚴謹的工作作風、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對待每一件案件的每一個細節,才能為了斷是非、化解紛爭、制裁犯罪打下一個好的基礎。任何疏漏都可能導致裁決結果的偏差,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嚴重損失,給社會對法治的信任和人民法院的權威帶來負面影響。
能否堅持求真務實,事關人民法院各項事業的發展。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依法治國不斷推進,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所擔負的調處社會矛盾的司法功能日益增強,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期望值越來越高。而人民法院目前受到的制約因素很多,不論是內部機制,還是執法環境,不論是司法觀念,還是工作方法,不論是工作條件,還是法官素質,都與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還存在較大差距。人民法院必須以求真務實的態度,認清形勢,沉著應對,既積極反映情況,爭取各方面的理解與支持,為法院工作創造好的環境;又要立足眼前,迎難而上,求實創新,不斷地開拓進取,扎扎實實地抓好每一項具體工作,把人民的審判事業不斷推向前進。沒有求真務實的精神和態度,我們就可能會被困難所嚇倒,畏首畏尾,裹足不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
能否堅持求真務實,事關人民法院的整體形象。求真務實,是人民法院和一個合格法官的形象內涵。沒有求真務實的精神,沒有嚴謹細致的審判作風,很難想象一個法院或一名法官能辦好案件,做到公正裁判。因此,人民法院必須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到解決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重大問題上,放到解決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要求迫切、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上,放到解決深化法院改革、建設高素質法官隊伍的緊迫問題上,時時處處重實際、說實話、務實事、求實效,對各項工作都堅持以求真務實精神去抓落實。以審判實績和司法為民的具體行動來贏得社會的信賴。沒有求真務實的精神,我們的作風就會渙散,我們的隊伍就沒有戰斗力,司法公正就得不到維護,司法權威更無從談起。
二、人民法院的各項工作都要體現求真務實
總書記指出,要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必須緊密聯系自身工作實際,緊緊圍繞落實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來進行,最重要的是要付諸實踐、見諸行動、取得成效。具體到法院工作中,就是需要努力去求憲法、法律之真,求司法工作客觀規律之真,求依法全面履行司法職能之真,務為國家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之實,務司法為民之實,務公正與效率之實,切實把求真務實精神體現在法院各項工作之中。
第一,審判工作要求事實之真、法律之真,務公正高效裁判之實。人民法院要審理好每一件案件,首要問題就是查明案件事實,這本身就是一個需要遵循司法活動規律,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訴訟規則的要求,通過舉證、質證、認證活動來揭示案件事實真相的求真過程。只有堅持求真務實的嚴謹態度和科學精神,才能嚴把證據關、程序關,使認定的案件事實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觀事實,實現法律真實與客觀真實的有機統一,避免錯判、誤判,實現司法公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還必須正確適用法律。要做到正確適用法律,就必須認真鉆研法律條文背后所隱含的深刻內涵,正確理解立法精神,而不是簡單地照搬照套法律條文。再好的立法都不可能盡善盡美,窮盡社會生活的各種復雜情況,加之我國幅員遼闊,地區差異較大,案件情況千差萬別。我們只有求法律精神之真,才能做到正確適用法律。因此,求真是人民法院審理好案件的起點,也是確保司法公正的基本前提。在堅持求真的基礎上,還必須做到務實,從實際出發,從每一起案件的具體情況出發,公正地進行裁判。我們在審理具體案件時,必須充分考慮案件裁判結果對黨和國家大局的影響,對發展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影響,對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影響,努力把審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起來,既嚴格依法辦事,又有利于化解紛爭,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社會正義。
第二,法院改革要求司法工作客觀規律之真,務完善社會主義司法體制之實。黨的十六大提出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目標。積極穩妥地推進法院司法體制改革,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當前,在深化法院改革的進程中,必須堅持求真務實的精神,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學習借鑒人類文明的先進成果,既求司法活動本質規律之真,又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體制之實。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以后,涉外訴訟的增加,對我國的司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們在司法改革中,必須認真研究司法工作的本質規律,注意吸收和借鑒發達國家的先進司法經驗。同時,我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專政國家,實行人民代表大會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堅持黨的領導和接受人大監督,是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深化法院改革,必須進一步求黨領導下的人民司法工作的發展規律之真,務全面加強和改進黨對人民司法工作的領導之實;必須進一步求人大監督之下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審判的司法規律之真,務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之實,保證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尤其應當看到,我國目前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深化法院改革,必須充分考慮初級階段的經濟、政治、文化的特殊性,堅持從基本國情這一最大的實際出發,進一步求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政治文明的規律之真、人民法院的地位和作用之真,務公正司法、廉潔高效之實,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國特色的、能夠保證“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現代司法制度。
第三,隊伍建設要求職業化法官隊伍之真,務逐步提高法官隊伍素質之實。人是事業成敗的決定因素。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法官隊伍,是完成黨和人民交給的審判任務的組織保證。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人民法院在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凸顯,進而對作為審判主體的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力加強法官隊伍建設,任務十分緊迫,我們必須求建設高素質法官隊伍之真,又務認真解決當前隊伍建設中的實際問題之實。在業務素質方面,為了適應現代司法工作的需要,我們要求以造就一支高度職業化的精英法官隊伍為目標之真。全國法院系統實行司法考試,提高法官門檻,就是著力提高法官隊伍專業素質的具體措施。同時,我們又要務當前我國現有法官隊伍整體素質還不夠高之實,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有計劃分階段地對現有法官隊伍進行培訓、輪訓,逐步提高現有法官隊伍的知識層面和專業水平。當前,要按照法官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積極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按照中央提出的人才戰略要求,建立法院人才的吸收、培養、使用和管理機制,推動隊伍建設邁上新臺階。在思想政治素質方面,著力加強法官的宗旨教育和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教育,進一步提高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自覺性,將司法為民的要求落實到行動上。同時,又要實實在在地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生活上關心、愛護法官,解決法官的實際困難,為他們的工作創造一個好的條件、好的環境,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自覺地獻身于人民的審判事業。當前,要針對法官隊伍的實際情況,重點加強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大力開展“公正司法樹形象”活動,促進法官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的轉變。要創造能留住人才、培養人才、愛惜人才的環境,讓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同時要加強監督,強化法官的廉潔司法意識,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
三、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必須大力加強人民法院調研工作
求真務實,求的是客觀規律之真,務的是按照客觀規律抓好工作之實。要堅持求真務實,很重要的一條就是要重視和堅持調查研究。沒有調查研究這個“求”的過程、認識的過程,我們就無法獲得“真”,更無從去務實;同樣,沒有求真務實的精神和作風,我們就會疏于調查,怠于研究,即使去調研,也是浮光掠影、蜻蜓點水,抓不到調查的重點,找不準應研究的問題。因此,在法院工作中要堅持求真務實,必須全面加強和改進調查研究工作,這是我們認真學習貫徹總書記重要講話,以實際行動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的具體體現,同時我們也只有在認真搞好法院調研工作的具體實踐中,才能不斷提高堅持求真務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要把求真務實與調查研究有機結合起來,以求真務實精神指導調研,以抓好調研增強求真務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關鍵是要將總書記的“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擺正同人民群眾的關系,這是堅持求真務實的根本準則;要正確認識國情,按照國情開展好工作,這是堅持求真務實的根本依據;要進一步深化對規律的認識,主動把握規律,自覺遵循和運用規律,這是堅持求真務實的根本要求”的指示精神,落實到法院調研的具體工作中,在根本上做到“三個堅持”:
第一,堅持按照司法為民要求開展調研,這是人民法院調研工作求真務實的根本準則。司法為民是我們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法院工作的核心問題,人民法院的調研工作,必須堅定不移地落實司法為民要求。要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圍繞落實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為民的10項制度和23項具體措施,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認真學習人民群眾創造的新鮮經驗。要從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出發,按照司法活動特有的規律和原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及時研究提出方便當事人訴訟、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完善司法救助、提高訴訟效率等司法便民、利民、護民措施,扎扎實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事。努力通過調查研究,進一步豐富和發展司法為民思想,正確把握司法與為民的內在聯系,處理好嚴格司法與文明司法的關系,處理好認真貫徹執行體現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與依法滿足訴訟當事人的合法要求的關系,切實把司法為民要求落到實處。
第二,堅持從法院工作的實際需要開展調研,這是人民法院調研工作堅持求真務實的根本依據。在法院調研工作中,重要的就是要增強調研成果的實用性,使調研形成的意見和建議符合國家法律和司法政策,符合現階段的基本國情和法院工作實際,使調研工作真正調研到關鍵處、參謀到點子上、服務到決策中。要做到這點,抓好選題是個關鍵。只有選準、選好調研題目,調研成果才會有針對性、實用性,調研工作才不會放空炮。目前推行的重點課題調研就是規范調研選題、增強調研成果實用性的一個很好的嘗試。各級人民法院要從本地實際出發,從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最急、最盼的問題入手,確定好一定時期內調查研究的重點課題,著力解決那些關系國家法治建設和人民司法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科學規劃、立足實際、求真務實的調研選題制度,保證調研工作的計劃性、前瞻性和實用性。
第三,堅持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開展調研,這是人民法院調研工作堅持求真務實的根本要求。在法院調研工作中,要不斷深化對司法活動內在規律的認識,及時研究提出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各種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實踐證明,按照司法活動自身的特點和要求,進一步規范司法監督和指導,是確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帶有規律性的重要方法。當前,要圍繞群眾申訴難、申請再審難的問題,深入進行調研,找準癥結所在,規范信訪接待工作,依法保障群眾的申訴權利。要針對目前審判監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大調研力度,為建立現代再審制度提供充分的實踐依據和理論支持。要結合清理超審限案件和未執行案件,認真調研本地法院貫徹執行審限管理規定的實際情況,查找案件超審限的原因,研究提出加強審判流程管理、提高司法效率的措施和辦法。要結合深化審判方式改革,加強對適用簡易程序、實行案件繁簡分流、建立完善速裁機制的調查研究。結合強化訴訟調解工作,深入調查我國民事調解制度的實際運作狀況,認真總結經驗,及時提出有效化解人民群眾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新措施、新辦法。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我們一定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奮發向上,真抓實干,努力開創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為人民司法事業的發展不斷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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