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人和科技專家的結合思考

時間:2022-03-16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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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人和科技專家的結合思考

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司法鑒定人是指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出鑒定意見的人員。司法鑒定人應當具備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按照登記的司法鑒定執業類別,從事司法鑒定業務。司法鑒定人應當在一個司法鑒定機構中執業。”鑒定人不屬于司法人員.而是一種特殊的訴訟參與人,英、美、法國家稱其為“專家證人”。鑒定人是司法鑒定活動中重要而又特殊的具體實施主體.具有科技工作者與法律工作者的雙重身份,是運用專門知識和技能解決訴訟活動中專門性問題的自然人,作為鑒定權利的主要享有者和義務的主要承擔者,在司法鑒定活動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在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當下,科技證據在訴訟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因此,法律必須與科學技術進行合作,否則將導致因無知而背離司法公正,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現有的司法鑒定人制度尚未能滿足訴訟實踐的需求.迫切需要拓寬司法鑒定的知識領域,實行司法鑒定人與科技專家的銜接。

一、科技專家在訴訟活動中的現狀

現代生活與科技密切聯系,許多方面依賴于各行各業專家特有的知識、技能和判斷能力。在訴訟活動中出現的有待證明的新專門知識問題,在特定條件下,針對重大、疑難、復雜、特殊甚至一些緊急的鑒定事項提供鑒定意見,需要司法鑒定機構組織一些特定領域的科技專家協助鑒定。在現有的規范性文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暫行規定》規定,具有5年以上精神疾病臨床經驗并具有司法精神病學知識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

或具有司法精神病學知識、經驗和工作能力的主檢法醫師以上人員,可以擔任精神疾病司法鑒定的鑒定人;《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規定,鑒定損傷程度的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或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托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規定,評定人員應為法醫師職稱,或有傷殘評定知識和經驗的事故處理人員。我國尚未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司法鑒定人資格認證制度,這既與制度發展的歷史有關,也與我國具體國情有關。實踐中,擔任鑒定人的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內部設立的鑒定機構的人員:二是經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授予司法鑒定資格的鑒定機構的專業人員;三是其他專業機構如醫院、研究院所、大學等)的專業人員。從總體情況看,由于我國目前的司法鑒定機構分散,實踐中一般是由具有鑒定權的職能部門或鑒定機構自己審核確認,導致鑒定人隊伍的業務素質難以保證,呈現出良莠不齊的狀況.不能反映鑒定人的業務水平和專業知識技能高低,影響了法律的嚴肅性.也直接影響到鑒定結論的可信度和證據效力。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和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建立司法鑒定人資格認證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而且這也是訴訟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國科技專家除了作為司法鑒定人參加訴訟外.近年來在訴訟中還扮演了一些其他角色,特別是以專家的身份輔助當事人參與訴訟。訴訟法典沒有對這種情況作出規定,而實踐在突破法律的同時卻不斷擴大其適用的范圍。這些實踐也被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問題規定》和《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等相關司法解釋所固定,并形成了司法實踐中的項證據規則。科技專家在訴訟中發揮作用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也是中外司法實踐無法回避的問題。

但是,如何評價專家在法庭上的地位?專家以何種身份出庭?對專家在法庭上提出的意見作何評價以及效力如何?這些問題成為困擾司法實踐的重大理論問題。由于專業領域的限制,司法人員也無法知曉科技的一些細節。更不可能深入到各個領域之中研究科學技術問題。而現有司法鑒定機構的執業范圍也無法包容一切需要鑒定的事項。司法機關面對越來越多的帶有科學技術或者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案件.需要一些科技專家在涉及具體的科技問題上提供技術支持并對科技問題予以解答??萍紝<以谠V訟中提供的意見對一些案件的定性起著關鍵性的作用?,F實的需要和立法滯后.造成了司法實踐與司法制度之間的緊張_天系。

二、西方國家遴選鑒定人的方式

西方國家主要有兩種鑒定人遴選方式,即英美法系國家的庭上審查主義和大陸法系國家的鑒定主體資格法定主義在英美法系國家,對于什么人能夠擔任鑒定人,法律并無對其資格作明確限制。如美國的鑒定人稱為專家證人.鑒定結論稱為專家證言。原則上,經過正規教育獲得專業知識的人.或者通過工作經歷獲得專業知識的人,都可以作為鑒定人,其鑒定資格無須經過特定管理部門的批準。因為從科學技術和專業知識上看,鑒定人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這是保障鑒定意見科學性和權威性的關鍵因素。美國沒有法定的鑒定機構,任何專家都可以受聘在法庭上提供專家證言。他們堪稱特殊的“證人”,以其專業知識就專門性問題向法庭提供意見。在大陸法系國家.由于實行職權主義模式,司法鑒定具有濃厚的職權傾向色彩,各國大體上都建立了專門的鑒定人資格制度。如法國實行鑒定人注冊名單制度,由行政法規規定鑒定人的確認和注冊方法,專門機構通過特定的考評和登錄程序.將全國具有司法鑒定資格的專家根據行業登記造冊,說明各自的教育程度、學術成就、專業經歷等內容,供法官根據案件的需要從名冊中選任鑒定人。

為了方便法官委托鑒定人,常由最高法院或者司法部等部門確定專家名單.名單上的專家都是本領域的權威人士。這些人叮以是教學科研機構的學者,也可以是在政府設立的機構中服務的專家。法律并不禁止在該名單之外委托其他專家。但法官通常會委托名單上的專家,因為入選名單的前提條件是執業水平可靠,兇此能夠進人專家名單本身,就是對其業務能力的肯定。在西方國家的司法鑒定制度中,無論采取的是庭上審查主義還是鑒定主體資格法定主義,各國都沒有規定統一的司法鑒定機構.但這并不意味著鑒定人員就不受任何管理和約束。實際上這些專業技術人員往往都屬于某行業協會會員.需要遵守各自所在協會的章程與紀律。

有些歐盟國家還通過建立自愿注冊制度,引導鑒定從業人員不斷提高執業水平,促進平等競爭和行業自律。隨著科技在各個領域廣泛地應用,特別是高尖端技術對社會生活的滲透,在一些復雜的案件中r能單一一事項的鑒定會逐漸減少,需要多方面科技力量參與的綜合性鑒定會逐漸增多。近年來,這種綜合性的鑒定在國外已成為一種通行的鑒定形式。在現代司法鑒定實踐中,需要解決的這種交叉性和邊緣性的專門問題會越來越普遍。

三、科技專家與司法鑒定人的銜接機制

一些司法實踐中出現的疑難、復雜和特殊的鑒定事項.由一個或者幾個司法鑒定機構難以勝任,司法機關很難獲得鑒定結論。如果司法機關聘請非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其提供的意見有可能受到當事人的質疑,聘請專家的程序正當性同樣受到質疑,致使司法實踐陷入困境。因此,如何發揮科技專家在訴訟中的作用,通過司法鑒定制度建立科技專家發揮作用的長效機制,便成為構建科技專家與司法鑒定人銜接機制亟待解決的問題。

我國在司法實踐中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由法院聘請科技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模式。法院在遇到沒有法定的鑒定人或者存在鑒定爭議的案件,往往采用聘請科技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來協助完成審判中認定有關專門性問題的任務;二是司法機關聘請非法定鑒定人鑒定的模式。根據法律的規定,司法機關可以采用聘請科技專家作為臨時司法鑒定人提供鑒定意見;二三是法定鑒定人資格模式。我國采用了司法鑒定管理制度,并根據全國人大《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形成了司法鑒定人的審核許可制度。規定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麗高”確定其他鑒定事項.雖然對于建立統一司法鑒定管理體制具有積極的作用,但在特殊情況下仍存在無法滿足訴訟實踐的需要和司法公正的要求。在中國科協牽頭下,由科技、法學、科技管理、司法鑒定管理等多學科專家組成的課題組從范圍確認、程序和科技專家庫等方面提出了建立科技專家和司法鑒定人的銜接機制。

(1)科技專家轉化為司法鑒定人的范圍確定。

對科技專家轉化為司法鑒定人的鑒定范圍一般限定在重大、疑難、復雜、特殊的鑒定事項,特別是一些重大突發性事件.以及涉及到綜合性鑒定的事項上。一般情況下.司法鑒定人能夠解決的,科學技術專家在未獲得司法鑒定人資格之前,不應當以司法鑒定人的身份參加鑒定活動,但不妨礙有些鑒定事項涉及到一些技術性的問題可以提供專家建議,以及作為非鑒定人提供技術支持或者技術指導。

(2)科技專家轉化為司法鑒定人的程序。

一是合理確定科技專家轉化為司法鑒定人的資質。科技專家作為“準司法鑒定人”應當在可能發生的鑒定事項領域具有權威性及相應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二是科技專家轉化為司法鑒定人的評議。對于科技專家作為準司法鑒定人的,應當由科協來組織他們進行材料的申報.對所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查之后。在其所研究的領域對擬報請為鑒定人的科技專家進行學科水平以及能力的同行評議。三是科技專家轉化為司法鑒定人的同行監督。對確認作為準司法鑒定人的科技專家進行公示,采用社會監督和同行業監督相結合的方式,來保障作為準司法鑒定人的科技專家具有權威性和較高的公信力。四是科技專家轉化為司法鑒定人的審查核準??茀f根據公示后沒有異議的科技專家名單報司法行政部門審查,司法行政部門除對申報的科技專家上報材料的審查外,對有些鑒定事項需要實驗室的,應組織專家進行實地考察。然后將申報圈圜圜作為“準司法鑒定人”的科技專家列入司法鑒定所設立的科技專家庫,并向司法機關報送登記的名單:同時由科協向社會公布科技專家作為準司法鑒定人的人員名單。

(3)建立科技專家庫與專家輔助人名冊銜接機制。

一是科技專家作為專家輔助人承擔的主體??萍紝<易鳛閷<逸o助人可以由一個獨立的科學技術團體或者科技行業協會來承擔??梢杂煽茖W技術團體或者科技行業協會根據設立的專家輔助人庫委派或者由當事人挑選。二是科技專家作為專家輔助人資格的確定。科技專家作為專家輔助人雖然不作出鑒定意見,但也應當具備相應的能力,能夠有效地質疑鑒定意見。三是科技專家作為專家輔助人的資格審查和認定??萍紝<易鳛閷<逸o助人的資格審查和認定可以參照科技專家轉化為“準司法鑒定人”程序進行。另外,科技專家作為專家輔助人并不必然成為“準司法鑒定人”,科技專家的“專家輔助人庫”與科技專家作為“準司法鑒定人庫”應當分開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