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納稅人零申報原因
時間:2022-09-18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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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申報是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和內容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有關納稅事項書面報告的法律行為。它是稅務機關辦理稅款征收、核實應征稅款、開具完稅憑證的主要依據,也是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界定納稅人法律責任的主要依據。納稅人如實、準確的進行納稅申報是稅法賦予納稅人應盡的義務。但是在現實的日常征管中,有的稅務機關和稅收管理員只重視納稅人是否履行了納稅申報手續,而忽視了對申報內容的審核和分析,片面地追求準期申報率,而忽視了申報準確率。筆者發現有的納稅人通過虛假的納稅申報來逃避納稅義務。零申報就是納稅人經常采用的一種形式。從本分局申報的情況看,2005年1-11月份零申報達142戶次,占整個分局應申報的5.4%。
一、零申報形成的原因
所謂零申報是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按照計稅依據計算申報的應納稅額為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在申報期內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數或零)。根據這一定義,只有當納稅人當期的計稅依據為零(當期未取得計稅收入或應納稅所得額為負數)才能進行零申報。但在實際工作中,除正常原因外,有的納稅人當期計稅依據不為零,但納稅人為了逃避納稅義務而采取零申報形式。主要表現有:
第一,納稅人因多方原因,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納稅申報,而采取零申報。
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如果屬于法定原因不能按期進行納稅申報,應當按照《征管法》的規定辦理延期申報納稅。但有的納稅人認為辦理延期申報比較麻煩,本期先進行零申報,待以后再按實際數申報,而以零申報來逃避延期申報程序,同時也少繳納了當期稅款。
第二,納稅人當期發生了資金周轉困難,不足以繳納當期應繳稅款,而采取零申報。
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如果屬于特殊困難,不能按期進行繳納當期應納稅金,應當按照《征管法》的規定辦理延期繳納稅款,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而有的納稅人認為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手續比較麻煩且不一定被批準,故以零申報來逃避申請延期納稅的法定手續。
第三,納稅人為了不繳稅款而進行零申報。如現金交易未計收入;商品發出,所有權轉移,未計收入;開具發票未申報;關聯企業之間自行調節利潤等等。
第四,納稅人因財務制度不規范等原因非故意偷逃稅款而進行零申報。比如小規模納稅在稅務機關代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退票,但未及時到主管稅務機關作廢代開的發票,而是直接沖減當期的銷售收入,以零申報方式進行申報處理。
正確的做法是企業按本期實際計稅收入申報計算稅款,下月憑退票相關證明抵減下期應納稅款,如果通過零申報就違反了納稅申報的有關規定,屬于虛假申報,應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以上四種情形都違反了《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同時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為《稅收征管法》第63條規定: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稅收征管法》第64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征管對策和建議
對納稅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零申報如何防范,如何化解執法風險,如何減少納稅人的涉稅風險。筆者認為:
1、加強稅法宣傳力度。一方面加強稅收管理員的綜合業務素質,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能力;另一方面開展對納稅人的培訓,加強稅法宣傳、學習和輔導,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對應當辦理延期申報手續和延期繳納稅款手續的,應督促企業及時辦理,杜絕納稅人通過零申報而達到延期申報和延期納稅的目的。
2、強化日常管理監控。由于增值稅發票已納入防偽稅控系統,我們要特別重視普通發票管理和不開票部分的收入。稅收管理員應密切注意企業資金的往來和貨物的變動情況,認真分析、研究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加大納稅評估力度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力度,及時發現、糾正納稅人在納稅中的錯誤,實現對納稅人整體、實時的控管。通過事前控制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從而防范納稅人通過零申報來逃避應納稅款或者應履行的納稅管理手續,另外對通過零申報達到偷稅目的納稅人要嚴肅處理,維護稅法的剛性。
3、加快金融結算制度配套改革,擴大非現金結算方式。鑒于當前企業現金交易偷稅較為普遍的現象,應加快金融結算制度改革,對商貿交易實行銀行轉帳結算制,抑制現金交易業務,明確除銀行現金管理條例規定允許使用現金支付的業務外,凡結算金額在一定數額以上的購進業務,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防止稅款的流失。
4、強化稽查,打擊稅收違法行為。強化稅收日常稽查和專項稽查,重點查處各類涉稅發票、收入不入帳和利用做假賬、多套賬等手段偷逃稅款的案件,并選擇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體曝光,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職能,遏制零申報異常現象的蔓延,挖掘稅收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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