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稅收手段保護自然環境論文
時間:2022-05-17 0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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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開征環保稅的理論基礎;開征環保稅的現實依據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環境污染成為影響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制約因素、環境問題具有很強的“公共產品”特性、環境保護是一種公共產品,公共產品存在“市場失靈”的特性、可持續發展理論、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能超越自然資源與環境的承載能力、稅收政策對環境保護的積極作用、稅收會以其固定性、強制性和無償性的特征把污染環境或浪費資源的成本擴大化、我國自然環境嚴重惡化、治理能力遠遠趕不上破壞速度,生態赤字逐漸擴大、我國現行的環保稅收制度還很不完善、國內外環境為適時開征環保稅提供了難得的契機等,具體請詳見。
隨著我國經濟的加速發展,環境問題越來越成為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環境污染成為影響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制約因素,目前我國的環境狀況不容樂觀,嚴重的污染態勢將治理環境提到了議程上,因此,探討開征環保稅的可行性非常有必要。
一、開征環保稅的理論基礎
1.環境問題具有很強的“公共產品”特性。
環境保護是一種公共產品,公共產品存在“市場失靈”的特性。在環境保護上存在的“市場失靈”現象主要表現在外部效應上。外部效應是指在市場活動中沒有得到補償的額外成本和額外收益。當出現負的外部效應時,生產者的成本小于收益,受損者得不到效益補償;當出現正的外部效應時,生產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利益外溢,得不到應有的效益補償。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于生產者來說,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們常常是僅考慮私人成本與私人收益,而不考慮社會成本與社會收益。這必然會導致外部不經濟的出現,這就要求政府必須介入環境保護以消除外部不經濟。
2.可持續發展理論
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不能超越自然資源與環境的承載能力。經濟可持續性要求全面履行成本原則,不能忽略經濟增長的社會和環境成本。環境可持續性要求在利用自然資本時,不削弱自然的生產力或環境商品和服務對人類福利的綜合貢獻,必須考慮代際資源配置和代際公平,并使之得到經濟上的補償。而政府作為當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的共同代表行使對環境資源的所有權來對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利用進行征稅,并將環境稅收的一部分作為“代際補償”的基金來源。
3.稅收政策對環境保護的積極作用。
首先體現在環保效應上。稅收會以其固定性、強制性和無償性的特征把污染環境或浪費資源的成本擴大化,促使企業節約資源、控制污染。其次,它具有財政效應。據統計,僅“十五”期間我國用于生態環境保護及改善的費用就高達7000多億元,開征的環保稅可以以??顚S玫姆绞酵度胗诃h保建設,加大治理污染的力度。再次,體現的公平效應。如果把個別單位和個人對生態環境造成的污染用全體納稅人的錢來補償顯然是不公平的,環保稅依據“誰污染,誰負擔”的原則,把環境污染的外部成本內部化、利潤水平合理化,有利于體現公平原則,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最后,具有貿易效應。加入WTO后,我國將面臨更多的綠色貿易壁壘。開征環保稅一方面可以促使企業節約資源、控制污染、開發和采用環保產品和環保技術,進行綠色生產;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有害生態環境的產品和技術以及洋垃圾的輸入成本,使其無利可圖。
二、開征環保稅的現實依據
1.我國自然環境嚴重惡化。
我國生態環境的基本狀況是總體在惡化,局部在改善;治理能力遠遠趕不上破壞速度,生態赤字逐漸擴大。生態指標惡化已經直接而明顯地影響了現期經濟指標和預期經濟趨勢。據統計,全國約有1/3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危害,1/4以上的國土荒漠化,草原出現嚴重的退化、沙漠化、鹽漬化趨勢。全國水土流失面積356萬平方公里,且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平均每年24.6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展,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經濟損失達540多億元,平均每天近1.5億元。生物多樣性正在不斷減少。近50年來,我國已經有許多物種滅絕,有15%—20%的動植物種類處于瀕?;蚴芡{狀態。我國每年因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4000億元。環境問題將成為我國未來發展的一大“瓶頸”。
2.我國現行的環保稅收制度還很不完善。
我國現行的環保稅收制度的缺位與不到位:一是現行稅制中缺少了專門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污染稅,這既限制了稅收的調控力度,也難以形成專門的用于環保的收入來源;二是消費稅等其他稅種在稅率設計或調整時考慮環保功能程度不夠;三是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在設計環保方面缺乏系統性、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而且優惠措施形式單一,主要限于減稅和免稅,影響了政策的實施。
3.國內外環境為適時開征環保稅提供了難得的契機。
從國內來看,一是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把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作為“五個統籌”之一,意味著政府在發展觀上的重大轉變。二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廣大居民對生活質量和生存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生態意識越來越強,這為環保稅的開征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三是我國正在進行新一輪的財稅體制改革,這為環保稅的開征提供了難得的契機。從國外來看,一方面資源、環境問題已成為一個世界性的問題,迄今為止已制定了《京都協議書》等150多個資源與環境保護條約。另一方面,西方發達國家在其稅制建設中無一例外地把實現稅收“綠色化”作為一個重要的出發點,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經積累了相當的經驗。我們在開征環保稅的過程中可以充分借鑒發達國家一些成熟的做法,積極參與國際合作,盡量少走“彎路”。
總之,我國目前開征環保稅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黨的十六大報告再次強調了要繼續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這就要求我們不可能再走西方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的傳統道路,而必須做到控制污染與發展經濟并重,并力求做到逐步減少污染,不斷改善環境。因此,通過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并結合我國的現實國情,加強和更多地運用稅收手段保護自然環境,有效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創建和諧社會,開征環境污染稅應該是一個較為理想也相當緊迫的現實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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