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期通信行業稅收執行的現狀

時間:2022-11-30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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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通信行業稅收執行的現狀

1稅收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1.1涉外通信企業免稅政策帶來稅負不公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是隨流轉稅(即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以下簡稱“三稅”)附征的稅、費,是中國為了籌集城市建設資金和補充教育經費的不足開征的。按有關規定,凡是內資企業和個人“三稅”的納稅人,均應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外資企業除外。通過涉外企業山西省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大同分公司、山西省聯合網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的調查,當地稅務部門貫徹執行了“三稅”附征稅費的減免。外資企業享受中國城市基礎設施的便利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權利。但卻不負擔相應費用,非常不合理。

1.2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政策執行難以準確掌握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規定:“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通過對涉外通信企業調查,應作為“其他長期待攤費用”在執行中口徑不一,那些作為“其他長期待攤費用”的范圍難以掌握。如山西省聯通分公司該部將房屋裝修費、備品備件列入“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按2年攤銷。大同分公司將房屋裝修費一次性計入費用。山西省移動大同分公司按5年攤銷。由于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未對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明確范圍,企業費用攤銷口徑不一。在所得稅納稅調整中難以掌握。

1.3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支出應作為固定資產增加計稅基礎政策不具體

所得稅條例第五十八條中規定?!案慕ǖ墓潭ㄙY產,除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過程中發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計稅基礎”。經對山西移動大同分公司調查,2008年,由于城市改造發生的線路改遷費用500萬元,山西網絡通信大同分公司(原網通)線路盜搶更新費用560萬元,這些在改建或維修中很難界定,企業作為維修費用在成本中列支。難以確定改建支出資本化,增加資產計稅基礎。

1.4跨地區企業稅務部門監管政策執行困難

山西省國稅部門對通信行業所得稅征管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8]28號)進行的,企業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均應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接受所在地稅務機關的監督管理。企業所得稅匯算作為國稅部門監管的主要內容,對通信企業跨地區經營監管現行政策執行是《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中規定:所得稅的納稅人,總機構在匯算清繳期內向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進行匯算清繳,分支機構不進行匯算清繳,分支機構的營業收支等情況在報總機構統一匯算清繳前報送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倷C構將分支機構的營業收支納入匯算清繳的情況,報送各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倷C構和匯繳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在對企業的匯總或合并納稅申報資料審核時,發現其分支機構或成員企業申報內容有疑點需進一步核實的,應向其分支機構或成員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發出有關稅務事項協查函;該分支機構或成員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在要求的時限內就協查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核查結果函復總機構或匯繳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在國稅部門如何監管的問題上,通過對山西省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大同分公司調查,當地國稅部門無法介入,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匯算也未報當地國稅部門。山西省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所得稅匯算報總機構的同時,也報送當地國稅部門。由于當地稅務部門當年度不能例行所得稅執行情況的匯算審核和檢查,在財政部安排的通信行業征管質量檢查中發現,企業分支機構納稅調整不完整。如大同市原移動公司、聯通公司2007年—2008年共有529萬元(應作為資本化和不得扣減項目)應做卻未做納稅調整。由于政策脫節,導致基層國稅部門對企業分支機構匯算清繳監管乏力。

1.5營業稅稅負偏低

近些年,通信企業突飛猛進的發展,日益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稅收的宏觀經濟杠桿作用沒有得到具體體現,稅負低于全國宏觀平均稅負水平,營業稅稅收增幅與其發展極不匹配。高利潤低稅負的矛盾和問題日益凸現。2008年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西有限公司(原移動)和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原聯通、網通)營業收入為190.83億元,增長13.40%。營業稅稅收17.26億元。增長5,88%,相比之下稅收增長低于收入增長;年人均工資收入5.42萬元,比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工資2.92萬元高2.50萬元,而流轉稅稅負3%低于全國煤炭2.83%、電力4.41%、醫藥5.28%、飲食業2%。從中國電信業看,其增加值占全國GDP的比重達到了7.6%,而稅收占比不足2%。相比之下人均收入較高而稅負較低,綜述由此反映出通信行業營業稅負偏低。

2建議

2.1外資企業應開征城建稅及教育附加

執行外資企業征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有利于進一步完善中國稅制,公平稅負,此舉符合中國對外開放的政策目標和稅制改革方向,符合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開征的特定目的,對外資企業稅收負擔影響也不大。

2.2其他長期待攤費用確定范圍

根據稅務收入配比原則,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接受益期攤銷。在結合實際基礎上,對房屋裝修費等以后年度受益的支出,確定作為其他長期待攤的范圍,執行所得稅條例中規定不少于3年的攤銷。

2.3改建應包括更新、改遷過程中發生的支出。作為固定資產增加計稅基礎

更新、改遷過程中發生的支出,是在原有資產的基礎上擴大和改建,實際形成以后年度受益應資本化,做為固定資產增加計稅基礎。

2.4跨地區企業稅務部門分級監管要責任明確

通信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應接受當地稅務部門的日常監管,所得稅納稅申報在當地稅務部門審核后,向匯總機構申報,達到上下銜接,減少應做未做所得稅納稅調整問題的發生。

2.5適當調增通信行業營業稅稅負

通信企業發展較快,市場面寬,營業稅稅負偏低,應適當調增營業稅稅率,掌握在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