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稅收征管審計研究

時間:2022-06-07 09: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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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稅收征管審計研究

摘要:本文分析了稅收征管力度的意義,從稅務部門不按時收稅、稅務監管力度不夠和稅收中的法律等幾方面闡述了稅收在征管過程中審計存在的問題,總結了如何加強財政稅收征管審計,旨在維持國家經濟穩定。

關鍵詞:稅收;審計;稅收征管

一、凸顯稅收征管審計工作的力度

稅收的征收時間每年基本都是固定的,國家大部分經濟來源主要是以稅收的形式獲取的,為了滿足國家日常的財政開支等,政府有時也會按照月或者季度從國家各個方面征收稅款。稅款的征收有利于維護國家政權,保障國家利益,提高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以此來保障社會公平。其中審計工作就是使我國制定的稅收政策能更好的執行下去,減少審計稅務部門偷稅和漏稅等不良現象的出現。

二、稅收征管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一)不按時收稅和稅務監管不到位。有些稅收部門考慮到自己的利益,害怕因為本年稅收基數高而影響到下一年收稅目標的順利完成,所以會故意拖延稅收的征收進度,導致來年稅收征收情況會出現異常。在稅務監管這一方面,主要是有些稅務征收部門監管不全,在征收稅務的過程中并沒有對納稅人所交稅款的數額進行核準,導致部分企業為少交稅而不按照規定開發票,出現應繳納稅款和實際收到稅款不一致。(二)稅收法律實施沒完全落地。稅收一般都是通過國家直接進行征收,但在特殊情況下政府部門可以調整稅收政策,地方政府是沒有權利直接調整本地稅務征收的額度的,部分地方政府擅自減少本地企業繳納稅收額,是由于稅收征管審計不嚴而造成的越權行為。國家政策制定后,如果后期監管不嚴,很容易造成稅收政策無法發揮出它的實際效用,稅務部門作為稅收政策的施行者其內部依然存在違規行為,一種情況是稅務部門不按照國家規定的稅收標準,自己制定出稅收優惠措施,導致稅收流失,國家總財政收入降低。第二種存在的情況是稅務部門在對納稅人進行稅收征款時,用納稅人低于評估價值的物品做抵押后,再把抵押的物品直接發放給部門的工作人員,這一做法在法律上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為,對整個稅收工作的開展都會產生極其惡劣的影響,也是使得政府財政收入減少的原因。

三、加強財政稅收征管審計

(一)加強對稅收優惠制度的學習。稅收的主要來源包括企業和個人收取的所得稅、土地或者無形資產構成的資源稅、提供勞務或是商品銷售構成的流轉稅、財產轉讓或者出售構成的財政稅和行為稅等。一個國家稅收的征收額度應該取決于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當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不景氣時,國家又具備對經濟宏觀調控的能力,如果此時稅收依舊如平時一樣,就會加重人們的經濟負擔,當人們取得的收入已經完全不夠支付稅收之時就會引起國家混亂的局面出現,所以為了在特殊情況下,維持社會的穩定,可以通過減免稅收的方式對納稅人給予一定程度上的支持,促進經濟的發展。一個國家的財政收入征收如果不規范,只會使納稅的企業納稅的活動和計劃不斷減少,造成國家稅源的流失,要增加國家的稅收收入,就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對稅收優惠制度的學習,熟練的運用稅收優惠制度,減少審計工作中稅務機關和納稅人之間的矛盾,讓稅務機關更好地進行稅務征收。(二)創造良好征收環境。要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征收環境,首先要做的就是完善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各個環節,掌握稅收征收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具體情況,嚴格核查有沒有偷稅漏稅的情況和代開的發票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等,其次,堅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注重對審計人員的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工作效率,推動整個稅務部門的發展,眼光放長遠,明白如果一個國家的財政收入過度的依賴于稅收,只會阻礙國家經濟發展,所以需要政府部門對稅收進行改革,以促進國家經濟穩定的向前發展。

四、結語

綜上所述,面對審計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需要我們能夠完善審計工作,在征收稅款的過程中對征收方式能夠嚴格審查以及把握好對審計人員的培訓,使審計部門能夠提高工作效率,使國家財政收入能夠有所保證,促使國家經濟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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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優蓉 單位:福建農業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