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區建設的途徑和方式研究

時間:2022-10-23 0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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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諧社區建設的途徑和方式研究

摘要:和諧社區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社區社會組織是諧社區建設中的重要社會力量。為貫徹和諧社區建設“共建共享”理念,促進社會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生動局面的形成,本研究以和諧社區建設為視角,在廣泛調查了解各地和諧社區建設現狀的基礎上,總結了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具體途徑、作用和方式,分析了當前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改進和完善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社區社會組織和諧社區建設途徑方式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和諧社會要靠全社會共同建設。我們要依靠人民,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努力形成社會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重視和諧社區建設,要將“共建共享”理念貫穿于和諧社區建設的始終,調動一切社會力量參與和諧社區建設,讓廣大人民群眾在共建中共享改革開放成果。社區社會組織作為我國社會組織的一部分,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背景下,是組織居民參與和諧社區建設、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社會管理格局的重要力量。研究和探討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具體途徑和方式,對于大力推進和加快和諧社區建設的進程,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和諧社區建設的現狀

和諧社區建設作為和諧社會建設的切入點之一,已普遍成為社會各界的共識。社區作為居民聚集居住的基本區域單元。它的和諧與否,事關居民是否安居樂業,事關城市是否有序發展,事關黨的執政基礎是否穩固。

我國社區建設經歷了以社區服務為主的社區建設階段到構建和諧社區階段。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全國部分大中城市開展了社區建設探索,形成了比較典型的社區建設模式,如上海模式、武漢(江漢)模式、青島模式和蘇州模式等。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后,全國各地開始了和諧社區創建工作,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積累了許多經驗,社區建設模式得到了進一步發展和完善,并呈現出多樣化格局,比較典型的有北京、上海、南京、深圳、成都、青島、大連、武漢等。在此,僅介紹下列模式。

(一)上海模式

上海市率先在全國提出并建立了“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落實”的城市管理新機制,實現了管理重心下移,即通過社區自治,使市民公眾參與和管理城市的現代化建設。其和諧社區建設的主要特點是——實施網格化管理。即一是社區全覆蓋,二是強化整合,三是數字化管理,四是快捷反應機制。網格本身具有相互連接、彼此聯動的特點,便于調控力量的有效、集中投放。近幾年上海和諧社區建設按照“社區黨建全覆蓋,社區建設實體化,社區管理網格化”的要求,著力推進“三大體制創新”:即推進社區治理結構體制創新;推進民間非營利組織培育發展體制創新;推進社區服務和保障體制創新。上海的做法被譽為管理創優型模式。

(二)南京模式

作為全國社區建設的發源地之一,也是全國首批社區建設示范市,南京走出了一條具有南京特色的社區建設之路,使和諧社區建設取得了新的成就,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做法與經驗。主要經驗有三:一是率先創設和諧社區評價標準。二是創建“社區議事園”?!吧鐓^議事園”是建立在以全體社區居民為主體,以議事會、議事箱、議事廳、議事欄為載體的社區議事機制,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定期集中社區相關居民代表進行討論。三是構建社區服務綜合平臺。

(三)深圳模式

深圳市在和諧社區建設中,進行了社區組織創新——設立社區工作站。即在原有社區居委會之外新設社區工作站,采用“社區居委會與社區工作站并行”的模式對社區進行管理。同時,深圳市南山區和諧社區建設的經驗和特點非常典型,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南山模式”,其主要做法是,著重抓好“六個一”工作:確定“一個目標”,創建“六好十無兩滿意”平安和諧社區;建立“一個體系”,初步建立和諧社區建設工作體系;強化“一個核心”,推進社區黨建工作創新;開展“一個行動”,即“十百千萬行動”,樹立推廣十類社區組織典型;找尋“一個平臺”,開展“唱響和諧之歌”系列活動;社區“一個特色”,打造“特色文化社區”。

(四)成都模式

近年來,成都市積極探索構建和諧社區的途徑,在社區模式探索和創新方面,創建了“四化一加強”社區管理服務模式和社區“3+1”工作模式?!八幕患訌姟钡墓芾砟J街饕獌热菔恰吧鐓^管理網絡化、社區服務項目化、居民自治規范化、基礎設施標準化,加強黨對社區建設的領導”,努力建設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和諧社區。社區“3+1”工作模式的主要內容是“社區居民代表常任化,社區居委會議事民主化,社區服務多元化的運行體系,加上社區工作服務站”。

(五)青島模式

在城市化進程中,“城中村”現象是許多地方普遍面臨的一個新課題。青島開發區(黃島區)通過管理型、自治型、物化型、服務型、文明型、平安型“六型社區”的建設,逐步構建了機制完善、環境優美、服務周到、文教發達、家園平安、關系和諧的和諧社區。之后,這個區又開創性地制定了建設和諧社區的具體標準。青島的做法被民政部概括為“黃島模式”,并在全國推廣。

(六)武漢模式

在和諧社區建設中,武漢市制定了“社區建設883行動計劃”,創造性提出了“就業和社會保障到社區、城市管理到社區、社會治安到社區、社會服務到社區”,較好地依托社區這個平臺推進城市基層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形成了活動創建型社區建設模式。

以上各地和諧社區建設的經驗啟示:構建和諧社區,除了堅持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外,因地制宜,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充分調動和發揮社區各類組織的積極性和作用,努力為社區各類組織,特別是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搭建平臺。

二、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途徑和方式

(一)社區社會組織的界定

目前國內外對非政府組織或社會組織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普遍認可的定義,因此對社區社會組織也沒有一致的觀點。一般認為,社區社會組織,是指以社區為活動范圍,以滿足社區居民的不同需求為目的,由社區居民自主成立的非營利性群眾團體或組織。社區社會組織分類方法很多,按其職責和功能,分為公益類、服務類、維權類、文體類和保健類五類社區社會組織;按是否注冊登記,可分為經正式登記有法人資格的社區社會組織、在街道或居委會備案的“準社區社會組織”和未登記備案、但又事實上存在并在社區開展各類活動的社區“草根組織”。

(二)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主要途徑和方式

社區社會組織是社區組織體系的重要細胞,是和諧社區建設的具體實施主體,通過開展各種活動和服務,彌補政府功能的不足,化解各種社區矛盾,推動和諧社區建設。據調查,目前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主要集中在社會管理、社區服務、社會事務等領域,主要途徑包括參與社區社會管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具體參與社區社會保障、社區就業、社區衛生、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社區治安等各項服務工作以及承接社區評估、社區調查、社區培訓、社區調解、社區維權等事務性工作。歸納起來,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主要途徑和作用有:

1、參與社區社會管理,促進社區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擴大基層民主,實行居民自治,是建設新型和諧社區的重要目標。全國許多城市在社區層面設置“社區工作站”承擔政府部門下達的行政工作,使社區居委會真正回歸其本來面目,成為擴大基層民主、實現居民自治的重要平臺。業主委員會,以及老年人、殘疾人、婦女、兒童等社會團體,通過制度建設和各種活動,激發了成員的民主意識,培訓了成員民主的技巧,提高了成員民主自治的能力。這些社區社會組織,也日益成為社區居民爭取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徑。

2、提供各種社區服務,拓寬社區服務領域。社區服務中心提供各種生活服務,及時有效地解決了社區居民的急、難、愁事;社區空巢老人服務站、殘疾人康復站、托養中心等社區服務社會組織,為老年人、殘疾人、無家可歸者、婦女兒童和失業者等提供了保護和支持,彌補政府和市場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存在的缺陷,為需求較高的人提供額外的公共物品,為需求特殊的人提供特殊的公共物品。

3、開展社區文化活動,促進社區人文建設。各種社區文化社會組織利用社區內的各種文化設施開展文化、教育、科普、體育、娛樂等活動,增進社區人與人,人與社會的融合,形成了“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區氛圍和社區居民相互關愛、相互信任、相互幫助的和諧人際關系,并逐漸形成和諧的社區文化。許多社區創造了一批群眾喜聞樂見、瑯瑯上口的社區之歌、鄰里之歌、道德公約等社區歌謠,設立了社區鄰里節、社區運動會、社區升旗日等社區的節假日。通過社區文化社會組織的努力,“誠信友愛、親善和睦、尊重理解、包容互助”的社區人文精神正在逐步形成。

4、承擔社區事務性工作,促進基層政府職能轉變。社區事務社會組織,通過承接社區評估、調查、培訓、鑒定、調解、維權等社區工作,使基層政府在社區管理中的職能角色獲得了重新定位,從“怎樣把居民管得住”,向“怎樣使居民過得好”的方向轉變,減少了基層政府壓力,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方便社區群眾。

5、化解社區矛盾,維護社區穩定。當前我國處于矛盾凸顯期,各種各樣的矛盾都在社區中出現。社區調解社會組織協助政府相關部門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減壓閥和安全閥。如社區幫教小組、溫馨家庭、心理咨詢機構等,配合街道、社區,關心幫助失足的青少年、刑滿釋放人員等一些社會邊緣人群,促使他們轉化;社區的人民調解組織,進行居民糾紛調解,解決分歧和沖突;社區組建的老人活動室、圖書室、醫療站、殘疾人服務中心等一批社區服務社會組織,在整合社區資源的同時,提供了不少就業崗位,拓寬了就業渠道,減輕了政府解決就業的壓力,促進了社區居民安居樂業和社會穩定。

6、動員社區成員參與,整合社區資源。在當今急劇的社會變遷過程中,人們的社會價值觀發生了嬗變,社會成員的疏離感加深,導致對政府、對市場、對他人的信任衰減。社區社會組織作為中介,加強了社會成員的參與,重建了社會資本和社會規范,形成了互惠、信任、合作等規范;社區服務團體、社區福利委員會、業主管理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老年協會、婦女自治組織和各類旨趣性組織等社區社會組織,通過統籌規劃社區資源,開展各種社會服務,發動社區群眾參與,從而達到整合社區資源,滿足社區成員多樣化需求的目的。

7、拓寬社區資金來源,促進社區和諧發展。政府包辦的和諧社區建設模式,不但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還會因為政府用于和諧社區建設的資金有限而導致社區發展滯后。從國外的社區建設的實踐看,社區發展資金主要來源于政府資助、社會贊助和社區非營利組織募集三方面。資金使用類社區社會組織的資金除政府扶持外,一般通過服務收入和社會捐贈來補充,各地社區民辦非企業單位運作基本屬于這一情況。資金來源的多元化不僅加強了社區社會組織的實力,也為其積極參與和諧社區建設創造了有利條件。社區資金籌集類社區社會組織,如社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環境等發展基金會,運用籌集的資金進行和諧社區建設,一定程度彌補了政府在人力、財力和組織資源的不足。

8、溝通政府與居民,影響政府社區發展政策的制定。社區社會組織是溝通政府與居民的一座重要橋梁,一方面把政府的意圖和對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轉達給社區成員,同時把居民的要求、愿望、建議、批評及時轉達給政府,從而影響政府社區發展政策的制定,達到政府與居民之間的溝通。在和諧社區建設中,各種社區社會組織并不是機械地執行政府的所有政策,當政府政策明顯有違或有損社區居民利益時,社區社會組織可以代表社區居民同政府協商,以促使政府考慮重新決策。

(三)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主要方式

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方式多樣化,當前主要有以下四種:

1、志愿服務。在全國很多社區,環境保護協會、志愿者協會、書法協會、圍棋協會、健身協會、業主委員會、社區學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社區社會組織經常組織成員向和諧社區建設相關內容提供志愿服務。志愿服務內容涉及社區居民生活的各個方面,如社區文化、體育、娛樂、教育、生活服務,以及為社區失足少年、老年人和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照顧或輔導服務等。許多社區公益類社會組織鼓勵成員積極參與和諧社區建設,有的甚至規定所有的成員每年必須提供一定量的志愿服務,作為成員考核的必備條件,每年舉行優秀志愿者評選并表彰大會等。社區社會組織志愿服務,有利于建立一個關懷互助的社會,有利于充分利用社會的人力資源,有利于改善社區服務的質量,也有利于培養團隊精神、建立社區社會組織良好的形象,是一種助人自助的活動。因此志愿服務是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一種很好的方式。

2、機構服務。社區社會組織在社區建立小型的、專業的服務機構,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治療與服務設施、技術和計劃,使所提供的福利服務更貼近人們的正常生活和真實需求,如建立社區活動中心、老人之家、青少年之家、日間照顧中心等,為老人、殘疾人、不需住院治療的精神病、慢性病患者、有越軌行為的青少年及父母無法照顧的兒童提供照顧、治療和教育等方面的服務。這是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福利服務的主要方式。

3、政社合作。包括政府補助、(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分包等。隨著公共事務治理邊界的開放,政府改變原來一家壟斷的治理格局,采取邀請、授權、委托等方式與社區社會組織建立起“聯帶”關系。具體形式有“民辦公助”、“公辦民營”、“公私合營”等,即政府與社區社會組織合作進行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對群眾急需的社區社會組織提供的服務,政府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政策扶持甚至購買其服務。如北京朝陽區確定了社區綠化養護、清掃保潔、文體活動、互助救濟、居家養老、就業培訓等六類公共服務項目,作為首批交由社會組織運作的項目,以招標、委托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逐步從街道轉移給社會組織。上海將政府投資建設的社區服務中心─羅山會館承租給社區社會組織經營;深圳在公共服務領域實行“管辦分開”,成立一個專司政府投資公共服務事業的部門,統一管理公共服務領域政府投資及相關的人財物管理,鼓勵民間資金投資于公共服務事業,實現公共服務主體多元化,對于政府投資不足的基本公共服務,實行政府向社區社會組織公共服務機構采購的方式提供給市民,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4、組織建設。我國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通過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管理機構,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探索政府與社會協同工作機制,使社區社會組織制度化地參與當地和諧社區建設。如北京朝陽區在區一級建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街道建立社區社會組織協會、社區建立社區社會組織分會三級社會組織平臺,重點培育規范社區文體協會、社區互助協會、社會經濟協會、社會工作者協會和社區服務小行業協會五個方面協會組織等。采取通過組織建設,創新社會管理機制,讓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到和諧社區建設。?

三、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社區社會組織通過志愿服務、機構服務、政社合作、組織建設等方式參與社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在發展社區居民民主,創新社會管理體制,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滿足社區居民各種需求,提高社區凝聚力,推動和諧社區建設與發展等方面都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但應當看到,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還存在許多具體阻礙,主要表現:

(一)一些政府部門沒有轉變觀念,對社區社會組織及其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作用和重要性認識不足,許多地方缺乏培育、扶持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的有效政策,缺少鼓勵、扶持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相應制度,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積極性不高。

(二)社區社會組織相關法律法規不太合理,可操作性不強,社區社會組織注冊難;社區社會組織性質、職能、作用等規范不明確,在和諧社區建設中定位不清晰。

(三)社區社會組織結構數量少,結構不合理,社會公益類組織偏少,與政府以及與同屬社區社會組織的社區居委會的關系沒有理順。

(四)社區社會組織資金短缺,基礎條件薄弱,成員素質不高,自身能力建設亟待加強,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能力弱,難以發揮作用。

(五)社區社會組織的社會信任度低,社會動員能力有限。由于法制不健全,內部和外部的監督機制不完善,一些社區社會組織缺乏自身能力建設,內部管理混亂,有的甚至違背其服務宗旨,追求經濟效益,降低服務質量,忽視社會責任和社會信譽和,導致其社會影響力降低,難以吸引社區居民參與,不能有效發揮整合社會資源的功能。

四、改進和完善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對策建議

(一)政府有關部門要轉變觀念,充分認識社區社會組織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認識到社區社會組織介入和諧社區建設是社會管理機制的創新,它能及時反映民眾訴求,化解社會矛盾,實現社會自治。

(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營造良好環境。對不同類別的社區社會組織實行不同管理。對找不到業務主管部門的社區社會團體,可以實行登記管理,不強調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對于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則進一步明確和規范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強化雙重管理體制。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確定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使業務主管單位的職責、權限制度化,確保其履行對該領域社會組織的監管職責。

(三)理順機制,突出對社區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建立政府與社會組織合作伙伴關系,擴大社會組織的發展空間。包括優化社區社會組織結構布局,建立政府對社會組織的資助機制,制定促進社會組織發展的扶持或鼓勵性政策,完善社會組織稅收及從業人員的人事、工資、福利、職稱、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措施,增強社會組織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提高社會組織的發展能力。同時,通過采取促進專業化與職業化、推進社區慈善和志愿行動、公益資助和合同購買、稅收優惠和費用減免等一系列措施,鼓勵、引導、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和諧社區建設。

(四)積極引導,協助社區社會組織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和誠信建設,加強自律,提高公信力。包括建立制度激勵機制,鼓勵社區社會組織優勝劣汰,對不同類型社區社會組織實行分類指導和管理;建立專業化的社會工作者隊伍。無論是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還是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及其聘用工作人員,都應該接受專業的社會工作培訓,獲得相關任職資格證書,才能夠正式上崗工作。另外,建議政府出資對選舉產生的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進行必要的管理知識培訓,提高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的素質和管理水平。

(五)完善相關監督管理機制,促進社區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對社區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是使社區社會組織健康發展、有效地發揮其應有作用的關鍵。一方面,政府應積極主動承擔宏觀引導、政策制定、監督協調、資源調控等職能。通過制定法規來確認社區服務組織的社會地位、社會功能以及所承擔的社會責任;通過建立健全監督與評估社區服務組織的法律法規,對社區社會組織以政府補助、購買服務等方式承擔的社會服務的全過程實行嚴格的監督和評估。另一方面,聘請專門從事監督與評估的非營利機構進行客觀公正的評估,并鼓勵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地報道社區社會組織的參與和諧社區建設的狀況。再者,要發揮社區居民對社區社會組織的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的作用,建立相應的政府、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居民間的溝通管道與溝通機制。

主要參考文獻:

1、張洪武:非營利組織:社區建設的重要平臺和依托[J]/web/showBulltetin.do?id=20279&dictionid=1835&catid=

2、龐承偉:關于社區民間組織角色定位的哲學思考[J],/web/showBulltetin.do?id=16610&dictionid=1835&catid=

3、孟超:民間組織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作用不可替代[J],/system/2007/03/23/

4、國外社區建設的成熟經驗及借鑒[J],/article/sqjs/llyj/200709/20070900002070.shtml

5、劉春元:國外社區建設經驗的啟示[J],哈爾濱商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1)

6、楊貴華:對當前我國社區民間組織建設的思考[J],科學社會主義,2005,(2)

7、徐濟益、劉愛蓮:城市社區民間組織與驅動功能分析———以南京鼓樓區社區民間組織為例[J],城市問題,2005,(5)

8、馬益保:培育社區民間組織,促進和諧社區構建[J],江南論壇,2006,(11)

9、陳耀:社區組織建設:構建和諧社區的有效路徑[J],東南學術,2007,(5)

10、李程:民間組織與和諧社區建設[J],唯實,2007,(1)

11、陸春萍:論和諧社區建設中社區民間組織”的培育和發展[J],理論月刊,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