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經濟責任人職能發展院校論文

時間:2022-05-14 0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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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經濟責任人職能發展院校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寓審計服務于審計監督之中;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各項制度;逐步樹立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意識;明確審計的內容和重點;依法審計,改進審計方法,確保審計質量;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同心協力;對“人”和“事”結合監督;重視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經濟責任審計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審計既是一種監督,又是一種服務、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是全面廣泛的、經濟責任審計時效性強、任務重、要求高、難度大、規范在前,預防在先,把被動監督變為主動監督、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特征主要體現在直接對“人”的監督上、用好審計結果,擴大審計影響等,具體請詳見。

經濟責任審計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以及依法治國方略的確定而產生的,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監督,正確評價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促進領導干部廉政勤政,全面履行職責的一種干部監督管理制度,也是我院依法治校、規范運行的重要內容之一,在對領導干部教育、任用、監督和獎懲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一、寓審計服務于審計監督之中

審計既是一種監督,又是一種服務,審計監督與審計服務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審計監督是審計服務的基礎,審計服務寓于審計監督之中,監督中是手段。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不同于常規審計,常規審計的主要目的是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其出發點是被審計單位和國家的經濟秩序。而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則是分清經濟責任人任職期間在本部門、本單位經濟活動中應當負有的責任,是對領導干部的經濟決策行為、經營管理行為、政策執行行為、自我約束行為進行審計評判,從而分析判斷領導干部是否具有從事經濟領導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質和決策水平,正確評價領導干部是否正確履行其經濟職責,是否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紀。這為干部管理部門正確選拔任用干部提供重要參考依據,是干部監督管理日常工作的一個重要環節。

二、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各項制度

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因此,黨政領導是否重視是做好此項工作的關鍵。我院制定了《陜西中醫學院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意見(試行)》同時成立了《陜西中醫學院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各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三、逐步樹立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意識

當前,要加強宣傳教育,使每位領導干部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正常的工作,既是“消防隊”,更是“安全閥”,是對領導干部的一種愛護,幫助領導干部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的執政理念,消除“恐審癥”,走出“審計就有問題”或“有問題就審計”的誤區。通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早解決,爭取掌握工作的主動權;如果等問題出來了,臨時抱佛腳,忙于救火,工作必然被動。“螻蟻之穴”不堵,必然釀成“潰堤之災”。使領導干部轉變觀念,自覺接受審計,配合審計,依靠審計,筑起堵塞工作漏洞的堅固防線。每一位領導同志都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從維護黨和人民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要把審計作為自己搞好工作、樹立良好形象的大事來對待,積極主動地配合審計部門搞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四、明確審計的內容和重點

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是全面廣泛的,對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要求,但要抓住經濟責任審計這一目標和經濟責任履行這一主題,凡是能反映經濟責任情況的經營、管理、財務收支活動,財經法紀的執行情況等都是經濟責任審計的內容。由于學院各職能部門的管理分權不同,其部門負責人履行的義務和經濟責任也有所不同,這就需要審計部門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確定相應的審計重點和內容。對于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我們把審計的重點放在(1)各項有償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是否符合學院有關規定;是否納入財務管理,有無賬外收入、私設“小金庫”現象;(2)有關設施和設備購置是否符合學院政策規定,各類資產狀況如何,是否安全完整,有無無償占用學院資產的問題;(3)經費的使用是否真實合法、合規,有無違紀違和損失浪費現象。(4)責任人是否依法履行經濟管理的職責,重大決策有無經過集體討論決定,有無失誤;針對后勤部門負責人,我們重點審查:(1)資產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2)后勤經費籌集情況如何,是否逐年增加,有無亂集資問題;(3)各項收入是否納入財務管理,是否真實、合法;(4)有關合同協議是否合法合規,有無損害學院權益以及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五、依法審計,改進審計方法,確保審計質量。

經濟責任審計時效性強、任務重、要求高、難度大。為確保審計質量,審計部門積極采取措施,重視和加強業務培訓,切實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選調和配備一批政治素質好、熟悉審計業務、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干部從事這項工作,并不斷改進審計方法:一是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方案,周密部署,集中培訓,統籌安排;二是在審計過程中,注意利用財務收支審計、專項審計的結果,把經濟責任審計與常規審計結合起來;對群眾意見大、反映強烈的干部,對重大問題及重要情況進行重點審計;三是實行審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審計復核,對重大和疑難問題堅持集體研究處理;以審計查明的事實為依據,注意分清責任界限,分析問題產生的主客觀原因,客觀評價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

六、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與配合,同心協力

根據中辦、國辦規定,中紀委、監察部、中組部、人事部和審計署已聯合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全國經濟責任審計的有關事項,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順利開展起到了推動作用。為了全面推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學院成立了由紀委書記任組長,院紀檢、監察、組織、審計、人事等部門參加的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各部門之間注重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交流情況,搞好協調,加強指導,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七、關口前移,事后監督

兩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均在第四條中限定,領導干部在任期屆滿,或者任期內辦理調任、轉任、輪崗、免職、辭職、退休等事項前,應當接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干部離任后再審計,必將失去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意義。要把審計監督關口前移,規范在前,預防在先,把被動監督變為主動監督。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主要是指先審后離,事后監督則指先離后審,這兩種方式都是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方法。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兩種必要的組織形式并存的情況下,作為事前監督的先審后離應作為主導方面,它有利于聯系審計對象,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違紀問題,減少損失浪費,落實審計決定、意見及建議,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工作質量;而先離后審作為必要的補充形式,在加強干部管理及領導干部考核任用機制不斷健全的前提下,其不利因素將會逐步得到消除。況且已經離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擔任新的職務,只要是事實存在的經濟責任,都可以通過組織程序進行追究,直至黨紀政紀的處理,審計意見和建議也最終會得到落實。

八、對“人”和“事”結合監督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特征主要體現在直接對“人”的監督上,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的特征主要是對“事”的監督。界定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要注意搞好兩個結合:一要把對領導干部“人”的審計與對所在單位“事”的審計相結合,從對“事”的監督人手,落實到對“人”的監督上來,通過對領導干部所在部門和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審計,弄清家底,界定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從而對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作出客觀公正和實事求是的評價;二要把任期審計與常規審計和專項審計相結合。常規審計和專項審計的審計結果,可以反映領導干部管理的業績和承擔的責任,應將其作為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的一項依據。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既可避免重復審計,又有利于審計監督作用的充分發揮。?

九、重視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的利用

用好審計結果,擴大審計影響。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有否生命力,審計監督作用能否充分發揮,關鍵看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能否得到解決,審計結果能否真正成為考核、使用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員的依據。如果審計中發現的遵紀守法、開拓進取的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員得不到公正使用,如果審計中發現的有嚴重錯誤甚至違法人員還得到提拔重用,如果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得不到糾正,如果發現的違法行為得不到懲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就失去它存在的意義。所以,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時,要積極參與按“兩個規定”建立起來的有審計、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等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的建設與健全工作,積極利用聯席會議這個陣地,堅持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原則,用好審計結果,擴大審計影響。

我院04年干部輪崗調整后,按照黨委領導,組織部負責、審計部門實施的工作原則,對干部輪崗調整后的25名處級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此項審計工作資金達4133.52余萬元,經審計,對被審計干部及部門的成績予以肯定,同時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合理化建議26條。通過經濟責任審計,加大了干部監督力度,促進了廉政建設,同時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開展,增強了領導干部的勤政意識,提高了領導干部的管理水平和決策能力,也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促進學院各項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