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突發事件吸取教訓改進工作論文
時間:2022-05-29 06: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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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當前突發事件的特點;提高領導干部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必要性;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應具備的能力及要求;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存在的不足;如何提高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擴散性是指突發事件具有新聞性和傳播性、誘因日益復雜、改革就是利益的再分配、發生更加頻繁、突發事件具有新聞性和傳播性、波及范圍擴大、危害程度加重、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需要、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應對當前突發事件特點的需要、個人不斷發展提高的需要、防范預警能力、危機決策能力、現場控制處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善后恢復能力、防范突發事件的經驗不足、意識不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不足、加強學習,豐富應急知識、加強培訓,提高應急能力等,具體請詳見。
公共突發事件(以下稱突發事件)泛指一切突然發生的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給社會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事件。其中包括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造成的事件。突發事件具有突然性、擴散性、不確定性、兩面性等特點。突然性是突發事件的最根本特點,是指人們無法準確預料它的發生時間、地點以及規模等;擴散性是指突發事件具有新聞性和傳播性,由于突發事件往往是“壞事”,所謂好事不出門,丑事傳千里,加上現代傳媒的發達,使得突發事件的傳播速度很快;不確定性是指我們無法準確預測或控制突發事件的走向和影響等;兩面性是指突發事件雖然是壞事,但它顯示了我們工作中的不足和矛盾,有利于我們吸取教訓改進工作。本文主要研究領導干部應對公共突發事件的能力,尤其是在新時期應對突發事件必須具備的能力。因為在應對突發事件的過程中,領導干部始終處于重要地位,負有主要責任,發揮重要作用。
一、當前突發事件的特點
(一)誘因日益復雜
在改革開放之前,人們對突發事件的認識往往集中在臺風、洪澇災害等自然因素引發的突發事件上,而且那時候人類對自然的破壞還不十分嚴重,所以少有突發事件的發生。改革開放之后,一方面,利益的分化導致了社會成員的分化,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日益復雜。改革就是利益的再分配,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入,新舊體制之間的矛盾還沒有根本消除,新的合理的利益格局還沒有形成,導致利益群體嚴重分化,出現了城鄉矛盾、勞資矛盾、貧富矛盾、干群矛盾等等,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呈現出交織復雜的局面,矛盾一旦激化就會引發人為因素的突發事件。另一方面,為了追求經濟上的大發展,加上發展模式的不科學,我們對自然的破壞觸目驚心,引發了嚴重的人與自然的矛盾;臺風、暴雨、暴風雪、沙塵暴等極端性天氣日益頻繁,引發了多起、多次突發事件。2008年春節前后的南方冰災就是對人們多年來破壞環境的一次警示。
(二)發生更加頻繁
9·11事件之后人們明顯感覺到了突發事件的頻發和危害。其實我國在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之后,各種矛盾開始突顯甚至激化,加上在國際、國內雙重因素的影響下。使得近幾年來突發事件的發生越來越頻繁。有時候,一天之內全國性的特大煤礦安全事故就發生好幾起。全國范圍的群體性突發事件更是難以準確、迅速地統計。
(三)信息擴散加快
突發事件具有新聞性和傳播性,隨著手機短信的廣泛使用和互聯網的普及,關于突發事件的各種消息和說法會在短時間內傳播開來。突發事件發生之后,由于不同的當事人(或組織)在突發事件中的利益和立場不同,各種真假難辨的說法都會隨著現代化的信息工具以最快的速度沖擊人們的神經;有時候,加上媒體的渲染和炒作,會對我們應對突發事件帶來極大的挑戰。
(四)波及范圍擴大
由于現代社會各種社會經濟元素的相互關聯性,許多時候許多事情牽一發而動全身,導致一旦發生突發事件,一個領域的不良后果會十分嚴重地影響到其他許多領域。當年的“非典”,雖說是屬于公共衛生領域的突發事件,但很快波及旅游、娛樂、教育、外交等各個方面,可以說是影響深遠。
(五)危害程度加重
突發事件或大或小地具備破壞性。由于發生更加頻繁、信息擴散加快、波及范圍擴大導致危害程度日益加重。一場“非典”的直接經濟損失達到2000億元人民幣。而9·11事件導致的全球經濟損失更是達到一萬億美元之巨。隨著全球化的步伐進一步加快,各國之間、各地區之間的經濟社會發展的聯系更加緊密,重大的突發事件的破壞力將顯得更加突出。
二、提高領導干部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必要性
(一)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需要
我們黨在新時期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就是如何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黨的執政能力包括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發展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設先進文化的能力。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應對國際局勢處理國際事務的能力;而這些執政能力中貫穿始終,最為核心的則是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提高了,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預防或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政治、經濟、社會、外交等各個管理領域中的各種矛盾,鞏固執政地位;另一方面,可以最大程度地消除突發事件帶來的不良影響,迅速恢復社會政治、經濟、文化與外交的正常發展,提高執政水平。
(二)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在新時期的重大戰略目標和任務。毋庸置疑,突發事件是專門破壞社會和諧的,無論是人為因素導致的還是自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件,都反映了人與人或人與自然的矛盾和不和諧;而且一個突發事件頻發的社會絕對不是和諧社會。因此,提高領導干部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或迅速消除因為突發事件帶來的不良影響,改進工作中的失誤,使各種關系漸趨和諧成為當前構建和諧社會的當務之急。
(三)是應對當前突發事件特點的需要
當前突發事件表現出的頻發性、多樣性、破壞性等特點對領導者的能力提出了嚴重的挑戰;要求領導者必須盡快提高應對能力,預防更多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盡量減輕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
(四)是個人不斷發展提高的需要
一方面,個人的發展與提高是建立在素質和能力不斷發展和提高的基礎上的。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是個人素質和能力在緊急狀況下的集中反映,需要多種能力的綜合(如分析能力、判斷能力、協調能力、控制能力等)和過硬的心理素質的支撐;因此,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提高體現了個人素質和能力的全面提高。另一方面,個人的不斷發展和提高需要長期和穩定的發展機會。在當今形勢下,出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許多地方制定了一票否決的考核方式,其中包括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等與突發事件有關的內容。也就是說,如果一個地方突發事件頻發,那么。這個地方的有關領導者將面臨一票否決,這對他們的發展和提高是極為不利的。
三、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應具備的能力及要求
(一)防范預警能力
無論怎樣,沒有或不讓突發事件發生才是最好的。而現實中,突發事件形形色色,我們無法完全杜絕它的發生;因此,如果我們能有效地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或提前預測而做好各種準備,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將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這才是高明的領導者和有效的領導。提高防范預警能力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要及時覺察風險。領導者對于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安全隱患要有敏銳的感知能力;必須始終強化憂患和安全意識,及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排查匯總,收集及時有效的信息;還要及時分析環境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威脅。對于無論來自哪方面的風險都要心中有數。其次,要迅速告知風險。領導者要善于制定制度,建立機制,迅速將有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的風險告知有關人員和部門。以便于消除隱患、盡早解決矛盾。如2007年,廣西安檢部門公布了19項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消防部門公布了22家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要求有關單位和部門及時整改,消除隱患,起到了較好的防范作用。再次,要提前預防風險。預防風險一方面是要根據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制定科學完備的地方應急預案,使應急工作能夠有條不紊地開展;另一方面是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必要的布置與安排。如在暴雨來臨之前,搞好堤壩加固或危險區居民點的搬遷工作等。
(二)危機決策能力
危機決策能力是指領導者在應對突發事件時表現出的科學快速的決斷能力。危機決策與平常決策不同,危機決策表現出時間緊迫、信息有限、技術不足、情況復雜等特點,對領導者作出及時準確的決策造成了極大的障礙。
提高危機決策能力,首先要消除緊張和恐懼心理,努力使自己維持平穩的心態和冷靜清晰的思維。心態穩定平靜,思維冷靜清晰是領導者在危機面前作出正確決策的前提和基礎,一定要通過深呼吸和后果警示(思考不冷靜的后果)來強迫自己消除緊張冷靜下來。其次,要排除各種干擾,抓住問題關鍵。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領導者會面臨非常復雜的情況,這些情況會擾亂領導者的思維;同時在突發事件中的各種利益相關人會發出不同的聲音,提出不同的要求,影響領導者的決策。這時候,領導者要注意把握應急的關鍵。一般情況下,在危機發生之后,首先要把握的是搶救生命和控制事態。第三,要注意把握角色要求。就是領導者要注意自己在突發事件中所處的位置和承擔的責任。角色不同,承擔的責任也不同,在突發事件面前的表現和要求就不一樣。第四,要善于發揮專家的作用。專家在應對突發事件上的作用是非常明顯的,要善于發揮不同專家在不同突發事件上的作用。這里的專家是廣義上的專家,包括人質事件中的談判專家,爆炸事件中的爆破專家,公共衛生事件中的醫學專家等等。第五,要善于收集真實信息,迅速作出決定。領導者在作出決定之前一定要迅速掌握相關的信息和事態狀況,及時決策,切忌猶豫不決,貽誤戰機,導致事態擴大和失控。
(三)現場控制處理能力
現場控制處理能力是指在突發事件的現場實施有效控制,科學指揮,正確處理的能力?,F場控制處理在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處于中間和關鍵環節,對于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態危害,消除事態影響等關系重大?,F場控制處理能力是通俗講的應變能力的集中體現,是領導者分析、判斷、指揮、控制、決策等能力的綜合反映。
提高現場控制處理能力首先要求領導者有處變不驚、臨危不懼、指揮沉著的大將風度。這是領導者氣質、風度和心理的表現,也是對對手和危機在戰略上的藐視,對下屬和群眾在情緒上的穩定。在紐約世貿大樓被襲擊之后,紐約市長朱利安尼迅速趕到現場,沉著指揮,有條不紊地組織救援和轉移,他的表現獲得了媒體和民眾的高度評價,也成為領導者在處理突發事件時的表率。其次,要求領導者冷靜觀察、系統分析,作出準確判斷,駕馭現場態勢。到達突發事件的事發現場,要求領導者首先要冷靜觀察,聽取有關匯報,分析現場情況,作出正確判斷,采取果斷行動。但是,在此過程中要求領導者系統分析,綜合考慮,不能顧此失彼,因小失大。同時,在一些緊要關頭,要求領導者敢于拍板、甚至敢于冒險。因此,現場控制處理,既需要領導者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思維判斷能力,又要求領導者具備一定的膽略和冒險能力。
(四)溝通協調能力
溝通協調能力是指在處理突發事件的過程中領導者與各當事人、群眾以及媒體之間的有效溝通和協調關系的能力。溝通協調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十分重要。無論是什么樣的突發事件,如果不能進行有效的溝通和協調,將會對應對工作造成極大的障礙。鑒于突發事件的自身特點,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由于不同的當事人和參與者有不同的心理和利益訴求,往往會出現小道消息滿天飛甚至謠言四起的現象。進行溝通和協調就是為了消除謠言與誤會,引導媒體和輿論,獲取民意的支持,為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在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尤其是重大公共突發事件過程中溝通和協調一定要重視以下要求。一是要公開事態狀況。俗話說:謠言止于公開。面對媒體要盡可能地通過媒體告知事件的真相,統一媒體的口徑,杜絕媒體將突發事件故意渲染,使小事變大,大事變亂。同時,通過公開事態狀況可以穩定人心,防止流言四起,引起更大的混亂。二是要充分發揮領導作用。在溝通協調過程中,領導者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如在群體性突發事件中,一方面,通過領導者出面可以直接進行溝通,消除誤會或矛盾;另一方面,讓群眾感覺到政府對事件的重視。在自然災害或安全生產等突發事件中,領導者出面往往給群眾一種定心丸的感覺,可以穩定人心和局勢。2007年底南方發生冰災后,國務院總理親赴不同現場,穩定民心,鼓舞人心。三是注重發揮專家的作用。許多突發事件人們可能并不了解真正的原因,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自然性災害等,這時,需要相關的專家來進行解釋,讓群眾了解真相,讓領導者作出正確的決策。四是要強調處理突發事件的公務人員的紀律。在處理突發事件過程中尤其是在面對遭遇了損害的群眾面前,必須強調公務人員的熱心、耐心、細心,強調行為的一致性和嚴格的紀律性。
(五)善后恢復能力
善后恢復能力是指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對事件本身處置之后,領導者對事件原因的調查,對相關人員的處理和對問題的改進。以及消除事件造成的影響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等方面的能力。
提高領導者的善后恢復能力,首先,對原因的調查要快速全面。既要認真分析造成突發事件的客觀原因,又要分析主觀原因;既要分析可能的自然因素,又要挖掘存在的人為因素,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礎。其次,對問題的改進快速有序。這里所謂的問題就是引發突發事件的主觀原因,也是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失誤,這也是善后恢復能力的關鍵和善后工作的重點。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改進既要強調及時性,又要注意次序性;因為引發突發事件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在糾正過程中可能千頭萬緒,因此必須注意抓住關鍵,先解決主要矛盾,再解決次要矛盾。第三,對人員處理要合法合理。在不同的突發事件中,有著不同的當事人,如: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加害人、受害人、事故處理人員、事件組織者、圍觀者、媒體等等,領導者必須根據他們在事件中所產生的作用和承擔的責任,依法處理,合理處理。第四,社會動員迅速廣泛。在一些對群眾生活和生產造成嚴重破壞的突發事件上,領導者要善于利用國家和全社會的力量,幫助受害或受災群眾解決生活困難,迅速恢復生產。第五,要深刻總結教訓,杜絕同類事件的發生。每一起突發事件都會暴露我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同時給我們留下深刻的教訓。領導者必須對引發突發事件的原因和問題進行全面的分析和總結,對處理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也要進行全面的總結。對教訓要引以為戒,防止同類事件在以后或其他地方發生。
四、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存在的不足
(一)防范突發事件的經驗不足、意識不強
許多領導者。尤其是機關的領導者,如果不是從基層干起,不是長時間直接面對管理環境和管理對象,他們應對突發事件的經驗是嚴重不足的,同時,由于不是經常應對突發事件,因此。他們的意識也是不強的。即使是在基層的領導者,由于干部年輕化的推行,加上現實中情況變化的加快,使得領導者尤其是青年領導者的應變,存在經驗不足和意識不強的問題,這也是不爭的事實。而且,每個人都會存在一個客觀情況--沒有經過大大小小的突發事件的錘煉,就無法形成自身的經驗;更無法在潛意識里形成防范和警戒心理,因為只有那些在突發事件中受了教訓的人才會在潛意識中形成經驗和相應的心理。
(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不足
由于黨委和政府將精力長時間投入在經濟職能的實現上,忽視了對社會的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改善。這就一方面造成了基層矛盾的積累和長期不能得到解決;另一方面也使得官員的社會管理能力沒有得到應有的鍛煉、經驗沒有得到相應的積累,公共服務的意識和能力都沒有得到應有的提高。尤其是在農村,隨著農業稅和各種收費項目的取消,許多領導者對基層政府職能的定位一下子模糊起來,有的甚至感覺沒事做了。實際上,在農業稅和各種收費取消之后,基層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更顯突出。因為一個現實的問題就是收取稅費的行為減少或消失之后,政府與公民(農民)之間的聯系似乎少了,對于農村許多情況(尤其是矛盾)的掌握就會滯后和存在盲點;如果不能搞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就可能出現更多的矛盾,引發更多的突發事件。
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不足的表現是多方面的。包括對流動人口的信息建立和跟蹤,各種矛盾的信息收集與處理應用,各種安全隱患的排查與匯總,城市弱勢群體的扶持與保護,農村各種社會保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農民就業培訓與安置,農業技術服務與推廣等許多方面。只有完善社會管理和各種公共服務,才能有效發現矛盾,及時消除矛盾,減少或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幫助領導者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三)公共應急機制不健全
應當明確,應對突發事件不是領導者個人的事,而且,只依靠領導者個人是無法保證減少突發事件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領導者個人能力的有效發揮在很多時候需要依賴健全的機制。我國公共應急機制在“非典”之后,經過幾年的努力已經有了較大的進步。但與當前形勢和領導者應急能力的提高和發揮的要求還存在很大的差距。南方的冰災尤為明顯地反映了我國在應對突發性自然災害機制上的缺陷。我國目前的應急機制不健全表現為:一是信息的收集與機制不健全;二是應急的社會動員機制不健全;三是應急機制種類不完整,一些影響國民經濟發展的重大事項沒有建立應急機制,如煤炭、電力、成品油、運輸等方面的應急預案至今沒有得到重視和制定。四是基層對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基礎設施的建設不夠重視。
(四)缺乏處置突發事件的專門訓練
客觀地說,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不可能一定要通過實踐中的突發事件來積累(這樣代價也未免太大了),因此,需要在對領導者能力培養過程中進行。所以一些專門的訓練和演習就必不可少。但是,在我國對領導者的培訓很少有涉及突發事件處置的內容。即使是在平常,領導者參加的應急訓練也不過是一些消防方面的簡單的知識。在西方發達國家,無論是針對領導者還是普通民眾,各種演習和訓練都很經常和普遍。我國對領導者在應急方面的培訓缺乏一方面是認識上的不足,認為沒有必要;另一方面是因為各級黨委和政府重視不夠,認為花錢搞演習和訓練不如花錢搞項目和建設。當然,也存在財政緊張沒錢投入到看起來像白花錢的地方。
五、如何提高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一)加強學習,豐富應急知識
1、學習科學知識。掌握基本的自然、社會、人文知識,了解一般的天文、地理、社會、人文等知識。一方面,按規律辦事,盡量少犯錯誤,少制造矛盾,從源頭上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另一方面,通過盡量多的積累科學知識,當面對突發事件時,可以作出準確的判斷,采取合理的行動。
2、學習管理知識,特別是危機管理知識。通過學習,掌握在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的組織、計劃、協調、控制、指揮等等。而危機管理又是一種非常態的管理,國家在法律法規中對于一些危機狀態下的人、財、物的管理,時間的要求,信息的,交通的管制等等都會有不同的要求和規定,需要領導者熟悉這些規定,按照規定辦事。
3、學習專業知識。這里所說的專業知識是指應急過程中個人需要掌握的專門知識。如消防知識、救護知識、疏散知識、心理學知識、逃生和求生知識等等。
上述知識的學習在這里是指個人的學習。這需要領導者做一個有心人,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過程中養成學習的好習慣,注意發現、搜集、學習和積累。
(二)加強培訓,提高應急能力
這里的培訓是有組織、有針對性的培訓。當前在突發事件日益頻發的背景下,對領導者進行有組織有針對性的培訓十分必要。但是在過去的培訓過程中,有關應急的內容非常少,這對于提高領導者的應急能力非常不利。因此,在今后的干部培訓中應該將應急能力的培訓作為一個重要的內容。培訓的內容具體包括:應急理論的灌輸、專業知識的傳授、法規政策的講解、應急機制的制定和完善、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應急過程的決策和駕馭、應急的心理訓練和調適等。
在培訓過程中應該根據具體的內容和要求,采取有效的培訓方式。如理論的灌輸、專業知識的傳授、法規政策的講解可以采取課堂講授和案例分析相結合的方法;應急機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可以采取比較學習、考察借鑒的方法;應急方案的制作、應急過程的決策和駕馭、應急的心理訓練和調適等可以采取案例分析和情景模擬的方法;等等。有的培訓可以采取多種方法結合的方式,在培訓中尤其要注重案例教學的應用。
(三)強化演習,培養應急意識
前面提到,領導者的應急能力不可能都通過實踐來提高,但是可以通過相應的演習,在一定程度上使一些有利于領導者能力得到提高的因素進一步實現。通過演習,一是可以提高領導者的程序意識和應變能力。通過演習可以讓領導者尤其是沒有相關經驗的領導者通過演習過程。感受緊急狀況下的氛圍,明確應急的相關程序和要求等。二是可以完善各種應急機制,提高應急機構的專業能力。通過演習,使各種機制得到檢驗。在演習過程中.各機構相互配合,在配合中發現運行程序、運作方式等存在的不足,然后進行完善。同時,通過演習,要發現專業應急機構存在的能力和各種設備配置上的不足,進一步提高專業機構的應急能力。三是可以提高群眾的自護和協同意識。通過社會參與,使群眾在應急過程中學習到正確的處理方法,提高在危機狀態下的自護和相互協作的意識。
演習要達到以下要求:一是經常性,要針對現實的需要在不同的時間進行相關的演習安排,使得演習成為一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常設工作。二是真實性,盡量使演習的過程和情景接近真實情況的氛圍,使參與演習的領導和群眾感受到接近真實的緊急狀況,使心理和行為更符合應對突發事件的要求。三是全面性,就是演習的種類應該盡可能的多,盡量包括所有的突發事件的應對(尤其是多發性突發事件)。四是廣泛性,就是指演習的參與者應該盡可能包括在突發事件中涉及的所有人員或機構。如應對劫持人質的演習,參與者應該包括:領導者、人質扮演者、劫持扮演者、人質家屬扮演者、圍觀群眾、各專業應急機構(公安武警、交警、急救等)、談判專家扮演者等等。
(四)完善機制,優化領導者能力發揮的環境
為使領導者的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必須建立完善的應急機制,這是領導者能力提高和展示的外在條件。
1、要建立起有黨委、政府和社會共同組成的應急組織系統。一方面,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政府各個部門在不同性質和不同級別的突發事件中,承擔什么樣的職責必須要分配清楚;各級政府之間、政府與部門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也要有效連接與配合。另一方面,在突發事件中社會組織或公民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社會組織和公民的行為方式、社會動員等都應明確的規定。
2、要有統一指揮、分工協作的應急管理體制。國家要建立起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使任何突發事件的應對都有領導、有指揮、有組織,使應對過程指揮有方、組織有力、責任明確等等。使無論在哪里發生的突發事件都能迅速得到有效的控制與應對。所謂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是指,國務院在總理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國家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國務院可以派出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由本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駐當地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有關負責人組成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協調本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開展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相關類別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指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指導、協助下級人民政府及其相應部門做好有關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3、有分類完備、運轉有效的應急預案?,F在,應急預案在應對突發事件過程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完善的應急預案對領導者進行有效的指揮和應急過程的順利進行十分關鍵。分類完備一是指國家的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要完善和完備,對各地方的應急預案建設和應急行為有科學的指導;二是指各級地方的應急預案要完善和完備。運轉有效是指預案要有科學性、有效性、可操作性。預案的啟動要及時、準確,各應急組織和機構之間的運轉要協調流暢,應急行為要合法、有效。前面提到,當前的應急預案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總體預案還不健全和完善。地方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還有待提高和檢驗。
4、完善相互協作、反應快速的應急聯動機制。應該大力推廣廣西南寧市的城市應急聯動機制,因為聯動機制較好地體現了應急行為的協調性與迅速性的要求。所謂聯動機制指的是各專業應急機構在聯動中心的統一指揮下,實現信息共享、行動統一的應急模式。從南寧城市應急聯動機制運作的實踐來看,這種機制與以前分散的機制相比較,在快速性、有效性、協調性上有了很大的提高。為了更好地應對突發事件,當前,一是要對當前的機制進行完善,包括信息子機制的完善、專業應急機構的科學布局、專業應急機構能力的提升等;二是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聯動機制。
5、有現代化的應急支持保障系統。在現代應急過程中,物質的保障與技術的支持顯得日益重要。如:在突發大范圍的洪澇災害中,通訊和水上運輸的保障就顯得尤為重要;在海上搜救過程中全球定位和直升機的作用顯得特別明顯;等等。所以,為了更好地應對突發事件,更好地提高領導者的應對能力,首先要建立健全各種應急物資的儲備制度和儲備體系,使應急物資的供應做到充足、快捷。其次,不斷將先進的設備和技術應用到突發事件應對過程中,使應對有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保障,大力提高應急的效率和效果。
6、有健全的應急管理法律法規。我國近幾年在應急法律法規的制定上進步很大:一是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使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有法可依;二是制定了《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充實完善了國家應急專項預案;三是各地方各部門也不斷完善應急預案的制定。為了更好地應對突發事件還要對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完善,使之更科學、更嚴密、更有效;對地方和部門的預案進行修正和補充,使之更完善,更具可操作性。
應當說,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是一個綜合的、復雜的能力體系,需要領導者全面的提高,需要國家應急體制和機制的有效促進,需要相關的物質、技術的可靠保證,提高領導者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不僅是領導者個人的需要,也是黨和國家的需要,更是人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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