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戶口管理與建立企業信用

時間:2022-11-09 1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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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戶口管理與建立企業信用

經濟活動中信用程度低、信用差是我國市場經濟秩序混亂的主要表現和根源之一。諸如假冒偽劣泛濫、虛假廣告遍地、坑蒙拐騙橫行、三角債、走私騙匯等現象,歸根到底是信用的缺失,即社會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的滯后所致。如何盡快建立起我國的信用制度,是加入WTO后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作為承擔著市場準入、市場交易行為和競爭行為監管職責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該按照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政府管理信息化的客觀要求,加快對傳統管理觀念、手段和方法進行改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等科學手段武裝我們的監管執法隊伍,提高監管水平。充分利用我們掌握著各類市場主體從產生、發展到消亡的各種重要信息的優勢,通過評價企業信用狀況,促進社會信用制度和信用體系的建立,更好地為經濟發展服務。

一、關于“經濟戶口”的建立與管理

我們每個人出生后都要到派出所申報戶口,同樣,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公民、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欲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必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的經營資格,方能取得入市資格。其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要依法對其經營活動實施事中(日常監管)、事后(退出市場,注銷主體資格)全程監督管理。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詳細完整準確地建立各類主體從進入市場到退出市場全過程的檔案資料,即“經濟戶口”。

所謂“經濟戶口”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確認生產、經營資格的市場主體綜合情況的總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管理轄區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生產經營、市場行為和對其監督管理有關情況的記錄。它既反映企業登記事項的變化和經營活動情況,也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其進行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的全過程。

經濟戶口管理是根據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生產經營和對其監督管理有關情況的變化,對經濟戶口進行相應的建立、補充和調整的管理。主要以書式資料即“經濟戶口資料簿”和微機中相應的軟件管理系統來反映。其目標是確保經濟戶口反映的情況與實際情況在一定時期保持一致。所以,“經濟戶口”是執法巡查的基礎和必要環節。

我區“經濟戶口”建設還處于探索階段,從上到下對經濟戶口的建立,認識還不一致,突出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一些工商所建立的“經濟戶口”過簡,往往是每戶一個檔案袋,只裝一張簡單的登記表,與登記臺賬、卡片沒有多大區別,沒有單獨的使用價值。

二是一些工商所建立的“經濟戶口”過繁,基本上把登記機關的企業檔案予以復制,即在工商所重復建檔。這既不符合檔案管理要求,也沒有必要,還增加了經費開支。

三是目前“經濟戶口”中多數只有個體工商戶及企業的登記資料,市場監管工作涉及的經營主體的表彰獎勵、產品或服務質量情況、因違法被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情況、重合同守信用、消費者信得過、廣告宣傳、注冊商標等資料沒有反映。

四是經濟戶口人工建立較多,微機使用率極低,即使使用微機,也只是登記的主要事項。

五是經濟戶口建立缺乏自上而下的管理規范,內容和應用程序不夠統一。

二、關于“經濟戶口”的建立和定位

圍繞“經濟戶口”建立和管理工作的定位,我們認為,建立“經濟戶口”主要是為了使用,即為日常監管提供依據,而企業檔案除為監管市場提供依據外,還有保存登記原始資料,依法為有關機關和單位出具證明的作用。工商所建立經濟戶口無需此用。因此“經濟戶口”不應該也沒有必要按照登記檔案的模式來建,而應當采取適度適用的原則:凡工商所需要的資料應當納入“經濟戶口”,反之不必要納入。同時,“經濟戶口”建立應體現易于管理、科學合理、統一規范、準確完善的原則,體現企業信息狀況的全面性、動態性和來源渠道多元性。

第一,“經濟戶口”要系統、全面。它應包含管理區域內所有的監管對象的所有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內容。也就是說,“經濟戶口”必須涵蓋轄區內所有的工商登記注冊與日常監管的各項內容,必須全面系統地反映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從市場準入、生產經營到退出全過程中各個時期的情況。在經濟戶口的內容上,應充實以下五個方面的資料:

1.登記機關的核準登記事項。依此監督市場經營者是否登記、是否按照核準的登記事項從事經營活動;

2.開業經營應當具有的前置審批手續。依此監督市場經營者的前置審批是否具備,是否因過期失效,或者被原審批機關撤銷或吊銷;

3.受工商法規規范及保護的市場主體的行為和權益。如商標、廣告、總經銷、聯營等資料。依此監督市場經營的相關行為是否合法,確定市場經營者的相關權益是否應予以保護;

4.個體工商戶的產值、營業額的統計。以此來確定個體工商戶管理費標準和統計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狀況;

5.守法經營情況記錄。依此確定“重合同、守信用”和“消費者信得過”企業,對登記機關和相關部門評價企業提供所需證明,確定市場監管的重點。

第二,“經濟戶口”的建立應保持動態性。不僅要對“經濟戶口”的增減保持動態,“經濟戶口”的內容也應不斷變化。隨著工商行政管理計算機網絡的開通,能夠在網上查詢的資料信息,應逐步退出“經濟戶口”,而監管工作中的資料應隨之納入。

第三,保證“經濟戶口”資料來源多渠道、多元化。

一是“經濟戶口”登記資料的采集主要來源于登記機關。這就要求登記機關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將發照登記后的有關資料信息向工商所傳輸提供。

二是由監管對象提供有關信息。需要制定有關規范性文件,規定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向工商所提交有關文件和數據的義務。

三是由工商所日常巡查補充資料。如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因違法被行政處罰情況,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歇業停業情況等。

四是稅務、銀行等其他部門的相關資料。

第四,在經濟戶口建立中融人科技性。

計算機網絡硬件設施應該相應配套,比如省、市局機關內建立局域網,市局與分局機關建立DDN廣域網,分局與工商所建立撥號網,形成全省、市系統的辦公聯網。經濟戶口建立與管理過程中,可依托計算機開展工作,并本著實用原則將經濟戶口的基本情況、管理情況及時錄入微機達到實用。

三、關于經濟戶口管理實際操作辦法

一是現行的“經濟戶口”要依托計算機網絡,借鑒使用其他地區成熟的“經濟戶口”管理軟件或自己開發“經濟戶口”管理軟件,建立“經濟戶口”信息庫。

二是“經濟戶口”要體現“分級登記、屬地管理、上下聯動、動態監管”的思路。首先機關登記部門負責其權限范圍內登記信息的整理、錄入;其次工商所負責授權范圍的登記、監管、服務、信息的收集、錄入;最后各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將市場主體登記、年檢情況的變化以及巡查、辦案中掌握的情況,及時對電腦信息庫的信息資料進行修改、補充和更新,以確保對市場主體實施有效監管。

三是工商所應建立“三級戶卡”,適應微機化管理?!叭墤艨ā奔从晒ど趟鶅惹诮M掌握所里全部經營戶的總戶卡(分企業、個體兩大類)為第一級戶卡;由各巡查組掌握本組管理的經營戶戶卡為第二級戶卡;由每位巡查人員掌握本人管理的經營戶戶卡為第三級戶卡。同時,全局系統內各個所的企業、個體戶一級經濟戶卡的總數與市局機關注冊部門的戶口總數相一致?!叭墤艨ā庇涊d的內容為經營戶的主要事項、經營基本情況及違法違章情況,內勤組側重于記載經營戶的登記事項,巡查組戶卡側重于記載經營戶的基本情況。

由于目前全國尚無統一的模式,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呼倫貝爾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等地摸索制定了不同形式的“經濟戶口”資料簿,開發了“經濟戶口”管理軟件。以各地“戶簿”的形式來看,基本是相似的。最根本的是如何維護管理運行,使其發揮全面、準確、方便、快捷的信息功能。

四、關于應用“經濟戶口”及建立信用公示制

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離不開社會成員(企業、個人)資信檔案。它是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基石。就工商部門而言,“經濟戶口”的建立和應用是企業信用公示制的基礎和前提,企業信用公示制是“經濟戶口”應用之表現。

從目前部分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立的企業信用體系看,企業信用公示制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內容:

(一)企業身份信息。即指企業登記注冊內容、年檢、登記事項變更、分支機構等情況的相關記錄,在微機打照系統中存儲。

(二)良好行為公示信息。指企業被縣市級以上政府部門表彰和獎勵的記錄,包括重合同守信用、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其他信用記錄等。有相應的審批備案。

(三)不良行為警示信息。指企業違法和嚴重失信記錄,包括違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造成經濟損失數額較大的,如抽逃資金或虛報出資、虛假廣告、合同欺詐、商標侵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等。有不良行為企業將被歸入“黑名單”或鎖入“警示系統”,其投資者與企業、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相關的行為將受到限制,其違法行為將作永久性記載。

企業登記注冊和市場交易行為的內容在“經濟戶口”中得到全面反映。在網絡技術的情況下,可轉入相關信息數據庫中。社會各界通過點擊網站的方式,查詢與其交易的市場主體中是否有不良記錄,以決定是否與其交易,避免受到曾有惡意交易行為的市場主體的損害,從而建立起對失信企業的嚴罰機制。運作成熟后,企業信用征信機制即告構建完成記載經營戶的基本情況。

五、建立企業信用體系應注意解決好的幾個問題

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企業信用體系的建立尚在起步階段,應秀實基礎、整體規劃、全面推進。當前,應立足自身職能,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經濟戶口”和信用公示制管理辦法。明確“經濟戶口”內容和管理方法,以及企業信用公示制度實施辦法。要將建立這一制度,特別是企業不良行為警示記錄信息,公之于眾,使企業明了守信將得到信用收益,失信則將受到懲罰,避免不教而誅。

(二)積極為社會提供征信服務,成為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商部門掌握著經營者主體從設立到注銷的重要信息,通過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打假維權等工作不斷充實“經濟戶口”內容,可以為企業信用體系的建立提供重要的信息。在這方面我們工商部門從自身職能出發,應該先行一步,作好經濟戶口的建立及管理工作,構建工商行政管理局面的企業信用體系,推動各級政府和其他行政執法部門以及行業系統逐步構建社會信用體系,實現信用資源的社會共享。

(三)加大計算機網絡建設,全面推行網絡化辦公?,F在已進入信息化經濟時代,實現全國工商系統聯網至少是省、市以下聯網,已勢在必行。只有建立起跨地區的網絡化信用數據庫,才能發揮綜合效能,使不守信用者在全國范圍內,至少是一個省、區內寸步難行。

(四)建立全國工商系統統一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制。上網信息要按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的數據共享和交換標準來整理錄入、更新、維護、使數據庫正常運轉,使工商行政管理監管市場和各項行政執法職能信息化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信用公示體系建成后,交由機關信息中心進行企業化管理動作。目前,有的地方已投資建起了工作平臺,設立了網站,下一步就是如何讓網絡在向社會提供服務方面做到信息數據化、檔案查詢自動化、信用報告公正化。

(五)與國際慣例按軌,實行公民身份號碼管理。企業、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注冊號可嘗試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以便與個人信用信息檔案接軌,為個人信用征信系統的建立奠定基礎。

(六)企業不良行為的記錄單位要從法律上予以明確。

工商機關各職能機構,應在法律、法規(國務院“三定”方案)授權和范圍內將涉及各自職責的企業不良行為錄入數據庫,編制企業信用報告記錄。這樣既可以保證數據來源的權威性,又可以避免重復的記錄。同時,要建立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各機構指定專人負責本職能范圍內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錄入信息的準確和合法。對不良行為公示提出異議的申辯,要由信用評估委員會及時受理和鑒別,該糾正和抹消的要依程序進行,以防發生侵權和訴訟,使信用公示制具有公正性和權威性。

(七)建立依法規范失職行為的追究責任制。在完備的信用體系建立后,應當依法加強對信用管理上失職行為的追究。凡是符合必須記錄的不良行為,相關機構必須依法將其錄人信用系統數據庫,并將信息鎖定到法定的年限,不得擅自改動或刪除。在不良行為記錄的使用上,法律規定加以限制的,有關部門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前必須依法查詢企業或個人的信用資料。如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資格的審查,登記機關應當查詢其信用狀況。在對不良行為者的限制上,明知企業或個人有不良行為記錄,相關機構或直接責任人沒有依法加以限制或采取懲處措施,則將受到法律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