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高鄉鎮黨委執政能力的思考

時間:2022-05-31 03:10:00

導語:關于提高鄉鎮黨委執政能力的思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關于提高鄉鎮黨委執政能力的思考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大力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全黨的大事,也是各級黨組織和每個黨員、干部的神圣職責。xx區作為一個130萬人口的農業大區,鄉鎮黨委的執政能力如何,直接關系到全區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大局。提高鄉鎮黨委執政能力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大問題。

一、正確認識和對待鄉鎮黨委在執政方面存在的不足是提高執政能力的前提條件

通過多年來的基層組織建設,全區鄉鎮黨委的執政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較好地發揮了基層黨組織的作用。但與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比,無論是認識層面,還是實踐層面,都還存在較大差距。

執政意識淡薄,執政的使命感、危機感不強。一些鄉鎮黨員干部認為,鄉鎮黨委是黨的最基層組織,不是“執掌政權”,只是“奉命行事”,執政的使命感不強,表現為“輕”執政、“冷”黨建、“熱”經濟的現象。以配備鄉鎮干部為例,很多人愿作副鄉(鎮)長,不愿作黨委副書記。同時,不少鄉鎮黨員干部執政的危機感不強,認為共產黨是一黨執政,不論怎么樣,黨的執政權都永遠存在。

政治意識淡化,不能從政治上去觀察和處理問題。有的鄉鎮黨委,忽視做干部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認為經濟工作搞好了,黨的組織工作就做好了。在對待和處理一些具體問題時,不能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高度去思考,致使一些矛盾和問題激化,讓工作被動。

思想觀念滯后,市場經濟的意識不強。有的鄉鎮干部平時不注意加強自身的理論、業務和文化知識等方面的學習,知識老化,觀念陳舊,習慣于“發號施令”,對市場經濟認識模糊,不善于運用市場經濟規律去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切實解決問題。

執政能力不高,難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少數鄉鎮黨委工作缺乏創新,照搬照抄上級的方針、政策,在發展經濟、致富百姓方面辦法不多,主動性不夠,喪失了應有的先進性,難以滿足人民群眾的現實需求,群眾感覺“辦不了事”,導致對鄉鎮黨委、干部失去信任,逐漸向“大款”、“富翁”和家族、宗教勢力靠攏。

工作作風不實,干群關系不夠融洽。一些鄉鎮黨員、干部缺乏腳踏實地、真抓實干的工作作風,把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實現自我價值的工具,把個人行為當作行政行為,急功近利,貪大求洋,追求“政績”,報喜不報憂,同群眾距離越來越遠,得到群眾參與、理解與支持的越來越少。

這些現象體現了鄉鎮黨委執政能力不強,與黨對基層組織的要求和人民群眾對黨員、干部的希望有差距,需認真加以克服和解決。

二、加強鄉鎮黨委自身建設保持黨員先進性是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提高鄉鎮黨委的執政能力,必須從自身建設入手,切實加強思想、作風、組織和制度建設。

加強思想建設,為提高執政能力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提高鄉鎮黨委執政能力,必須把思想建設放到首位,最根本的是加強黨員和領導干部的學習。要繼續堅持和完善中心組學習制度,通過黨委(擴大)會、班子民主生活會、知識講座等形式,實行定期與不定期學、集體學與個人學相結合,把思想政治學習與經濟、管理、法律、文化學習結合起來,與實際工作結合起來,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創造性,真正把理論水平轉化為執政能力。

加強組織建設,為提高執政能力形成堅強的領導集體和健全的組織體系。一是進一步深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繼續深入開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三級聯創”活動,大力推行“支部+協會”工作模式,培育一批“支部+協會”典型,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層黨建工作機制,注重抓好社區、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三是抓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進一步增強鄉鎮黨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加強作風建設,為提高執政能力提供過硬的黨風保證和廣泛的群眾基礎。鄉鎮黨員干部直面群眾,其一言一行都影響群眾對黨的感情,對黨的政策的理解與執行。在作風建設上,一是繼續深入開展親民、愛民、助民活動,爭當人民“好兒子”。督促和引導鄉鎮干部經常深入村組、農戶,解決好突出矛盾和具體問題,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擴大群眾基礎。二是認真貫徹執行省紀委、監察廳“四條禁令”,切實轉變干部工作作風,努力做到“五戒”。即戒軟、戒空、戒拖、戒浮、戒懶,克服和消除工作中不敢碰硬、不敢堅持原則、不注重實效、工作作風飄浮等問題。三是大力加強“兩個務必”教育,使鄉鎮黨員干部始終保持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和艱苦奮斗的優良作風,勤勤懇懇為群眾謀利益,腳踏實地帶領群眾奔小康。

加強制度建設,為提高執政能力創造穩定的制度框架和完善的體制條件。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和機制是提高鄉鎮黨委執政能力的重要切入點和著力點,必須把制度建設貫穿于思想、組織、紀律和作風建設的始終,在實踐中不斷創新。一是加強決策制度建設,推進決策科學化。凡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全局性問題,必須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二是加強管理制度建設,推進管理規范化。建立和完善客觀公正的干部素質、目標業績考評機制和獎勤罰懶、獎優罰劣、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機制,嚴格和規范鄉鎮干部管理。三是加強干部制度建設,推進任用干部的民主化。大力推行公推公選制度,不拘一格選人才。對那些勤學習、善思考、有激情、操守好的同志提拔重用,在全區樹立正確的選才用人導向。四是加強監督制度建設,推進監督立體化。建立鄉鎮干部監督管理機制,從區黨代表、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中聘請黨風廉政監督員加強對干部的工作監督。同時,強化對鄉鎮領導干部8小時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監督。大力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廉政鑒定、廉政談話、廉政承諾、廉政考核的“四廉”制度,在全區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鄉鎮干部監督管理網絡。

三、緊緊圍繞建設小康型宏偉目標,著力提高鄉鎮黨委的四種能力

根據鄉鎮工作特點,區委主要通過抓鄉鎮黨委領導班子建設,培養鄉鎮黨委的務實精神增強鄉鎮黨委抓發展的能力。

把隊伍建設作為“第一要素”,增強選人用人的能力。鄉鎮黨委執政能力如何,關鍵在鄉鎮黨員、干部,特別是鄉鎮領導干部。為此,必須把鄉鎮黨員干部隊伍建設放在首位,不斷創新和完善鄉鎮干部的選拔、培育、管理、使用機制,把社會上的優秀人才吸收到鄉鎮干部隊伍中來。一是堅持憑實績選拔干部。注重在建設小康型的主戰場上識別干部,把那些思想作風好、工作能力強、公道正派的能人選拔到鄉鎮領導崗位上來。同時,注重把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能力的人選拔充實到村組干部隊伍中去。二是加強年輕干部培養。堅持上掛、下派、外派鍛煉相結合,分期分批選派鄉鎮年輕干部到區級、村級和沿海地區鍛煉;從區級部門選派干部到工委、鄉鎮任職,充實鄉鎮干部隊伍。三是加強干部監督。從建立健全發現問題、糾正錯誤、追究責任的機制入手,著力于對干部的“全程”監督,嚴防職務、經濟犯罪,切實提高鄉鎮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增強鄉鎮黨委的領導和抓發展的能力。抓發展是鄉鎮黨委的工作主題。各鄉鎮黨委要圍繞區委確立的“三大經濟”、“六個集中”的總體思路,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和實施經濟發展規劃、重大決策上,立足實際,統籌發展,找準優勢,準確定位,綜合考慮本地資源配置,切實找到一條真正適合自身發展的路子。一是依托中興紡織、惠昌食品、龍頭面業等骨干龍頭企業,大力實施“百村示范工程”,狠抓生豬規模化建設,發展具有一定規模,富有地方特色和比較優勢的綠色產品,調優農業產業結構。二是抓住全區大力實施“民營創業工程”的契機,引導鄉鎮黨委狠抓招商引資,采取以情招商、以商招商和上門推介等方式做大做活鄉鎮民營企業,搞活鄉鎮民營經濟。三是依托豐富的旅游資源優勢,拓展旅游與文化共融發展思路,加大旅游業的開發力度,帶動第三產業快速發展。四是把勞務輸出作為現階段農村最大的富民、惠民工程抓緊抓好。五是以經營土地資本為核心,推行城鎮建設和管理市場化、產業化、企業化。

把依法辦事作為“第一素質”,增強依法執政的能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群眾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有了問題,找“條文”,已成為群眾共識,這對鄉鎮干部的從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要進一步深入開展法制教育,增強鄉鎮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自覺性。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執法監督,切實提高鄉鎮黨委和黨員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執法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四個關系,即正確處理地方政策和法律的關系,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制定措施辦法,減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正確處理權與法的關系,權力是法律賦予的,決不能把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搞以權代法、以權侵法;正確處理鄉(鎮)村上下級關系,以法律法規為行為準則,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和范圍內執行公務,把遵守法律法規與執行、服從領導機關和領導者的指示內在的統一起來;正確處理好履行職責與防范風險的關系,注重化解和防范各種風險,保護好鄉鎮干部自身。

把穩定作為“第一責任”,增強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隨著改革的深入、利益關系的調整和鄉鎮基層民主的推進,各種社會矛盾日益突出,處理歷史的和復雜的問題、有效化解矛盾在短期內將會是鄉鎮黨委的經常性工作。各鄉鎮黨委要切實承擔起維護穩定的職責,緊緊圍繞“無重大刑事案件發生、無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發生、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目標,堅持專群結合、分級分線、齊抓共管,大力實施綜合治理“三三”工程,深入開展“三創建”(創建民主法制示范村、民主法制示范社和民主法制示范單位)活動,充分調動鄉鎮部門積極參與、協調配合的積極性,形成一種逐級負責、逐級解決、上下聯動、密切協作的工作格局和整體合力,切實維護鄉鎮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