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代物業管理論文

時間:2022-12-17 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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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代物業管理論文

摘要:我國的物業管理起步較晚,由于諸多原因還不成熟。筆者試從我國現代物業管理的特點出發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并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進行理論探討,供實際工作參考。

關鍵詞:物業管理;原因;對策

物業管理是指由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依照合同和契約,對己竣工驗收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建筑和附屬配套設施及場地以經營的方式進行管理,同時對房屋區域周圍的環境、清潔衛、安全保衛、公共綠化,道路養護統一實施專業化管理,并向住用人提供多方面的綜合性服務。

一、我國物業管理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問題一直是物業管理工作的難點

自從開始實施物業管理以來,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問題一直是工作的難點,也是政府主管部門立法和監管工作的重點。

從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角度,主要是收費標準過高。對于物業產權人來說,主要是針對房租而言,現階段的低水平房租,使產權人交費額與房租相差很??;對于物業使用人來說,與以往相比,除了交納房租外,還必須承擔住戶個人交費項目的費用這筆難以承受的開支。價格水平與服務質量也不相符。違規收費時有發生。比如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處長收費期限、只收費不服務、多收費少服務、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收費等等。

從物業管理單位的角度,主要是收費標準太低、項目不全。有資料顯示,對于物業管理項目進行成本核算,發現除了個別項目外,大多數收費標準低于成本價。同時收費責任不清,承擔風險過大?,F階段各物業管理企業承擔了大多數公用部門的收費任務,不僅物業管理企業要投入人力代收費用,而且由于拒繳、欠繳現象普遍存在,物業管理企業還不得不為住戶暫付大量費用,承擔了很大的經濟風險。

(二)物業管理企業經費嚴重不足

在實行物業管理后,居民從思想上、經濟上都難以接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這是物業管理遇到的一個難點問題。有些物業管理公司之所以起步艱難,其關鍵是不能解決經費來源,僅靠向住戶收取服務費來解決物業管理的經費來源,大多步履維艱。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資金難以到位,很少有物業管理企業落實到了這一筆資金;按合同規定的向每一個住戶收取的管理費收入又由于目前存在的對收費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住戶欠繳、拒繳管理費的現象時有發生,使這一筆資金也難以全部落實;合同之外的特約有償服務收入由于大多數物業管理企業特約服務項目少,業務量小,不能從中取得多少收入,對資金的補充也是杯水車薪。

(三)物業管理的法制建設滯后

物業管理在我國的興起也就是從近幾年來開始的,國家出臺了的法規雖然填補了我國物業管理法律制度的空白,初步改變了我國物業管理無法可依的狀況,然而,與物業管理實踐對立法的要求相比,仍有相當差距。由于在許多方面都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使得在管理中形成大量的矛盾與分歧,物業管理的糾紛事件日益增多,而物業管理公司、業主之間產生糾紛后也缺乏仲裁機構和處理規程。

二、若干原因探析

(一)產生收費問題原因探析

傳統的福利觀念根深蒂固,物業管理意識尚未形成。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居民除交納象征性房租外,沒有其它任何住房消費,而推行新的物業管理模式,住戶要支付高出原有房租許多的物業管理費,在觀念上一時難以接受。同時行業規范尚不健全,競爭機制尚未形成。再者收費標準背離價值規律,執法監督缺乏有力保障。在收費執法監督問題上,對于物業產權人、使用人來說,可以通過消協、物價、房管部門甚至法院等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對物業管理單位來說,由于分戶收費金額小,欠費住戶數量多和欠費原因復雜等因素的制約,在目前情況下,要通過法律手段監督和制約物業產權人、使用人交納物業管理費,存在著諸多的實際困難。

(二)物業管理經費不足的主要原因

(1)物業管理啟動資金難以到位。當前我國的物業管理尚處于起步階段,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盡管政府每年對住宅小區的管理都能給予一定的經費補貼,但遠遠不能滿足物業管理快速發展的要求。(2)物業管理企業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物業管理企業經營嚴重不足,營運資金缺乏,導致大多數物業管理企業處于虧損狀態,除了收費難,啟動資金沒有到位等原因外,還有物業管理企業本身規模和所管理的物業質量的原因。(3)物業管理企業經營渠道少。企業化要強調“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物業管理公司要取得經濟效益,既要通過各種方法降低管理成本,又要開拓經營渠道增加收入。

(三)法制建設跟不上物業管理發展的主要原因

(1)效力層次低、權威性不高,體系殘缺不全?,F行物業管理立法大多是建設所公布的各種部門規章,政策及規范性文件,這些規章的權威性、普遍適用性較低,不利于物業管理職權的行使。在我國現行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中,缺乏一部能統率物業管理所涉及的所有領域的基本法,一旦某一單行法規出現立法漏洞,無法可依的現象便不可避免。(2)內容不完全、法律漏洞多。現行物業管理法規的適用范圍過窄。物業管理法的調整對象應該是所有的物業管理關系,而現行法規主要涉及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至于工業廠房、商業物業、辦公大樓、倉庫等眾多領域的物業管理還是無法可依。同時,尚未建立完善、科學的物業管理市場準入制度。準入制度是主管機關對物管企業進行監督和管理的首要環節,是建立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的基礎。物業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體制尚未理順。目前物業管理市場存在著多頭監管而又監管不力的現象,不僅增大了物業管理企業的工作難度,也給物業管理的有序運行埋下了隱患。法律責任制度不健全也是原因之一。

三、我國物業管理發展對策

作者試圖根據我國具體國情,結合國內外物業管理的一些先進的管理經驗及方法,探索解決當前問題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解決物業管理收費問題的有效途徑

首先要改變傳統觀念,提高對收費的認識。讓人們充分意識到購房之后,還要在使用期限內,連續不斷地自行承擔物業維護和享受服務的全部費用。同時,強化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中的作用。業主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來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再者,物業管理要得到發展和繁榮,就要得到政府的扶助和支持,政府應該在物業管理開始興起階段扶持物業管理企業的發展,激勵物業管理行業競爭機制的形成??蓪ξ飿I管理收費實施特殊稅收政策,應進一步明確公共維修服務收費的法定稅費的標準,使物業管理服務的價格構成更加合理,同時便于物業管理企業的實際操作。同時可以從各城市的實際出發,對物業管理收費實施特殊優惠的稅制,減免部分稅費,減輕物業管理企業的經濟壓力。政府對物業管理經費應當進行適當補貼,這有利于保護從事這一類物業管理的企業的積極性,推進住房制度改革進程。

(二)物業管理企業應從多方面著手,以改善經費不足狀況

(1)物業管理可實行規模化經營。企業在生產規模上要達到經濟規模,此時產品的單位成本最低。物業管理公司也應考慮運用規模經濟發展企業化經營。(2)物業管理應實行專業服務社會化。我國的物業管理公司機構大、人員多,公司對每一項管理業務、服務項目都要親力親為,這勢必大大增加了成本。物業管理公司應以積極的態度,努力尋求和適應符合國際慣例的新的管理架構和方式。(3)物業管理公司應開展多種經營。物業管理公司采取“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物業管理公司在從事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同時,也可利用自身的優勢將經營范圍擴大到與物業有關的業務,也可根據自身特點和該小區的情況向其它方向發展。(4)改革現行物業管理體制,打破單一物業管理模式。從大多數中低收入者無力負擔物業管理費的實際情況出發,可以嘗試打破普遍推行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一種模式的體制,將我國臺灣地區普遍實行的業主自營式物業管理方式引進我國大陸的物業管理體制,實行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與業主的自營式管理兩種模式并用的物業管理新體制。業主自營式物業管理就是住宅小區(臺灣稱社區)的物業管理,既不由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也不聘請社會上專門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而是由樓房業主自己打班。這種方式在臺灣的城市中比較普遍。整個社區的建筑物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私產(即居民的套房),由業主自己打班;另一部分是公產,包括庭院、各種公共活動場所和臨街的配套建筑物。公產歸社區全體成員所有,由他們自己管理,即所謂業主自營式物業管理。臺灣的物業管理隊伍非常精干,專職人員只有兩位,一位是干事,另一位是守門員兼監控員(他們的房間有對公產部分進行監控的先進電子設備,并且24小時錄像,保留二周)。另外有少量的臨時工,如保潔員、修理工等,由干事根據需要聘請,他們的工資、獎金等從出租房屋收取的管理費中支出。工作人員盡職、敬業,加上文明程度較高、設備先進、通訊發達,所以其物業管理成本不算高,水平和效率卻很高。

(三)完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

為了規范物業管理的組織和行為,保障各主體的合法權益,構建物業管理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當務之急是完善物業管理法規。在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如下的建議:(1)提升物業管理法規的層次和效力,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法規體系。就物業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則、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含主體的權利義務)、物業管理企業及業務范圍、監管體制和物業管理法的適用范圍等原則性內容加以明確規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法規的協調,盡量摒棄狹隘的部門利益,以實現法規的體系化,促進法與社會需求之間的和諧。(2)完善物業管理法規內容,做到內容與體系的協調。應當擴展物業管理法規的適用范圍,除了繼續完善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法規外,還要將工業廠房、商業物業、辦公大樓、倉庫等的物業管理也納入物業管理法規的調整范圍。同時建立完善科學的物業管理市場準入制度,凈化市場競爭環境。物管企業應做到產權清晰且獨立、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制度科學合理、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創造好的業績。促使那些由房管所、公房管理單位轉制而來的物管企業盡快適應市場需求,并放寬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條件。再者,應當理順物業管理市場的監管體制,細化各職能部門的職權及行使職權的程序,完善監管、制約手段。最后,完善法律責任制度。明確規定罪錯與應承擔的責任形式,構建涵蓋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責任體系,使各主體明確知道如果違反了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應受到何種懲罰,這將有力地督促各主體正確行使權利和積極履行義務,盡可能減少和避免糾紛,違法行為的發生。明確界定依法追究各種法律責任的組織積程序,使各類組織依法定程序切實履行監管義務,保障物業管理法規的貫徹實施,也便于保護各個主體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顏真,楊吟.物業管理危機處理及案例分析[M].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年

[2]鄒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