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藥上市單位管理構建和單位績效關系的實物探討

時間:2022-03-18 0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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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上市單位管理構建和單位績效關系的實物探討

摘要:選擇了2007—2009年中國A股醫藥上市企業為研究樣本,對中國醫藥上市企業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關系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結果表明,中國醫藥企業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系,但同時也發現醫藥上市企業的董事會和監事會對提升企業績效并沒有充分發揮其應有的監督作用,管理層的激勵機制也有待進一步改善。

關鍵詞:醫藥上市企業;公司治理;盈余管理;企業績效

公司治理對公司績效產生了積極作用,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并有利于保護利益相關者權益[1]。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研究一直是國內外學者所積極關注的。從國內看,宋增基等(2008)[2]以中國證券市場2005年公布的指標股為研究樣本,研究了中國企業董事會行為、公司治理與績效之間的關系;肖智等(2007)研究表明公司的透明度和公司業績之間有正的相關關系[3]。國外學者對公司治理與企業績效之間關系也有了比較廣泛的研究。Black等人(2002)[4]的研究認為,公司治理結構好的公司比那些公司治理結構差的公司有好的經營業績。對于董事會的研究,Lipton和Lorsh(1992)、Eisenberg等(1998)都認為董事會規模越小越有利于公司治理和企業業績的提高[5];Mola(1998)則認為,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合一會削弱董事會的監控功能,使上市公司可以操縱公司的經營業績。

Jensen,Wamer(1998)研究了所有權結構和公司業績之間有聯系,機構投資者不再是一個純粹意義上的資本炒作者,而是一個理性投資者,會對公司的業績有理性的要求。

作為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醫藥行業,在中國醫藥上市公司經歷了十幾年的發展之后,其現代公司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如何,對企業的績效是否有影響,何種治理模式才更有利于提升中國上市醫藥企業的績效已經成為公司治理理論發展和實務所迫切需要了解和論證的。本文旨在研究中國醫藥上市企業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試圖找出兩者之間的影響機制,為醫藥企業構建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企業績效提供現實依據,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一、理論分析和研究假設

1.中國醫藥上市企業股權結構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1)股權集中度與企業績效相關性及假設。對于股權高度集中的企業來講,大部分中國上市企業的董事長或者CEO就是控股股東本人,小股東對其的監督可能成為問題;股權相對集中的情況下,絕對控股股東能夠對相對控股股東存在一定的激勵,同時相對控股人員對經理人也能夠進行相對有效的監督;股權高度分散的情況下,小股東監督的成本可能會大于其收益,缺乏監督的動力。根據以上分析,我們用第一大股東及第二到第五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來衡量股權的集中度情況,則可以提出假設1: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企業的績效呈U型關系,即第一大股東在持股較少的情況下,與企業績效呈負相關,而當其持股超過一定比例后,則與企業績效呈正相關;第二到第五大股東持股比例與企業績效呈正相關的關系。(2)股東構成與公司績效相關性及假設。由于沒有明確的產權主體,國有股東可能會因為缺乏有效激勵而無法有效的監督企業的正常運作,經理人對企業有著大量的控制權,導致內部人控制的情況,必然不利于企業績效的提高;中國醫藥企業流通股所占的比例小,“搭便車”的現象較嚴重,缺乏動力來實施其權利。因此,我們提出假設2:中國醫藥上市企業第一大股東為國家股與企業績效呈反比;流通股持股比例與企業績效不相關。

2.醫藥上市企業董事會特征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在控制監督成本的同時,董事會只有達到一定的規模才能對企業績效產生影響。董事會人數過低,增加了監督成本的同時還無法達到對管理層形成有效的監督的水平,只有當董事會人數達到一定的規模后,才更容易聚集到有經驗的管理人才,決策收益才能夠大于監督成本,進而提升企業的績效。獨立董事的存在使其可以更加獨立客觀的作出決策判斷,并對管理者進行監督。董事長和總經理兩職合一可能會削弱董事會對于總經理的監督和董事會的控制作用,容易形成內部人控制,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因此,本文提出假設3:董事會規模與企業績效呈U型關系,即董事會人數較少的情況下,其與企業績效呈負相關,而當規模超過一定比例后,則其與企業績效呈正相關;獨立董事比例與企業績效呈正相關;而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與企業績效呈負相關關系。

3.醫藥上市企業監事會特征與企業績效的相關性及假設。從理論上講,監事會的規模越大,監事會越活躍,對企業的經營管理過程的監督力度越強,然而事實并非如此,胡銘(2001)對中國上市公司監事會和經營績效的關系進行回歸分析,發現監事會規模幾乎不能影響公司的經營績效[7]。而中國醫藥企業監事會同樣也存在著這樣的問題,監事會并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很多成了上市企業可有可無的擺設,由此,本文提出假設4:監事會規模和監事會開會頻率與企業績效不相關。

4.醫藥上市企業經營者激勵方式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在委托關系中,有效的激勵機制可以激發經營者的積極性,使其與公司的利益趨于一致,產生利益趨同效應。在國外,對高管實施股權激勵是常用的激勵機制,而且效果非常顯著。但需要注意的是,股權激勵效果會受到股東權力制衡關系的影響。在股權高度集中的情況下,高管的任免和薪酬完全由占有絕對地位的大股東決定,高管的持股比例對于大股東而言微乎其微,激勵作用將受到限制,相反,高管很可能會迫于任免和薪酬的壓力,進行違規操作和內幕交易,在外部監督力量薄弱的情況下,反而不利于企業績效的提升;當股權過于分散時,股東對公司的控制作用很弱,高管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會得到加強,此時他們更注重的是對公司資產和利潤的控制權,少量的股權激勵顯然沒是無效的。因此,高管持股的激勵機制只有在大股東們之間存在制衡關系時才能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此時高管的持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和大股東之間的矛盾和沖突。結合中國醫藥企業的現狀,“一股獨大”的情況非常普遍(總體樣本中,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的平均值達到了32.97%),高管持股的比例也非常小,股權激勵的作用很難發揮效果。為此,提出假設5:中國醫藥上市企業的高管人員報酬與企業績效呈正比例關系,高管人員持股與企業績效呈負相關關系。

二、樣本選擇及模型構建

1.樣本及統計軟件的選擇。筆者選擇了截至2006年12月31日前在中國滬深證券交易所上市,且在2007—2009年間公布了年報的所有A股上市醫藥公司為研究樣本,經過篩選及剔除無效樣本后,共得到80家醫藥上市公司的240個有效樣本值。財務數據主要來自于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醫藥上市公司年報數據,計算過程利用SPSS17.0統計軟件完成。

2.變量的選擇。本文的自變量主要涉及公司治理的四個特征因素,包括股權結構、董事會特征、監事會特征和管理層激勵機制;由于公司的主營業務利潤不包括投資收益和營業外收支,剔除了偶然事項的影響,所以它在反映公司績效方面比較穩定[8],因此因變量選用主營業務資產收益率(CROA)來衡量上市公司的績效;考慮到公司規模、資本結構對企業績效有一定的影響作用,選擇它們作為控制變量。變量的具體計算方式(如表1所示):

3.模型構建。

三、實證分析

用搜集的2007—2009年年度橫截面數據進行回歸統計分析以研究公司治理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

由表2可以看出,回歸模型的擬合度一般,調整的模型判定系數為22%,但從表3可以看出,總體方程的F值為5.485,方程總體達到了1%的顯著水平,說明方程總體顯著,由于大樣本的關系,擬合優度較低并不會對統計結果的準確性產生影響。

由表4的VIF值,C1和C1^2、LS和LS^2存在多重共線性,但為了研究股權集中度和董事會規模與企業績效之間的真正的關系,這種情況是正常允許的。有VIF的其余的值我們可以看出,均小于5,說明變量之間不存在多重共線性。

流通股比例(LG)沒有通過顯著性水平為10%的檢驗,說明流通股比例與企業績效之間并沒有存在顯著的關系,這和假設2一致。

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C1)的回歸系數是-1.143,在1%顯著性水平下通過了t檢驗,同時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平方(C1^2)的系數是1.808,也通過了1%的顯著性水平檢驗,這說明股權集中度與企業績效之間存在著U型關系,和假設1一致。

第一大股東為國有股(C1*NATURE)的回歸系數為-0.123,且通過了5%的顯著性水平檢驗,說明第一大股東為國有股時,可能會存在產權主體不明確而導致管理層對醫藥企業缺乏有效的監督,從而對企業的績效起負面影響的作用,與假設2相符合。

股權制衡度(SH2-5)的回歸系數

是0.297,且通過了1%的顯著性水平檢驗,這說明對股權的相對集中,能夠對企業的績效產生正面的影響作用,與假設1一致。

董事會規模(LS)的回歸系數是-0.877,通過了5%的顯著性水平檢驗,同時董事會規模的平方值(LS^2)也通過了相同水平的檢驗,其回歸系數為0.221。由此可以看出,董事會規模與企業績效之間也存在著二次函數(U型)關系,和假設3一致。經計算在其最低點時,董事會人數約為7人左右,即董事會規模在7人之內時與企業績效呈負相關系;而董事會人數超過7人時與企業績效呈正相關關系。

董事會的其余兩個特征,即獨立董事比例(IND)以及董事長和總經理是否二職合一(CEO_DUA)與企業績效的線性相關關系并不顯著,這和假設3預期的不一致。前者可能是因為中國醫藥企業的獨立董事偏低引起的;后者可能是因為樣本數據中董事長和總經理是否二職合一比例相對較少,還不足以對企業績效的產生趨勢性影響。

描述監事會特征的變量(SS、SM)也都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和假設4一致。這說明上市醫藥企業的監事會并沒與充分發揮好其監督職能,沒有對企業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

企業高管薪酬的系數也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這說明現金薪酬對企業績效并沒有發揮其應有的激勵作用,和假設5不一致,這可能和各公司年報披露的信息標準不一致有關,也可能是因為中國醫藥企業的高管年薪相對較低,不過筆者更傾向于認為是前者;而高管是否持股(TOP)的回歸系數為-0.007,結合常數項是正的,說明長期來看,高管持股會對企業的績效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和假設5預期的一致。

四、研究結論

從實證研究我們可以看出,中國醫藥上市企業公司治理結構與企業績效之間存在著密切的關系。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企業績效之間存在著U型關系;第一大股東為國有股時,對企業的績效起負面影響的作用;股權的相對集中,能夠對企業的績效產生正面的影響作用;董事會規模與企業績效之間也存在著二次函數(U型)關系。同時我們從研究也發現,醫藥上市企業的獨立董事制度并沒有對企業產生其應有的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仍然需要進一步加強,同時高管的激勵機制也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梢娽t藥企業在優化股權結構的同時,需要進一步強化董事會和監事會的作用,完善管理層激勵機制,從而構建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加快企業績效的提升和醫藥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南開大學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公司治理評價課題組.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與公司績效的實證分析[J].管理世界,2006,(3):104-113.

[2]宋增基,寧家耀,張宗益.董事會行為、公司治理與績效:來自中國的經驗證據[J].軟科學,2008,(6):42-46.

[3]肖智,余明東.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和公司績效關系的實證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7,(4).

[4]BLACKBS,KIMJH,MARKW.DoesCorporateConvergenceAffectFirmValue-EvidenceofKorean[R].WorkingPaper,Stanfordlawschool.2002.

[5]Lipton,MandLorsh,J.AmodestProposalforimprovedcorporateperformance[J].BusinessLawyer,1992,(48):59-77.

[6]JENSEN.M.C.,WARNER.J.B.TheDistributionofPowerAmongCorporateManagers,ShareholdersandDirectors[J].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998,(20):3-24.

[7]胡銘.中國上市公司監事會與經營績效的實證分析[J].吉林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1,(6):6-9.

[8]陸怡然,紀成君.中國紡織企業股權結構與公司績效研究[J].科技和產業,2009,(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