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導建立中國農村特色醫療保障體系論文
時間:2022-04-21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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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研究綜述;構建新的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必要性;構建新的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設想;政府主導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幾個方面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歷史變遷、其醫療衛生服務與醫療需求是極不適應的、基本衛生保健——農村醫療保障的基礎、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各種形式的保險、建立醫療貧困救助制度,加強衛生扶貧工作、醫療互助、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和城鄉一體化衛生服務體系、廣大農民負擔減輕,收入有所增加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論文摘要:我國農村醫療保障經歷了從五六十年代建立合作醫療到今天又大力試點推廣新型合作醫療這樣的變遷歷程。然而,從大的區域范圍看,東部、中部、西部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差異將導致地區之間存在醫療保障的形式和水平的差異。本文在分析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歷史變遷基礎上,將一些有代表性的觀點和建議綜合起來,并對構建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設想,進而對政府主導建立此體系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見解。
論文關鍵詞: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新型合作醫療政府
一、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研究綜述
與城市相比,在我國廣大農村,疾病和養老無疑是農民面臨的最大風險,而由于農民有土地可以依賴,同時還可以靠子女來養老,因此,疾病與養老相比,風險更大;另一方面,疾病與貧困總是聯系在一起,因病致貧在廣大農村還很頻繁。從而,醫療保障才是農民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第一需求。迄今為止,國內學術界對農村醫療問題研究的較多,特別是近年來對新型合作醫療的研究特別多,當然也有部分對醫療保障體系進行了探討。
(一)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歷史變遷
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合作醫療一直是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合作醫療自出現雛形再到建立以來,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經歷了幾起幾落,最終在大部分地區走向衰弱。對建國后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歷史變遷問題.國內學者對其進行過較多論述,其中,筆者認為,陶敏和林麗娟在<建立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思考》中的論述比較具有代表性:他們把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發展歷程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49—1965年,農村初級衛生保健網初步形成時期。在農業合作化和化運動中,農村合作醫療應運而生。初步形成了農村初級衛生保健網;第二階段是1965—1979年。全面推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時期。這一時期的特點是以的集體經濟制度為基礎,通過強有力的政府干預,將城市衛生資源轉向農村,全面推進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第三階段是1979—1990年。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瓦解時期。2O世紀8O年代初,財政體制改革,鄉鎮衛生院下放給鄉鎮政府管理,由于大多數鄉鎮財政實力差,衛生院缺乏當地政府財政的支持,加之大批專業技術人員從農村返回城市.人才大量流失,衛生院的生存和發展面臨困難;第四階段.1990年以來,改革三級保健網時期,上世紀9O年代以來,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供需矛盾日漸突出,農民看病問題成為一大社會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提出了“恢復與重建”合作醫療制度的任務,但按計劃經濟體制設計的三級預防保健網已不再適應以市場法為導向的農村經濟體制。
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已有研究綜述由于各種醫療保障形式各有自己的優勢和缺陷,任何一種形式都不可能單獨承擔農村醫療保障的全部責任,正如有的學者提出的,目前應因地制宜,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那么,如何充分調動各種資源,發揮各種醫療保障形式的優越性,從而構建分工合理的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便被提到日程上來。到目前為止,國內學者對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也進行過一些探討:朱俊生、齊瑞宗和庹國柱在《論建立多層次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中論述的多層次體系包括合作醫療、農村大病醫療保險、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城市——鄉村一體化社區衛生服務體系;胡洪曙在《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路徑選擇》中論述了以政府為主導,以三級衛生機構一體化為基礎,建立以提供基本衛生保健和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宗先順在《非典疫情呼喚我國新型的農村醫療保障體制》中論述了要重新建立農村合作醫療機構和建立對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救助制度的農村醫療保障體制。這些探討都各有側重點,但我認為都不夠全面。因而構建全面的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是很有必要的。
二、構建新的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必要性
就我國農村目前的醫療保障現狀來看,其醫療衛生服務與醫療需求是極不適應的,廣大農村還主要是一些鄉村衛生所,只能治療一些小病,而對于一些大病則無能為力;另一方面,廣大農民仍然主要是自我保障,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得了小病尚可自費診治,倘若得了大病則要么傾家蕩產,要么因治療費用太高而不去治療,“小病忍大病扛”在農村還是普遍現象。此外,從2002年1O月中央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開始到目前的試點和推廣時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經濟水平的不統一決定了醫療形式多種不可能統一。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收入有較大差異,因而不可能都統一建立新型合作醫療。而應該因地制宜,建立有中國特色的符合當地經濟發展狀況的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三、構建新的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設想
一直以來我國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地區對模式的選擇差異很大,不同地區適應不同的醫療保障形式,從而應該因地制宜,不同農村地區靈活選擇醫療保障模式,并界定各種醫療保障形式的次序和地位,使之合理分工,相互補充,提供新的有中國特色的多層次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一)基本衛生保健——農村醫療保障的基礎
國家將有限的公共衛生資源投到對廣大農村居民營養不良、婦幼疾病及傳染病等的預防和治療及初級衛生保健領域(婦幼保健和計劃免疫保健保償制),并向全體農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仍然是農村醫療保障的基礎和首要任務。如果堅持“預防為先”,只要花費極小的成本就可以防患于未然,把傳染病控制在萌芽狀態,就可大幅降低發病率和治療費用。從公平與效率的角度來分析,投資于公共衛生,對貧窮患者實施補貼。是既公平又有效率的,因為這類投資盡管只占GDP的很小一部分,但卻可以取得很高的社會效益。
(二)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目前農村醫療保障的重點
根據保險原理,最經濟效率的風險分擔方式就是在較大的投保人群中,對發生頻率低,治療費用卻高的疾病進行保險。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農民對于小病還有較強的應對能力,而抵御重大疾病的經濟能力卻十分有限。而我國目前正在試點推廣的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適合農村實際情況的。參加了新型合作醫療的農民若患小病,只需繳少量費用就可以得到較為優質、價格低的服務;而對于一些大病則應實行大病統籌,也即政府應以農民自愿為基礎,采取國家、集體和個人共同負擔的原則,建立大病醫療統籌制度,農民則根據自己實際繳納個人大病統籌的保險費用,建立個人賬戶,遇到大病時費用首先從個人賬戶中支出。由于我國目前所能籌集的資金有限,還不可能建立全面的、較高水平的醫療保障。只能使這些有限的資金用于最急需的地方.即對農民威脅最大的重大疾病防治上,以此來提高農民抵御風險的能力。
(三)各種形式的保險
1.有條件的地區試點推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對于東部沿海農村及城市郊區等農民生活水平較高的富裕地區來說,已具備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條件。應采取措施全面建立農村社會保障的各項制度及服務網絡。這些地區的醫療保障體制建設,應納人城鄉一體化發展,農民的醫療保險制度可以向城鎮過渡,甚至結合。中等和較發達地區,同樣也可以在發展和完善現行合作醫療制度的基礎上,嘗試向醫療保險制度過渡。
2.鼓勵商業醫療保險在農村的發展.滿足多層次的更高的醫療需求
在一些經濟較發達的農村,社會醫療保險已不能滿足富裕農民的較高的醫療保障需求時,農民可以自愿尋求商業保險的保障。中國農村經濟的發展本身具有不平衡性,在“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指導思想下,經濟收入差異Et趨加大,醫療需求趨向多層次、多元化。一部分收入較高的農民自己愿意花錢買商業醫療保險,享受醫療待遇,商業醫療保險應抓住這一潛在市場,推出適合這部分先富起來的農民的醫療。
(四)建立醫療貧困救助制度,加強衛生扶貧工作——農村醫療保障的補充
目前,我國農村還有大量的貧困人13和五保戶家庭,他們的生活尤其是他們之中老年人的生活還相當貧困。為了發展生產,擺脫“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應加強對貧困人群的衛生扶貧,對于已建立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的地區.在這些人患病時除報銷部分醫療費用外,經濟上仍有困難的應該給予適當的醫療補助;在沒有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的地區,政府部門也應參照當地城鎮下崗職工的最低生活標準給予適當救助。醫療救助計劃是醫療保障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應當把衛生扶貧、醫療救助計劃與整個醫療保障體系有機結合起來。
(五)醫療互助
社會醫療互助與前面所說的社會醫療救助不同。社會醫療互助是建立在“加入自愿、資金自籌、辦法自訂、管理自主”的基礎之上,在農村居民居住范圍內建立居民醫療互助,通過基金援助.達到互助互濟、救救難目的,主要用于患重大疾病者。從而增強農民共同抵御大病風險的能力。
(六)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和城鄉一體化衛生服務體系
從長遠看,隨著農村發達地區的Et益城市化和城鄉一體化.城市——農村衛生服務的二元體系必將被打破,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結構和功能將逐漸完善,具有某些合作醫療功能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實際上是城市衛生保障體系與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的有機結合。在我國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城市和農村人13都密集,且農村大多在城市近郊區,其將慢慢向城市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靠攏,并最終納入城市衛生體系而一體化。城市——鄉村一體化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具有相當的可行性。
四、政府主導建立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一)農民的積極參與需政府的宣傳教育費改稅后特別是逐步取消農業稅后,廣大農民負擔減輕,收入有所增加,因此有實力參加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合作醫療,然而由于其不了解從而不參與;另一方面,農民自身也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目光短淺,只注重眼前的經濟利益,認為自己得大病的概率很小,怕吃虧,因為生病的人畢竟是少數,怕交了錢卻賺不回來,因而不參與。政治上的高度重視和強大的政治動員力曾經使合作醫療獲得了無以倫比的外部支持,現在的新型合作醫療本身就有優越性,就更需要政府的宣傳教育。政府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上采取自愿原則、大病統籌、資金管理上透明化、增加民眾參與管理及加大宣傳力度均是必要的,有利于群眾的接受,也只有這樣才能取信于民,使更多的農民參與進來,實現2010年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目標。
政府完全有實力且應該加大對農村衛生事業的投入我國2004年全年國內生產總值1365l5億元,比上年增長9.5%。沒有出現大的起落;全國財政收入在2003年突破兩萬億的基礎上,再上新臺階,達到26355.88億元,由此可見,政府是完全有實力加大對農村衛生事業的投入的。目前政府財政對衛生的投資比例較低,而醫療衛生狀況的不均衡性又在加劇,政府對城市醫療的支持度要遠大于農村。如果僅以商業保險的方式來運作農村醫療保障,則超越了我國目前農村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因而政府必須承擔起責任,加大對農村醫療衛生保障的投入。
另一方面。農民因病致貧限制了購買力,由于邊際效用遞減.農村則是個大市場,那么農民購買力的增長將有利于需求的增長。因此,政府因地制宜,加大投入,主導建立全面的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則將緩解廣大農民因病致貧的現象,從而促進其購買力的增長,進而有利于需求的增長,最終促進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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