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居民不同宗教信仰研究論文

時間:2022-11-19 0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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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居民不同宗教信仰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農村基督教文化之所以盛行,其深層次原因在于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農民的信仰空白,這從側面隱性地反映出當前農民信仰缺失。基督教文化的盛行會對農民的信仰體系、生產生活方式以及農村原有文化結構、鄉村治理權威產生深刻的影響與沖擊。

關鍵詞農村基督教文化農民信仰鄉村治理

目前,基督教在農村地區迅速蔓延,據有關權威部門統計,中國的基督教信徒已從改革開放初的300萬猛增至現在的1億左右,其中80%的在農村。基督教作為外來宗教形態,對中國農民的傳統信仰體系、道德規范與既有的生產生活方式勢必產生深刻的影響,對農村原有的文化結構和鄉村基層治理亦會產生一定的沖擊。那么,改革開放后基督教在中國農村地區蔓延如此迅速,其原因是什么?為什么西方基督教曾在歷史上四度沖闖中國農村大門都以失敗告終,改革開放后卻盛行不衰?農民的精神信仰究竟出現了怎樣的狀況,以致于基督教文化能夠在中國農村地區如此盛行?梳理清楚以上原因對我們全面認識基督教組織、減少其對農村文化、鄉村治理的負面影響無疑有著重要意義。

一、基督教文化正在中國農村蔓延

恰逢今年受中共武漢市某區委黨校邀請,我們于2009年2月17日和20日兩次給全區村黨支部書記解讀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我們乘此機會進行了一次關于農村文化方面的問卷調查,其中尤其關注了農民精神信仰與農村基督教文化的相關情況。本次問卷調查是在這次全區村黨支部書記培訓班上發放的,前后共發放調查問卷250份,收回有效問卷242份。全區現有281個村,因此本次調查覆蓋面為86.12%。村支書作為村莊的治理者、管理者,他們對農村基督教發展有較為全面、準確的了解,因此通過對一個村支書的調查,可以初步了解一下整個村莊的基督教發展情況,而對全區的村支書進行問卷調查,則可以大體了解一下全區鄉村基督教文化發展現狀,從而在一定意義上為我們理解全國農民的精神信仰狀況、農村基督教文化發展的現狀與問題提供一個參照樣本。

(一)農村基督教發展迅猛,已經成為農村宗教信仰的主流。調查表明,54.2%的村書記認為村子里人主要信仰基督教(耶穌教),17.2%的村書記認為主要是佛教(菩薩),選擇道教和伊斯蘭教的分別僅占3.4%和1.5%。這表明西方基督教勢力在當下農村社會已經遠遠勝過中國傳統的佛教和道教,成為農村宗教信仰的主流(參見表1)。另外,我們還考察了基督教在農村社會發展的變化趨勢,有24.2%的村書記認為信仰基督教的人在當地“越來越多”,這個比例雖然不大,但是也應該引起我們足夠的警惕,這表明蔡甸區農村已經呈現出基督教勢力蔓延的苗頭。

表1在你們村子里,信教的人一般都信仰哪些宗教?(單選)

人數有效比例(%)

佛教(菩薩)3517.2

道教73.4

基督教耶穌11054.2

伊斯蘭教(回教)31.5

不清楚48.023.7

(二)農民信仰基督教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信仰缺失、尋求精神寄托。根據我們這次調查,在村民信仰基督教的原因方面,選擇“信仰奉基督教的教義,尋求精神寄托”的村書記占29.3%,還有18.9%的村書記認為是“精神空虛,缺乏精神支柱”。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農民的精神信仰缺失,以基督教來填補信仰空白。另有18.9%的書記認為是“文化生活貧乏,尋求互動空間”,這說明當下農民的公共文化生活比較匱乏,很多農民正是為了豐富文化生活而信仰基督教的;選擇“參加的成員可以在生活和生產上相互幫助”的占15.3%,這表明當下農民之間的集體合作意識與能力十分有限,很多農民通過基督教組織來實現生產和生活的互助;選擇“信仰基督教可以治病強身”和“參加成員可以獲得教會的救濟與幫助”也占到了15.3%和5.6%,這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農村社會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健全,相當一部分村民通過基督教組織來達到治病強身和相互救濟的目的。(參見表2)

表2被訪者所在村莊村民信仰基督教的主要原因(多選)

人數有效比例(%)

信仰奉基督教的教義,尋求精神寄托43.029.3

精神空虛,缺乏精神支柱27.018.9

參加的成員可以在生活和生產上相互幫助23.016.1

參加成員可以獲得教會的救濟與幫助8.05.6

信仰基督教可以治病強身22.015.3

文化生活貧乏,尋求互動空間27.018.9

其他14.09.9

注:該選項為多選項,故有效比例之和大于100%,特說明。后表相同,不再說明。

對以上原因進行簡單分析不難發現,蔡甸區農民信仰基督教的原因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信仰缺失,尋找精神寄托;二是公共文化生活貧乏,尋求心理安慰和互動認同;三是為了治病強身、得到教會救濟幫助或生產生活互助,即基于現實物質利益的考量。限于篇幅的原因,本文將著重探討第一方面的原因,其他兩個方面的原因在文中只會略有涉及。

中國農村社會結構以及農民的精神信仰究竟發生了怎樣的變化,致使基督教文化能夠乘虛而入呢?宗教的發展與活躍起源于人們對不確定性的恐懼,諸如信仰系統的不確定性、社會公正觀的不確定性、生產生活不確定性等等。而社會轉型期正是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結構、利益格局深刻變動和調整時期,充滿著不確定性與風險性,因此,社會轉型期往往伴隨著宗教的迅速發展與異?;钴S。據宗教研究中心統計,蘇聯解體前,俄羅斯聯邦信教人口的比例為22%,解體后的1994年上升為50%。韓國1947年信仰天主教、基督教人口的比例為7%,而在經歷了社會轉型之后的1985年則達到了21%。[①]由此可見,社會轉型是宗教異?;钴S的誘因之一。

毋庸置疑,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正經歷著歷史上最為偉大和最為劇烈的轉型與變遷時期: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由同質單一、封閉型社會發展為異質、流動性強的開放型社會,由傳統文化向現代文化過渡,由城鄉二元分割走向城鄉統籌發展等等。特別是在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新形勢下,在各種思想文化相互交織、相互激蕩的復雜背景下,中國農村最容易出現所謂的“不確定性”與“風險性”,諸如生產生活的不確定性、信仰價值體系不確定性、社會道德標準的模糊性等等。面對轉型期的各種“不確定性”與“風險性”,很多農民感到精神迷茫、無所適從并充滿著恐懼與焦慮,而“對穩定性的追求使得社會行為的主體對規范和意義系統表現出一種努力予以捍衛的慣性。然而,有些事件和經歷卻不容易在現存的意義系統之內得到解釋,因此,這些事件既威脅到現存的意義系統的普適性,也威脅到其穩定性?!?。[②]當人們無法通過現實生活中的信仰系統和制度化組織系統、文化系統、生產生活系統對自己的世界觀和生產生活意義進行建構并以此來理解周圍世界的時候,人們往往通過宗教獲取解釋。宗教之中的神靈被認為是正義和公正的化身,能夠為信徒帶來幸福和美好,消除現實生活的不確定性與風險性。由此可見,轉型時期的農村社會環境是宗教信仰盛行的現實土壤。

二、理性世俗化背景下的農民信仰缺失

任何一個社會的穩定都需要一整套信仰體系作為支撐。信仰是個人關于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界之間本質關系的根本思考,我們可以將其簡單地劃分為價值信仰和宗教信仰兩個方面:其在價值信仰方面表現為農民對于自己人生終極價值的追求,是關于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根本認識,是農民為人處世的根本原則與基本堅持;其在宗教信仰方面表現為自己對生命意義的終極追問,是關于如何面對死亡以及延續生命意義?!靶叛觥焙帽荣R雪峰教授提到的“本體性價值”,其“關心的是人與自己內心的對話,是一個人給自己生命意義的答案,是要處理個人與靈魂的關系問題,涉及人生的根本關懷和意義,是一個人得以安身立命的基礎?!?。[③]價值信仰和宗教信仰二者共同關心的都是如何將有限的生命轉化成無限人生意義,以夠完成人生永恒意義的建構。信仰,作為人類的一種高級精神活動也不是永恒不變的,它隨著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在自然經濟占絕對主導的中國傳統農村社會,農民既有儒教、道教、佛教等民間宗教信仰形式,也有祖先崇拜、風水崇拜等非宗教信仰形式。建國之后,國家開展了“破四舊”運動,各種民間信仰被當作“牛鬼蛇神”被強行予以取締。同時,國家用行政強制、思想灌輸等方式將社會主義信仰,特別是激進的集體主義信仰移植到農民頭腦之中,“為人民服務”將有限的生命與無限的人生意義連接起來,成為農民的人生信仰。

解體之后,國家權力與社會力量之間的關系發生了較大變化。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行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善,農民獲得更多的自由權利,其主體意識和個體意識逐漸增強,其價值觀也日益理性化、世俗化和去意識形態化,國家主導的激進集體主義價值觀也隨之崩潰。而此時傳統農村的宗教信仰和民間信仰被國家力量摧毀得體無完膚,這一時期的農民精神信仰幾乎處于真空狀態。于此同時,市場邏輯和商品主義法則強化之下的極度個人主義、享樂主義、拜金主義乘虛而入,很多農民不再存在堅定的道德信仰,對任何傳統權威、公共輿論也不再心存絲毫敬畏。他們心中只有權利意與個人欲望,義務與責任感早已拋之腦后,個人中心主義極度泛濫。信仰根基崩潰之后,農村普遍出現道德失范,諸如孝道衰弱、離婚增多等不良社會風氣。正如馬克思在分析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對人的精神信仰所產生的沖擊時所說的那樣,它“抹去了一切向來受人尊敬和令人敬畏的職業的神圣光環”;“撕下了罩在家庭關系上的溫情脈脈的面紗,把這種關系變成了純粹的金錢關系”;“一切固定的僵化的關系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素被尊崇的觀念和見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關系等不到固定下來就陳舊了。一切等級的和固定的東西都煙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東西都被褻瀆了”[④]??傊?,許多農民不再執著于長期的信仰和遠大的理想,而只是在乎短期的利益與享受,農村普遍呈現道德滑坡趨勢。

今天,“信仰”這個詞距離我們好像已經漸行漸遠了。在價值信仰方面,現階段我國農村的價值信仰總體趨向于過度世俗化、理性化,很多人只有權利意識而無義務感和責任感,個人自我主義膨脹,人們行為的普遍標準就是個人利益的最大化,人們心中缺乏對信仰、正義與道德的敬畏;在宗教信仰方面,篤信宗教、擁有超越性信仰的農民越來越少,這從對農民宗教信仰場所和民間宗教信仰活動的調查之中可以很明顯地看出來。從表3可以看出,傳統祖先崇拜的場所祠堂(占0.9%)、信仰佛教的寺廟(占2.2%)以及傳統地方性的民間信仰場(占0.4%)所都已經消解,近乎蕩然無存;而在民間信仰活動方面(參見表4),從事祭祀、修族譜和傳統宗教等信仰文化活動則僅僅占到調查者總數的14.7%。

表3:民間信仰場所在村莊公共文化場所之中的比例(多選)

數量有效比例(%)

村莊(社區)圖書室15132.8

公共文化活動室(活動中心)14832.2

大禮堂327.0

公共體育設施11224.4

文化活動廣場10522.9

祠堂51.1

寺廟112.4

土地廟、關公廟、灶王廟等類似廟宇132.8

其他122.6

什么都沒有12226.6

表4:民間信仰活動和宗教活動在村莊集體文化文化活動中的比例(多選)

您們村里有哪些群體性、集體性的文化活動數量有效比例(%)

廟會122.6

祭祀、修族譜;宗教活動;民間信仰儀式367.9

放電影29665.1

唱戲8618.9

花燈、舞龍等民間文化活動7316.1

文化、科技知識講座10924

其他4810.6

價值信仰和宗教信仰的缺失會對農村穩定和社會結構產生深刻影響。這是因為有價值信仰的人,其行為一般都會比較節制和溫和,正是信仰為他們設立了一個遙遠的、但通過自己的努力仿佛又可以達到的目標,這樣他在為人處事之中時時刻刻都會考慮這個遠大的理想,使之把眼光放長遠一些,有總的規劃、有追求個人利益的底線,并孜孜不倦、心甘情愿為了精神信仰而為忍受現實的苦難、克制自己的欲望;而宗教信仰,由于其通過現世與來世、此岸與彼岸的連接,并聲稱現世是有限的,來世是無限的,此岸是苦難的,彼岸的美好的,以此來使得信徒保持對來生的想象與敬畏并奉行教義教規、遵守道德倫理規范。反之,那些沒有任何堅定信仰的人,由于對來世沒有絲毫的念想和敬畏,他可能就會只顧追求及時享樂、肆無忌憚地追求個人利益。也許正是基于此,托克維爾在其名著《論美國的民主》中指出,美國人正是通過宗教信仰,使得民主制度具有了德化的性質,抑制了個人主義的蔓延。并認為宗教會凈化人們的心靈、調整人們的行為、節制人們的欲望,使人們在平等時代不會過于熱烈的和過于排他的喜愛安樂和純粹地利己,并說服人們采取正當的手段致富。[⑤]

三、基督教文化對農民精神信仰的滲透

目前,基督教文化在農村地區發展十分迅速,許多農民的精神信仰開始轉化向基督世界。從某種意義而言,農民傳統信仰缺失是基督教文化能夠得以對農民精神信仰進行滲透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農民的精神信仰空虛,既沒有現實價值信仰,亦無民間宗教信仰;他們既沒有終極追求,亦沒有精神寄托。信仰缺失很容易導致社會道德失范、公共規則解體。近幾年農村社會出現了孝道衰弱、離婚數量增加等不良道德風氣,社會公共規范日漸解體,這可以說是農民信仰缺失或迷茫的一種外在表現。農民需要一種信仰能夠為其提供精神寄托和靈魂支撐,需要一種精神權威或超越性神圣性力量能夠規范農村社會道德倫理。在這種情勢之下,歷史上曾經四度試圖征服中國農民信仰而失敗的基督教乘虛而入。基督教宣稱,教徒為了升入天堂就要對自己的欲望和行為保持克制,不能為所欲為,并要求人們跟自己本能中惡的一面做斗爭,勸導大家之間應該相互幫助、相互救濟等等,只要虔誠地信仰耶穌并遵守教義教規就可能死后升入天堂,這為信仰處于空白狀態的農民提供了信仰重建的機會;而基督教所倡導的“與人為善”、“克勤克儉”、“樂于助人”、“誠實守信”等教義教規則在一定程度上也對農村社會道德與倫理起到了一定的規范作用。

表5:在你們村子里信教的人主要信什么教?(單選)

人數有效比例(%)

佛教(菩薩)7216.6

道教112.5

基督教耶穌20747.7

伊斯蘭教(回教)30.7

不清楚141.032.5

農民的精神信仰之所以轉化為基督教,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農村民間信仰的缺失而給了基督教傳播提供了一定的“空間”和條件,且與國家的宗教信仰政策也有一定的關系。在中國歷史上,以儒、道為核心的中華傳統民間信仰根基深厚、源遠流長,其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輻射力十分強大,曾經成功地將佛教等外來宗教予以同化。歷史上基督教也曾經四次企圖闖入中國,當時我們都成功地將西方基督教的影響拒斥于中國人的信仰世界之外,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農村傳統民間信仰的強大而能夠充分滿足農民尋求精神寄托的需要。據統計,建國之初,中國的基督教信徒不過100萬人,民間宗教信仰一直抑制著基督教在中國的傳播。然而改革開放以后,民間信仰并沒有取得與五大宗教同等待遇,而是被定性為“封建迷信”加以取締,信仰缺失的農民就將宗教感情就異化為基督教信仰。目前中國農村的宗教生態發展不平衡,地下基督教發展過于膨脹甚至猖獗,影響著中國民族文化安全。誠如張化所言:“當今世界,宗教被許多國家作為對外擴大影響、擴張勢力的重要因素,成為文化戰略的重要手段或支撐。基督教被作為美國等西方國家對外擴張的重要價值支撐和軟實力的構成?!盵⑥]同時他認為,一些外來宗教迅速蔓延的國家和地區應根據宗教自身發展的規律,以相應的政策舉措和良好的宗教生態來抵御外來宗教的滲透,并以日本、韓國和臺灣為例進行了說明:日本不斷強化以天皇為中心的神道教傳統,將之作為其民族的精神支柱,并改造佛教作為補充,使之成為抑制外來宗教文化發展的重要因素;韓國以改造過的基督教來防范日本的神道教和中國的儒學;我國的臺灣和香港地區,儒、佛、道市場很大,民間信仰發育良好,形成多元通和的宗教文化生態,成為制約外來宗教的強大精神力量。據此,中國宗教政策的一個戰略任務就是是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引導下,恢復各種民間信仰、保持宗教生態的和諧均衡,以滿足農民多種不同信仰的需要,并實現民族文化和民間信仰對基督教的同化。

四、余論

由上可見,農村基督教文化之所以盛行,其背后的深刻原因在于基督教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農民的信仰空白,這從側面隱性地反映出當前農民信仰缺失。不僅如此,從表2(農民信仰基督教的原因)可以看出,基督教還豐富了農民貧乏的公共文化生活,構建起村民間互動的公共空間,并通過宣稱“信仰基督教可以治病強身”和“參加成員可以獲得教會的救濟與幫助”為農民提供的一些基本的生產生活保障。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當前農民急切的公共文化需要和社會保障需求,亦折射出國家和地方政府在農村公共文化服務與農村社會保障方面缺位與失職,農民正是由于無法從國家體制之內獲得正式資源,才會尋求基督教填補社會功能的缺失?;浇涛幕氖⑿袝r民的信仰體系、生產生活方式以及農村原有文化結構、鄉村治理權威產生深刻的影響與沖擊。

當底層農民越來越依賴基督教獲得精神上的慰藉與寄托、物質上救濟與幫助的時候,農民就會將權威認同由基層政權轉向神權,忠誠依附于基督教組織,這對地方政府和村委會組織的合法性與權威基礎不能說不是一個挑戰甚至諷刺。尤其是隨著解體之后,國家行政權威逐步從鄉村社會退出,國家政權只是以征收稅費的這個汲取紐帶維系著與農民之間的權威與認同關系,但是這種權威的合法性是非常薄弱的,這主要是因為基層政府對農民只是單一方向的汲取,只管“催糧派款、刮宮流產”,而對于文化、教育和醫療等公共服務與公共產品提供的甚少,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也無法為農民的生產生活提供確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國家政權除了法律對農民的不在場威懾之外,農村幾乎處于政權權威真空之中,而基督教勢力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乘虛而入的,并在某種程度上充當了農村社會的權威角色。特別是在2006年國家取消農業稅之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農民之間的聯系幾乎更加微弱了。本來國家取消農業稅是為了減輕農民負擔、與民休養生息,并以此倒逼鄉鎮政府改革。中央的出發點無疑是是好的,但由于地方政府沒有及時從汲取型政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以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來維系農民與國家政權之間聯系的紐帶并未真正建立起來。于是當農民無法從現實世界體制之內獲取權威依附時,他們就轉向虛無縹緲的宗教世界,從基督教那里獲得被保護的確定性與安全性。公務員之家

值得一提的是,據于建嶸的調查,現在農村基督徒“家庭教會”傳播福音的一個主要對象就是村里干部及其家屬,或在本村有威望的長者。他認為,這些在村里有影響人員信仰上的嬗變將直接影響到政府對基層的管理,而且隨著農村教會蓬勃發展,信徒逐漸增多、發展空間廣闊,教職人員隨著信徒增多在鄉村的威望逐步樹立,他們在鄉村的組織和動員能力進一步加強,有些地方農村教會逐漸取代原村委會的某些社會職能,使鄉村兩級管理體制受到進一步削弱。特別是現在有些村黨支部為了保持影響力,不得不加入教會組織。[⑦]由此可見,目前基督教會組織特別是“家庭教會”已經同國家基層政權構成了權威競爭的關系。“家庭教會”因為能夠為信徒提供精神上的慰藉與寄托、物質上的救濟與幫助而逐漸被農民所認同和忠誠,并對信徒形成了強大的精神與行動支配力,政府如果不及時將其納入國家規范化的管理體制,并切實通過為農民提供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等方式重塑自己的權威的話,那么基層政權的權威很可能被地下基督教組織的勢力所消解。

基于以上分析,國家和地方政府對農村基督教文化的猖獗蔓延不能熟視無睹。首先,國家和地方政府應該調整宗教政策,恢復民間信仰的合法性地位,扶持中國傳統的儒教與道教以及被中國文化早已同化的佛教,保持宗教生態的和諧均衡,滿足農民多種不同信仰的需要,并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引導下,實現民族文化和民間信仰對基督教的同化;其次,加強公共文化服務建設,使農民擺脫對于基督教精神方面的過于依附。基層政府如果能夠提供為農民所喜聞樂見的公共文化服務,就可以為農民提供一個交流溝通、互動分享的公共空間,那么因為農民個體原子化、疏離化而帶來的感情冷漠、認同衰弱等精神空虛就會得到填補,并且由生產生活的“不確定性”所以起的的緊張抱怨、焦慮失落也會從公共文化之中尋找心理調節劑和平衡器,彌合自己在物質世界中的匱乏和尊嚴。第三,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保障農民生產生活的確定性與安全性。健全農村社會保障相關法律法規,為農村社會保障提供制度化、規范化的法律依據與保證;統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村居民基本生活需求、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并按照事權財權統一的原則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保障責任,以便努力增加農村社會保障資金投入,切實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并最終建構起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注釋:

[①]參見姚力:“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基督教發展的原因探析”,《當代中國史研究》2004年第3期。

[②]孫尚揚:《宗教社會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第107-108頁。轉引自李華偉:“鄉村公共空間的變遷與民眾生活秩序的建構——以豫西李村宗族、廟會與鄉村基督教的互動為例”,《民俗研究》2008年第4期。

[③]賀雪峰:“農民價值觀的類型及相互關系——對當前中國農村嚴重倫理危機的討論”,《開放時代》2008年第3期。

[④]《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275頁。

[⑤][法]托克維爾著,董果良譯:《論美國的民主》,商務印書館,2006年,第354頁、355頁。

[⑥]張化:《國家利益視野下的民間信仰活動——以上海為例》,

[⑦]于建嶸:“基督教的發展與中國社會穩定——與兩位‘基督教家庭教會’培訓師的對話”,《領導者》2008年4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