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領域合作狀況論文

時間:2022-07-16 0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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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領域合作狀況論文

中藥假如申報為藥品,有確定的藥號,并列入加拿大藥典的話,就必須按照有關藥品管理的規定.對每一味藥、每一個處方都要由有關機構進行嚴格的檢驗和審查,而且每一處方要付720加元的費用。此外,在藥品出售時,按銷售金額的大小,每一味藥還要繳納幾十至數百加元的銷售權費。由于中藥有成千上萬個不同的處方,這對于每個醫師和每家藥店來說,都是難以承受的負擔。所以,時至今日,只有極少數的中藥申請了藥號。沒有藥號就不可能被醫療保險所包括,使用者必須全部自費。

中藥在加拿大的這種處境,使從業醫師和信賴中醫中藥的患者都感到極大的不便,從而也限制了中藥在加拿大的使用和推廣。

2.加拿大中藥管理制度改革的進程。

由于加拿大歷來提倡多元文化政策,中醫中藥也被視為華裔族群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在多倫多和溫哥華兩大城市,由于華人的比例比較大,中醫中藥的影響較大。多年來,中醫中藥行業就在這種不合法而又答應存在的條件下堅持經營著。

在80年代末,一些移居加拿大的中醫師聯合起來,向加聯邦政府請求,要求修改或取消對中藥的不公平的規定。經過反復交涉,加有關部門取消了對中藥不利的《食品和藥品管理規則》(TheFoodandDrugRegulation),規則所附的“表705”,(還列出了不能作為食品的草藥和植物性藥材的名單,也包括某些中草藥)。據有關資料統計,加拿大每年人均消費“天然保健產品”約達15億加元,并且這一數額還在以每年10%~15%的速度增長。這一情況已引起聯邦和有關省政府的重視。

1999年3月,加聯邦政府衛生部公布接受國會“健康委員會”在題為“天然保健品——一片新視野”的探究報告中提出的53條建議,決定將包括中藥在內的草藥制品列為“天然保健產品”,和西藥一樣,對這些“另類藥品”實行更規范的管理。

1999年6月,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率先公布中醫合法化,并成立“中醫針灸管理局”,探究制定有關中醫的地方政策法規和進行中醫方面的管理摘要:隨著中醫在該省的合法化,其他省份,非凡是華裔較多的地方,中醫也有可能相繼合法化。假如加拿大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也涵蓋了中醫醫療,則加拿大利用中醫進行治療的人數就會有大幅度的增加。這樣,在加拿大就不僅可能出現一個中醫醫療的服務市場,而且還會出現一個大規模的中藥市場。雖然中藥管理屬于聯邦政府的管轄范圍,但中醫的合法化對中藥的立法有著相輔相成的促進功能。

3.加拿大中藥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則和目標。

加拿大國會“健康委員會”一致通過了有關天然保健產品管理改革的指導原則。原則如下摘要:

(1)確定天然保健品的性質,明確其既不同于食品又不同于藥品的屬性,因而絕不能對其作為食品或藥品來管理;

(2)應將產品的平安性置于首位;

(3)產品必須達到明確規定的質量標準;

(4)管理法規不得不適當地限制消費者的使用;

(5)消費者得到所購產品的相關信息;

(6)管理規則中不應規定由該項工業、消費者以及政府承擔不適當的費用;

(7)決策權應賦予由專家組成的管理機構;

(8)應有開放、透明的投訴程序;

t9)應隨時可以取得相關的決定和管理制度的文本;

(10)管理規則必須尊重各種不同的文化傳統。

在第10條指導原則中,確保了中藥將來在加拿大衛生管理體系中將占有一席合法地位。而第1條有關對中藥的非食品、非藥品的定位,看來有利于草藥而不利于中成藥。

此次加拿大中藥管理制度改革,就中藥來說,其力爭達到的目標是摘要:承認中藥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應當受到尊重,進而承認中藥的歷代典籍和傳統處方摘要:將中藥列入加拿大藥典,為其另辟一非凡欄目(列入藥典的中藥不必象西藥一樣取得藥號,但需取得批準號;這樣,中藥就可納入全民醫療保險體系)。目前,加拿大各獨立的中藥商會正在聯合起來,醞釀為實現上述共同的目標而努力。

二、中加中藥領域合作的前景分析及策略

21世紀是生命科學的新世紀,人類醫療摸式已由單純的疾病治療轉變為預防、保健、康復相結合的模式,各種替代醫學和傳統醫學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功能。國際社會對天然藥物的需求日益擴大。英國和法國自1987年以來植物藥的購買力分別上升了70%和50%,而美國市場每年亦以高于20%的速度增長。日本的漢方制劑從90年代開始,每年都以15%以上的速度增長。國際植物藥市場份額每年已達270億美元。因此,世界各大制藥公司均設立天然藥物探究開發機構。目前,國際上約有170多家公司、40多個探究團體在從事傳統藥物的探究和開發工作。和此同時,國際上申請的中藥及其它植物藥專利數量迅速上升。上述情況促使加、歐、澳、美等各國政府更加重視植物藥,這些為中藥作為治療藥進入國際醫藥市場提供了良好的國際環境。

目前,加拿大對中藥有了新的熟悉并逐步實行規范管理。其結果可能有兩個摘要:一是進一步對中藥管理的限制從嚴,二是按中藥本身特征進行管理。前一種可能對我國中藥出口極為不利,后一種可能為我國中藥出口帶來良好的前景。

就目前加拿大中藥市場看,出售的中藥大部分來自香港,一小部分來自大陸和臺灣。其中中成藥則絕大部分來自香港。但是,不論是香港還是臺灣的產品,其原料主要來源于大陸。所以,今后加拿大進口中成藥的增長,也就意味著我中藥材出口的增加。而隨著我國中藥制造業水平和中藥科技附加值的提高,我國中成藥出口應在加拿大市場上起主導功能。目前,香港已提出發展“中藥港”的計劃,而我國政府,也大力推進中藥的現代化,使之成為我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新經濟增長點。

抓住機遇,除了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和加方的交流和合作,我們還應充分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預備工作摘要:

1.在繼續和發揚中醫藥優勢和特色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的方法和手段,借鑒國際通行的醫藥標準規范,探究開發能夠正式進入國際醫藥市場的中藥產品;

2.培育一批大型跨國中藥企業集團,增強中藥的國際競爭力摘要:

3,中藥行業的企業應開展強有力的市場考察、調研工作,對加拿大的中藥市場進行具體、深入的調查探究,摸清加拿大中藥市場的各方面的情況,為擴大中藥對加拿大出口做好各種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