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法律法規及政策體系研究
時間:2022-02-06 10: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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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學生是祖國的未來,其身心健康的發展是所有發展的根本。學校衛生工作又是社會關注的焦點,責任重大,做好學校衛生工作對培養青少年全面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應當不斷對學校衛生工作體系進行深入探討分析,對學校衛生相關法律及規定不斷進行完善,加強國家法規政策的效力,對保護學生身心健康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關鍵詞:學校衛生;組織管理;法律;政策
學校衛生是根據兒童和青少年生長發育的特點,通過制定相關法律規定,提出學校衛生要求和衛生標準,消除不利于兒童、青少年學習生活的因素,創造良好的學校教學環境,保護和促進學生的正常發育、身心健康,以實現德、智、體全面發展[1]。目前,我國為了能夠讓學生在學校健康的成長及學習,建立了學校衛生監督制度,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作為堅實保障,從而更加規范地開展學校衛生工作,并逐步把該項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
1學校衛生主要任務及相關法律法規
1.1學校衛生任務。在《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中,規定學校衛生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币虼?,現階段任務是對學生身心健康,如肥胖、近視、網癮、抑郁等現況進行深入研究和對癥防控,這些都需要學生、學校、家庭、社會等多方進行重視和努力實施。因此,教育和衛生等相關部門也要深刻認識到加強學校衛生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2]。1.2學校衛生法律法規。學校衛生是一項多方面綜合性的工作,涉及法律多,我國的學校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體系框架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行政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標準及地方規章、法規等[1][2]。我國學校衛生工作的第一部行政法規是《學校衛生工作條例》,1990年4月25日經國務院批準,原國家教委和衛生部頒布實施的?!稐l例》明確規定我國學校衛生的管理部門、實施對象、以及對學校衛生工作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該《條例》使我國的學校衛生工作由行政治理走上了法制治理的道路,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為國家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學校衛生法律法規、標準政策提供了基礎保障[3]。除《條例》外,我國還有多部法律與學校衛生工作直接相關,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這些法律其中的相關條款對保護兒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使學校衛生工作更規范的開展下去,我國也相繼頒布了如《學校衛生監督工作規范》與《關于改善各級學校學生狀況的決定》等的行政規章制度,逐步完善學校衛生法律法規體系[4]。1.3學校衛生標準。為了學校衛生法規的貫徹落實,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相應的學校衛生標準和規范,批準頒布了如《學校衛生綜合評價》(GB/T18205-2012)《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2011)等27部學校衛生標準,其中涉及衛生強制性標準共13個。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日常應用的強制性標準7個,其中,有處罰對應條款的6個標準,涉及的法律法規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所以說,學校衛生標準是國家學校衛生工作的依據,也是學校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衛生執法監督的重要依據[5]。學校衛生標準體系內容涵蓋有學校建筑設計及教學設施衛生標準、學校生活服務設施衛生標準、學校家具、教具及兒童少年用品衛生標準、教育過程衛生標準、兒童少年健康檢查與管理規范、健康教育規程等多方面。這些均屬衛生技術性法規,也具有法律的約束,是學校衛生專業技術的依據。近年來,衛生行政部門也不斷根據發展,批準頒布實施一系列新的學校衛生專業標準,來適應現代社會的需要,如《兒童少年發育水平的評價》(GB/T31178-2014),《學校衛生綜合評價》(GB/T18205-2012),《中小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規范》(GB28932-2012)等等。學校衛生標準是改善學生學習環境、減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各級各部門也一直嚴格根據相關條例和標準進行改進以及學習。
2學校衛生政策現況
一直以來國家頒布很多相應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政策,如我國有關學校衛生所頒布的最高文件是2007年頒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在2010年又頒布《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工作方案》(2011年)等等,這些政策性文件提出學校衛生多方面建設工作要求,包括青少年飲食的合理,營養的要求、良好的學習習慣,科學鍛煉、加強偏遠山區學生營養等多方面的內容,同時還有列出一些保障舉措:如中小學生的營養改善,對貧困地區學生生活補助,合理建設義務教育制學校,留守兒童的食寄宿環境等等。這些政策的出臺更好的指導學校衛生工作的開展,并在最大程度上保護兒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長[6]。
3分析和思考
3.1衛生法律法規的更新及監督處罰力度的提升。目前,學校衛生監督工作法律法規滯后,監督隊伍執法力量薄弱。學校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特別是學校衛生監測工作主要依據《學校衛生條例》,但該條例自1990年6月頒布實施,距今已20多年,其法律責任和處罰條款已不能適應目前學校衛生監督執法形式和任務的需要,亟待修改。條例規定的學校衛生監督對象、內容、執法主體、處罰力度已經明顯不能滿足目前學校衛生工作的需要。某些條款規定會同工商部門給予處罰或建議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在實際的監督執法工作中很難應用落實。在學校衛生日常監督執法工作中,存在只提衛生監督建議而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一些在日常監督執法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長期存在,得不到解決,使學校衛生監督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大大降低,造成學校衛生監督檢查流于形式,消弱了行政監督管理效果和作用。另一方面,衛生行政部門的處罰只有警告,罰種單一,如果警示效果不佳而使用過多,將導致法律規范作用減弱,造成行政相對人違法違規成本過低,達不到立法的目的[7]。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加速對學校衛生法律法規的修改與制定,將行政處罰細化分級,增設罰款等處罰項目,如能設立其他罰種,采用多層次的處罰方式,逐步加強執法力度,將使條例更加有效[8]。3.2學校衛生標準亟待升級與細化。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均衡,因此作為國家級的基本標準《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制定得相對寬泛。但《標準》中也明確說明“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高于本《標準》的學校體育衛生條件標準。然而至今各級各地依然尚未出臺高于《標準》的強制標準,多年來只以“國家最基本標準”作為衛生監督工作的標準,這的確不能完全與社會發展相符[9]。建議相關部門討論研究,更新和細化學校衛生相關標準,盡快出臺檢測指標更細化、標準制定更嚴格、行政處罰依據更明確、更符合實際需要的強制標準,以保障學生的健康[10]。3.3學校衛生法律法規需加強宣傳力度。學校衛生法制的宣傳力度要加大,各級各部門要重視學校衛生法制培訓和宣傳工作,對學校領導和保健人員定期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工作法制培訓,使他們對學校衛生法律法規有更明確地認識和了解,增強學校衛生法制意識;加大對學校衛生工作的宣傳報道力度,對學校衛生典型案例要敢于曝光,提高社會對學校衛生工作的認知度,充分發揮輿論媒體和廣大群眾的社會監督力量,增強學校衛生工作的社會影響力,讓大家明白法制的重要性;讓學校管理人員嚴格遵守法律制度,依法做事;讓學生家長意識到學校衛生工作有規可循;也可啟發學生們自發地重視起自身保護,給學生們一個健康的學校生活環境[11]。
作者:潘曄 解魁 龐會強 單位:1.河南省胸科醫院 2.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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