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項目投資風險分析論文

時間:2022-10-15 0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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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項目投資風險分析論文

[論文關鍵詞]電力項目投資風險社會防范措施

[論文摘要]隨著電力投資體制改革,電力建設與經營從由過去的國家一家出資辦電,轉為國家、地方、獨立投資者、甚至于外方共同合資的多家辦電的格局。正是由于多元化投資主體的出現,形成了一批由投資方組建的獨立發電公司,這些公司在具有壟斷性質的電力系統中的各種經營風險已引起各投資者的特別關注。研究電力項目投資風險,并探討相應的社會防范措施對于電力項目的投資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在電力項目投資管理全過程中涉及到大量因素和環節,哪個因素和環節沒有處理好,就對整個電力項目經營產生風險,從而導致項目投資風險。所以,做好電力項目投資的風險分析與管理,對電力項目的順利進行、對提高投資效益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電力項目風險的來源及特征分析

電力項目投資風險的主要來源有三個方面:第一、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如國內經濟形式不穩定、政策與法律變動、市場需求變動、競爭對手出現等等。第二、項目本身的復雜性。第三、項目的設計者、建設者及運行者能力的有限性。電力項目的設計單位、建設單位、運行單位在人才資源、人才結構、人才素質及經驗上的有限性:項目開發商在資金實力上的有限性,以及在技術儲備、生產基礎、市場通道等方面的有限性。我國現階段的發電企業是資金、技術密集型,具有一定天然壟斷和公用事業性質的能源企業,它將與電力市場、資金、技術等因素聯系在一起。按照電力生產的特點,從發電企業的內外兩方面分析,發電企業外部的制約因素有:電網送出線路、社會用電量、經濟增長速度、國家產業政策及電力系統改革、原料的供應、不可抗力等;內部制約因素有:設備的可靠性與經濟性、人員的素質、管理水平、投資方及其管理模式等。就風險的性質分有兩種:純粹性風險和機遇性風險,在電力項目中,除不可抗力屬純粹性風險外,其他的均為機遇性風險:其基本的特征為,各項風險既有一定的獨立性,又有相對的關聯性,可表示為:F(投資風險)=F(政策風險、技術風險)+F(市場風險、技術風險)+F(技術風險、管理風險)+F(金融風險、政策風險)+F(政治風險)+F(不可抗力),從上式中可以看出,各種風險之間的聯系,但相關之間的風險有的為正相關,有一些為負相關,在具體分析時應注意各子項之間的關系。電力項目投資的風險,是指電力項目開發、建設、經營過程中由于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項目本身的復雜性,以及設計者、建設者能力水平的有限性而導致電力項目失敗、終止、達不到預期的技術經濟指標的可能性。

二、電力項目投資風險的規律解讀

電力項目投資風險與開發時序上三個階段有關風險構成,即:前期開發風險,即從項目立項到項目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的市批這一階段所存在的風險;建設期的風險,即從項目開上建設到機組投入商業運行所存在的風險;經營階段風險,指電廠投入商業運行進入市場后所存在的風險。雖然電力項目投資風險具有不確定性,但同時它也遵循風險投資的一般規律,這些規律主要包括:

(一)風險收益對稱規律

電力項目開發的高收益總是伴隨著高風險,越是高風險的電力開發項目,越能使該項目開發的成功者獲得市場上的壟斷地位。而低風險只能帶來低收益。若要多獲得一份收益,就必須多承擔一份風險。

(二)風險一安全柵欄規律

對于高風險的投資項目,在項目完成之前,其風險構成了一種逆向的阻礙力,這是不利的一面。而項目一旦完成,風險便會成為阻止競爭對手進入的一種屏障,對成功這是一種安全保護。因此,風險就像一種柵欄,在跨越之前是一種障礙,在跨越之后則成為防線。

(三)風險決策權衡規律

傳統的決策理論與實證分析總是以項目的預期利潤率作為選擇的依據,但在電力項目投資時這并不是唯一依據。決策者在進行新項目投資決策時,不僅要考慮逾期利潤率,而且要考慮風險,要進行風險與收益的權衡。對于一些保守性決策者來說,雖然某些項目的收益很高,但他也會由于風險太大而放棄該項目。(四)項目投資測不準規律

由于電力項目周期長,開發過程中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如設備價格、貸款利率、設計變更、及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發生變化,因此其開發建設的總投資很難進行比較準確的估計,實際的結果往往出現悲觀傾向,即實際投資大于預算投資。

(五)開發風險時間運動規律

一方面,隨著項目開發過程的推進,一些不確定的因素逐步轉化為確定性因素,從而使風險隨著時間的推進而發生遞減。另一方面隨著項目向前推進,累計投入(包括人、財、物、時間)越來越多,因而一旦失敗,其損失度將隨著時間的推進而遞增。風險的遞減與損失度的遞增構成了項目投資開發風險時間運動的一對矛盾。

三、電力項目投資風險社會防范的方式

(一)政府或社會為電力項目投資提供信息指導

電力項目投資風險與外界條件的不確定性有關,而不確定性又與信息有關。信息越真實、越完整,風險就越小。因此,政府或相關行業主管有必要為電力投資企業提供信息與指導,包括政策引導、技術咨詢、技術交流、相關產業的市場及技術數據等。例如:與電力建設有關的大型電力設備制造情況、產品質量情況、煤炭供應情況、電力市場未來發展與預測情況等等。這些信息都對投資者的決策起著重要的作用。

(二)政府為電力項目投資提供優惠政策

政府為電力項目投資提供優惠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從投入角度給電力項目優惠,主要采取優惠利率、延長貸款期限的貸款方式。從風險防范的角度看,這種優惠方式的功能是減少電力項目資金投入的風險,因為資金投入的風險隨著利率的降低、貸款期限的延長二部分地位政府分攤。另一種方式是從產出角度考慮,給電力產品以減免稅優惠。這些優惠方式的意義在于政府通過讓利而增加電力項目的風險收益份額,增強電力項目投資的風險收益,以鼓勵投資者投資。

(三)政府或社會為電力項目投資承擔部分風險

政府為了解決地區缺點局面,保證國民經濟的正常運轉,吸引更多的投資者來參與電力投資,對電力項目投資承擔部分風險,政府為電力項目投資承擔風險主要由三種方式:

其一:是政府為投資企業提供信貸擔保。其實質是為電力投資企業長期貸款承擔一部分風險責任,這不僅能使企業解決資金來源,還能提高企業從事電力投資的積極性。

其二:是政府為電力項目投資提供一些政策上的承諾,以吸引并鼓勵投資者。如:在投產初期,可以實行還本付息電價,保證一定的基本購電量,這樣就可以使電力投資企業保證在經營期有一個基本的銷售收入,減少經營風險。

其三:是政府和社會為電力工程技術的發展進行科技投入。這主要指對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某些特定產業部門(如機械制造、自動控制等部門)及重大科技計劃的投入,它對電力項目投資起到間接防范風險作用。

另外,政府還在電力項目的建設中提供組織、協調的保證作用,無論是在征地、五通一平,還是在建設中的任何問題,都給予很大的支持,使得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減少建設期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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