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履職論文:國有商行履職機理簡述

時間:2022-01-30 08:34:15

導語:商行履職論文:國有商行履職機理簡述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商行履職論文:國有商行履職機理簡述

本文作者:沈伯平孫建娥工作單位: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相關文獻綜述

要研究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必須追溯到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KeithDavisandRobertL.Bloomstrom(1975)[1]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經營者在謀求企業利潤最大化目標的同時,必須承擔起對于保護和增進整個社會福利的義務。而EdiwinM.Epstein(1987)[2]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就是要努力使企業決策結果對其利益攸關者產生正面而非負面的影響。企業行為結果的正當性是企業社會責任關注的核心。而CarrollandBuch-holtz(2000)[3]認為,企業的社會責任是在一定時期內社會對企業所提出的在經濟、法律、道德和慈善層面的責任和義務。世界銀行對此的定義則為•77•企業與關鍵利益攸關者的關系、價值觀、遵紀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區和環境有關的政策和實踐的集合,它是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的生活質量而貢獻于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目前我國企業界普遍認同的理念是:企業的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實現利潤和股東收益最大化的同時,還要承擔起對員工、社會和環境的應有責任,其中包括恪守商業道德和商業準則,時刻關注生產的安全性和員工的職業健康,切實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最大限度節約資源和能源等。[4]由此可見,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也越來越豐富,從最初只是關注股東收益的最大化,到關注股東利益和利益攸關者的利益并重,最終拓展到企業還必須致力于對人、社會和自然環境的尊重。借鑒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本文認為,國有商業銀行社會責任是指其在追求股東收益最大化的同時,所應該承擔的對于社會、環境、員工以及金融消費者應有的法律和道德責任。盡管國內外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問題的研究成果較為豐富,但對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社會責任問題的關注卻較為鮮見。吳念魯(2007)[5]將積極配合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推動和促進國民經濟穩定、健康和協調發展界定為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并提出商業銀行應把承擔的社會責任意識與實現股東價值最大化和樹立良好形象、打造品牌、為客戶所認同等目標緊密結合起來。李可佳(2009)[6]則把商業銀行社會責任界定為商業銀行在維護股東利益的基礎上,對社會、客戶和國家金融穩定、安全,以及促進可持續發展而負有的法律和道德責任。對于國有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王松華(2007)[7]將其概括為在創造企業價值的同時,積極支持國家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政策、行業調控政策、環境保護政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同時還要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公平正義地對待弱勢客戶群體。黃建新(2007)[8]則從外部性、信息不對稱性角度分析了國有商業銀行對其員工、儲蓄存款戶和中小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張杰(2007)[9]通過對20世紀90年代中國金融市場化改革“海南案例”的研究認為,在中國特殊的轉型背景下,由于長期以來政府總是通過對銀行體系的高度控制來實現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的責任,因此金融改革從一開始就面臨著無法回避的“市場化悖論”,我們無法在保持金融控制以履行其社會責任與金融市場化改革之間取得利益目標的一致。從已有的文獻可以看出,目前國內學者對于商業銀行社會責任問題的研究至少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足:一是更多關注一般意義上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而對作為中國金融體系主體的國有商業銀行關注不夠;二是沒有將商業銀行社會責任問題放到中國轉型,尤其是金融體制轉型與改革的特殊背景下進行深入的分析;第三,賦予了國有商業銀行過多的社會責任,忽視其作為商業銀行本身所應該承擔的經濟責任。而造成以上這些問題的關鍵在于對于國有商業銀行承擔社會責任的經濟學機理研究不足,對國有商業銀行的“國有性”與“商業性”這兩者的關系拿捏不準,本文試圖在此方面有所突破。

國有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現實基礎

(一)公共資金注入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后,2/3以上的國有企業陷入大面積經營虧損的困局。1998年,朱镕基同志提出實現國有企業三年脫困的目標,并且通過債轉股改革方式剝離國有企業所欠銀行的大量債務,致使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大規模上升。國有商業銀行危若累卵的資產質量甚至影響到了宏觀經濟的安全性和整體金融體系的穩健運營。1998年,中央政府發行2700億元特種國債充實國有商業銀行資本金,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1999年成立四家資產管理公司通過剝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13939億元。但是,由于這一階段的改革沒有觸及國有商業銀行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等核心問題,其資本充足率不斷下降和不良資產比率進一步攀升的問題并沒有得到根本緩解。按貸款質量五級分類方法統計,2002年底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除交通銀行以外)的不良貸款總額為21350億元,不良貸款比率高達25.12%。②2001年12月,中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在約定的5年過渡期結束以后,中國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的格局應基本形成,屆時外資金融機構將不再受業務和地域的限制,進而可以享受國民待遇,與國內金融機構開展公平競爭,其先進的管理方法、良好的服務態度和成熟的經營技術,必然會對國有商業銀行形成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考驗。為了有效應對這一挑戰,未雨綢繆,黨中央、國務院在2002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正式決定將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列入決策層的議事日程。2003年12月30日,為推動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上市,國務院通過中央匯金公司動用國家外匯儲備注資450億美元,同時核銷和二次剝離不良資產2787億元。2005年4月,中央匯金公司再向中國工商銀行注資150億美元,同時核銷和二次剝離不良資產近5000億元。③截至2005年10月,除農業銀行以外的三大國有商業銀行在財務重組、公司治理結構改革的基礎上相繼成功上市。2008年,為了將美國次貸危機所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對中國金融安全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限度,中央政府加快了對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造的步伐,再次通過中央匯金公司和財政部向農業銀行共同注資2600億元人民幣(380億美元,兩者各占農業銀行資本金的50%),同時由中央財政核銷其不良資產8000億元,并于2010年7月如愿公開上市。④至此,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完美謝幕。從以上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近十余年以來改革進程的回顧可以看出,1998—2008年,政府動用公共資金40025億元解決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和股份制改革,為中國金融體系安全化解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和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其中累計注資10299億元,核銷或者剝離不良資產29726億元(詳細參見表1)。在國家投入巨資對國有商業銀行進行改革的基礎上,五大國有商業銀行也向社會公眾交出了一份令人滿意的成績單:2009—2011年,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實現凈利潤分別達到4115.41億元、5392億元和5446.96億元,其不良貸款比率也下降至1%以下。⑤國有商業銀行之所以能交出如此令人滿意的成績單,是與政府歷年以來動用巨額社會公共資金對其進行的注資、核銷和剝離不良資產以及社會公眾對其長期不懈的支持分不開的。既然中央政府多年以來舉全國之財力為國有商業銀行體系的穩健和安全運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作為對改革成本支付者的一種補償,國有商業銀行為廣大金融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服務,使社會各階層共享我國金融業改革和發展的成果,理所當然是題中應有之義。(二)國有產權性質盡管國有商業銀行通過股份制改革實現了資本來源的多元化,為其建立更為完善的現代銀行治理結構奠定了多元化的產權基礎,但其國有性質依然沒有發生實質性改變。2004年,中國銀行、建設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革時,作為代行國有產權主體的中央匯金公司,是其初始上市之時的唯一出資人。而對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則由中央匯金公司和財政部分別持股50%。國有商業銀行事實上的國有性質,決定了其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巨額利潤應該由社會公眾共同分享,而不應該由本行業、本部門的職工所獨享,這也正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誰投資、誰受益、誰承擔風險”原則的具體體現。近年來,包括國有商業銀行在內的自然壟斷行業與一般競爭性行業之間過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一直是社會公眾詬病的話題。壟斷行業收入畸高是導致行業間收入差距過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社會公眾不滿的最大誘因。事實上,過去十多年以來,包括國有金融機構在內的中央級國有企業,其利潤一直留在企業內部,困難時要求國家巨額補貼,贏利時作為“全民所有制”的企業卻并不分紅。經營風險由社會公眾買單,而投資與經營收益完全留給自己,這種風險與收益的不對稱性正是社會公眾質疑國有金融機構以及國有企業價值何在的重要原因之一,這同樣也是其陷入“虧也挨罵、賺多了也挨罵”這一怪圈的深層次社會因素。⑥目前,自然壟斷行業的中央級國有企業須向國家上繳10%~15%的紅利,而國有商業銀行至今尚未執行這一政策。因而,將國有商業銀行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部分利潤上繳政府財政,讓社會各階層共享金融業改革和繁榮的成果,對于體現其國有性質、改善其公共形象,對于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維護社會穩定和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格局及其利潤來源是其履行社會責任的前提

(一)壟斷經營格局截至2009年底,盡管在國內經營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已經達到3857家,基本形成了以國有商業銀行(5家)為主體,股份制商業銀行(12家)和城市商業銀行(143家)為補充,多種所有制銀行金融機構共同發展的現代金融體系。⑦但5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占金融機構總資產的比例為50.9%,在存貸款市場的份額則分別達到了59%和54%。中國銀行業呈現的實際上是國有商業銀行寡頭壟斷與眾多中小銀行競爭并存的雙軌競爭格局。在以存貸款利差和名目繁多的各種收費作為商業銀行主要利潤來源的經營模式下,大銀行機構因為能夠獲得政府設置的壟斷租金而感受不到來自于外埠市場競爭的壓力,降低成本和增加收益的內在動力并不急迫。這種壟斷經營格局正是國有商業銀行利潤大幅度增長的重要原因。(二)國有商業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國外商業銀行的總收入有一半以上來源于中間業務,而我國商業銀行營業收入的80%以上卻來自于存貸款利差,而非利息收入占比僅有20%左右。在實施利率管制的條件下,政府通過設定儲蓄存款利率最低限和貸款利率最高限的方式,在確保巨大利差從而確保國有商業銀行巨額利潤的同時,又通過其向國有企業源源不斷輸送低成本的融資支持。⑧寡頭壟斷經營格局下的政策性、制度性力量,仍是國有商業銀行“日進斗金”、享受饕餮般的利潤盛宴的基本途徑和方式。這實際上是通過利率這種強制性的再分配手段將本應屬于廣大金融消費者的財富持續不斷地轉移給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并以此不斷沖銷其因大量政治性貸款所造成的巨額不良資產。在國內居民投資渠道狹窄,股市自2007年10月以來處于下降通道的條件下,社會公眾的剩余資金紛紛涌入銀行。因為社會公眾樸素地認為,既然銀行是國有的,隱含著國家是國有商業銀行的最終風險承擔者,銀行尤其是國有銀行出了問題政府不可能撒手不管的意味,這正是在國際金融危機背景下,西方國家金融機構普遍面臨信貸緊縮的問題而中國金融體系仍然保持充足流動性的重要原因。既然社會公眾為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提供了如此巨大的顯性和隱性的支持,作為對改革支持者的一種利益補償機制,國有商業銀行應該為社會公眾提供令人滿意的金融服務,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這或許并不為過。

履行社會責任是國有商業銀行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

(一)資產負債結構的特殊性商業銀行自有資本在總資產中所占的比例較低,這就決定了銀行的資產收益率相對于一般工商企業要低得多。銀行經營者為了實現股東收益的最大化,會通過提高負債的杠桿效應想方設法提高資本收益率,也會激勵銀行經營管理者將客戶資產投入高風險運營狀態的道德風險。因為高風險意味著高盈利,但也必須承擔資產損失的巨大風險。一旦冒險成功,所取得的巨大利潤悉數歸銀行股東所有,而廣大儲蓄存款戶只能獲得固定收益的利息收入;而一旦冒險失敗,所產生的巨大成本則由儲蓄存款戶及廣大社會公眾共同承擔,銀行只需以為數極少的自有資本承擔有限責任。這實際上是以犧牲廣大儲蓄存款戶和普通金融消費者的利益為代價來謀取銀行利潤的最大化。此外,由于“太大以致不能倒閉”(“toobigtofail”)問題的存在,商業銀行尤其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者明白,一旦銀行經營失敗,政府一定會伸出援手全力救助,這必然會進一步滋長銀行經營管理者的道德風險。華爾街金融機構的過度投機行為所導致的高杠桿比率是引發此次美國次貸危機的重要導火索。2007年底,美國五大投資銀行的資產總額為4.3萬億美元,而自有資本只有2003億美元,杠桿比率為21.3倍;而到了2008年年底,其真實杠桿率則達到了驚人的88.8倍⑩。特殊的資產負債結構使銀行經營管理者有著強烈的、以犧牲金融消費者和社會公眾利益為代價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內在沖動,承擔起對金融消費者和社會公眾應有的社會責任似乎與銀行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是背道而馳的。但是,對于金融機構自身而言,一旦發生系統性金融危機,必然會在相當程度上嚴重挫傷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的信心及其投資和消費能力,更重要的是還會極大損害金融機構長期經營過程中所積累的聲譽資本,甚至導致金融機構的倒閉破產。此次美國次貸危機,為數眾多的華爾街百年老店均遭重創,五大投資銀行相繼倒閉、出售或轉為銀行控股公司,兩家抵押貸款巨頭(房地美和房利美)和世界最大的保險公司(AIG)也都由政府接管,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警醒和關注。而且,從長期而言,隨著我國金融業的進一步改革和對外開放,國有商業銀行也必然會面對來自于國外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日益加劇的競爭壓力,其壟斷經營的格局最終也必然會被逐步打破。國有商業銀行唯有珍惜多年來若干代金融人打造的來之不易的聲譽資本,在確保廣大金融消費者金融資產和整個社會金融體系安全性的基礎上,為廣大儲蓄存款戶提供有價值的回報,才能樹立國有商業銀行在廣大社會公眾心目中的良好形象,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為我國金融業的長期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二)有問題銀行的負外部性個別金融機構的過度冒險行為也許在短期內提高了其資本收益率,但由于有問題銀行的負外部性的存在,一家銀行倒閉會導致該區域金融體系連鎖性倒閉的蝴蝶效應,金融創新和金融國際化的發展更進一步放大了金融機構資產風險的傳染性和在全球范圍內的擴展性(闕方平,2000)[10]。這既是若干年前墨西哥和泰國的匯市風險最終演變為區域性金融危機的基礎,更是此次美國金融危機得以在全球蔓延和擴展的重要原因。而且,相對于國外商業銀行,我國國有商業銀行規模過于龐大,在系統性金融危機發生的條件下,更容易陷入大而不倒的魔咒(索爾金,2011)[11]。由于有問題銀行的負外部性或者傳染性的存在,作為擔綱我國間接融資主體的國有商業銀行,應當切實承擔起維護我國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防范系統性風險發生的社會責任。從這一意義上而言,切實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既是我國金融業健康穩健運行的迫切需要,也是國有商業銀行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國有商業銀行應該主動將外生性道義責任要求轉化為企業的內生性要求,轉化為國有商業銀行一種自覺、自愿和自律的責任行動,避免因為負面新聞而屢屢將自身置于社會道德審判的風口浪尖,更要避免因此而不斷侵蝕和透支多年以來金融消費者對國有商業銀行的信任和偏好,這對于我國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和國有商業銀行自身的長遠發展意義重大。

研究結論及一些引申性討論

本文在對國內外學者相關文獻進行系統梳理的基礎上,結合中國金融改革的實際,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經濟學機理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本文的研究認為,國有商業銀行事實上的國有性質以及十多年以來政府動用四萬多億社會公共資金對其進行的股份制改造,國有商業銀行事實上的寡頭經營格局以及巨額利差的存在,是其承擔社會責任的現實基礎和前提。作為對改革代價支付者的一種利益補償機制,國有商業銀行應該切實履行為社會公眾提供令人滿意的金融服務,進一步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以及通過向政府財政上繳部分利潤的方式使社會各階層共享金融業改革和繁榮的成果等社會責任。此外,由于特殊的資產負債結構和有問題銀行的負外部性的存在,作為擔綱我國間接融資主體的國有商業銀行,還應該承擔起維護金融消費者金融資產和我國金融體系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防范系統性風險發生的社會責任。對于國有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要防止以下兩種傾向:一方面不能因為過度強調其社會責任而忽視其作為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銀行所必須承擔的經濟責任。因為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經濟責任和目標,既是國有商業銀行得以生存的根本,也是其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更是我國金融體系穩定和健康發展的需要。事實上,近年來政府著力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目的就在于要將其改造成治理結構完善、運行機制健全、經營目標明確、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市場主體,改變在傳統體制下國有商業銀行因為承擔過多社會責任所帶來的金融風險過度集聚的問題。如果過分強調國有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而忽視其所應該承擔的經濟責任,則會導致原有體制性弊端的復歸。我們需要防止的另一種傾向是:國有商業銀行會最大限度利用政府高度金融控制所形成的封閉式寡頭壟斷格局獲取自身利潤的最大化,而對其原本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則想方設法轉移或者“外化”到政府和社會身上。這一行為所產生的收益更多地由股東、戰略投資者和銀行經營管理者等“內部人”分享,而其產生的成本甚至系統性金融風險則更多地由政府“兜底”,這就是張杰所言的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市場化悖論”。這就要求,一方面要在國有商業銀行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經濟責任和其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之間選擇一個合適的平衡點,同時在國有商業銀行必須承擔社會責任的領域和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領域之間進行某種“制度隔離”或者“制度分解”,以防止“市場化悖論”;另一方面,作為金融市場化改革方案設計和實施主體的政府,對于國有商業銀行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要切實履行起出資人和金融監管者的角色,防止其以市場化改革為借口而“甩包袱”,進一步硬化國有商業銀行的預算約束,通過外在的強制力量使國有商業銀行將履行應有社會責任的外生性道義責任要求轉化為國有商業銀行的一種自覺、自愿和自律的內生性責任行動。